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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凡根据《关于2004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专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办理过申请手续的考生,请于2004年7月10日到崇文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会计证书。
地址:崇文区广渠门外北三巷甲1号;
联系电话:87774361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