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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时间:2021-10-05 19:54:50 会计职称 我要投稿

[辽宁省]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 报名条件

[辽宁省]200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的总和,时间计算到2005年12月31日)。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的设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会计证、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黑白(白底)照片2张,于规定期限内报名。

  四、考试时间

  2006年5月20、2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 试日 期 初 级 资 格 中 级 资 格 5月20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 济 法 5月21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五、报名时间

  2005年10月8日开始办理报名手续(周六、日休息),10月28日报名结束。

  六、报名地点

  1、所在市财政局;

  2、省直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省直单位报名点),电话:22733105.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贴于2005年09月21日09:19:18,被 冰岚 修改]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