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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21-10-05 19:25:31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山东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山东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山东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鲁人考函[2004]64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人考中心函[2004]20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共五个科目。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二、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日期为200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是:

  6月17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与实务

  三、报名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各市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统一为2004年12月31日前,不得拖延。上报报名数据库时间为2005年4月15日前。

  四、报考人员须填写《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经单位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属税务代理机构的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1张,信息卡1张,扫描用)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科56元,其中上缴人事部6元、省留30元、市留2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七、《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八、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地点。

  九、考试指定用书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征订。考生报名时,请到各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征管部门办理教材预定手续。

  各市人事、税务部门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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