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培训的规定

时间:2021-11-05 10:30:21 资料 我要投稿

关于职工培训的规定

关于职工培训的规定

关于职工培训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在职职工培训,全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促进科学发展,为创建学习型组织,强化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减少人才流失,浓厚学术氛围,经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决定,对职工培训作出如下规定。

1年度业务考试

1.1各类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年度业务考试(当年度组织考试期间在外地进修、卜乡、挂职、攻读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脱产期间,不参加本年度业务考试)。

1.2年满50周岁以上,不再晋升高一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经本人申请一式两份存入人力资源部和继续教育科档案后可不参加年度业务考试。

1.3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和卫生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主要指标。 2住院医师培训

2.1根据卫生部培训大纲和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结合医院科室设置的实际情况安排各科轮转。

2.2出科时所在科室负责考核(理论和技能)。

2.3年度和阶段理论及技能考核,由继续教育科组织实施。

2.4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出科考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指标,每年有二个科室出科考核不合格,当年度综合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档次。

2.5住院医师转正考试考核不合格延迟6个月转正定级。

2.6阶段考试考核:第一阶段培训不合格的延迟一年转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不合格经全省统一补考仍不合格的进行转岗分流安排其它工作。

2.7住院医师不按照继续教育科安排轮转者,不准参加全省住院医师阶段统考报名。全年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15天,3年超过50天或5年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3个月者延长培训期一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月4号前将上个月考勤报继续教育科)>o

3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培训

3.1报考条件与审批程序

3.1.1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院内联办硕士研究生班或参加各种类型的博士学习,必须在医院工作允许、报考专业对口的前提下,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主任同意,继续教育科审查,报院领导批准后,由继续教育科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在科室一律不予安排学习时间。

3.1.2德才兼备的医院正式职工,在医院工作2年以上。

3.1.3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者医院不予签订合同,否则给予壹万元罚款。

3.2报销规定

3.2.1在职硕士

a参加院内联办在职研究生班的学员,报销学费的50%

b其它各类在职硕士(含有学历无学位者),不再报销学费(此规定已从2010年4月1日执行,以原职工教育部审批时间为准)。

3.2.2在职博士

报销学费的100%及每年往返车票两次。

3.2.3以上人员均需取得学位证或毕业证后,持审批原件、学位证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瓢姚续教育科办理报销手续。

3.2.4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巧天内)均不允许借公款使用。

3.2.5成人专科、本科教育一律不再报销学费。(本规定自2007年1月I日起已开始执行)。

3.3课题规定

3.3.1每位在职研究生在确定课题后,应将开题报告复印件交继续教育科审查,由继续教育科会同科教科、中心实验室等有关科室审核讨论确定该课题实验部分能否由我院中心实验室承担。为充分发挥我院中心实验室的.作用,原则上能在本院完成的不允许出去做。

3.3.2院内联办在职研究生,课题所需实验经费暂由本人支付,以后从本人学位申请费返还部分支出,数额较大者由医院研究决定。

3.3.3凡外出做课题者由本人填写审批单,逐级审批。

3.3.4不请假外出做课题者按旷工处理。

4外出进修(研修)学习

4.1选派外出进修人员,应根据全院业务建设宏观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的需要,坚特专业对口择优选送的原则,每年九月底前各科室将下一年度进修计划报继续教育科。

4.2外出进修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政治思想进步,事业心强,爱岗

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与临床实践经验,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近三年年度综合考核合格,无等级医疗事故或严重警告处分。身体健康, 能坚持进修学习。研究生毕业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专科毕业工作七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方可申请进修(护理专业及其它特殊情况另行研究)。新调入的职工必须在我院工作满二年又符合以上条件方可进修。

4.3进修审批程序:本人申请,科室职工评议,科主任同意后报继续教育科审查,继续教育委员会审议,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4.4进修前应到继续教育利一办理进修手续,进修结束回院后一月内要写出学习总结及开展工作计划,一年内要完成一项经学术委员会认可的新业务,两年内要在省级以上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4.5为积极鼓励与支持进修学习,进修期间享受to元旧的伙食补助,但进修一个月以上者不享受我院每月80元的误餐补助和30元的生活补贴,凭进修单位证明发给夜班费,但每月不超过五次。进修一年者,可报销两次往返车票。进修期间无探亲假及工

休假。进修一年者回院后休息一周、半年者休息三天,由科室考勤。

4.6为控制人才外流,进修半年以上者(含半年)进修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我院,否则扣回所有进修费用及进修期间所发的工资,并处壹万元的罚款。为充分发挥智力投资的效益,原则上五年内不安排第二次进修。

4.7进修学习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按每人每天30元,凭发票标准内报销。

5关于参加学术会议和继续教育项目的规定

5.1本科毕业工作满5年、研究生毕业3年以上的住院医师人员)和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育项目培训。

5.2持继续教育学习班网走后报继续教育科审批,(含其它各专业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含其它各专业的初级方可申请参加继续教(培训班)或会议通知到继续教育科领取审批表,经科主任除按程序审查外,要经分管院长审批。

5.3学术会议:指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医院协会、医学教育协会、护理学会各专业年会、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性会议、北京协和医院主办的学术会议、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以及各级卫生主管部门指令性的专业会议,该类学术活动其经费报销按现行因公出发差旅费报销规定办理。(住宿标准:正高级职称150元旧、其他人员100元/日)。

5.4 II类学术会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级医院、学院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杂志社举办的学术会议。交通费、会务费按90%报销,住宿费按医院规定报销,按学习(培训)班通知的天数,每天发给30元补助费。

5.5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市内的会议只报销会务费及公交费。

5.6以上各类学术活动均应事先到继续教育科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院,其经费报销由继续教育科审查后出具证

明,财务科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凡会议期间变更会议费及延长会议时间等,均不再报销和补发相应费用。凡参加学术会议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者,会务资料费和住宿费必须分别出示收据或明确标出,否则不予报销。参加学术会议或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根据各科经费原则上每年一人只限参加一次。省外会议一个会议原则上只派一人参加。

5.7学术会议经费每两年结转一次,超支者从科室奖金中扣除,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6出国研修学习的规定

6.1医院根据各专业临床科室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选派优秀专业人员出国研修。

6.2对出国研修人员,在院党委统一安排下,继续教育科会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国研修人员预选、审查及外语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最后报院务委员会研究审批。

6.3根据工作需要优秀专家和各级拔尖人才优先考虑出国研修。

6.4出国研修回国人员及时总结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以及基础学科等知识,根据专业覆盖面及时向本专业或全院进行学术交流。

6.5把国外先进技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应用于临床,开展1-2项新技术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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