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附件2
佛山市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佛山市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得分汇总表
一、本评分细则适应于佛山市微型工贸(从业人员总数50人以下(含50人))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 二、评审分值计算说明:
(1)每大类评审得分=(参与评审项目实得分/参与评审项目总分)×该大类权重分。(例如:如某企业在第二部分中无第4项,其余项目得分500分,那么计算公式为(500/600)*650。
(2)企业总得分为两大项得分之和,本标准总分为1000分,大于等于700分方可达标。 (3)“○”为否决项,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达标。
(4)“△”为可选项,即没有该项目的企业可不作为考评项。 (5)各大类考评得分取整数,四舍五入。
- 9 -
【佛山市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题库07-15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模式探讨07-31
作文竞赛评分细则-细则12-26
学习小组评分细则01-17
作文竞赛评分细则08-30
作文评分细则表10-24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标语02-09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06-2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