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当慎待收入分配

时间:2021-11-05 11:12:58 资料 我要投稿

中国改革当慎待收入分配

内容摘要 根据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中国大幅增加工资的结果,既没有导致内需的增加,也没有缩小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因此有必要对经济增长、就业与工资之间的关系重新作出理性思考。基于工资率决定要素的分析,借鉴国际社会基本经验,充分检讨中国目前与就业和收入相关的经济政策,尤其是中国所面临的约束条件,可以推论,试图以提高工资来刺激内需是不可取的,特别是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社会收入差距的扩大主要应当依靠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来加以调整,而不能采用单一的收入再分配的做法。真正能够有效增加广大民众收入的做法只能是通过发展教育(包括职业教育和知识教育)来提高人们的生产效率,真正能够有效缩小收入差距的前提只能是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

关键词 收入分配 增加工资 充分就业 人口红利 新劳动法 职业教育

作者 华民,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33)

从统计数据来看,自从2004年以来,中国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在内)的工资总额出现了大幅增长,其增长幅度高达三倍以上。如此大幅的上调工资水平,据说是为了达到以下两个政策目标:一是刺激内需,二是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但是,根据最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大幅增加工资的结果,既没有导致内需的增加,也没有缩小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在2002~2006年间,中国年均商品零售实际增长率为13.5%;到了2007~2011年间,中国年均商品零售实际增长率为14.6%,仅仅提高了1个百分点左右;自2011年以来,更为令人失望的情况发生了,中国商品零售实际增长率迅速下降到了10.9%,与2007~2011年间的增长相比,几乎下降了1/3。与此同时,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也没有明显的缩小,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的统计,中国的基尼系数在2008年达到峰值,为0.491,然后逐步回落,到2012年为0.474。[1 ]更为令人担忧的是,在工资总额快速增长未能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情况下,就业状况正趋于恶化。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近段时间发布的最新一年的失业率调查数据,针对8000户家庭的调查显示:2012年6月城镇失业率达到8.05%,几乎是官方公布的登记失业率4.1%的两倍,中国1.6亿农民工失业率上升到6%,出口在下降(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为零),长期经济增长也开始趋于下降(中国2012年的GDP增长跌落到了1999年以来最低的一个水平,已经低于8%)。[2 ]面对这样一些数据,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究竟如何来处理经济增长、就业与工资之间的关系才是理性的。

工资率由哪些因素决定

从理论上讲,工资率(也就是工资收入的水平)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的:

第一,劳动生产率。伴随着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来的工资率的上涨,意味着收入的增加。假如劳动生产率不变,但工资率却上升了,这并不是收入的增加,而是成本的上升。当企业不能把增加的工资通过产品价格的调整而转移给消费者时,那么伴随着企业工资成本提高与盈利能力下降而来的可能就是减员。进一步而言,即使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而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那么当人们作为劳动者时增加工资的所得,也会被事后作为消费者时的所失所抵消,这就是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人们的实际收入并不会因此而有所增加。由此可见,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一味想通过提高工资水平来增加实际收入是不可能的。

第二,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除了劳动生产率这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影响因素之外,工资率的高低还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就像任何商品与要素一样,供给的数量超过需求,其价格必定下跌,反之则反。由于劳动力不能储藏,所以,在劳动力要素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作为其报酬所得的工资有可能比一般商品和要素的价格出现更大幅度的波动。当一个国家处在刘易斯所说的二元经济结构状态时,因为劳动几乎无限可供给,从而会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压制工资的增长。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国家在工业化发展的早期阶段,工资的增长速度总是要慢于经济增长速度的原因所在。

第三,企业可供员工分享的剩余。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企业剩余指的是企业的获利能力,企业获利能力越高,可以被员工分享的剩余就越多,从而工资上涨的空间也就越大。毫无疑问,企业的获利能力取决于其在市场的竞争力。企业竞争力的高低或许与员工的劳动生产率有关,也可能无关,而是完全来自于企业家的创新。但不管怎么说,只要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了,总是有利于工资增长的。

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从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收入增加最快的是资本所得(利润),然后才是劳动所得(工资),而土地要素的收入(地租)则是趋于下降的。其中的道理并不难理解,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走上工业化发展道路后,土地要素的重要性便开始下降,作为土地要素收益的地租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趋于下降是不可避免的。而作为资本要素之所得的利润之增长,要快于作为劳动要素所得的工资之增长,则是由这两种要素的相对稀缺性决定的。在从农耕经济向工业化经济转型期,全社会缺少的是资本要素,多的是来自于乡村的剩余劳动人口。因此,资本所得高于劳动所得、资本所得的增长快于劳动所得的增长,也是不难理解的。只有当工业化持续发展,导致资本变成相对丰裕的要素,劳动变成相对稀缺的要素时,劳动收入的增长率才有可能超过资本收入的增长率。由上可见,在工业化发展早期阶段,当劳动力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时,要想大幅度提高工资水平是不现实的,此时的理性选择应当是加快从农耕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的转型,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来吸纳更多的来自于乡村的过剩劳动力,以便为日后的工资上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在此方面,第一个走上工业化发展道路的英国,以及曾经是英国殖民地的美国都做得不错。英国在1700年的时候大致有56%的劳动人口从事农业生产,经过工业化发展,到1890年时,英国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便只剩16%了。在工业化国家中要数美国的转型完成得最快,在1820年的时候,美国还有70%的劳动力在从事农业生产,仅仅是在70年以后,美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人口便下降到了38%。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在1900年的时候,美国大致需要将近40%的劳动力投入到农业生产部门来养活7600万美国人,到了2012年的今天,美国总人口已经突破3亿,但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人口只占总劳动人口的1.9%。伴随着农业部门就业人数下降而来的则是工业就业人数的增加,正是全社会劳动人口从报酬递减的农业部门向报酬递增的工业部门的积极流动,才带来了经济增长以及包括劳动收入在内的全社会收入水平的迅速上升。   当然,以上所说的劳动人口在部门之间的这种积极转移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其实,在从农耕社会向现代化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国家都遇到过劳动人口在部门间转移的结构性问题:一边是来自于乡村的、缺乏训练的、相对自由散漫的农民;另一边则是现代工业企业所需要的、训练有素的、能够自觉遵守工业纪律的产业工人。面对这种结构性的矛盾,欧洲国家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做法:英国和法国采取强制劳动的做法,从而使得转型的时间大为延长;而德国则通过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有效地解决了这个结构性矛盾,从1871年算起,德国只用了15年的时间便在工业化的道路上超越了英国,时至今日,德国仍然是世界上最为优秀的制成品生产国。

日本的经济增长也为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经验。1960年的时候,日本的总人口为9000多万,劳动人口为6000万左右,人均GDP大约是7000美元,城市化率为43.1%,基本处在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阶段。到了1968年的时候,日本的总人口突破了1亿,劳动人口达到了6700万,人均GDP为14000美元左右,城市化率超过50%。日本人口的峰值出现在2007年,为1.27亿,其劳动人口的峰值出现在1995年,约为8700万;人均GDP的峰值也出现在2007年,高达4.07万美元;而城市化率的增长则持续至今,2009年日本的城市化率达到了66.64%。[3 ]以上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日本战后从一个落后的工业化国家发展成为高收入的发达工业化国家,主要依靠的也是由工业化推动的城市化发展,即本文所反复强调的、把劳动人口从报酬递减的乡村农业部门大规模转移到城市报酬递增的工业部门的正确做法。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经济增长长期低迷,归根到底是由日本失去国际竞争力造成的,导致日本国际竞争力迅速下降的决定因素就是名义汇率和实际汇率的双双升值。名义汇率升值主要源于国际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加以对冲或者缓解。但是日本的做法却刚好相反,在名义汇率升值的情况下,日本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而是试图通过提高工资水平、增加内需来平衡因为名义汇率升值、出口受阻而出现的过剩产能。当工资的增长速度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时,便会对企业的成本造成冲击,还会造成实际汇率升值。面对这样的冲击,日本的企业最终选择了外逃,被迫到世界上去寻找低成本的栖息地。随着企业外逃而来的是居民就业和收入的下降,以及政府税收的减少,日本的房地产和股市泡沫迅速破灭。一个曾经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就此停止了经济增长的脚步,并让年轻人陷入到难以自拔的“代际贫困”之中。

同样的错误也发生在深陷债务危机中的希腊等南部欧洲国家。如果以2001年作为起始日,把欧元区国家的单位劳动成本指数均定值为100,到了2010年,该指数在整个欧元区的平均值约为127。德国为117,远低于这一平均值;意大利为132,高于这一平均值,在欧元区中这一指数最高的国家则是希腊,约为153,远远高于整个欧元区的平均值。在欧元正式运行不到10年的时间里,以希腊为代表的南部欧洲国家的工资居然增加了50%以上,实际汇率以如此快的速度升值,再加上因为欧元流通而导致的名义汇率升值,使得南部欧洲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急剧下降,从而陷入了灾难深重的增长危机。在经济增长趋于衰退的情况下,南部欧洲国家不仅不去调整使其失去竞争力的工资水平,反而为了维持现有的消费水平而借入大量外债,终于引发了至今难解的欧债危机。

如果再把分析引向微观的企业层面,那么福特汽车公司的经验是非常具有启发性的。当福特到底特律创办福特汽车制造公司的时候,他给自己设定的目标是:第一,让美国的汽车工人成为全世界工资收入最高的工人;第二,让福特生产的汽车成为全世界相对价格最低的汽车,力图做到让美国的工人阶级只需要用几个月的工资就买得起福特生产的汽车。为了同时实现这样两个看起来是相互矛盾的目标,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尽可能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只有提高劳动生产率才能增加劳动收入、降低汽车生产成本和零售价格。为此,福特发明了汽车生产流水线,使得汽车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成倍提高,并且最终实现了他为之奋斗的两个目标。

总结以上这些来自于国际社会的经验,我们大致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在工业化发展的早期阶段,通过发展城市工业、创造就业机会来吸收乡村剩余人口,是实现社会转型和经济起飞的关键所在;第二,为了解决劳动力市场中供给与需求在结构上不相匹配的问题,需要极端重视对劳动力的职业培训;第三,在任何情况下,增加工资必须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条件。

中国的实践

为了检讨目前与就业和收入相关的经济政策是否正确,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的当然是中国所面临的约束条件。

2011年中国的总人口为13.47亿,其中城镇居民为6.9亿左右,乡村人口为6.5亿左右,中国15~59岁的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约为70.14%。[4 ]由此可以得到中国的总劳动人口约为9.4亿左右,当年城镇居民就业总量约为7.6亿,未就业人口超过1.8亿。以上统计数据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今天中国不仅人口红利还在,而且就业压力依然非常巨大。如果再进一步从动态的角度来看问题,假如我们在未来的100年里能够像美国一样,中国的农民不再用锄头在小块土地里种地,而是用资本和机械在大农场从事农业生产(这当然依赖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根本性变革),那么中国也将会和美国一样(美国1900~2000年的100年间农业劳动生产率总共提高了1000倍),只需要很少的劳动人口便能生产出足够的农产品来。今日美国拥有世界可耕地为22%,中国拥有世界可耕地为7%,美国的农民数量大约为800万,而中国的农村人口却高达6.5亿。所以,只要中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与美国一样的水平,中国其实只需要300万农民就足够了。考虑到中国的地理特征和人口总量规模,再增加十倍劳动投入,中国从事农业的劳动人口有3000万也足够了。因此,中国的劳动力就像刘易斯所说的那样几乎无限可供给。   所以,无论从静态还是动态的角度来看,说中国的人口红利正在趋于消失也是没有根据的。那些认为中国人口红利已经不再存在的说法,错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工资上涨的现象中倒推出人口红利终结。这种推理之不可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工资上涨可能是由于劳动力短缺造成的,也可能是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扭曲性干预造成的。今天中国出现工资上涨的压力绝不是因为劳动力供不应求所致,而是因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了相对冒进的扭曲性干预所致。进一步而言,即使是劳动力供不应求,我们还要区分究竟是由于有效供给不足所造成的呢?还是真实供给不足所造成的?就中国当前还有数量巨大的存量失业(过剩劳动力)和流量失业(由经济周期波动导致的失业)来说,现阶段的中国不可能发生劳动力供给绝对短缺、人口红利趋于终结的情况。第二,中国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到达峰值,就此认为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趋于消失。这种看法错在把流量问题和存量问题加以混淆了。中国劳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确实已经达到峰值,然而这仅仅表明潜在的人口红利将会趋于消失。但从存量的角度来看,中国还有将近2亿人口尚未就业,中国现实的存量人口红利并未消失。第三,静态观察的错误。如上所述,从静态的角度来看,中国还有6.5亿左右的乡村居民和将近2亿失业人口,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无论是农村人口还是失业人口都有了大幅下降,但如果把考虑问题的视角引向动态过程,我们根本就没有理由来断言中国的人口红利会在短期内趋于终结,以致到了需要进行结构调整和工资调整的时候。从动态的发展过程来看,中国的农民不可能永远像今天这样用锄头来种地,随着中国农业的机械化发展,中国的农村还将大量释放剩余劳动,其将要释放的数量可能是人们完全无法估量的。

毫无疑问,只要人口红利还在,特别是存量的剩余劳动还在,那么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就一定是最优选择,无论采取怎样的收入再分配政策都无法根本解决因为失业而造成的贫困。更为重要的是,从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来看,只有当剩余劳动被出清的时候,工资上涨的空间才会真正被打开。

除了存量劳动供给过剩成为制约工资上涨的基本因素之外,再一个制约工资上涨的决定性因素是劳动力的素质,以及由此决定的劳动生产率。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在中国的劳动人口中,受过专科以上教育的劳动人口仅占6.63%(其中接受过研究生教育的为0.23%,接受过本科教育的为2.1%,接受过专科教育的为4.3%),接受过高中教育的为11.9%,接受过初中教育的为44.9%,仅接受过小学教育的为29.9%,从未上过学的为6.6%。由此可见,中国劳动者接受教育的水准普遍过低。[4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一方面,在中国现行教育体制下,中国体制内外的教育基本上都是应试性质的,应试教育对于提高劳动者技能和生产率的贡献度非常有限。从2012年世界经济论坛所提供的统计来看,每100个工科院校毕业的大学生能够直接参与企业生产技术活动的人数,美国为81人、印度为25人、而中国仅为10人,如此巨大的差距足以表明中国应试教育的弊端所在。[5 ]另一方面,在最近十几年里,中国的职业教育一直处于衰退状态,这也成为一般劳动者的素质及其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瓶颈所在。以上两个问题制约了中国人力资本的积累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构成中国工资上涨的硬约束。

中国劳动工资上涨除了受制于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及其受教育的水准之外,还取决于作为劳动力使用之需求方(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盈利能力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比如企业所处商品市场的结构(是自由竞争的还是垄断的)、企业家的创新能力、企业员工的劳动生产率等。一般而言,处在自由竞争市场结构中的企业盈利能力通常会低于处于垄断市场结构中的企业;企业家的创新意愿和创新能力对于企业的盈利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两者具有十分稳定的正相关性;企业员工的劳动生产率对于企业的盈利能力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企业员工的劳动生产率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就强,市场占有份额、销售收入和利润收入也会随之增加,这就会给企业员工增加收入带来可能性。更何况,在企业员工劳动生产率较高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并行不悖地给予他们较高的工资率,而不必担心企业成本的上升与竞争力的下降。但是,就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而言,基本不具备以上各项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因素:首先,中国的企业以民营为主,大部分是依靠成本竞争的小微企业,缺乏大公司所拥有的知识要素与组织资本,根本不可能像国内外大公司那样依靠市场垄断来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有许多企业甚至都没有自己独立生产的产品,主要从事的是承接跨国公司的外包业务,或者国内大企业配套产品的生产,其市场竞争之激烈、获利能力之低,决定了其可供员工分享的剩余是非常有限的。其次,中国企业不仅规模小,而且企业的创新能力也相对较弱,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处在转型中的中国企业仍然比较传统,大部分企业都是基于“血缘关系”的 “家族制”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在这样的企业制度下,企业的领导人普遍缺乏创新能力,他们更像参与实业投资的“资本家”,而不是具有创新本能的企业家。如上所述,中国的企业由于规模太小而不能参与垄断竞争;现在,我们通过进一步分析又可以发现,中国企业由于企业家短缺而无法通过创新来参与技术竞争,唯一可行的就是成本竞争,而成本竞争只能获取产业平均利润,这就决定了中国企业难以向员工提供较高的工资水平。再次,根据世界银行2012年5月23日的报告,尽管中国2010年的劳动生产率比1990年增长一倍以上,但是仍不到OECD国家的一半水平,也不如拉美国家的水平。[6 ]在此之前,中国科学院曾发布多份报告认为,中国劳动生产率相比发达国家严重滞后,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的1/12,日本的1/11,甚至不如印度。[7 ]中国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缓慢,不仅是导致企业盈利能力相对较低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中国劳动工资不能快速提高的决定性因素。

在弄清楚了中国所面临的以上这些约束条件之后,从逻辑上来讲,应该有以下政策结论:第一,面对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现实,充分就业的政策比增加收入的政策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第二,面对劳动素质较低的现实,重要的是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能,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收入补贴;第三,面对企业缺乏竞争力的现实,重要的是要给出企业发展的空间,让企业可以在制度变革和规模扩张两个方面同时得到发展。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并没有采取这样的政策来突破以上这些约束条件,让劳动者的工资实现可持续的稳定增长。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劳动工资可持续的稳定增长指的是:其一,不增加企业成本的工资增长;其二,不带来物价上涨的工资增长;其三,不以失业为代价的工资增长。相反,我们采取了一些不仅未能实现预定的政策目标,反而带来了许多对未来经济增长非常不利的消极效应的政策措施。在劳动力市场方面,自本世纪以来,政府有关部门推出的政策大致有以下几项: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对务农的乡村居民加以补贴;为保障劳动权益而推出的新劳动合同法;为缩小全社会的收入差距和刺激内需而推出的收入倍增计划。当然,所有以上这些政策和法规都是出于对低收入者和劳动者的关怀,但这显然不是有效地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展开分析:

在农业产出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的情况下(这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最优方法是减少农业和农村人口,只有大规模减少农业和农村人口,才会有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只有大规模减少农业和农村人口,才会发生用机器和资本来替代劳动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在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始终认为对于一个尚处在二元经济结构的中国来讲,有人种地不是“好消息”,无人种地才是“好消息”,只有当无人种地的时候,资本和机器才会有用武之地。毫无疑问,要实现农业和农村社会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变化,没有现有土地制度的`变革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处在从传统农耕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中国来说,我们所需要的是土地制度的改革;我们应当竭尽全力去做的事情是补贴农民进城打工(比如,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城市的廉租房应该更多地提供给农民工居住而不是让开着汽车的城里人去享用,对于在城市工作多年的农民工应当给予共享城市公共产品的权利)。如此等等,都可以视作为对农民进城打工的补贴,而不是补贴他们回乡种地。补贴农民回乡种地,不仅会固化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而且还会导致城市工业有效劳动供给的减少,从而产生不必要的工资上涨的压力,迫使处在成本竞争状态的中国企业歇业与倒闭,进而导致全社会失业率的增加。如果考虑到传统农业部门具有报酬递减的经济特征,而城市的现代工业具有报酬递增的特征,那么补贴农民回乡种地还将导致全社会生产率的下降。总而言之,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是能够依靠政府对农村居民的补贴来加以解决的,而是需要通过“消灭农民”才能得到彻底而又有效的解决。如果一定要对农民进行补贴,那么最优选择也一定不是补贴他们回乡种地,而是补贴他们进城打工。只有当农民都转移到城市工业部门的时候,农业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才能大幅提高,城乡差距才能真正得到缩小。

新的劳动法对企业的用工制度做了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不受企业的随意侵犯。新劳动合同法也非常清楚地规定了劳动者的责任和政府在完善劳动力市场发展方面必须承担的职责。但是,从新劳动法执行数年后的实际情况来看,此法规具有十分明显的非对称性。这种非对称性主要表现为对企业的所有法律要求都是刚性的,且有与之匹配的执法机构予以执法管理。但是,针对劳动者的尽职要求与政府所承担的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的所有法律条文,几乎没有任何可以付诸实践的法律和行政机制。新劳动合同法的这种非对称性质,使得这部法规逐渐演变成工资水平脱离劳动生产率而单边上扬的“增加工资法”。由此造成的对于企业成本的冲击,已经导致不少企业陷入市场竞争的困境。在企业家创新精神严重短缺的中国,大部分企业难以越过成本竞争的发展阶段,最终不得不采取减员或者关闭企业的应对方法。最终的结果是,虽然工资率是上升了,但是国民经济的增长率和就业增长率却反而下降了。

而试图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工资水平来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和提高全社会的消费水平,也是不可能的。从国际经验来看,作为衡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之大小的基尼系数,在落后的专制国家是最高的(从而收入分配的差距也是最大的),而在发达工业化国家是相对较低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则居于两者之间。目前中国已经达到0.47,这比大多数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高出很多,几乎是亚洲所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最高的。而问题就在于:这究竟是由于工资水平过低造成的呢?还是因为失业人口过多而造成的呢?如果不对基尼系数持续增大的真正原因加以甄别,那么政策就有可能出错。根据亚洲开放银行提供的统计数据,在一个以就业增长率为纵轴、GDP增长率为横轴的直角坐标系中,新加坡大致处在由原点出发的对角线的一个高点上,这意味着新加坡的经济增长是被全体国民分享的,从而使得该国收入分配的差距不大,其基尼系数也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上。在同样的坐标系中,中国则处在远离原点的右下方,这意味着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只有相对较少的民众有机会分享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从而导致有就业机会和没有就业机会劳动者相互间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其中,那些失去就业机会的劳动者实际上已经处在贫困状态。[8 ]由此可见,为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降低基尼系数,对于一个尚处在发展中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最为重要的政策当是保证全社会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假如放弃充分就业而去推高没有劳动生产率支持的工资上涨,那么不是造成更多的失业,就是引发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因为当企业面临激烈的外部竞争而不能提高产品价格时,工资上涨带来的将是失业,在企业可以通过价格转移而把工资成本转嫁到产品上去时,那么势必会造成成本推动的通货膨胀。这两种结果要么是导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要么就是导致所有劳动者实际收入的下降。所以,要缩小劳动者的收入差距,关键在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提高全体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则要通过人力资本投资来提高全民的劳动生产率。对那些利用权利敛财、通过违法商业活动获取暴利的政府官员和商人来讲,他们的这些非法或者违法所得本来就不属于收入分配的范畴,由此而造成的贫富差距的扩大是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从而与经济意义上的收入分配并不相关。

事实再清楚不过地表明,我们所担心的问题其实都发生了:第一,增加工资并没有能够有效地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反而造成了就业增长的下降,以及领取政府补贴人口的不断增加。从长期来看,这不仅会给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而且对于人们的创业精神也会造成巨大的压制。第二,增加工资也未能使内需得到有效的扩张,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来看,在最近10年中,中国的名义工资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在全社会工资总额迅速增长的情况下,民营(包括乡镇)企业的工资总额基本没有变化。这种情况表明,那些处在自由竞争市场环境中的民营企业,在政府强制要求增加员工工资的压力下,为了维持市场竞争力,不得不采取减员的做法,一增一减相互抵消,从而对工资总额和消费的增加几乎不产生任何影响。全社会增加的工资总额目前主要被国有经济部门与政府部门所分享,我们找不到具体的统计数据,但从社会资讯系统中传递的信息来看,国有经济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所增加的工资大部分被用于投资房产和高利贷信贷活动,这就是为何在最近几年中,尽管全社会工资总额一直在增长,但是消费增长却长期不振的原因所在。第三,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工资不是造成失业就是带来通胀,从当下的情况看,工资总额增加对物价上涨的影响要大于对失业的影响。其中的道理很简单,自2009年政府救市以来,全社会信贷扩张的步伐几乎没有停下来过,外汇占款发行的货币供给也一直处在增长中,所以宏观经济环境是比较容易滋生通胀的。第四,再从对外竞争的角度来看,伴随着工资率上升而来的是实际汇率的升值,在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双双升值的情况下,中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持续下降,从2009年开始,尽管中国的贸易总量还在增长,但是出口减掉进口的净出口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趋向于零,这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已经趋于消失。于是,在内需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就只有依靠政府财政投资和市场房地产投资来维持现有的经济增长,也便有了今天中国越来越严重的财政泡沫与房地产泡沫,而这将对未来的中国经济增长构成严重的威胁。第五,在这样一场政府“动员”加工资的“运动”中,唯有政府部门几乎可以说是名利双收,政府既获得了关注民生的声誉,又从企业不断增加的工资发放中获得了工资税(此税不是个人所得税,是企业在向员工发放工资时上缴的税费。政府是一个非生产性机构,理论上政府所得即为企业和民众所失)。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的结论是:生产和出口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消费是经济增长的结果,绝不是原因,用消费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国家几乎都没有好的未来;试图以提高工资来刺激内需是不可取的,在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工资不是造成失业就是带来通胀。这两种情况不管发生哪种都会导致社会消费支出的下降,失业增加会导致有支付能力需求的下降,通胀会鼓励人们把更多的现金投资于不动产保值,从而对经济增长有害而无益。社会收入差距的扩大主要应当依靠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来加以调整,而不能采用单一的收入再分配的做法,因为这会带来效率的牺牲,并对缩小收入差距没有多大的作用。真正能够有效增加广大民众收入的正确做法,只能是通过发展教育(包括职业教育和知识教育)来提高人们的生产效率,真正能够缩小人们收入差距的前提,只能是充分就业的经济增长。为此,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维持经济尽可能快的增长。

参考文献:

[1]中国基尼系数2008年达峰值0.491 近年下降.财新网, 2013.1.18.

[2]西南财大调研报告称:城镇失业率达8.05%.人民网,2012.12.12.

[3]世界银行.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统计局:城镇人口数量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网,2012.1.17.

[5]瑞士世界经济论坛.2012年报告.

[6]世行报告称中国劳动生产率不及拉美印度.21世纪经济报道,2012.5.24.

[7]世行下调中国经济增速至8.2% 劳动生产率低于拉美.南方都市报,2012.5.25.

[8]世行报告称中国2.54亿贫困人口排名世界第三.中国发展门户网,2009.4.10.

编辑 李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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