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不必在我,努力必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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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努力必不唐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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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努力必不唐捐

作者:羽戈?? 标签:社会2013-01-01 09:00 星期二 晴

【新年致辞】

C兄:

在2012年最后一天翻检你今年发来的邮件,共计24封。第一封是8月30日,祝我生日快乐。我早已厌倦了祝福与被祝福,你的祝福却依然令我感念。如你在信中所言,“这些年来,我们的人生轨迹从交汇到行进,我的心一直未离开过你”——我也一样。这一生,有你这样的朋友、兄弟与同道,是我的荣耀。

后面的信我未能一一回复,请原谅我的疏懒。我更愿意做一个安静的倾听者,倾听你谈善恶、谈司法、谈法律文书写作、谈方洪案与劳教制度。我感触最深的是10月17日那一封信,充满了孤独和凄凉,仿佛要溢出电脑屏幕。那时你即将离开行政庭,你反思这三个月办理的案件,竟然只有两件满意,这还是你“意气之争或意志之争的产物”,“自认为捍卫了行政法的尊严,没有向行政强权低头”。你是我的法官同学与朋友当中最坚忍一心的人,用你自己的话讲,最“固执或愚拙”的人,连你都不免妥协,在“严格法治和相对合理主义之间”寻求艰难的平衡,诚可见今日中国的法治维度,是如何压迫公义的良心。

记得当时我正读《胡适年谱》,本想钞两句他的话给你,不知因何耽搁了。现在找出,权作马后炮。这是胡适先生给中国科学社写的社歌,最后两句是:

我们唱天行有常,我们唱致知穷理。

明知道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胡适尝引用周亮工《因树屋书影》的一则寓言,一并钞出:

昔有鹦鹉飞集陀山,乃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尔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尝侨居是山,不忍见耳!”天神嘉感,即为灭火。

这两段话置于一处,可知胡适的心意。如精卫填海,鹦鹉扑火,若论结果,自是无望,然而“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其意义便在这填海的一木一石、扑火的一羽一水。真理无穷,人生苦短,我们既然永无可能抵达终点(也许从来就没有终点),则只能在途中寻求支撑与慰藉。这么想,到底是自欺还是通达,是乐观还是悲观呢,胡适自谓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我不敢妄测胡适,他的极度乐观背后,是不是彻骨的绝望,我却是绝望极了的人,但是,恰因绝望,才不至悲观,才能寸寸得欢喜,时时见悲悯(另说一点,从心性上讲,我更接近鲁迅,行事则推崇胡适)。

如果以“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为思想的基点,那么你的疑虑与忧愁,都足以化解于这一寸的欢喜之中。你坚守一次法治原则,即前进一寸。至于坚守的结局,即案件的判决,成固欣然,败亦无悔,我想你无须过于在意,这不该成为悬在你心头的巨石。以你微薄的`一人之力,对抗庞大的审判委员会,如蚍蜉撼树,能有几多胜率?若计较战果,这一仗压根不必打。你的职责,仅仅在于那一寸的推进,日拱一卒,在高墙面前,掷出你的信仰、你的力量、你的尊严。对此你必须承受孤独的代价,你的表达和坚守,好似精卫投向东海的木石,鹦鹉洒向山火的水。

作为一个虚无主义者,我从来不信“天神嘉感,即为灭火”的福音,这仅仅属于神话(也许你相信,你有你的上帝)或鬼话。不管山火能否被扑灭,你我都得去扑火,这是一代人的宿命。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在乎结果,而应该在乎,我们做了什么,还能做什么。去年夏天你来宁波,我在江边对你说过,不要抱怨,不要把罪责都归于邪恶的阻力与命运的无常,你愈是诿过于外,外力便愈是强悍。倘一事不成,我更愿反躬自省,反求诸己:你可以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我始终认为,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外在世界的罪恶与荒诞,而潜伏于我们的内心:我们的懒惰、我们的急躁、我们的轻慢、我们的褊狭、我们的犬儒、我们的幽暗……这些敌人,能战胜一个,我们便前进一寸。

成功不必在我,然而努力必不唐捐。

羽戈于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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