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用品发放规定

时间:2023-04-29 14:38:02 资料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公司关于劳动用品发放规定

关于劳动用品发放规定(试行)

公司关于劳动用品发放规定

各部门,车间:为加强对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原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发放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如下修订和调整:一.

发放范围和规定:1.各部门车间按照所属工种和工作范围,按领用标准每月五日前造册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仓库按照人力资源部审核标准及范围发放劳动安全保护用品。2.下岗,待岗等人员不属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发放对象。3.请事假,病假10天以上或旷工1天以上,本月不享受劳动安全保护用品。4.探亲,婚假期间不享受劳动安全保护用品。5.全月待料停产不享受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二.

发放人员及标准(见附表)。三.

本规定从XX年10月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XX年9月10日

【公司劳动用品发放规定】相关文章: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05-01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10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2-11

公司食堂管理规定08-09

公司标准行文规定03-10

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04-27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10-29

公司相机使用管理规定01-03

公司制度管理规定08-31

公司空调管理规定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