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中作文

时间:2021-07-30 12:44:47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初中作文(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初中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初中作文(15篇)

我喜欢初中作文1

  除夕夜,街上“劈劈啪啪”的鞭炮声接连不断,空中闪烁着耀眼的火花,家家户户灯火通明,金黄色、黄绿色的窗户,在忽明忽暗、忽燃忽灭花中,好象同时打开的电视机,在播放精彩的节目。

  我站在六楼的阳台上,放眼望去,除夕夜晚的天空格外亮,许多色彩缤纷的烟花在天空中闪亮着,有的时候好像还要把天笼照住似的,常常是这里炸开了,还没等落下就又升起了几个,然后再炸开、再升起……有的烟花以闪电般的速度,十个十个的往上蹿,在空中炸开,倾泻而下,好像在下一场美丽的流星雨,又好似一条大瀑布,还真有点“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呢!我的心情格外爽朗,这真是“爆竹声声辞旧岁,家家户户迎新春”。

  上午五十整,一桌美味可口的团圆饭就做好了,家人一起围着桌子,品味美食,一起举杯,祝福,回味过去,展望未来,其乐融融!

  晚上,我们一起坐在火炉旁一边聊天,一遍观看春节联欢晚会,节目丰富多彩,今年的春节晚会演员阵容强大,气势壮观,高潮迭起,特别是赵本山和小沈阳等一些人演的小品特别精彩,逗得大家捧腹大笑。当时针指向指向零时的时候,顿时人们欢呼起来,鞭炮声此起彼伏,绚丽多彩的烟花照亮夜空,有的像绚丽的花朵;有的像燃烧的火焰;还有的像飞流直下的瀑布……五颜六色,美丽无比!

  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期盼春节是因为春节到了有很多大人来拜访,他们一见到我就会夸我长得很可爱,让我心里甜滋滋的。

  上幼儿园以后,我开始爱玩。于是我期盼春节是为了和伙伴们一起玩。大家一起放鞭炮、捏泥人、捉迷藏、编花圈……

  上小学了,我知道了钱可以买东西,买书、买文具、买生活用品,还可以存着上大学,这又成了我期盼春节的原因。

  现在,我喜欢欣赏美景。期盼春节的原因又变成了春节到了,春天也就来临了。春天是一个绿色的世界,一个万紫千红的世界。鸟语花香,莺舞蝶飞,草春桃艳,这便是春天的特点。春风吹来了,它是春姑娘的使者,带着各种颜色的颜料,染红了桃花的腮,染白了梨花的脸,染黄了迎春的发辫儿。它还吹化了残雪,吹绿了树枝,吹蓝了天空,吹得湖水也泛起了笑容。春雨飘来了,它是春姑娘手中的丝线,一针一线,绣出了一片碧绿。春天百鸟争鸣、百花齐放、风和日丽,冰雪消融。古人说“人在画中行”,真是一点不错。

我喜欢初中作文2

  在我所学的课文中,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是《在大海中永生》。这篇课文是新华社写的一篇新闻通讯。学完这篇课文之后,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一直被邓小平爷爷伟大的情怀深深地感动着。

  这篇通讯写的是1997年3月2日上午,一架专机载着邓小平爷爷的骨灰离开首都西郊机场,然后飞向祖国辽阔的大海。飞机在高空盘旋,鲜花伴着骨灰撒向无垠的大海。大海呜咽,寒风卷着浪花,痛悼伟人的离去……

  这篇通讯写得太感人了,作者怀着对邓小平爷爷的无比敬仰和深厚的感情,细致地描述了从专机起飞到最后告别大海的整个过程。这是一次极其感人的历史事件。作为一个世界级的伟人,在他生前,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做出了他最伟大最卓越的贡献,而在他逝世之后,却让后人将他的骨灰全部撒向大海,这是一种所么博大的伟人胸怀啊!让每一个人读过后,都会感到一种心灵的震撼。

  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特别中文中运用了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让我感到了这位世界伟人崇高的精神境界。这篇课文在写作语言上也非常有特色。文中用上了多处排比句,例如:与大海同在,与祖国同在,与人民同在。让读者充分感到邓爷爷的精神一直伴随着我们,一直与我们同在。是啊!骨灰撒大海,鲜花送伟人!香港和澳门不就是邓小平爷爷收回来的吗?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澳门、香港;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祖国的万里海疆;也许,奔腾不息的浪花会把他的骨灰送往祖国的宝岛台湾……这几处排比句,一气呵成,气势连贯,极富情感。它告诉我们:邓爷爷的影响超越时代,超越祖国。他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世界!

  通过对这篇课文的学习,我的灵魂受到了一次洗礼,我的精神境界得到了一次升华。它使我明白:人活在世界上,就要对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做出贡献,让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变得更加繁荣强盛

  邓小平爷爷就像一座巍峨的丰碑,永远矗立在祖国人民的心中。

我喜欢初中作文3

  要说我喜欢的人可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很很敬爱的曾老师江老师、特特崇拜的小江流儿……可我最喜欢的人还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哥们儿――邱东雄。

  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尖尖的鼻头,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乌鸦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考试只要他比我考得好,这张嘴准会在我老妈面前小广播;一旦他不如我时,那张嘴便会鸦雀无声了。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们的友谊)。他还有一脑子的知识,一肚子的力气和一身的正义与勇敢。记得有一次,天灰蒙蒙地刮起了大风,正好赶上深秋时节,吹得树枝光秃秃的,落叶满街乱“跑”,尘土四处飘荡。我和邱东雄手挽手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我们顺着风追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欢快地跳起了拉丁舞,这时,邱东雄突然来了一个大刹车,我正准备取笑他脑子进水了,可他那欲哭的表情实在令我惊讶。顺着他那同情的目光,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举着一把超大号的扫帚艰难地扫着地上的落叶与灰尘,累得大汗淋漓。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跑到老奶奶面前说了一声:“我来吧!”就夺过又大又沉的扫帚,卖力地扫起来。我被感动了,也不甘落后地跑到那儿拿起一只簸箕,帮着清理地上的垃圾,直到把落叶全扫干净为止。还有一次,一下课,我就跟邱东雄下了“挑战书”,看看谁的知识更渊博,谁就能把对方PK掉。

  这次我们比赛的是地理知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歪门邪道,和他开战了。他得意洋洋地考我他的新得――墨西哥、巴西的首都?这哪能难倒我嘛,我毫不犹豫答道:“墨西哥城和巴西利亚!看我的――赤道几内亚是在赤道的南面还是北面?”“啊――”这下邱东雄傻眼了,他挠头抓腮了半天终于哑口无言了。我轻松地取得了这个回合的胜利!第二天一早,没想到他就拿着《世界地图册》把我出的题的答案指给我看。当时,我真佩服他对知识的一丝不苟啊!那天放学后,我们俩趁着监督同学打扫卫生时赶紧做家庭作业。一会儿,曾老师进来了,邱东雄立刻站起来对着老师大叫:“老师,老师,我的作业做完了张川还没做完呢!”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心里那个恨啊,真想把他煮了吃!只听老师笑呵呵地说:“你是做完了,可你没张川做的认真!”虽然,我有些反感他的沾沾自喜,但自那次以后,我尽量加快了速度,他也提高了作业的质量。我们俩总在你追我赶!邱东雄,我们永远是最佳的竞争对手、最好的铁哥们!我喜欢你!

我喜欢初中作文4

  望着墙上那一幅五颜六色的地图,总会令我无限憧憬,我想尝遍世界的美食;我想在地图上每个去过的地方画下脚印;我想触摸世界的每一处海水。因为我喜欢旅游。

  要说喜欢旅游,我想也有家族遗传。爸爸妈妈总喜欢东奔西走,去一些美丽的地方捕捉一些美丽的镜头。于是,我总是粘着他们四处乱跑,当经过那一些绚丽的城市相继到访后,爸爸妈妈就商量这“丫头长大了,该带她出去走走啦!”

  起初总以为世界就是窗外的天空,再大也不过是那只雄伟的“金鸡”,走出国门后才知道地球是圆的,有许多无法想象的美丽,甚至梦中也不曾想过。

  第一站:日本。当时并不知道钓鱼岛,也不了解那么多恩恩怨怨。不带任何偏激的眼光,认为这是一个干净大气的国度。富士山脚下的樱花堪称最美;天然泉水秘制的温泉胡也令人心旷神怡;夜晚的东京塔闪闪发光。记得妈妈问我:“出来玩好玩吗?”我不住点头,盼望着一次又一次与每个国度的约会。

  第二站:欧洲是最令我向往的地方。以前总是在图画书上“捕风捉影”却已够令我心驰神往。当降落到这片土地后更令我吃惊:这里有“小小世界”;有金属捏造的埃菲尔铁塔;有瑞士雪山;有伦敦眼……数不胜数。在埃菲尔铁塔上投下目光,看见夜幕笼罩下一片灯火阑珊。在伦敦眼上不禁感慨“世界好大!”而妈妈却莞尔一笑,轻声说“远远比这儿大得多!”心中“砰”的一下,更加坚定自己对旅游的热情与喜爱。

  第三站:柬埔寨。一味的接收金碧辉煌,是处于一个高端,可是高处不胜寒。爸爸妈妈决定带我去柬埔寨更多的是体验民情,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辉煌的城堡,也有辽阔的田园。小小的国度也自有吸引你的独特魅力,那儿有淳朴的民情,令你与之交心;有火辣辣的金边火锅;有满桌美味的佳肴;有夜幕下一清二楚的小星星以及明朗的月亮披着一缕缕云。不奢华却令人难忘。

  从小到大的喜好千变万化,始终如一的就是旅游。我喜欢新鲜的事物;喜欢不一样的天空;更喜欢旅游。希望能一路向前,顺着心中的方向,邂逅一个个美丽的下一站!

我喜欢初中作文5

  我喜欢春天里鲜嫩的绿叶,极嫩极嫩的,如宝石般发光,翠绿翠绿的。

  我喜欢漫步在春天的田野里,和蜜蜂赛跑,和蝴蝶捉迷藏;我更喜欢在奔跑中与微风打招呼。我喜欢在和风细雨中撑着伞,聆听小鸟们的吟唱。

  我喜欢夏天的第一场雨,雷声轰隆隆的响,一阵阵狂风使空中的云层来去翻滚,大滴大滴的雨珠噼里啪啦的砸向地面,气势宏伟,异常壮观。繁茂的树叶经过雨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清脆葱绿。

  我喜欢秋天的银杏叶,金黄金黄的,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舒展着美丽的翅膀在空中翩翩起舞,时而在路边逗留歇息,平静了我那颗贪玩的心,给了我一份安宁和愉悦。

  我喜欢冬天里纯净的雪花。我喜欢他那种洁白,白茫茫的一片,漫山遍野都是,那么美好。我喜欢穿着厚厚的衣服,伸出冻僵的小手捧着飞舞的雪花,看着他在我的手中慢慢地融化。

  我喜欢古筝,他能弹出流畅优美的旋律,能弹出我们内心的喜怒哀乐。

  我喜欢太阳,他红的那么热烈,那样奔放,他能给人以温暖,让世界充满阳光。我喜欢热情如火的骄阳,夕阳落下时绚丽无比的晚霞。

  我喜欢变化多端的云卷云舒,我喜欢湛蓝湛蓝的万里晴空,它们都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

  我喜欢风,喜欢啊千变万化的风。我喜欢春天的和风,夏天的'熏风,秋天的金风,冬天的寒风。我想它代表着四季的轮回交替,象征着大自然的发展变迁。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凶猛的老虎,开屏的孔雀,可爱的大熊猫,还有温柔的绵羊,我认为它们都是地球的灵魂。

  我喜欢旅游,喜欢站在乐山大佛的脚趾上眺望远方;喜欢穿着救生衣划着橡皮艇在大河中激浪,喜欢沐浴着温柔的阳光,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中遨游。我还喜欢“国粹”脸谱,蓝脸的窦尔敦,红脸的关公,黄脸的典韦以及黑脸的张飞,它们记载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我喜欢笑,喜欢笑里的奇异享受,我总是会笑,也喜欢用儿时的微笑擦去我内心的烦恼和忧伤。我喜欢用大笑来抒发我的愉悦之情,还喜欢用微笑对别人进行鼓励和赞美。

  我喜欢花,喜欢香飘悠长的八月桂花,象征着繁荣的玫瑰花,以及寓意着健康,亲情的康乃馨,我还喜欢那些又圆又胖的多肉植物,在太阳的照射下,一颗颗肉嘟嘟的小脸会变得五颜六色可爱至极的小精灵。

  我还喜欢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朋友和老师,我喜欢这世界上的一切!

我喜欢初中作文6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句话用来形容老师最合适不过,从小学到初中,有无数老师教导过我,但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从初一开始教我语文的曹老师。

  每当想起曹老师,我脑海里立刻就浮现出她讲课的情景:一头烫过微卷的短发,穿着朴素,带上扩音器,拿着语文书,神采奕奕的站在讲台前生动形象地为我们着讲课。曹老师是一位严厉但又不失幽默的老师,她讲课十分生动,所以我们的语文课堂气氛既紧张又活跃,大家都十分喜欢她的课。曹老师将所有精力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她总是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到班上来批改同学的作业。正是在曹老师孜孜不倦地教诲下,我们班的语文成绩排名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

  尽管她在课堂上是严厉的,但是她在课后却也是和蔼可亲的。

  记得有一次,我的一篇作文写的不错,她决定让我在家长会上朗读。于是中午的时候,她把我叫到了她的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两位同学也正在练习朗读作文。她坐在椅子上专注地听同学的朗读,看到我进来,马上把作文本给了我说:“来把昨天的作文读一下。”我打开本子,有点紧张,毕竟是要在全班家长面前朗读,这还是第一次,我试着读了一段,她让我停下来,和蔼地说:“不要紧张,声音大一点。”她让我重读这一段,读的过程中,她一直在旁边鼓励我说;“声音大一点,不要紧张。”我的声音慢慢地提高了,朗读的熟练程度随之上升,一篇读完,她高兴得点了点头说;”下午就这么读,加油!”。家长会如期进行,轮到我读作文了,我走上讲台,看了一眼满教室的家长,紧张感油然而生,我的声音又小了下去。曹老师似乎有些着急,她在旁边一直小声提醒着我:“大声一点,大声一点。”可能因为紧张我的声音一直没有显著地提高,这时曹老师拿出了她常用的扩声器,轻轻地将麦克风放在我的嘴边,我愣了一下,心中非常感激曹老师的及时补救,我顺利的把文章读完,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长舒一口气。曹老师微笑着拍拍我的肩仿佛在说读的不错。

  这件事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曹老师在学习上也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我的语文成绩也一直是保持在相对不错的水平。可是曹老师因为过度劳累身体健康出现了问题初三就不能继续教我们的语文了,我们班同学都很难过。但是曹老师的谆谆教诲深深刻在我们每位同学的心中,她的敬业精神鼓舞着我们。我们也会加倍地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向老师汇报,希望老师早日康复重新回到我们身边。

我喜欢初中作文7

  书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成功之门;书是一架云梯,让我攀登到了知识的顶峰;是一艘轮船,载着我驶向成功的彼岸······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书就是一位良师益友,教我做人。自从我读了《汤姆·亚历险记》这本书以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感受到汤姆·索亚是个勇敢顽强的人。

  汤姆是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讨厌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儿便和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故意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儿给提起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这还没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嘲笑他的孩子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没有放在正确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来说,那是一种乐趣。

  他喜欢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汤姆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以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会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有人说:童年就像是一壶美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的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我喜欢初中作文8

  黛玉的人生是极不幸的,幼年丧母。她还太小,楚楚可怜的模样令人心疼,黛玉自小体弱多病,长年是卧病在床的。当 她的父亲也离她而去时,她的心就像上了一道枷锁,紧紧的,将所有人都隔离在心之。,只因受的伤太深。大观园的出现是黛玉人生的转折点,她此生的爱恨情仇或许就凝固在了大观园之中。

  她有能让落花满地鸟惊飞的美貌,比传统美女的沉鱼落雁更富有情韵。曹雪芹在西施,飞燕等古代美女的基础上,赋予她“绛珠仙子”的神话,使她融古往今来之秀美,集仙界凡间之灵慧。

  弱质纤纤,风韵淡淡,林黛玉便以这个形象走进我的视野。不知道如何直视这个世界,只能自己努力抬起骄傲的头,任凭寂寞、疼痛似紫色藤蔓一样在身后纠缠蔓延。别人都说她似只刺猬,拼命地用刺来保护自己,而我认为,她,不过是只蜜蜂,蛰了别人又何尝没有伤到自己?

  作为封建时代的女子,她有独到的人生见解,具有诗人的敏感气质和奇逸的文思,生就的伶牙俐齿,锋芒毕露,从不趋炎附势,而且反抗着社会对她的迫害。她以落花自比,始始终保持着高尚的情操,执着的维护自己尊严和个性自由。蔑视功名,反对封建的黛玉一生以泪洗面,在生命和理想绝望的边缘,却反常的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哭的一生。

  今生今世,黛玉的华丽而至,却没逃开死亡的枷锁,我尝遍了她这一世的所有酸甜苦辣,当我去真正品味她的一生时,突然发现很是压抑,不得不长吁一叹。

  似乎我也明白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悲痛不能解决一切离与分。即使结束了什么,也不要悲观将自己锁压。沉默,悲伤,痛苦,只是上天一次玩笑的终止。结束了,不必再留恋什么,找什么能够让自己宣泄的方式,而应该保持一颗纯洁的心。千万不要将自己的幻想破灭,追求也许正是人生中最好的魔法,比悲伤这些令人痛心的小角色好一千倍,甚至一万倍……

  最后请记住一句话:昨天代表的是已消逝后的留恋,而明天象征的却是憧憬的希望。珍爱自己,放下思想上的包袱,让自己重新变得璀璨,变得辉煌!

我喜欢初中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都或多或少的看了这样或那样的书,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总能让人受益匪浅。

  我记得上三级时,爸爸去外地出差,买来一本《火车轮船和飞机》,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儿童科普读物,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汽车为什么长尾巴?”虽然当时对静电还不能完全弄懂,但我已知“尾巴”的作用,包括书上的其它小知识,我一并讲给同学们,她们认为我知道的多,乐于跟我做朋友。再后来,有了《小灵通漫游未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地被书中科幻所吸引,未来多奇妙啊!一个西瓜可以和一张小饭桌一样大。如今,其中的科幻有的已变成现实。这本书激励了我好好学习,多掌握知识,开启未来智慧的大门。

  大学时,我有幸读到名为《美》的书,虽然它不像娱乐书那样吸引人,语言有些枯燥,但我还是耐着性子坚持阅读,它指导我对美的认识不能局限在事物外表,而是要看事物的本质,它让我怎样去认识一个人以及自己,更重要的是它教会我怎样做一个更美的人,那就是用知识来充实提升自己。后又读到作家刘心武对美的进一步阐释,“一定要追求美,却一定不要追求完美。”使我在对待事物美的问题上多了一分理性。

  在我人生最痛苦的时候,我读到吴巧玲的散文诗《唱给夕阳》,“我感叹你的短暂,你那空中飞舞,令人眼花缭乱的彩带,虽然曾映红我的脸,可当我用整个生命和你合奏甜美的乐章时,你却消失了……”文中的“我”不就是真实的我吗?“你离开的时候,我静默地站着,溪水浸湿了我的裤脚,任它冰冷了我的心。”“可夜空中闪烁的星星却固执地向我提示着黎明,提示着明天。”“我向未来祷告:让我的生命变成一只正直的苇笛吧!”一遍遍的用心去读,一遍遍体会,在痛苦中挣扎余生不应是我的性格,我的心灵在《唱给夕阳》的陪伴下,逐渐从痛苦的阴影中走出。

  我喜欢读书,心怡的语言总习惯用笔记录下来,闲暇时打开细细品味。神话故事中的白蛇和鲤鱼经过千年的修炼,脱胎换骨才成为精,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读书就是最好的修炼,虽然我们最终成不了精和仙,但可以成为最好的自己。毕竟,开卷有益。

我喜欢初中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人?哦,让我想想,对了,是他!

  他理着学生毛寸头,圆圆的小脸蛋上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也许是瘦的原因吧,他的眼睛就显得更大,惹得同学们给他取了个雅号“大眼鱼”!他最让人喜欢的就是那阳光灿烂的微笑,不管什么时候见他,都是阳光的笑脸,风一般轻快地从你身边飘过。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前面已经说过了,他因瘦而被别人号为“大眼鱼”。这次,他下定决心要增肥,于是乎,便翻箱倒柜寻找“增肥秘方”,可翻了半天,也找不到“秘籍”的影子。唉!累!先坐下歇会儿,于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谁知,屁股刚墩到沙发,他家那超弹力沙发一下就把他这把小骨头弹起老高!就这样忽上忽下地弹了半天才算坐稳。等静下心伸手抓起桌子上的报纸一看,不由得喜出望外!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小报上赫然印着“吃猪肉增肥”。他高兴地蹦了起来——可怜那沙发成了他的蹦蹦床。

  晚上,他把这秘籍和想法告诉了老妈。于是妈妈又是红烧肉,又是梅菜扣肉的做。虽然他不爱吃猪肉,可他是吃了吐,吐过还吃。半年过去了却还不见任何增肥的迹象,只可惜了那头猪哦!

  好了好了,不说他的短处了,还是说一下他的优点吧!也省得他那两片小薄嘴唇说出什么“扬人恶,即是恶……”了。他是个十足的书迷,有事没事最爱看书。什么《三国演义》啦,什么《西游记》啦,还有什么什么《神秘岛》了,等等这些大部头的书,他都能讲个一通,更别提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和曹文轩及沈石溪的小说了,他都快背下来了。所以,每当一下课,他的周围马上就围满了故事迷,听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天南海北的故事,大家越听越羡慕,越听越喜欢,恨不得马上回家去看书,看它三天三夜,再回来像他一样神气十足地讲给大家听。

  对了,他还有一个特大的优点,就是“勤劳节俭,从不放任自己”!有一次他在商店里看好了自己超喜欢的衣服、鞋子,一问老板价格,呼!太贵了!还没等老爸开口,他就把爸爸拉到一个角落悄悄地说:“爸爸,这家的东西太贵了,我们别买了。”回到家里不仅不对爸爸妈妈有一句怨言,依旧抢着干家务。嘿!他就是这么讨人喜欢!

  他的优点还有很多,我说不完哟!对了,也许就说这么多,你们也已经喜欢上他了,对不对?猜猜他是谁?告诉你,他就是我。奇怪吗?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怎么能谈的上爱父母,爱同学,爱老师,爱祖国呢?

我喜欢初中作文11

  小说是毒害学生学习的毒药——老师

  小说是妨碍孩子进步的路障——父母

  小说是阻止同学提高的高墙——书呆子

  但是,真的是这么回事吗?我不认为。在我的眼中,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六年级时,我便开始了我的“周游小说国”之旅。还记得初次读的那本《小妖的金色城堡》真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为其中的情节,为其中的佳句,更为其中的人物。惊鸿一见的如凤凰般耀眼的文字色彩。

  小说带给了我无尽的乐趣。常常会为其中的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揪心;常常会为一幕幕生死离别的情景而哭泣;常常会为一个个阴谋误会而气得直跺脚;常常会为最后大团圆结局而欢笑。说不清的喜怒哀乐,却更带给了我一丝惆怅的快乐。当我在看到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达到目标时,我也笑了。我的乐趣便是和小说一起和笑。

  小说陶冶了我的情操。这是一定的。当读《夏至末》时,我觉得我的心被轻轻地挑了起来似的。在华丽,轻柔,空灵的文字中飘荡。那充满了灵感的,又带着修养身心的文字常常给我一种宁静,安逸的气氛。作者的平静的,空灵的思绪也给了陶醉的味道。

  小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风格有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文字有不同的灵感,所以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能得到灵感。韩寒的幽默尖锐,郭敬明的空灵飘逸,落落的惆怅轻飘,沧月的磅礴浩大,明晓溪的细腻感人,步非烟的诡异悚然……都让我看见了他们的优点。我取长补短了。我也进步了。

  小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无论如何,在所有我看过的小说中都出现这样一个信息:不要做坏事。小说是夸张的,是虚幻的,是构造的。但它却会时时体现出一种品质。在小说中,不似文学的高深,诗歌的简练,普普通通的一看就懂。我明白了,即使假的,我也感动。即使假的,我也要学习,因为我愿意。

  小说带给了我乐趣——我

  小说陶冶了我情操——我

  小说提高了我作文水平——我

  小说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

  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我喜欢初中作文12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动物,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猫!

  猫,是一种性格温驯,活泼;模样可爱;会捉老鼠,能博得主人的欢心的动物,猫很忠诚,对猫来说,忠诚于自己的主人是不变的宗旨;猫很独立,就算不依赖人类,也能自己生存。它不会主动来讨好你,除非跟你很熟了,不然都保持一份戒心。猫的行为很舒缓,优雅,比较安静,再加上独立的性格,给人以神秘的印象。虽然不好驯养,但还是很多人青睐的动物,所以我很喜欢猫。

  为了探究猫的性格,我就央求父母,给我买一只猫。在我的软磨硬泡,百般劝说下,爸爸妈妈终于同意了。第二天,妈妈下班回来后给我带回来了一只小猫崽,我见到高兴极了,给它取名为小菲,这只猫很漂亮,浑身的毛是黄色的,四肢爪子是白色的,葡萄般大的眼睛溢出了一股灵气。懒懒的样子实在可爱至极。松散的眼神泛着一丝稚气。

  小菲刚来家里的时候,整天待在陌生的环境,看着陌生的人觉得很害怕,所以时刻保持着警惕,有一点响声它就会蹦起来,躲到某个角落里,等四周平静后才会回到自己的窝里继续警惕的看着四周。给它喂食时,它不会放心的朝你走过去吃东西,而是等你走后才走到食物跟前,先闻闻,再尝一口,确保没事后才会放心的吃起来。每天亦是如此。我不禁感叹,真是一只谨慎的猫。慢慢的,和我们接触长了,就不对我们那么警惕了。小菲的好奇心特别强。

  星期六放假,我在做作业,小菲便在家里乱窜,这走走那瞧瞧的,见到好奇的东西还会用爪子挠两下,走到妈妈织毛衣的地方跟前,它发现了新的东西——毛线团,刚到毛线球前,线球突然从沙发上滚下来。小菲吓得连忙退后几步,还一边“喵喵”地叫,好像在说:“这是什么怪物啊!我怎么没见过啊!”过了好久,它才慢慢向前移动,然后用爪子碰碰毛线球,见没有危险,就开始玩了。它抱着毛线球跑来跑去,当它回到房间时,发现脚被缠住了。它又“喵喵”叫了起来,好像在向我求救,我看了哭笑不得,连忙帮它解开。有时候,小菲在屋里玩腻了,就跑到阳台上的花枝上荡秋千,或者在我的作业本上留下几个“小梅花”印。

  小菲也很乖巧,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本想和小菲一起玩,小菲也是一副想跟我玩的样子,一直蹭我的腿。但是我一想到作业很多,不能先玩再学,就摸着小菲的头说:“小菲啊,我要先学习,学习完后才能跟你玩,你先自己到一边去玩吧”小菲似懂非懂的样子,走到一边玩起毛线球来,我也开始学习。直到学习完后我才和小菲一起玩。

  我爱我家的猫!

我喜欢初中作文13

  “来,同学们,将语文书打开翻到166页,今天早读我们来背诵《桃花源记》。”时隔两个月,再次见到老师,第一句话竟如此不幽默,原以为老师会讲笑话的我,一脸不高兴地栽入书中。“这《桃花源记》假期里就背的滚瓜烂熟,去看看其它的。”

  我顺着手的感觉,“哗啦,哗啦”连翻6张。中间五个大黑体字深入眼中:大道之行也。“咦,这题目怎么这么熟呢。”我心中暗自高兴到。再瞅瞅其他同学,一个个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张着狮子般的大嘴,像是要把整本书都吃了,两只“爪子”来回摆动,却怎么也背不会。而我呢,不仅背会了,还有了重大发现,想到这,不禁忘却刚才的不开心,心中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

  我将视线转回到课本中,注视着这篇课文,嘴巴自然而然地哼唱起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就这样,熟悉地将这篇文章唱了出来。即使没有学习过,但觉得非常熟悉,喜欢。

  想知道我为何喜欢吗?这源于一部电视剧,五年前,正是琼瑶阿姨翻拍98年《还珠格格》,改名为《新还珠格格》的热播时。8岁的我,当时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非常喜欢这部剧,认为它是一部非常幽默搞笑的电视剧。每每看到小燕子(还珠格格)刚进宫时与皇后娘娘、容嬷嬷斗法时,常令我开怀大笑,所以做出了一个想法,决定追剧。(作文网 )

  在看完了整部剧,98集中,是我最记忆犹新的是第二十一集:皇后娘娘大闹漱房斋,打了紫薇和金锁,小燕子很生气,决定报复皇后,便于才子,美女,护卫上演了一场苦肉计。但是终究逃不过皇上的法眼,决定罚小燕子10天之内抄写《礼运大同篇》100遍,还要背会。这次漱房斋全员行动。10天已到,抄写完成了,但仍不会背。这时,班杰明想出了一个办法:我拉琴,紫微弹琴,我们会背不如会唱。就这样,到皇上来检查时,全员以唱的方式来展示……我看到这一点,不知不觉也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喜欢这种音律,唱着唱着居然背会了,莫名地喜欢上了这篇文章。以后,每次看还珠格格时,都要专门去看这一集,不仅跟着唱,还跟着做动作。妈妈见到了,不解的问:“你在干什么,又吼又跳的。”“呵呵,我呀,看还珠时学了一篇文章,要不你也来。”“算了算了,你自己玩去吧”妈妈笑道……

  现在,当我知道将要学习《大道之行也》这篇文章时,简直开心到了极点,觉得与它好熟悉,心里莫名的一种喜欢,决定要好好学习。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我再次小声哼唱起来……

我喜欢初中作文14

  我喜欢春天,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穿过风景区的小树林,树叶们像是一个个小提琴家,一路殷勤地为我们奏乐,好像在说:“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小蝴蝶翩翩起舞,在前面为我们带路,我和小伙伴们一路唱啊跳啊,感受着春的气息,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嫩芽,极嫩的果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春回大地,万物复苏。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日的傍晚和妈妈一起漫步在涧河桥边,如今的涧河两边绿柳依河,花草夹道,幽静的小道上还建了几座小亭,走累了,可以坐下休息一会儿,而我还可以趁此吃根透心凉的冰糕,不经意间看见天上的星星们眼睛一眨一眨,好像在对我说:“嗨,冰糕好吃吗?”

  我喜欢秋天,喜欢在秋天丰收的季节里,看那在秋风里摇曳的果实,在农田上、在果园里,到处都是绚丽多彩的颜色,就像一片五彩的海洋。我更喜欢在黄昏时分坐在甘山森林公园的亭子里,抬眼望去,每一棵树上都长满火红的红叶,风一吹,红叶涌动,好似满树的红星在晃动。慢慢地,天空被浣净,天也黑了下来,可那红叶好似永远也不被黑暗所吞噬,在夜空中绽放光彩,为单调的夜色加上一种颜色,美丽至极!

  我喜欢冬天,喜欢某天早上一睁眼就看到外面银装素裹,大地被换上了新衣,一切都是新的,让我欣喜若狂。我慌忙跑到楼下,张开双臂去迎接从天而降的小雪花,调皮的小雪花不时钻到我的衣领里,逗得我咯咯笑个不停,我更喜欢和院子里的小朋友在冬爷爷的怀抱里打雪仗,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喜欢梦,喜欢色彩斑斓的梦,梦中那些奇妙的景色让我沉醉不已。我梦见我成了辽宁号航母的舰长,乘风破浪,为自己的祖国而战斗;梦见自己在茉莉花丛中晒太阳,在一颗巨大的宝石上和朋友玩耍……最难忘的一次是我自己变成一匹骏马,跑到雅鲁藏布大峡谷看它的神奇壮丽,到戈壁看那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到基隆看它气象万千的变化……这些梦美妙极了!

  我喜欢读书,喜欢沉醉在书的海洋世界里。当我捧起书,我就恨不得一头扎进书里再也不出来,我的心情也总是和小主人公一起跌宕起伏,当读到小主人公伤心时,我也会哭;当小主人公高兴时,我也会哈哈大笑。每次妈妈叫我,我总是捧着书一拖再拖,直到妈妈发威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知识的海洋。

  我喜欢生活,深深地喜欢我有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初中作文15

  我喜欢的事物多如鹅毛,俗话说:“有名胡同三百六,无名胡同如牛毛”,这句谚语果真名不虚传。

  我喜欢“镜子”,他能让我认清楚自己,让我看透自己的内心,他每时每刻都提醒我学习。在我孤独寂寞的时候,望着它,就会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望着他,心中的荒凉似乎变得温暖了许多。在我找不到东西的时候,镜子也会来帮忙,他左照右照,把事物全部拍进他的脑中,从而帮助我寻找到事物的踪迹,我要谢谢你,镜子。

  我喜欢雄伟的山峰。站在山顶,望着美丽的城市,即使你的心情十分郁闷,那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到夏天,这山峰就是人们的“乘凉圣地”了。夏天,山上的树木长得郁郁葱葱,中间是一座凉亭,在酷暑的时候,一到下午,山上就聚满了人,有老人,有儿童,有青年,妇女多得数不清,都是上山来乘凉,看到人们说笑,我的心情顿时舒畅。

  我喜欢电视机,每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会打开电视机,看那些搞笑至极的,有趣的,精彩的动画片,逗得我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功夫片,尤其是《秦时明月之天行九歌》的鬼谷传人卫庄,只需三两下就可以打败一个敌人,我实在太崇拜他了,如果今生我能学到武功,拿上战刀,我今生无憾。

  我喜欢父母的关爱,父亲的爱犹如一座挺立的大山,为我遮风挡雨。母亲的关爱犹如温暖的太阳,为我照亮前方的路。

  父母犹如我的左膀右臂,帮我战胜了一切困难。母亲犹如大海,把我欠下的人情统统还尽。父亲又犹如苍臂巨猿,帮我打开前方的大门。迟早有一天,父母亲都会不在人间,而他们的恩情,我会永远记得。

  我喜欢收藏一些旧玩具,比如说,在我三岁的时候,爸妈送给我的积木,到十二岁,它还完好无损地被我收藏。十岁生日,姐姐送我的乐高玩具,我也保存得很好,一岁的项链,三岁的积木,五岁的妈妈吻,七岁的寒冰龙,九岁的白虎,十一岁的青龙,我都收藏得很好,它们是我童年无穷无尽的宝藏。

  我喜欢清蒸的米饭。每到中午吃大米的时候,闻着那饭菜的清香,我的口水就直流三千丈。

  我喜欢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就像天空中数不尽的繁星,讲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以后再细细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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