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初中作文

时间:2021-08-26 17:28:24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初中作文(集锦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初中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初中作文(集锦15篇)

我喜欢初中作文1

  黛玉的人生是极不幸的,幼年丧母。她还太小,楚楚可怜的模样令人心疼,黛玉自小体弱多病,长年是卧病在床的。当 她的父亲也离她而去时,她的心就像上了一道枷锁,紧紧的,将所有人都隔离在心之。,只因受的伤太深。大观园的出现是黛玉人生的转折点,她此生的爱恨情仇或许就凝固在了大观园之中。

  她有能让落花满地鸟惊飞的美貌,比传统美女的沉鱼落雁更富有情韵。曹雪芹在西施,飞燕等古代美女的基础上,赋予她“绛珠仙子”的神话,使她融古往今来之秀美,集仙界凡间之灵慧。

  弱质纤纤,风韵淡淡,林黛玉便以这个形象走进我的视野。不知道如何直视这个世界,只能自己努力抬起骄傲的头,任凭寂寞、疼痛似紫色藤蔓一样在身后纠缠蔓延。别人都说她似只刺猬,拼命地用刺来保护自己,而我认为,她,不过是只蜜蜂,蛰了别人又何尝没有伤到自己?

  作为封建时代的女子,她有独到的人生见解,具有诗人的敏感气质和奇逸的文思,生就的伶牙俐齿,锋芒毕露,从不趋炎附势,而且反抗着社会对她的迫害。她以落花自比,始始终保持着高尚的情操,执着的维护自己尊严和个性自由。蔑视功名,反对封建的黛玉一生以泪洗面,在生命和理想绝望的边缘,却反常的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哭的一生。

  今生今世,黛玉的华丽而至,却没逃开死亡的枷锁,我尝遍了她这一世的所有酸甜苦辣,当我去真正品味她的一生时,突然发现很是压抑,不得不长吁一叹。

  似乎我也明白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悲痛不能解决一切离与分。即使结束了什么,也不要悲观将自己锁压。沉默,悲伤,痛苦,只是上天一次玩笑的终止。结束了,不必再留恋什么,找什么能够让自己宣泄的方式,而应该保持一颗纯洁的心。千万不要将自己的幻想破灭,追求也许正是人生中最好的魔法,比悲伤这些令人痛心的小角色好一千倍,甚至一万倍……

  最后请记住一句话:昨天代表的是已消逝后的留恋,而明天象征的却是憧憬的希望。珍爱自己,放下思想上的包袱,让自己重新变得璀璨,变得辉煌!

我喜欢初中作文2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题记

  书,是一对有力的翅膀,带我们翱翔世界;书,是一片云海,将我们托向蓝天;书,是一段阶梯,使我们不断进步。

  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当属《幸福的拾荒者》了。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正如胡歌所说:“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车祸把他撞离了原本的轨道,可他却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胡歌的真实原因,他的坚强、乐观,正是我所必需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数学竞赛。在这之前,我没少下功夫,每天都坚持看一些奥数题,多做一些难题。可最后成绩出来时,却是“解名尽处是孙山,鄙人更在孙山外”,我不禁有些沮丧。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我喜欢初中作文3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我是初三5班的刘旭晨。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我喜欢这样的声音。

  我们一生中都会有许多喜欢的东西,它可能是一种美食,也可能是一本书,也可能是一部电影,也可能是一个故事……许多许多,而我,喜欢的是一种声音。这种声音就是,当我在球场打进每一个球时,队友、教练喊出来的“好球”。

  这种声音会让我有种成就感,让我的心里很舒服,因此,我会每天去练球。我每天重复的做那几个动作,但从来不会觉得无聊。我训练自己的球技,也训练自己在比赛中的现场决定,到底什么时候应该突围,投球,还是传球。想要自己变强,就只有一条路,练,坚持练。如果想上场打比赛而不是坐在赛场下面,如果想当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也只有练,努力的去练习,即使在别人看来很无聊。

  我还喜欢在我有进步的时候,老师、同学们说出的“真不错”的话语,这种声音让会我越来越努力。回想我初一的时候,上课时会和朋友一起跑到角落打牌,老师说我们,我们就回到座位,但过两分钟就又开始了,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还会和老师顶嘴。不管老师说什么,我们总能找到理由顶回去,把老师气得都上不下去课了。我也不听老师讲课。我有时候睡觉,有时候把手机拿出来玩游戏,即使老师打电话给家长,我也不会怕。我为我的初一时光感到羞愧。

  初二时换了班主任,老师经常找我聊天。每当我有一点点进步的时候,老师总是对我说“真不错”,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声音,就这样,我一点一点开始改变。初二运动会的时候,我报名参加了1500米。跑得真累,但在听到大家给我呐喊加油的声音,看到大家希望我赢得比赛的那种眼神,我充满了力量,跑出了自己最好的状态,获得了第一名。回到大本营后,大家都说我“真不错”,帮我拿东西,问我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坐下休息一会,老师也过来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时候,我觉得,所有的付出、所有的汗水都值了。

  我会为了队友、教练给我喊出的那一句“好球”而努力,练好每一个动作,让自己变的更强。我也会为了同学、老师的那一句“真不错”而努力学习,认真备考,争取考上一职。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也能做到,我也为你们加油!我的讲话到此,谢谢大家!

我喜欢初中作文4

  幸福的滋味尝起来如何呢?是甜甜的?还是酸酸的?每当你幸福的时候,是不是感觉到酸酸甜甜的好滋味?这种感觉很快乐、很开心,甚至令人感到开怀大笑啊?

  幸福,摸不到也看不着,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亲身经历过,才知道幸福的美妙感触。幸福会无时无刻,环绕在你我的身旁,身边的每一件事物,都有意想不到的幸福。而在我们周遭,我觉得最幸福的事,就是散步了!

  每当我想散步时,我就会去中山大学的校园散步。我家离中山大学不远,很很快就到了,路程不长,我们家会把车放在中山大学门前斜坡,木棉花下停靠,因为在我用我的双脚爬上斜坡的同时,风都会在我爬得满头大汗时轻拂而过,让我感觉非常的舒适、凉爽;当身体冷的时候,太阳就会把它的热情,降落到地上,温暖我的脸庞,啊!那真是幸福啊,真希望能够永远住在那里,永远享受这种热情,每天拥抱这样“小确性”的幸福。

  我也喜欢穿梭在我的学校——第一中学里,观察校园内的各个大小事物,“明察秋毫,便有物外知趣。”对我来说那真是幸福。将来毕业后,我还要再回来母校,看看我以前一点一滴的天真年少,回味一下上初中的快乐和烦恼,我想那时候所有的快乐一定更快乐,连年少的烦恼都会变成幸福吧!

  我也喜欢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幸福。假如我买了一包糖果或饼干,我必定会和我的同学、朋友分享,因为自己一个人吃的时候,是一倍的幸福,一加一等于二,两个人一起吃,就有两倍的幸福了,因为分享的力量,使得幸福就在彼此间漫延……

  我喜欢幸福!幸福不分穷富,每一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一样,有的人认为中了头彩,那才是幸福;也有人认为,日子只要过得平凡又安全,就很幸福了!我觉得我对幸福的定义,就是拥有一个单纯、快乐,又没有烦恼的生活,越是有钱,就越不安心,害怕钱被偷,我不喜欢过着忧虑的生活。我的人生就像短打一样,不追求全垒打的生活,只要一垒安打,我就有可能奔向本垒得分,那份希望就是幸福!我不要求大富大贵,只要求单纯、平安的过生活,这样就很幸福了!

我喜欢初中作文5

  我最喜欢的人?哦,让我想想,对了,是他!

  他理着学生毛寸头,圆圆的小脸蛋上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也许是瘦的原因吧,他的眼睛就显得更大,惹得同学们给他取了个雅号“大眼鱼”!他最让人喜欢的就是那阳光灿烂的微笑,不管什么时候见他,都是阳光的笑脸,风一般轻快地从你身边飘过。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前面已经说过了,他因瘦而被别人号为“大眼鱼”。这次,他下定决心要增肥,于是乎,便翻箱倒柜寻找“增肥秘方”,可翻了半天,也找不到“秘籍”的影子。唉!累!先坐下歇会儿,于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谁知,屁股刚墩到沙发,他家那超弹力沙发一下就把他这把小骨头弹起老高!就这样忽上忽下地弹了半天才算坐稳。等静下心伸手抓起桌子上的报纸一看,不由得喜出望外!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小报上赫然印着“吃猪肉增肥”。他高兴地蹦了起来——可怜那沙发成了他的蹦蹦床。

  晚上,他把这秘籍和想法告诉了老妈。于是妈妈又是红烧肉,又是梅菜扣肉的做。虽然他不爱吃猪肉,可他是吃了吐,吐过还吃。半年过去了却还不见任何增肥的迹象,只可惜了那头猪哦!

  好了好了,不说他的短处了,还是说一下他的优点吧!也省得他那两片小薄嘴唇说出什么“扬人恶,即是恶……”了。他是个十足的书迷,有事没事最爱看书。什么《三国演义》啦,什么《西游记》啦,还有什么什么《神秘岛》了,等等这些大部头的书,他都能讲个一通,更别提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和曹文轩及沈石溪的小说了,他都快背下来了。所以,每当一下课,他的周围马上就围满了故事迷,听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天南海北的故事,大家越听越羡慕,越听越喜欢,恨不得马上回家去看书,看它三天三夜,再回来像他一样神气十足地讲给大家听。

  对了,他还有一个特大的优点,就是“勤劳节俭,从不放任自己”!有一次他在商店里看好了自己超喜欢的衣服、鞋子,一问老板价格,呼!太贵了!还没等老爸开口,他就把爸爸拉到一个角落悄悄地说:“爸爸,这家的东西太贵了,我们别买了。”回到家里不仅不对爸爸妈妈有一句怨言,依旧抢着干家务。嘿!他就是这么讨人喜欢!

  他的优点还有很多,我说不完哟!对了,也许就说这么多,你们也已经喜欢上他了,对不对?猜猜他是谁?告诉你,他就是我。奇怪吗?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怎么能谈的上爱父母,爱同学,爱老师,爱祖国呢?

我喜欢初中作文6

  那些过返的人跟事历阅历史的酝酿,越发醇臭,归味悠久······——题记

  皓月该空,是谁在月下伏舞弄清影?大江东去,是谁领没山河如绘的低叹?弥弥浅浪,隐现层壤,又是谁醉眠芳草······子规啼亮月琼瑶映杜宇,不应有恨的婵娟仍旧美妙。昔日的事还在,昔日的己无踪。风又拂功赤壁,在这里感叹我生如梦的你去了哪面?

  密州出猎的狂抬,牵黄擎苍;锦帽貂裘的虚华,千骑舒平冈。虚无的货色果然不会多留片刻,便刻即烟散云销,被逮进狱。暗无天日的103个日夜,你的心在发抖。狱中的日子,你过的还恶吗?“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看着狱吏端着的盘子里的一条鱼,你怀着怎样的心境挥笔撒下二首尽命诗?103个日夜行将停止,而你又怎样的惴惴不安,亦或是豪放哀壮?你乏了吗?看着那些可怜的嘴脸,你恨他们吗?是他们错了吗?亦或是,你错了?仍是你初末执拗着,回避着,不想去想?你累了,实的累了。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

  黑台诗案之后,你从京乡到杭州,到稀州,到疾州,到湖州到黄州,甚至到了荒漠的海南。也不知你的心坎有过怎么的抗争?那颗替庶民着想的心有不结束跳动?你给了众人一个快慰的谜底:我试着去转变,我的口还没有失去方向!“簌簌衣巾降枣花,村南村北响缫车。”瞅到徐州亢旱遇苦霖,你啼了吗?兴许吧。这颗忧邦愁官的心,从未平息。

  多年般的无故喟叹匆匆转向中年的无奈和老年的旷达背地,那103个日夜你无法忘记。对此,我无奈指责谁对谁错。你责备积穷积弱的朝廷;你渴看“致臣尧舜”,盼望有晨一日“会挽雕弓如谦月,东北望,射地狼。”;你探听“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你轻狂“谁怕?一蓑烟雨免平生!”然而,“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多少度秋凉。”这些,你没错。可那103个昼夜······毕竟,谁对谁错?

  在幽山静林之间,你恍然大悟;“夜凉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亘种花。棋罢不知人换世,酒阑无耐客念野。”你不再执着于“奋力有过后志世”,而是“小船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你飘然而破,只愿息一只孤鸿“拣绝冷枝不肯栖,寂寞沙洲怜。”我当怎么对你?你干得所有皆没错可一切又都错了。你从心顶里发出了最实在的感慨“惆怅东南一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

  赤壁山旁,尔靠在树上望着东往的大江觅找你的身影······

我喜欢初中作文7

  从小到大,我,像很多人一样,一直被灌输着要努力学习,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伟人。但恰恰相反,我喜欢那些平凡而普通的人。

  原先我挺鄙视那些平凡的人,在我眼中,他们麻木不仁,随波逐流,毫无作为。直到,遇见那个老翁。

  那老翁长得瘦小,皮肤略黑,身上背着个比他还大的麻袋与他形影不离,让他看上去更加弱小而无助。他古铜色的脸庞如同沟壑密布的黄土高原,灰白色的衬衣好似用补丁制成。他在凛冽的寒风中颤抖,身上的邋遢衣物就如同纸一般单薄。看着他的样貌,让人禁不住心生厌恶。

  我见到过那老翁多次,但每次都在同一处:一所高中的围栏外。围栏内恰是一处无人问津的角落,只有几把杂乱堆放的木扫帚宣布着这里曾有人来过,但扫帚上层层的灰又显示出这里已不被人关注。不过,即使是这样的角落也有生物存在——这里可是一群野猫的乐土。

  那天傍晚,又走过高中围栏边,我看见那老翁又一次站在那儿。那边的人行道上有两个大垃圾桶,老翁正好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有些恼火,于是停下来准备把老翁赶走。

  这时,我看见那老翁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白色袋子和一张发黄的旧报纸,把报纸放在了地上。我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好奇他要做什么。

  接着,他把白色袋中一颗颗的褐色物体倒上报纸,用颤颤巍巍布满老茧的手,将报纸从夹缝中塞进了高中的校园。眼尖的我突然发现,一只黑白相间的猫跳上支撑栏杆的平台,看了看那褐色的颗粒,随后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这时,我才想起为什么那些颗粒似乎有些眼熟——那是猫粮。

  看着老翁单薄的衣物,我沉默了。他本可以用这些钱为自己买一件更保暖的衣裳,但他却选择了买猫粮,不求回报地帮助这些和他一样,同样贫穷饥饿的猫。我突然后悔对他的鄙夷与不屑一顾了。

  那些如老翁一样平凡的人在世界上数以亿计,他们或许像我曾经认为的那样,毫无作为,但他们不像那些所谓的大人物、成功人士,离我们那么遥远,遥远得和一串冰冷的符号没有区别,而是在我们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活生生的人——这,便是我喜欢他们的原因。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房前擦皮鞋的中年人手中握着一只鞋,看见下班后行色匆匆的路人们,看见卖红薯的小贩大声吆喝着……我看见无数平凡而普通的人们。而我,也不过是其中一员。

  突然想起鲁迅先生在《这也是生活》中曾写到的一句话:无尽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

我喜欢初中作文8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动物,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猫!

  猫,是一种性格温驯,活泼;模样可爱;会捉老鼠,能博得主人的欢心的动物,猫很忠诚,对猫来说,忠诚于自己的主人是不变的宗旨;猫很独立,就算不依赖人类,也能自己生存。它不会主动来讨好你,除非跟你很熟了,不然都保持一份戒心。猫的行为很舒缓,优雅,比较安静,再加上独立的性格,给人以神秘的印象。虽然不好驯养,但还是很多人青睐的动物,所以我很喜欢猫。

  为了探究猫的性格,我就央求父母,给我买一只猫。在我的软磨硬泡,百般劝说下,爸爸妈妈终于同意了。第二天,妈妈下班回来后给我带回来了一只小猫崽,我见到高兴极了,给它取名为小菲,这只猫很漂亮,浑身的毛是黄色的,四肢爪子是白色的,葡萄般大的眼睛溢出了一股灵气。懒懒的样子实在可爱至极。松散的眼神泛着一丝稚气。

  小菲刚来家里的时候,整天待在陌生的环境,看着陌生的人觉得很害怕,所以时刻保持着警惕,有一点响声它就会蹦起来,躲到某个角落里,等四周平静后才会回到自己的窝里继续警惕的看着四周。给它喂食时,它不会放心的朝你走过去吃东西,而是等你走后才走到食物跟前,先闻闻,再尝一口,确保没事后才会放心的吃起来。每天亦是如此。我不禁感叹,真是一只谨慎的猫。慢慢的,和我们接触长了,就不对我们那么警惕了。小菲的好奇心特别强。

  星期六放假,我在做作业,小菲便在家里乱窜,这走走那瞧瞧的,见到好奇的东西还会用爪子挠两下,走到妈妈织毛衣的地方跟前,它发现了新的东西——毛线团,刚到毛线球前,线球突然从沙发上滚下来。小菲吓得连忙退后几步,还一边“喵喵”地叫,好像在说:“这是什么怪物啊!我怎么没见过啊!”过了好久,它才慢慢向前移动,然后用爪子碰碰毛线球,见没有危险,就开始玩了。它抱着毛线球跑来跑去,当它回到房间时,发现脚被缠住了。它又“喵喵”叫了起来,好像在向我求救,我看了哭笑不得,连忙帮它解开。有时候,小菲在屋里玩腻了,就跑到阳台上的花枝上荡秋千,或者在我的作业本上留下几个“小梅花”印。

  小菲也很乖巧,有一天我放学回家,本想和小菲一起玩,小菲也是一副想跟我玩的样子,一直蹭我的腿。但是我一想到作业很多,不能先玩再学,就摸着小菲的头说:“小菲啊,我要先学习,学习完后才能跟你玩,你先自己到一边去玩吧”小菲似懂非懂的样子,走到一边玩起毛线球来,我也开始学习。直到学习完后我才和小菲一起玩。

  我爱我家的猫!

我喜欢初中作文9

  我们中国有很多传统文化节日,列如:春节、中秋节、重阳节…...。。但我最喜欢的节日就数中秋节了。那是因为每到中秋节,就能与朋友们一起赏月,能与朋友们一起吃月饼,能与朋友们一起欢笑!

  去年的一天傍晚,我看了一下日历,一看,今天是中秋节啊!我欣喜若狂,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晚饭过后,夜幕降临,中秋节中最值得庆喜的时候到了,我找了我的朋友:小余、小朱,当然也少不了我的柒哥哥。我们带了香、打火机、各种口味的月饼和一盘水果上楼顶,来开始属于我们自己的“中秋晚会”。开始了属于我们的“中秋晚会”了,起先,举行我们的第一项活动:烧香拜月。我们各拿三支香,全部点燃后,一种只属于香的轻烟轻轻地划过我们的面前,烟飘在空中,像一小片画中仙境。旁边除了我们一个人也没有,显得格外凄凉,楼下的街边却特别热闹,街边买月饼的叫卖声、顾客们的讨价还价声、人们的聊天声连成一片,这些声音有高有低,篇成一曲有声有色的音乐,格外美妙。可月亮姑娘却迟迟不现身,她用一张“黑纱” 遮住自己的脸,我们只好悄悄地等待……忽然,月亮姑娘轻轻地揭开了面纱,它是多么美丽,一张洁白的脸,毫无瑕疵。脸上发出亮光,点点繁星围绕着它,如众星捧月一般。我们向月亮拜了三下,来祈求来年的运气。第一项活动结束了,紧接着开始第二项活动:吃饼赏月。我们打开了月饼的包装袋,切成四小块,品种也很多,有草莓味的、有哈密瓜味的、有五仁叉烧的……我们边吃月饼边赏月,特别是还能与朋友一起吃,我感到特别高兴。第二项活动结束了,我们开始了最后一项活动:娱乐玩耍。我们这次没带什么,看着眼前的香,便把香一挥,香上的黄色亮点在黑夜中十分明亮,移动的光点拖着一条尾巴,我们把它连成各种图形,有爱心形的、有圆形的、有音符状的……美极了。时间飞逝,我们的“中秋晚会”已经快接近了尾声,我们仰头凝望着月亮,心里寄托着美好的祝福……

  我们的“中秋晚会”就这样告一段落了,我最喜欢的节日就是中秋节了,最值得高兴的不是能赏月,也不是吃月饼,而是能与朋友们一起赏月、吃月饼、欢笑……没有了朋友,再美的中秋晚会也不完美!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节日,你最喜欢的节日是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我喜欢初中作文10

  “白云悠悠,蓝天依旧,泪水在飘过。”这是《自由飞翔》里的歌词,我特别喜欢这句话,为什么呢?原因是这句话唱起来不仅顺口,而且还有着特别的含义,让我感到有一股无穷的力量向我迈进。

  我喜欢白云,喜欢它的自由自在,任由自己怎么飘扬,都不在乎任何。它在空中,一会儿蹦到这儿,一会儿又跳到那儿;一会儿变成小羊,一会儿变成灰太狼;一会儿从白云变成乌云,一会儿又从乌云变成白云。变化多端其乐无穷。

  还记得一个炽热的下午,大地被太阳烤的几乎快要炸掉一样;油柏公路被太阳晒得裂出了细缝;没有水的滋润,植物也像霜打的茄子——————打了蔫一样,好像我们都置身于沙漠一样,热的满身是汗。

  我多么渴望下一场大雨呀!

  可太阳公公依旧是那样不给面子。我看着天上那白云,对着它们说:“白云姐姐们呀,你们啥时候变成乌云呀,让万物再次受到“天”水的洗礼呀!”

  傍晚十分,白云竟奇迹般的变成了乌云,太阳公公也无奈的“隐居"起来,不一会儿,滂沱大雨倾盆而下,那雨就像天上真的有人向地上撒雨似地。植物抖了抖收缩的肩膀看着这洗礼的雨水,都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上帝给了它们机会让它们继续活下去,也笑自己坚强的耐力给了自己一次再生的机会。同时大地母亲也笑了,她看到自己的孩子活了下来,她怎能不高兴呢?她当然也要笑了,听!

  你听到了吗?喜悦的笑声,快活的笑声美的笑声,同样也是母爱伟大的笑声。

  看到这一切的一切,我也笑了,屋檐下我边倾听着雨歌唱的声音,边望着天上的乌云。我心里默默的笑着说:白云姐姐们呀,谢谢你们的慈善之心呀!

  虽然我知道雨的形成,是受海风的影响,雨是受白云变成的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但我一样幻想着。如果以后,我会像孙悟空一样真的有七十二变的话,我一定先要变成白云,然后有着白云那样灵动活泼的性格,当然,我还要有着白云那慈善的.心。记住,不管是什么,爱心是不可缺少的。

  我不仅喜欢白云而且还要人们喜欢变成白云一样的我。

我喜欢初中作文11

  草长莺飞的春,骄阳似火的夏,硕果累累的秋,似乎与我的性格都不相符,或许只有天寒地冻的冬才是我最喜。之所以会喜欢冬,是因为她会下雪,因为那一年的故事:

  天色渐渐的暗淡,雪娃娃似乎很眷恋大地的温暖,一个个欢快的从空中滑落。我伸出手,想捧住一片雪花,可是那些看上去白白的、软软的雪花刚碰到手便消融了。此时的大地早已披上一层银装,雪已堆积到脚踝的高度,走在雪地里,那些雪娃娃便“咔嚓咔嚓”欢快地叫起来,似乎在说:走慢点,挠得我好痒呀!

  天边的最后一丝彩霞悄然退去,此时的天地,只剩下白银银的雪,黑色的天边中夹杂着一丝淡蓝,但都给雪照亮了,有了雪的映衬,天空显得更深邃,更辽阔。

  家里的灯打开,雪又被染成金黄色,但不失她那高雅的本色。我抬头仰望,发现此时的雪已比刚才的雪更洒脱,更纷飞了。面前的雪幕,就像是一颗颗洁白的珍珠穿成的如梦一般的珠帘从空中撒下,那般的飘渺,那般的神奇,那般的美丽。

  突然,我的思绪被一双大手打断,那双大手把我推进雪丛中,我刚想发怒,一看是爸爸正笑嘻嘻拿着俩手套,神飞色舞地对我说:“我们来堆雪人怎么样?”堆雪人!这可是我第一次堆雪人,没想到爸爸和我一起堆雪人。我高兴地接过爸爸给我的手套,一不小心跌在雪地里,还吃了几口“雪糕”,爸爸很紧张抱起我,但见到我的笑脸又放松了。此时,我却感觉到雪的温度,暖暖的、软软的,似乎还甜甜的。爸爸先给我做了一个小雪球,让我在雪地里慢慢滚,说这样可以让雪球变大。但雪球经不住我的折磨,而是越变越小。然爸爸手中的雪球就像玩具一样,乖乖的贴着爸爸的手掌,越来越大,我很不服气,便和爸爸展开一场决斗,可结果仍是以失败而告终。我们的战果很特殊:爸爸的雪人像巨人一样站在旁边,守护着我的小雪人,守护着我。

  那年或许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场雪,这些年的雪只是在空中飘了几下,好像只是为了预示冬的到来,而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好怀念冬天的大雪,怀念往昔的日子,更怀念往昔的父亲。

我喜欢初中作文12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不再犹豫》。

  这是一首能给予人无穷力量的歌;这是一首告诉人们不要放弃理想的歌;这是一首给我无限动力,让我明白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为了达成理想,都要坚持不懈的歌。

  寒假,我与妈妈去逛街,在路上,我看到了一间吉他专卖店,不必说店里那带有摇滚气息的霸气的电吉他,也不必说那带有英伦爵士范的文艺的木吉他,单是玻璃窗里那小小的四弦吉他,就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我回头看了看妈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带着一种期待的眼神,看着她。

  “不行!”这是她给我的答案,还有那坚定的眼神,让我无法抗拒,只得依依不舍地回家。一路无话,心里只剩失望。

  “这样吧,”妈妈先开口了,“你若能做到一件事,无论多贵多难买到的吉他我都会给你买!”听到这,我一口答应:“为了吉他,多困难的事我都会努力去做到!”

  “很简单,只要三年后,你考上了重点高中,录取通知书一到,我立刻带你去学,你还答应吗?”

  重点高中?三年后!我已经等不及了……正踌躇时,我又想起了那首歌:“谁人没试过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我还在犹豫什么?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我答应了妈妈。正是因为这首歌,给了我自信——

  “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听老师说,要考上重点高中,只要保持在学校前xx名就有机会!仔细算算,我从开学初到期末考整整前进了二十年,只要怀着比天更高的理想,怀着自信的心态,排名进入前xx,有什么大问题!三年,不就才三年吗!我都已经步入豆蔻年华,走过十三年的岁月,三年——很快的!若不是因为这首歌教会我不再犹豫,也许此刻的我还皱着眉头苦恼着。

  这首歌给了我巨大的力量,让我开始努力,全副武装,全身心投入学习,沉浸在学习的乐趣之中。

  除了我自己没有人可以左右我的思想,没有人能定我心中的宇宙——“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这首歌引导着我,走向不一样的人生,开创不一样的新天地。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不再犹豫》。

我喜欢初中作文13

  小说是毒害学生学习的毒药——老师

  小说是妨碍孩子进步的路障——父母

  小说是阻止同学提高的高墙——书呆子

  但是,真的是这么回事吗?我不认为。在我的眼中,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六年级时,我便开始了我的“周游小说国”之旅。还记得初次读的那本《小妖的金色城堡》真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为其中的情节,为其中的佳句,更为其中的人物。惊鸿一见的如凤凰般耀眼的文字色彩。

  小说带给了我无尽的乐趣。常常会为其中的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揪心;常常会为一幕幕生死离别的情景而哭泣;常常会为一个个阴谋误会而气得直跺脚;常常会为最后大团圆结局而欢笑。说不清的喜怒哀乐,却更带给了我一丝惆怅的快乐。当我在看到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达到目标时,我也笑了。我的乐趣便是和小说一起和笑。

  小说陶冶了我的情操。这是一定的。当读《夏至末》时,我觉得我的心被轻轻地挑了起来似的。在华丽,轻柔,空灵的文字中飘荡。那充满了灵感的,又带着修养身心的文字常常给我一种宁静,安逸的气氛。作者的平静的,空灵的思绪也给了陶醉的味道。

  小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风格有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文字有不同的灵感,所以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能得到灵感。韩寒的幽默尖锐,郭敬明的空灵飘逸,落落的惆怅轻飘,沧月的磅礴浩大,明晓溪的细腻感人,步非烟的诡异悚然……都让我看见了他们的优点。我取长补短了。我也进步了。

  小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无论如何,在所有我看过的小说中都出现这样一个信息:不要做坏事。小说是夸张的,是虚幻的,是构造的。但它却会时时体现出一种品质。在小说中,不似文学的高深,诗歌的简练,普普通通的一看就懂。我明白了,即使假的,我也感动。即使假的,我也要学习,因为我愿意。

  小说带给了我乐趣——我

  小说陶冶了我情操——我

  小说提高了我作文水平——我

  小说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

  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我喜欢初中作文14

  大雪遗留的泥泞还没有完全的消退,我却盼望着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我喜欢雨,更喜欢淋雨。上学的时候有男友陪着,虽然,他总喜欢为我撑起一把伞。结婚了,老公说什么也不陪我,他说,会感冒的。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漫无目的地行走在绵绵细雨中,让那些曾经的往事清晰地显露在眼前。这么多年经历的和还在继续的人生路上,几多风雨?几番艳阳高照?几许和风微拂?还有别人赐给的那份伤害。这些似乎组成了人生真实的旅程。不知道哪阵雨会飘来什么样的心情,亦或是几分愁绪。正如昨日还是晴朗的天空,今日却是风雨密布,而我们大多无法选择,只有接受,接受风雨的同时,是否会有风雨后的彩虹呢?

  记忆中的雨,有时缠绵绯侧,浸湿了脚下的路。撒落在裸露的身体上,给人带来丝丝的凉意。这样的雨让人心仪,让人留恋。有时雨如发怒的狮子,它呼啸而来,席卷平静的大地,也残酷地侵犯人们的祥和。这样的雨,或许,也是有人喜欢的。而我则独喜欢缠绵的细雨。

  细雨的路边,花朵静悄悄地开放着,吸取着雨丝的甘甜,绽放出雨里的精灵,花朵伴着露珠开放着,悄悄絮语着雨的柔情。如一个害羞的女孩,躲在时间的恒河岸边静静地守望,在这雨里可否有她要等的人?可否有人注意她的美丽?能够等到的也许是前生的因缘,而等不到的是否可以留待来世?

  风雨人生路上,这样的景观我们是否也该如这雨里的花朵一般坦然接受?如果可以将一种变故当是一种经历的财富去面对,也许人生不苦?人情不冷?世事多沧桑,以一种坦然的姿态接受,也许这样的风雨路便是一道别样的风景。

  朋友,试试看,徜徉在雨丝缠绕的空间中,欣赏着雨幕下的风景,我们的心似乎坦然了许多。丢弃烦恼换一种心情上路,你会惊奇的发现,原来风雨路上也会有美丽的风景。雨,涤荡了尘事的尘埃,也涤净了烦躁的心扉。我想无论风雨中裹着缠绵还是愤怒,总是会有雨过天晴的时候,正如不经历风雨,又怎见彩虹?风雨人生路,就让我们以一颗平常的心行走其中吧,相信我们也会如这雨中的花朵,静静地开放,淡然从容……

我喜欢初中作文15

  “来,同学们,将语文书打开翻到166页,今天早读我们来背诵《桃花源记》。”时隔两个月,再次见到老师,第一句话竟如此不幽默,原以为老师会讲笑话的我,一脸不高兴地栽入书中。“这《桃花源记》假期里就背的滚瓜烂熟,去看看其它的。”

  我顺着手的感觉,“哗啦,哗啦”连翻6张。中间五个大黑体字深入眼中:大道之行也。“咦,这题目怎么这么熟呢。”我心中暗自高兴到。再瞅瞅其他同学,一个个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张着狮子般的大嘴,像是要把整本书都吃了,两只“爪子”来回摆动,却怎么也背不会。而我呢,不仅背会了,还有了重大发现,想到这,不禁忘却刚才的不开心,心中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

  我将视线转回到课本中,注视着这篇课文,嘴巴自然而然地哼唱起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就这样,熟悉地将这篇文章唱了出来。即使没有学习过,但觉得非常熟悉,喜欢。

  想知道我为何喜欢吗?这源于一部电视剧,五年前,正是琼瑶阿姨翻拍98年《还珠格格》,改名为《新还珠格格》的热播时。8岁的我,当时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非常喜欢这部剧,认为它是一部非常幽默搞笑的电视剧。每每看到小燕子(还珠格格)刚进宫时与皇后娘娘、容嬷嬷斗法时,常令我开怀大笑,所以做出了一个想法,决定追剧。(作文网 )

  在看完了整部剧,98集中,是我最记忆犹新的是第二十一集:皇后娘娘大闹漱房斋,打了紫薇和金锁,小燕子很生气,决定报复皇后,便于才子,美女,护卫上演了一场苦肉计。但是终究逃不过皇上的法眼,决定罚小燕子10天之内抄写《礼运大同篇》100遍,还要背会。这次漱房斋全员行动。10天已到,抄写完成了,但仍不会背。这时,班杰明想出了一个办法:我拉琴,紫微弹琴,我们会背不如会唱。就这样,到皇上来检查时,全员以唱的方式来展示……我看到这一点,不知不觉也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喜欢这种音律,唱着唱着居然背会了,莫名地喜欢上了这篇文章。以后,每次看还珠格格时,都要专门去看这一集,不仅跟着唱,还跟着做动作。妈妈见到了,不解的问:“你在干什么,又吼又跳的。”“呵呵,我呀,看还珠时学了一篇文章,要不你也来。”“算了算了,你自己玩去吧”妈妈笑道……

  现在,当我知道将要学习《大道之行也》这篇文章时,简直开心到了极点,觉得与它好熟悉,心里莫名的一种喜欢,决定要好好学习。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我再次小声哼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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