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左右

时间:2021-12-16 16:10:5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1000字左右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读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1000字左右,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1000字左右

读后感1000字左右1

从《XXX》书中我发现了

读后感1000字左右2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在网络上好评如潮的书——《杜拉拉升职记》,它是一本属于职场励志类的书籍,讲述了一个普通的职场女性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又是如何表现,从而一步步由平凡走向成功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杜拉拉,女,名校本科毕业,在民企和港台企业工作四年后,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位列500强的外资企业---DB,任华南大区销售助理。工作两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懵懵懂懂中从销售助理成为广州办行政主管,在

  刚刚摸清门道不再挨上司骂后,就被派到公司总部上海,负责一次重大装修,同时还要代理行政经理的职责。拉拉完成了这次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逐渐成熟起来,终于如愿以偿地坐上了行政人事经理的宝座。上任后,在经历了最初的与上、中、下三级的不适应,以及削藩(办事处)事件、DB中国高层人事变动和一次严重的劳动关系危机的洗礼后,彻底完成了从小资到中产阶段的转变,成为一名出色的外企“白骨精”。同时,也收获了自己30岁的爱情。

  阅读过程中自己多次被主人公的经历和精神所感动和震撼,这里面充满热情执着的职业追求,用实例清晰地描述了处事之道,这些道理不仅适用于职场,运用在生活中也会大有裨益。

  杜拉拉学习力强,知识面广。从她会背《陋室铭》就可见一斑,要成为高级白领心无点墨还是不行地。她的能言会辩,超强逻辑分析能力,也是日积月垒而成,天生聪慧只是原因之一。杜拉拉是一个有心人。拉拉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她有很强的全局观。对于身边发生的事,她会放到全局中去分析理由,设立目标,制定方案。她对周围发生的事或“道听途说”的内幕新闻都会放到全局中加以判断。她迅速的成长也得意于她的有心,之所以能很好地独立完成广州上海的装修任务,也在于她平时的用心。她很清楚经理级别的人应该做什么,应该具备什么能力,因此当她还是主管时就对留于此类事务加以学习,而这些积累最终让她能胜任那些突如其来的挑战,也正是这些挑战证明了她的能力。

  杜拉拉在工作中是一个简单、认真、勤奋的人。她没有像很多职场中的人那样对待工作斤斤计较,把自己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当她做为一名普通员工接手到一项巨大工程的时候,她没有找借口推脱、没有计算自己是否吃亏,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完美。目的很单纯,只是站好自己的那班岗却收获了很多买不到换不来的知识和经验。正是这种简单的工作态度才使得主人公的工作完成得更加出色,从而得到上级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如果我们在现实的工作态度里掺杂了太复杂的想法,反而不能全心投入,所以工作中一定要崇尚求真求实。

  最后,我想对拉拉(们)说一句,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读后感1000字左右3

  读完了<<骆驼祥子>>最后一章,文中的一幕幕情景还是不断地在我的脑海中回闪。祥子从一个朴实善良的男子汉渐渐地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刺儿头"。几乎上是无恶不做,这中间又经历了多少曲折。

  祥子出身于旧社会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境困苦。他是京城里一个普通的车夫,像一棵树一样挺拔而又健壮,沉默而又有生气。祥子不怕吃苦,开始根本没有一般车夫的那些可以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祥子有小生产者所共同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虽然自己理想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自食其力,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希望能"凭本事吃饭"。但生于那个黑暗的世道,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丧失。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慢慢地滑向堕落的深渊。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我们现在在学校,在生活中,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努力,应该学习祥子身上的一种精神,他可以为着自己心中埋下的理想而向着一个目标去实现它,我们也可以给自己心中种下一片希望,但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要勇于克服一切的困难,才能看见我们的希望抽枝`发芽`茁壮成长`结出果实。祥子虽然最后还是渐渐堕落,但是我们的社会和他的不一样,我们的条件很好,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付出去让心中的愿望实现。一道难题,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去解决,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继续勇往直前~

  祥子他后来被腐朽社会抢去了期望和努力的包裹,而我们完全有条件将它们保管好。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包裹一直挂在心里面那么一定就可以突破一切,走向一个美好幸福的地方!

读后感1000字左右4

  人穷并不可拍,可怕的是你没有志气。

  ——题记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几分钟的“穷爸爸富爸爸”这个电视,看题目时,我原以为这会是一个很老套,很旧,毫无吸引力的电视,但也就是那几分钟,我深深地被里面的男女主角感动,也正因为如此,我还特意去书店买了这一本书。

  在这个人人都在看春晚放烟花的夜晚,我却一个人躲在书房里深深的被这本书吸引,专心的看着这本书。3天的功夫,33集的电视,239页的书,一分一秒的都被我挤出时间给看完了。

  让我心驰神动、意乱神迷的女主人公燕子,燕子之所以是燕子,她像只神奇的精灵,瞬间飞进了万千观众的心田;英俊帅气、可爱至恨的男主人公乔枫大侠,乔枫之所以是乔枫,谐音于天龙八部里的大侠乔峰,行侠仗义,潇洒意气,以另一种现代独行侠和王子的形象行走于大家的视野中。

  穷孩子章雨燕,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励志的成分。章雨燕的成长之路是那么的艰辛,痛苦,但她不屈不挠,从不向困难低头,终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富孩子田笑,天生聪明睿智,家里也舍得拿出巨额财富去培养她,要说田笑真的很优秀,她几乎无所不会,无所不能,但是她把别的都学会了,却惟独没学会怎么做人,最后害人害己,留了一个可悲的下场。富孩子乔枫本性还是不错的,很好的诠释了孟老的“一人之初,性本善”这句预言,但由于性格懦弱,受一点小打击便几乎崩溃,后来又由于母亲的不理解而变得更加叛逆,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幸亏有心理医生的指导,乔枫的父亲又巧妙的利用了游戏里的身份,又通过保姆凃嫂(章雨燕的母亲)的帮助把乔枫变了回来。

  所有的事情似乎都是有联系的,一环扣着一环,在帮助乔枫改造的过程中,乔枫与燕子相恋了。但乔枫的母亲犹如封建家庭的父母一样,不喜欢出身贫贱的燕子,而喜欢身份相当的田笑,纵使乔枫不喜欢田笑,但他母亲还是强制拆散了乔枫和燕子。在强制拆散他们的过程中,使乔枫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欺骗,从而生活又回到了原点,虽然受到田笑的胁迫,不得不与她在一起,但心里还是对燕子保留了那份美好的情感。

  情节似乎要到无法写下去时,线索人的内心才会有醒悟,坏人才会有恶报。这部剧也是一样的,作为线索人的乔枫母亲在乔枫登山弄伤了腿,追求完美的田笑,因为接受不了乔枫的残疾,狠心离去时,她才发现只有燕子才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但是因为她嫌贫爱富,讲究门第观念之前,曾用最恶毒的语言伤了燕子的心,燕子虽然一直忘不了乔枫,但为了做人的尊严,狠心苦了自己,发誓再也不来找乔枫。

  故事一个接着一个,阅读到这似乎又到了高潮,天下间的母亲是最无私的,最伟大的,但有时也是最没有理由的。乔枫的母亲为了乔枫,不得已放下尊严去求燕子,但已失去一条腿而产生自卑的乔枫却不领母亲的这份情,他认为如今的他已配不上燕子公主了,不可能再拥有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了。最后众人经过努力,才使乔枫敢于接受燕子。

  故事的结尾虽然是圆满的,但过程却是曲折的,乔枫和燕子也是经历了一次次的困难之后才在一起的。田笑和她的黄毛哥哥害得他们的爸爸从富人变成了穷人,也让他们的母亲到精神病院走了一遭。

  从这个剧情上看,我看到了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一切,珍惜现在,同时内心也应该心存感恩之心,有一颗善良的心比什么都重要,整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这一些事物的可贵,希望我们可以人穷但志不能穷。

读后感1000字左右5

  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你认识自己的机会。

  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你认清朋友的机会。

  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让你发现光芒的机会。

  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

  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 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邂逅了这本书。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这座城市的中心地带闲逛。正午的太阳格外地毒,晒在身上火辣辣的,路边的树耷拉着蒙了灰的叶子,大地也散发着一股焦味。撑了伞还是觉得这太阳晒得人发烫,我只想尽快找个避暑的地方,于是步子也不自觉地加快了,没有了漫步的悠闲劲儿。突然,一张巨幅的海报吸引了我,放满了脚步,原来是新华书店近期图书排行榜----《谁的青春不迷茫》几个大字马上吸引了我的眼球。瞟了一下作者,刘同。一个陌生的名字。但不知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有些莫名似曾相识的亲切感。我决定回去要把这本书买回去看看。想着想着,思绪仿佛已经跑到了书里,好像听见这个叫刘同的大男孩儿在说着关于青春的故事,这样想着,我原本枯燥乏味的出行心情瞬间烟消云散,连阳光也变得温和起来。

  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将这本身通通透透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很喜欢这本书的封面。冰天雪地里,天空是灰色的,像是蒙了一层纱。怀揣着灰色心情的年轻人正走在青春的路上。左手插在裤袋里边,右手拖着行李箱,盯着自己的影子一路向前。虽然画面呈现的是他的背影,但我好像已经看到他的双眼,那是一双充满希望与自信的眼睛,精神而明亮。书附着这样一句话:成长中的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

  书中记载了他从20xx年到20xx年,从23岁到31岁近十年的心路历程,他近十年的自我对话。这何尝不是一种勇气---看十年前自己的模样,与十年前的自己对话。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这一份勇气。这将是一个怎样充满坎坷曲折的奋斗历程?

  刘同,出生于湖南省郴州市的一个普通家庭,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因为从小对传媒业怀揣梦想,毕业后开始从事于传媒业,从此也便开始了这位梦想小青年的奋斗之路。从他决定走这条路开始,他便知道未来有太多的曲折荆棘在等着他,但是他不害怕,在梦想面前,一切困难都不再是困难了。“因为年轻,所以没有选择,只能试试。”他经常这样鼓励自己。可是现实永远比想象中更加残酷。20xx年,他最好的搭档离开了他去了北京。这对刚刚进入湖南卫视不久还不怎么熟悉的他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一起成长的动力突然就没了,身体也似乎被抽空了一块。临走的时候,他的搭档给了他一句话:无论好或者是不好,这两个月的工作你一个人撑下去就是成功。从那时起,到两个月之后,半年之后,两年之后,一直到现在这句话仍清晰地刻在他的脑中。正如他所说的:一些人存在的意义总归是让另一些人成长,然后消失。

  “没有什么事情是非得别人和你一起做不可,总有绝境的时刻,能鼓励你的人也只有自己。任何事情,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无论是情感还是工作。否则唯一的结果便是措手不及,安全感只能自己给自己。”这句话至今仍是正确的判断。在湖南电视台做节目的时候,由于年轻缺乏经验,好多东西都不会。总是要请教前辈。可是并不是你有问题别人就可以帮你解答的,别人也有自己的事。所以就要学会怎样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最有效率的作品,既学到了技术又能保证没有妨碍其他人的正常生活。熬夜赶出来的稿子只因为一句主题不够突出只能重新再来,直到上面的人对你点头。每次累到心力憔悴的时候,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说,何必呢?太累了,想要放弃。可马上又有另一个声音出来阻止,还记得你的梦想吗?这都是你自己选择的路,只要你低头,就前功尽弃了。每次他都是挣扎着从放弃的这座大山里爬了出来。十年,也不过如此。毫无疑问,他是胜利者,他打败了自己。

  把镜头拉回到现实,想想自己,大学的第一年即将过去,问问自己,坚持过什么?每天都生活在生活的最表层,吃饭,上课,睡觉。浑浑噩噩。任凭理想发霉发臭。我明白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想过要坚持,我也挣扎过。但在众多诱惑面前,我那一丝丝的想要坚持梦想的决心显得那么地不堪一击。一点一点被淡化,最终连自己是谁都不清楚了。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大学生活?这难道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想,不是这样的。活在自己的年龄里是件很重要的事情。让梦想成真的最好办法就是醒过来。所以,是时候把梦想拿出来让它发光发亮了!人生无处不是转角的地方。好在,从现在开始我还可以整装再发;好在,我还可以继续走,让青春不再。

读后感1000字左右6

  最近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读后感1000字左右7

  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主人公(圣地亚哥),使我明白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老人与海》的故事很简单,写的是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作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但是他这种坚持不懈,自信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虽然老渔夫没有把完整的马林鱼拖回海岸,在别人眼里是失败的,但是实际上他是成功的。

  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

  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仍坚持带领子孙后代来开山。终于感化天帝,命山神搬走了这几座山。还有“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等等,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

  《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回想自己,每当碰到一点点困难就不耐烦,当失败时就好比泻了气的皮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会因为朋友的背弃而伤心,自暴自弃。但是,自从我读了《老人与海》后,想想来渔夫,再想想自己,就觉得自己碰到的不是问题。同学们,人生谁没有失败过,最重要的是在失败过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改正。

  “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1000字左右8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后感1000字左右9

  《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与《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齐名,足以说明这本书的历史地位了。虽然我对江湖义气的《水浒传》不是十分的感冒,不过其它三本名著我都已经度过,因此我决定要一睹《水浒传》的风采,让自己能够在读书中找到乐趣,我相信自己是可以将这本书吃透的,只要我认真去读。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

  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

  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全书以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为主要题材,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因为各种原因上了梁山泊,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王庆、平田虎、平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

  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 读完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经典的武松打虎的片段。武松喝了十多碗酒之后,不听店家的劝说,坚持要上有老虎的山岗。武松的不怕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令我十分佩服。我们想想,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是否也应该向武松学习他的不怕困难呢?记得初一的第一个学期,我参加了奥数班。

  奥数班的老师叫我们每个星期做一套往年的“希望杯”数学竞赛的题目。前几个星期还是把题目一道一道很认真地看过,细心地解出来,虽然有一些题认真想过,但还是解不出来。但是到后来的星期,我越做越不耐烦,看到那些难题,就不想做了。所以导致我没能进入到今年这一届希望杯的决赛。

  唉!真可惜。都是因为我遇到困难就退缩,不能克服困难。如果我能不怕困难,坚持到底,或许就能进入决赛。所以,我一定要培养自己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勇敢面对困难。

读后感1000字左右10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而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讨厌跟风。所以一直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直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终于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后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这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非常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可以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但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谢现在的安详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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