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教育法读后感

时间:2021-12-16 16:36:1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蒙氏教育法读后感

一、尊重孩子,给他们自由 蒙台梭利把她办的学校称之为“儿童之家”,她认为儿童有种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一种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着的存在,它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教育的任务就是激发和促进儿童“内在潜力”的发挥,按其自身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她主张,不应该把儿童作为一种物体来对待,而应作为人来对待。儿童不是成人和教师进行灌注的容器;不是可以任意塑造的蜡或泥;不是可以任意刻划的木头;也不是父母和教师培植的花木或饲养的动物,而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能动的、发展着的活生生的人。自由是儿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受到压抑的孩子决不会展现他们原来的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失去了生命的本质。在平时的教学中,老师们总会再三强调学生们要守纪律,在课堂上不许随便乱动,或像哑巴一样不作声,也许孩子们会这样去做,但是这只是一种高压政策下的不容辩驳的“不许动”,此时的孩子们只是一个失去自我的人,而不是一个守纪律的人。那么作为老师的我们,为人父母的我们,究竟怎么样才能在给孩子自由的同时教会他们守纪律呢?蒙台梭利指出:只有当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并遵循一些生活规则时,他才能管住自己的行为,我们才认为他是一个守纪律的人。但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地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在儿童之家的教室里,我们会看到所有的孩子在教室里自由地走来走去,但都在做一些有益的、充满智力的自觉活动,没有任何的粗鲁行为,这些孩子才是真正遵守纪律的。 二、让孩子学会独立 没有独立就没有自由,因此,我们必须指导孩子的个性得到自由、积极的表现,使之通过自己的活动达到独立。蒙台梭利指出:有效训练小孩的所有教育活动,都必须帮助孩子们在独立的道路上前进。我们必须帮助他们学会走路,学会跑,学会上下楼梯,学会捡起掉落的东西,学会自己穿衣服和脱衣服,自己洗澡和吃饭,清楚地表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所有这些,都是独立教育的一部分。可往往在现实生活中,作父母的总是习惯性的侍候孩子。就像我吧,儿子已经二岁八个月了,好多他本应该自己做的事情却都是我帮助做的。实际上很多时候,儿子都特别想独立,好多事情都一直要求自己做,但是作母亲的我总是担心他这做不好,那样不安全,所以好多事情总是拒绝他独立完成。而这种做法是极端错误的,这不是在爱孩子,用蒙台梭利的话说就是在奴化他们,这样还很危险,因为这将抑制他们有益的、自发的活动。作为家长的我们都倾向于孩子就像木偶,为此我们像对待洋娃娃一样给他洗澡,喂他吃饭。我们从来不会停下来想一想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的感受。孩子必须自己做这些事情。大自然赋予了他们进行各种活动的身体条件和学会如何去做的智力因素。作为家长的责任应该是,在任何时候帮助他们征服大自然所赋予他们的有益活动。 《蒙台梭利早期教育法》这本书,是蒙台梭利博士对自己亲手创立的“儿童之家”的经验总结,她独特的教育观念——让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自由地学习,让我有眼前一亮的感觉。无论是在儿子今后的成长道路上,还是在今后的教学生涯中,我要做到的是:要给予孩子们充分的尊重与理解,让他们自自由地发展,健康快乐的成长。我想这是我能做到的,也是我应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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