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氏《法哲学》之读后感

时间:2021-12-29 11:21: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拉氏《法哲学》之读后感

拉氏《法哲学》之读后感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

拉氏《法哲学》之读后感

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虽

然,有患。夫之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庸讵知膏所谓天之非人乎?

所谓人之非天乎?

-《庄子﹒大宗师》

曾震撼于雕塑-思想者。恢宏的宇宙,苍翠的大地,暗蓝的夜空,总能使人

从喧嚣中安静下,或心往神驰,或心存敬畏。人作为一种存在,或许思、想能在

人和世界之间架起一道桥梁;或许通过思想,我们能理解所谓事物的"本质",

进而找到自身存在的意义。"我思想,所以我存生"。

拉德布鲁赫作为一位法哲学家,无疑运用了哲学视角审视法律国度中的概念、

规则和制度,这使我们不仅可以从另外一个维度看我们日常习以为常的相关范畴,

而且也使我们领略到了他的思想魅力,通过他的世界中的法律国度的面貌,去体

味思想的厚重深远。拉德布鲁赫以其相对主义法哲学,而被誉为"二十世纪最后

一位古典法哲学家"。他一生经历坎坷,无时不生活在矛盾和抉择之中,这使他

信奉二元论,学会了在二律背反中作出抉择,培养了尊重和斗争的相对主义品格,

这对于其相对主义法哲学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法哲学》中,正像许多学

者说的一样,拉氏主要运用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为工具,对一系列法学的概念、

规则和制度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拉德布鲁赫相对主义法哲学的理论基础是源自

康德的二元方法论和新康德主义的价值论,且贯穿渗透于本书的始终。本书正文

共二十九章,每篇文章篇幅不长,但内蕴的思想具有相当的独特性,这在其他的

相同的法哲学书中并不多见。

以现象和价值为切入点,拉氏对法哲学作为法律价值的思考、方向和法律的

概念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论证。在第一章中他解决了法哲学的一般性哲学前提。拉

氏认为现象和价值首先应进行区分,并且确定了区分的标准。正像他所说的:

"法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所以,在这里有必要首先说明一下法哲学的一般哲学

性前提。…我们感受到的人和事物带有价值和非价值,而不含有任何任何意识,

价值和非价值来自于我们,来自有这些观察者,而不是事物和人自身。"接下来,

拉氏进一步对价值有关的事项分类,并从相关的分类与法律结合得出了四类视角

下的法律。即无视价值的、评判价值的、涉及价值的和超越价值的立场法律的分

类。"使我退出现实,与其相对立,并由此从价值中区分出现实,是精神的第一

个行为。精神学会了时而摒弃价值评判的意识,时而又有意识地使用这种意识。"

这关系到无视价值的和评判价值的立场。第一种所谓无视价值的立场从方法上体

现出来,本质上是自然科学思想;第二种评判价值的立场,如果进行系统的研究,

可以体现在价值哲学及其三个分支中:逻辑学、伦理学和美学。第三种涉及价值

立场,拉氏运用了几个概念进行论证-科学、艺术、道德和文化的概念。在科学

的概念上,由于其并不能和真理的价值相等同,所以科学就包含了许多非价值,

所以科学并不是永远真理,它就像我们所学过的价值规律一样,上下围绕者价值

或真理这条直线,无穷趋近。同样艺术和文化也如此,艺术并非真正的美,而是

高雅格调和低级趣味的混合;道德也包含了许多的良知的失误;文化是文明和野

蛮的、有品位和无品位、真理和谬误的综合。如此,拉氏用一系列概念阐述了涉

及价值的立场是文化科学的'立场。第四种超越价值的立场拉氏认为是宗教的态度。

他认为"宗教是对所有存在的最终肯定,是微笑着对任何事都说是和阿门的实证

主义,是不考虑被爱者是否有价值的爱,是超越幸福和不幸的快乐,是超越罪与

非罪的宽容,是超越一切理性和困扰的和平,是上帝的孩子们快乐的、形而上的

无忧无虑。"在论述宗教对价值和非价值关系的问题上,拉氏着重强调了两点:

一是宗教是对所有存在的肯定,是对非价值的超越。这一点使得它与无视价值的

立场相区别。二是宗教是作为对价值和非价值对立的超越。这使得它本身与无视

价值立场的重要区别。凭借以上四种思考方式拉氏对法律进行了分类:1、因为

法律是人类的作品,只有在涉及价值的立场下才能被理解,所以不被包括在无视

价值的思考的立场2、涉及价值的思考,是作为文化事实的法律思考--他构成

了法律科学的本质。3、评判价值的思考,是作为文化价值的法律思考--法哲

学通过它得以体现。4、超越价值的法律思考,是本质或无本质的空洞性思考,

是法律宗教哲学的任务。至此,拉氏说明了法哲学的思维方式,即是一种评判价

值的思维。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强调的相对主义法哲学强调尊重与包容,主张

对思想自由、对基于信仰而作出的价值判断予以尊重,思想自由包容于相对主义

的广博体系之中。

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以来,国人经常不同"学派"之间游离,这些不同

"学派"之间观点争论异常激烈,每一种观点的代表者都"是自己所是,非他人

所是",这种情况看似从"幼稚"走向了繁荣,但不容否认的是,每个人都以自

己的话语阐述各自的思想,缺乏彼此的包容与尊重,因而缺乏真正的思想交流与

争锋,只有在相对主义尊重品德下,真正的学术繁荣才能得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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