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花开散文

时间:2021-06-14 16:07:02 散文随笔 我要投稿

金兰花开散文

  “金兰花开”是朋友的网名。

金兰花开散文

  对于兰花,我并不陌生。兰花又叫马莲花,生命力极强,小时候家乡的原野,田埂上处处都可看见它的身影。它葱绿颀长的叶片,坚挺秀气,像个隐忍的谦谦君子;紫罗兰色的花瓣,梦似的娉婷在碧绿的叶片间,淡雅恬静,像个羞涩的少女,娇柔,纯朴芬芳。小时候没少用它的叶片编辫子,折塔峰,把花一把一把摘在手里玩,或用马莲把花夹在中间编成花环戴在头上臭美。

  但兰花是金色的,却是我不曾见过的。朋友却取了这个网名,必有它的特殊性。处于好奇,我在百度上搜。原来这种金兰花极少见,主要分布于热带,不仅可食用,还具有药用价值。它的花开得热烈,浓郁,娇艳,却又内敛,一点也不张扬,真正的兰心惠质,难怪朋友取了这个网名。爱屋及乌吧!因为与朋友的情义,便也喜欢上了这种花。

  时值盛夏,天气异常燥热,即使午后,也街影疏淡。

  那天一下午,店里都没有顾客光顾,我一个人就安静地坐在电脑前一篇篇看江山上的精品文章,时间长了,看得有些头昏脑胀,于是就和密友——金兰花开,用微信聊天,打趣。

  她知道我向来不聊天,今天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和她信口开河逗趣,聊起天,且聊得起劲,欢实异常,还以为是我老公在忽悠她。

  当我郑重其事告诉她,真是我时,她便说:“你的闲余时间那么宝贵,都用来写文章,今天怎么不写了?”

  “灵感都被热气蒸干了!”我发个调皮的表情说,紧接着却又鬼使神差地对她冒出一句:“哪天写一篇关于你的文字。”

  她则发过一个瓷牙咧嘴和抱拳的表情,来了句“真的?”,不知可否又满是期待的样子,恨不得我立马写她,还说:“我也很想知道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样子。”

  我交朋友很挑剔,宁缺勿滥,不随心的绝对不交。她和我为人处世和做事风格极为相像,是我朋友中最投缘贴心的一位,算得上莫逆之交。

  我们相识有十几年之久,初次见面是在我的服装店中,她和同村的几个女人买我的衣服。那是她第一次光顾我的店,买我的衣服,就给我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那时候她家还在农村,经营着十几亩地。

  那些年正是全国棉花紧缺,农村经济兴旺发达的时候。各个乡镇的人都种棉花。农家主要以棉花,洋葱为经济作物。忙碌的秋收结束后,家家收入不菲,每家每户男人女人腰包都鼓鼓的。到了十月份,他们整完地,忙完地上的农活,就三五成群兴高采烈,结伴揣着崭新的'钞票来城里逛街买新衣服,一个个从头到脚穿着一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光彩照人。

  记不清具体是哪一年,那时候PU皮衣服才开始盛行。记得她买的我的第一件衣服是一件半长比紫罗兰色稍暗一点的梦幻色皮U上衣,西装领,领边衣襟四周用明线工整走过,腰身俊俏,横圈几道线,斜兜儿,简约而大气,穿在身上既洋气又上档次,且温文尔雅。

  她们一行几个女人,叽叽喳喳,每人买了我一件款式颜色各不同的PU皮上衣,都说了些什么,时过境迁,我自是不记得了,其中有一句话是她说的,我却至今记忆犹新:“我就不信,我们南边的女人不如北边的,今天我们就放点血,让她们好好瞧瞧。”

  原来是她们村北的女人买回去新衣服,在她们面前显摆,村南的她们有些不服气,不甘心落后,也结伴来城里买衣服。

  除了记住了她说的这句话,那时候的她,很不起眼,完全一个村妇,穿什么也没在意,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只觉得她说话声高气重,清脆悦耳,骨子里透着一种耿直不服输的气概。

  从那之后,她一进城买衣服就直奔我的店里来。

  她身材高挑纤瘦,属于那种干净利落的女人。她从不涂脂抹粉。如雪的肌肤,淡淡的妆颜,长长的波浪栗色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垂挂在脑际,一尘不染,神精气爽,倍受人亲睐。基本衣服不挑她,穿什么都好看。她每次来,我根据她的身高年龄给她搭配衣服,鞋子,她都很满意,一点也不挑剔。她说话做事爽朗大方,人缘很好,还把同村的姐妹带来我店里买衣服。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也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从中也知道了她的家庭状况。

  她有一个儿子,那时才上初中,如今已上大学;丈夫是个教师,在乡小学教书,一直默默无闻站在教育岗位,对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

  都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可我觉得她是目光长远的女人。

  忆起她的过往,让我由衷敬佩。

  九十年代左右农村青年能成为城市户颇不易,能成为城里人是农村青年梦寐以求的事。那些没考上学,家里条件好些,有点关系的年轻人,家里都通过各种渠道千方百计让其进城,当工人。好多女孩子也把婚姻作为一个跳板。

  她初中毕业没考上学,唯一的哥哥结婚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债,父母自没钱给她买户进城,就在乡上拜师学裁剪。那时,她丈夫师范毕业,被分到乡中学教学刚好任教两年。

  据她说,她当姑娘那会,以她的身段相貌,追她的男青年,条件好的,多的是。但她不图条件,她看重的是人,只图人的秉性。其中有一个还是大队书记的儿子,在城里有工作。大队书记承诺,若是她找了他儿子,他会帮她买城市户并解决工作问题。大队书记的儿子,是个油嘴滑舌的花花公子,纨绔子弟。她心高气傲,重情重义,宁愿找个情投意合的人跟着吃苦,也不愿过婚后被人厌弃的安逸日子,她自是没有答应。

  她丈夫文质彬彬,他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

  丈夫虽然是个教师,有个铁饭碗,但那时她丈夫家弟兄五个,父亲早世,只有年迈的母亲支撑家。一个四合院,除过堂屋伙房弟兄五个每人一间,家庭条件非常逼仄拮据,好多姑娘都望而却步。

  过惯艰苦日子的父母深知“贫贱夫妻百事哀”,也极力反对他们的婚姻。可她对丈夫一见倾心,那时已中了爱情的魔方,任父母怎么劝阻也不听。

  她认为,贫穷是暂时的,一个人不可能一辈子都穷。夫妻同心,其力断金。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好吃懒做。饥荒年饿不死手艺人,且丈夫每月都有工资,加上她有手艺,还有几亩地,只要他们同心同德,吃苦耐劳,要不了几年日子就会慢慢好起来的,说不上将来还能变为城里人。权衡再三,她坚决选择了家徒四壁,只有一间房的丈夫。

  就这样,她毫不犹豫嫁给了丈夫。

  她说,她在娘家是公主,养尊处优,到了婆家地位一落千丈,成了佣人。

  记得结婚那天,婚车到了尘土飞扬的婆家门前,在众人的簇拥下,她被丈夫抱入婚房,一进门就是床。一张大红喜字贴在床头上方,床的一边靠墙有一个梳妆台,紧挨着一个放着新脸盆的脸盆架,除了床上铺的盖的,再无一物。母亲看着那仅有的一间简陋婚房,哭得稀里哗啦。亲戚们也七嘴八舌纷纷埋怨父母把女儿嫁了这么个人家。但她一点也不后悔,她没有吭声,她坚信日子会好的。

  丈夫一大家子人挤在一个院落中,经济各顾各。她结过婚,和婆婆,二伯子,小叔子,小姑子,一个锅里吃饭。只有大伯子,三伯子有家眷,另搭锅灶。

  她胆小,是知书达理的人,懂得尊老爱幼,处处谦让。婚后第二天在亲戚家回完门,从第三天开始她就烟熏火燎掌起了锅灶,婆婆小姑只偶尔搭把手,她不敢言语,忍着做。她结婚时间不长就有了身孕,想干点别的给家庭增加点经济收入,又怕对胎儿不利,于是就给一大家人做饭,一直做到眼看孩子快出生时,婆婆突然不由分说提出分家,不管她如何坐月子了。

  那年代忌讳用婚房生孩子,且嫁出去的女儿也没道理去娘家生孩子,坐月子。

  分家后,她挺着大肚子向婆婆哭诉了好几次,婆婆才同意让老公在伙房里用土块砌了一道墙,把伙房隔出了半间,她才算有地方生孩子了。生下孩子,老公要上班,只有周末才能照管她,婆婆不肯伺候她,她只好叫来娘家妈来侍奉。

  她出月子后,婆婆又不肯帮忙带孩子,她什么也做不成,只好窝在那个逼仄的空间靠丈夫微薄的工资和几亩薄田艰辛度日。

  把孩子带到三岁送到了幼儿园时,她才能施展手脚,改变拮据的日子。

  他们在乡镇上买了一块地皮,向亲戚朋友借钱修房出来单过。分家时由于她老实,也不善于争,除了几亩地,啥也没分得,就连锅碗瓢盆都是他们自个儿重新置的。最可气的是修房时,家里那么多树,一棵也不给他们,还让他们出钱买。老公去放倒了几棵,却被婆婆,小叔子,小婶子抬走,说她老公有工资。修房那天,队里的人都来帮忙,家里小姑子,婆婆,小叔子,妯娌,兄弟不见一个。她说,那一年,把她一辈子的气都受完了,以致后来得了甲亢,治了好几年才治好,提起来她就心酸得落泪。

  天道酬勤。她很能干,地上的活样样在行。分家时只有四亩地,她只身不畏严寒酷暑,光天化日下不断开荒,和队里分给儿子的地,她竟然有了十多亩地。他们年年种经济作物:洋葱,棉花,收入可观,加上老公的工资,没几年就还完了修房子的欠债,慢慢地也有了积蓄,日子终于看到了希望,一年比一年好。

  儿子送到幼儿园后,她又在家里开起了裁缝铺子,一边照管家,一边利用农闲做衣服,挣点小钱补贴家用。这样,加上地上的收入,老公的工资,一年下来收入也非常可观。

  人生本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时刻,顽强跨越过去,便是坦途。

  她终于苦尽甘来。前几年,家庭收入好的农民都纷纷在城里买楼房,她家的积蓄也越来越多,她也不甘于落后,在城里买了楼房,装修得典雅精致。为了照管儿子在城里上学,之后她又卖了农村的地和房子,来城里打工,成了地地道道的城里人。

  她心胸宽厚,善良仁爱。对于婆婆以前的苛刻,她不计前嫌,予以谅解,没有因此记恨。她说婆婆也不易,公公早逝,丢下五个儿子给她,压力非常大,还是穷给闹的。自到城里后,她每年冬天都要将老人接来住一段日子。

  她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尽孝是做人做儿女的根本,唯如此,方有福报。去年年前,她婆婆得了不治之症,住到医院里,他和夫轮流伺候。那么多儿子媳妇,就他们夫妻鞍前马后尽忠尽孝,直到老人离世。

  奋斗者的人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现今的她在邮局打工,出色的表现深受单位领导的敬重。她和老公非常恩爱,每周都和老公到我的店里来,聊家常。历经生活的磨练和被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她人早已脱胎换骨。她虽然已年过四十,但她穿着端庄典雅,披肩波浪长发,亭亭玉立的身子,优雅的气质,风韵犹存,自信满满。

  春去秋来,几度花开。人生,总要经历一些考验,总要有一些挫折坎坷需要面对;生命,总要栉风沐雨,总有一些迷雾需要穿越;岁月,总要刚柔并蒂,总有一些伤痛需要领悟。金兰花开夏已晚,风雨红尘志柔坚。她到底没有败给生活,而是把它打磨得圆润光滑,诗意芬芳。生活到底没有亏待她,被她改变得和和美美,幸福而富有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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