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议论文

时间:2021-03-28 14:21:23 议论文 我要投稿

法制议论文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一种综合性的文体,通过论文可直接看出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基础。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制议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议论文

法制议论文1

  摘要:电子票据即实物票据电子化,是现代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产物。我国现行《票据法》是基于传统实物票据而制定的,没有将电子票据纳入其规制的范畴。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票据法》已不足以应对电子票据纠纷,而零散的法律规范又不具系统性,在实践中造成了许多困难。电子票据的发展亟需立法保障,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用。本文探讨了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基于《票据法》及现有法规创设《电子票据法》的构想。

  关键词:票据法;电子票据;立法

  我国现行《票据法》是基于传统实物票据而制定的,没有将电子票据纳入其规制的范畴。随着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发展,电子票据应运而生,近年来更是得到了广泛应用。虽然电子票据的本质仍是票据,其与传统实物票据的共同之处也很多,但两者的差异也很明显。电子票据的业务操作手段和对象与实物票据完全不同,其带来的法律问题也有很大的区别。我国现行《票据法》于1995年颁布施行,至今已过去20年,20xx年颁布的司法解释距今也有15年之久,二者均没有对电子票据进行规制,而零散的法律规范又不具系统性,在实践中造成了许多困难。电子票据的发展亟需立法保障,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用。本文探讨了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基于《票据法》及现有法规创设《电子票据法》的构想。

  一、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子票据实践与《票据法》的规定相冲突; 现行《票据法》确立时的票据市场和票据活动都是以实物票据为主,《票据法》中对票据书面形式、原件及签章的要求完全不能应用于电子票据。此外,《票据法》及相关法规对电子票据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其原有关于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救济规定又均不适用于电子票据。

  ( 一) 法律责任规定不明

  电子票据交易中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本应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然而,现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下简称《办法》) 仅规定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维护部门的相应管理职责及其应承担的刑事和行政责任,并未对由票据行为引发的风险和责任做出规制。虽然《办法》规定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维护部门擅自修改系统基础数据应承担民事责任,对因工作人员的失职而造成的资金损失也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对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和赔偿范围没有说明。此外,电子票据中的其他主体,如网络金融机构( 如网上银行)、第三方平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等在电子票据行为中的责任未做规定。而《票据法》对民事责任的规定则非常简单,相关20xx年的司法解释虽然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予以了细化,但当时的票据市场仍是以实物票据为主导,与今天的情况已不可同日而语。而且,规制电子票据行为中的民事法律责任本就不是《票据法》的主要任务,在《民法典》迟迟不能出台的今天,首先创设一套电子票据法律责任的认定及救济体系是当务之急。

  ( 二) 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制度难以适用

  首先,《票据法》规定的挂失止付是在发生票据丧失时,由票据权利人通知票据付款人,请求其停止就所丧失的票据进行支付。但电子票据本是网络虚拟票据,其信息存储在电脑及网络空间中,不存在毁损灭失的风险。即使其信息因网站或其他平台的原因而消失,也不会留存于其他人手中,即不存在挂失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挂失止付的救济措施毫无用武之地。

  其次,《票据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对实物票据的救济很有价值,但对于电子票据的救济则意义不大。公示催告须由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而发出公告,运作周期长达60日到90日,消耗成本也较高,在票据流通很广的情况下,这种程序能否真正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已经存在很大的争议。漫长的公告期对于追求迅捷、高效的电子票据交易而言更是难以想象,而发布公告的平台能否让利害关系人及时阅读、查询也是一个实践中的难点。

  综上,我们认为公示催告和挂失止付程序无法作为电子票据丧失后的有效救济方式。而且,当前票据市场依然是由金融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占据了主导地位,尚未形成有效的自律监管。外部审计也没有对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发挥补充作用,这将不利于相关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我国电子票据法律制度的建议

  面对电子票据实务与司法实践脱节的现实情况,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进度,尽快制定单行的电子票据法规。电子票据拥有电子化、无形化以及虚拟化的特征,《票据法》中原有的法律概念、制度设计对这些概念都没有涉及,因而通过牵强地套用原有的规定,其实施效果非常有限。现有对电子票据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都欠完善。电子票据的法律问题跨越民、商、经等多个法律部门,依靠单一的部门法典规制的可能性也很小。而单行的电子票据立法,可以与原有《票据法》对实物票据的规制并行而生,不仅可以对原有法律法规未涉及的部分进行规制、对跨部门法的边缘问题进行补充,还可以对《票据法》中确立的一些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制度进行修订,使得我国票据法律体系更趋完善。

法制议论文2

  根据材料所述,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山路口执勤时,对于汽车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测试,该汽车驾驶的你是酒驾。可其驾驶人的母亲却挡到求情,该民警为了应对这一事件,也向其母亲下跪解释酒驾行为的危害。对于这一件事,我更支持那位民警的做法,在这法治社会,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人遵守法纪,不要让无谓的“温情”害人害己;唯有遵守法纪,才能让社会更健康地发展。

  诚然,这位驾驶人有一位爱他的好母亲,可以当众为了帮助他而下跪求情,这位母亲的做法,站在人性的角度上看,她的行为是正确的,是对孩子无私而又伟大的爱,但她的爱的方式是正确的么?盲目的偏袒包庇孩子只会造成对孩子更大的伤害。并且在法治面前,这显得苍白而又无力,我们深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官也有落马的时候,何能为温情而不顾法,不守法呢?因此,我规劝人民莫要做“无谓的温情”来试图动摇法律、莫要企图撼动权威。

  在这样的法治时代下,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道路上少了闯红灯的现象,打架伤人的事件少有发生,这一切都是在“法力”努力下的共同成果。如果这位民警单单是因为那驾驶的母亲儿求情而不严于法,那如果社会上只以“温情”执法,社会将会如何发展?就如老人倚老卖老般,社会将会乱成一套,法律会遭到人们的肆意践踏,人们心中那还有法?所以法治大于温情,有法才有国,国。才能施以温情,而不是让无谓的“温情”捆绑了法。

  网上也有相关记载:成龙的儿子——房祖名由于吸毒危害社会,被强制送去拘留所、戒毒所,成龙作为父亲,不但没有为其求情,反而赞成这一处理结果。这样的举动令人大吃一惊的同时,何尝不是守法的另一种表现呢?又如税收部门因个人小惠小利而让企业偷税、漏税。甚至不惜代价造假账,这使我国国家财政赤字严重,这样的温情难道是人们想要的吗?在法治社会下,每个人都逃不了被法约束的命运,遵守法纪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的事情,是人们应尽的义务。没有法治,就不会有中国的强大!

  那位民警面对突发情况,忠于职守。不惜降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如果方式粗暴执法执意罚款,可能会激发矛盾和带来严重的后果。材料中所述母亲的做法,这反应了她法治意识的缺失,每个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法不可违,执法必严”,若想要发展,就必须严格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切勿因“温情”害人害己!

法制议论文3

  尊法 崇廉 明德

  看到这个题目,可能有些同学疑惑不解:这个题目能写什么呀?但当你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这个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你要做一个高洁品质的人,就必须做到:先尊法,再崇廉,最后明德,这样你就会成为一个高洁品质的人。那么这三点又怎么做到的呢?就让我来为你们介绍吧。

  尊法不仅仅是去尊守法律,更重要的是去了解法律,用法律行事,不去触犯法律。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一、当受到他人的威胁时,我们应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不要明知自己“寡不敌众”还要“以卵击石”, 这样只会伤害到自己;二、尊法的同时不能忘记保护自身安全;三、严禁偷窃,损坏公物,打架等不良行为在我们身边发生。这就是尊法最重要的三大项了,当然,尊法远不止这些,更多尊法的知识要通过我们的探索和学习来发现。

  崇廉建立于尊法的基础上,它不仅告诉我们要尊守法律,还让我们做一个清白一生的人。现在有许多邪教,也已经有许多人信仰这些了,作为祖国的接班人,祖国的希望,我们有必要要把这些教派一一清除,同时自己也不受影响。这就是崇廉.不仅自己做到崇廉,而且通过自己的行动,让他人也做到崇廉。

  明德是这三个词中最重要的一个,如果你单单做到尊法、崇廉、却不做到明德的话,你还是将一无是处,所以我们必须要做到明德。那么明德又怎么做到呢?就让我们来讲解吧!

  一、明德前必须要明确目标,端正思想;二、不能被生活中种种不良现象所迷惑;要抵制住自己,不然就是竹蓝打水一场空;三、载生活中,载社会里,要做一个品质高洁的人,同时还要做一个热心人,帮助别人解决他们的困难。这就是明德必须要做的几点,如果你做到以上几点,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一个高洁品质的人。

  这就是尊法、崇廉、明德的要领,你记住了吗?

法制议论文4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生态环境处于复杂多样性的特殊时期,决定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一方面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同时更应当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应当对立法进行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重新调整司法与执法过程,让公众参与到我国生态环境的法制建设过程中。

  关键词: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司法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人们开始注重环境的保护,逐渐将环境保护提上日程,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赋予了很多新的内涵。虽然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生态环境的法制建设可以松懈,相反,我们应当探究当前环境法制建设的不足之处,以此共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长足进步。

  1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存在的问题

  1.1立法转型滞后

  我国《环保法》自颁布以来,基本上没上实质性的变化,不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改进,《环保法》中的好多规定没有针对性,实施起来比较模糊。这样以来环保部门也只能对污染行为进行制止,不能从根源上去预防生态环境污染的行为。由于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的建设问题不属于环保部门管理,当出现问题时只能靠司法机关处理,这样不利于自然环境的保护。

  1.2法律监督力度不够

  就我国的法律监督而言,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督的力度明显不够,其监督形式不外乎权利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的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尤其是权利机关的监督作用,在近些年来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全国人大环资委在汲取国务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而且为使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很好的发挥,组织环境执法大检查以及中华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促进我国生态环境的健康持续发展。

  1.3司法功能偏差

  就我国当前的环境司法而言,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领域的内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环境行政诉讼案件、破坏自然资源刑事案件、环境行政赔偿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刑事案件等五个方面。在刑法分则内,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进行了明确一定,主要涉及14种罪,再者14中罪中,仅有3项是涉及环境污染的犯罪,这些罪主要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以及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等,这些可以在六章第六节内容得到体现。上述犯罪,比较恶劣,对人造成的危害具有非常大的直接性,是环境污染罪中最恶劣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惩。然而,在司法中却存在很大偏差,本应受到严惩的犯罪行为,仅给予了简单的行政处罚,只是进行了很少的民事赔偿。

  2加强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的建议

  2.1立法实现跨越式转型

  我国在环境污染防治立法方面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正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立法的跨越式发展阶段,笔者对此有下面几方面建议。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法以及污染防治法必须纳入到我国环境法内。污染防治法必须要针对不同的污染要素进行立法,同时也应当见臭氧保护法以及海洋保护法纳入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法必须要将生态建设法以及生态保护法等纳入其中。生态保护法包括三部分内容,主要为:生物资源、非生物资源以及人文生态等保护法。生态建设法主要包括生态林地的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自然灾害,土地资源整治,进行生态区域建设等各个方面的立法。应当大力加强生态建设的执法与司法,在生态建设立法方面,通常宣传类的规范比较多,大部分属于号召性的内容,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义务方面都比较少,执法力度明显不够,司法则更显不足。对于我国法制而言,生态建设立法是当前研究的新兴课题,还有很多问题尚待研究。要对环境立法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应当进一步对环境的执法力度进行进一步加强。执法属于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过程中的最末端,应当在执法环节之前,将所有的问题进行很好的解决,才更有执法的实施,如若不然,就好像是采用堵口子的方式对洪水莒南县治理,很难起到实际效果,更甚者导致矛盾被激化,不仅影响生态环境的法制建设,而且对长治久安也会造成很大影响。

  2.2执法与司法逐步重整

  通常认为刑事制裁手段是法律手段中,属于最严厉的方式。该手段一旦实施,即可有效控制犯罪人对环境形成破坏的能力,对其给环境造成的污染条件予以剥夺,同时,可以对一些破坏环境的潜在隐患予以有效的震慑,使之破坏行为就此终止。立法是国家为控制犯罪所确定的罪刑关系,对各种污染环境的破坏行为应受到的刑罚惩罚等进行刑法规定,并将这些犯罪犯罪行为进行了具体列举,对其刑罚处罚予以明确,以此为依据对潜在环境犯罪人为达到某一目的,进行的破坏行为应当进行的惩罚进行对比,正是如此,可以有效预防知法者进行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降低环境犯罪的潜在风险。

  2.3积极引导公众参与

  公众的参与,对于生态环境立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倘若公众不参与其中,那么该立法只能是纸上谈兵,起不到实际效果。因此,必须注重培养公众的守法意识,使其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强化宣传无疑是很好的教育途径。正因如此,更应当将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使人们的环境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体会到环境保护与自己切身利益存在的关系,积极参与到环境立法中来,促进环境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结语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经济发展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两者要相互促进、互利共赢,从根本上改变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完善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的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采用科学的方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为人们生存提供良好的环境。

  农田土壤中镉污染具有严重危害性,且污染来源广泛。因此,必须对受镉污染农田土壤进行修复。本文主要分析研究了植物修复和钝化修复两种镉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今后,要加强农田土壤镉污染修复技术的研究开发。

  参考文献

  [1]官迪,纪雄辉.镉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机制及研究进展[J].湖南农业科学,20xx,4:119-122.

  [2]徐友宁,张江华,柯海玲,等.某金矿区农田土壤镉污染及其环境效应[J].中国地质,20xx,40(2):636-643.

法制议论文5

  听法制教育有感 我们学校这一段时间经常给我们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今天下午我们全校师生在学校操场上听取了“中小学生法制报告会”,听了一位警察叔叔的精彩讲解。 这位交警叔叔主要讲的是交通安全。他告诉我们交通事故的危害很大,每年有两万多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平均每天就有六十多人。接下来他给我们讲解了许多交通规则,还讲了一个小故事:“一个11岁的男孩子,坐公共汽车,一上车就东摸西摸,在过桥后,汽车转弯时,男孩被甩出车门,送进医院,可能有生命危险。” 此时此刻,使我想起,有多少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毁于交通事故,有多少条无辜的生命被交通事故剥夺。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第一,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第二,我们要懂交通规则;第三,我们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我们每个学生都必须应该懂得怎样遵守交通规则,在日常生活中,过马路时,应该先看看两边有没有车,如果有车,就先等会儿,等没有车的时候,再过去。有斑马线时,我们必须走斑马线。特别是我们有很多同学骑自行车上学,更要注意安全。

  我今天的感受就是:属于你的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学会珍惜,学会自我保护,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这可是我的肺腑之言啊!

  《青少年法制教育》观后感 星期一下午,我们看了法制教育的光盘,这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光盘中的很多很多的青少年,他们犯了法,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后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的亲人后,一直在听他们的教育。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心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后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后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发生犯罪行为,而且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甚至有的孩子十二、十三岁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学校里,常有同学被大同学敲诈勒索,因为怕被报复而不敢跟家长、老师说,一次次地让敲诈者得逞,甚至为了交出钱而去偷。这样做是非常错误的,无形中助长了敲诈者的嚣张气焰。我们必须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当然除了勇敢之外,还需要智慧,讲策略。 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不但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有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让我们都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争做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

法制议论文6

  法,一种普遍的约束力,一种严格的规章制度,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意识。我们的国家、社会、个人、生活,都离不开法制的管辖,都深受法律的影响。

  法律是不可或缺的。它保护着各种身份的、各种职业的公民的利益,保障社会秩序以及我们的安全,给予了我们身为一国公民所应得的权利。法律却又是严厉的。它不留情面地惩治、责罚了危害社会的.人,扼杀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试想,如若不是在“爱憎分明”的法律管制下,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是不平的压迫、剥削、侵权,或是紊乱的治安、人心惶惶,抑或是低下的人口素质、荒废的学院工厂(被剥夺受教育权及劳动权)?

  我们生于这法制的国家,生活于这充斥着法的环境。法律给予我们享有的权利,是为了保护我们,我们应学会小心地维护并正确地行使来珍惜。法律要求我们履行的义务,是在要求我们为社会更加美好而付出。如此一片初心,我们为何要摒弃?

  学龄的孩子,有上学、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受九年教育的义务。常听闻,许多家境困难的孩子迫于生计,被父母逼迫外出打工谋生。他们小小年纪就开始养家糊口,担起家庭的重担。然而,他们却错过了上学的黄金时期,一辈子当一个文盲。有的为生活所困,且未尝读书识法,不分黑白、不辨是非,不知违法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终于被逼上盗窃、抢劫的歧路,滑进了违法犯罪的深不可测的泥潭。

  是的,孩子们有权利,有权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有权写下清秀规整的方块字,有权朗读抑扬顿挫的篇章!他们有权利学习,有义务学习,这不仅是对个人未来生活的保障,更是国家综合文化素质的要求!因此,国家和社会是要介入此事的。现已四月,我在小区内看到许多通知,通知家长登记九月新入学孩子的资料。如此早地,在开学到几个月前,就督促,提醒我们尽到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

  除了受教育权,我们未成年人还享有其他多项权利。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更是有特殊保护。但这是保护,绝不是纵容。我们要学法、懂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了解法规并以此警戒,不以身试法。

  在学习,在工作,在社会经济,法律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在复杂多变的社会中一丝不苟地保护我们的心灵、人格与身体的健全。这样的生活,何尝不是一种法制的生活?

  让我们,知法懂法,公营法制生活!

法制议论文7

  广播法制节目在普及法律知识、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制节目的成败与主持人的素质和能力密切相关。

  一、熟知节目内涵的能力论文下载

  主持人要对广播法制节目的基本功能有明确认识,以免出现节目定位模糊、社会效应一般、观众反应平淡等问题。一是上情下达。广播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法制节目也不例外;二是下情上达。为地方政府制定决策和发展战略提供帮助;三是普法宣传。广播法制节目具有较强的即时性和互动性,在普法活动中优势明显。要实现这些功能,在节目策划上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众。栏目设置要面向民众,他们的法律需求集中在民事方面,如婚姻继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邻里纠纷。这些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是广播法制节目关注的重点。二是突出重点。听众有地域差异性,不同地区的听众对法制节目的需求不同。常熟市经济社会发展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十位,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民众对公司企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有强烈的需求。节目中经常讲解公司法、合伙法、商标法等法律知识,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

  二、了解自身定位的能力

  准确把握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受众对其角色的期待,主持人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如前所述,法制节目有三个基本功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普法宣传。对于前两个功能,主持人扮演的角色是“传声筒”,即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传达给民众。主持人不能随意解读,不宜在解读时添加无关信息。为了增强准确性、说服力,可以邀请党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专业人士来进行解读。对于第三个功能,主持人扮演的角色是“播种机”,即通过法律知识的宣讲、对热点案件的剖析,探讨事件发生的社会与个人原因,思考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给民众以法制的教育、启迪与警示作用,让法治的“种子”在民众的心里扎根、发芽、生长。主持人对社会上的热点法律问题要敢于面对、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属于热点、敏感问题。常熟一度民间借贷纠纷较多,民众关注: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借贷的利息如何计算,民间借贷案件如何到法院诉讼,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裁判标准是什么。法制节目应及时回应。常熟电台《法制红绿灯》栏目组织律师、法官等对民间借贷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探讨,让民众了解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问题,受到好评。

  广播法制节目主持人多是“半路出家”,法学科班出身的主持人较少。尽管法制节目不要求主持人具备高深的法律知识,但主持人要有基本的法律素养,否则夸夸其谈,却犯了法律常识错误,未免贻笑大方。主持人要处理好法律知识“博”与“精”的关系,最好每一门类法律知识都有所涉及,但不强求精通。在主持节目过程中,碰到听众的疑难问题可以交给具有专长的嘉宾解答。

  三、与听众交流的能力

  广播法制节目有等互动环节,如常熟电台《法制红绿灯》节目半小时的律师在线。主持节目时,主持人要做好三点:一是对敏感话题的把握。有的听众打电话进来并非碰到法律纠纷,而可能是个人对社会、对他人有怨言,想把广播作为发泄个人情绪的渠道,可能会涉及本地的热点、敏感事件。如果主持人武断掐断电话,或沉默不语,或同听众一起声讨,皆非明智选择。较好的做法是,主持人合情、合理、合法地抚慰、引导听众。二是对非法律问题的把握。由于听众素质的差别,有的听众没认识到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局限性,误认为法制节目无所不能,打电话来大谈道德、感情、生活等非法律问题。主持人要委婉地告诉听众,这些非法律问题不是本节目的探讨范围,切忌态度粗暴、言语伤人。三是对法律问题的把握。一些听众打电话时逻辑混乱、语言啰嗦,却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部分。主持人要恰如其分地打断听众的讲话,并从听众的话语中提炼出问题的核心内容,请嘉宾解答。

  四、组织协调嘉宾的能力

  广播法制节目邀请嘉宾可以增强节目的说服力,弥补主持人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制红绿灯》栏目分为两个部分,前半个小时邀请嘉宾讲解法律知识,后半个小时邀请律师解答听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在上半段节目中,邀请当地大学教师、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专业人士做嘉宾。主持人平时要与嘉宾多交往,建立稳定的“专家库”。与嘉宾的交往过程中,主持人也会受到法律的熏陶。邀请嘉宾参与节目时,主持人要注意几点:一是根据各期节目的内容来邀请相关的嘉宾。二是在节目开始之前,与嘉宾沟通,让嘉宾了解节目的各个环节与进程。三是嘉宾在参与节目过程中,有些法律术语过于专业,主持人要及时把嘉宾深奥的专业术语用简单直白的言语转述给听众。四是向嘉宾提问时要站在听众的角度,有的放矢,嘉宾回答才会有针对性。

法制议论文8

  这个世界虽然五彩斑斓,日新月异,但是光这样是不够的。世界美好,但如果有人不珍惜这个美好而又温馨的世界,又如何称得上是完美?在这个社会已有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之人,看到电视上播放的种种不良行为,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遵法、守法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蒸蒸日上,欣欣向荣,人民的生活就会越过越美好。而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法制来压制那些违法、犯罪之人的恶行。

  想要把法制精神发扬出去,就必须先要讲诚实、诚信。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看,商鞅的诚信在秦国的百姓心中树立了威信,最后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酉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诸侯未到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我们的社会是什么样的。一位老奶奶跌倒在马路上,可是周围的人们都假装没有看到,害怕自己把那位跌倒的老人扶起来了以后,反而被老人误会是他(她)撞倒了她赖上自己。

  看,在我们的社会上,自己人和自己人之间都不能互相相信,都要互相利用,诬赖,为什么大家不能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呢?

  在把目光转向马路交通安全,一位骑着电瓶车的中年大叔不顾红灯,拼命地冲向前面;一位酒红色短发的阿姨在知道是红灯的情况下还要横穿马路,她心里一直认为那些车子会避开她

  看,只不过是为了争分夺秒,有些闯红灯的人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既害苦了自己,也害苦了别人。为什么大家都不能认认真真地遵守规则呢?

  法制,只有我们遵守了它,它才有存在的价值,也只有我们遵守了它,我们才能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能只为了争分夺秒、一点小利益而赔上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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