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

时间:2024-07-29 09:32:56 关于作文 我要投稿

她!

她!1

  初中毕业。她的父亲是一名煤矿下岗工人,母亲是一名家磨妇女,由于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学习成绩的原因,初中毕业以后的她并没有继续求学,在家成了一名待业青年。在家无所事事的她找到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可是给人家打工也不是长久之计,在人生最灿烂的季节,她却要面对的是为了生活和前途而发愁。

  恰在此时,就在她和她的家人为此事而愁眉不展的时候,他们在电视台上看到了团县委为了解决零就业家庭子女就业难的问皿,协调上级领导部门,让他们能有个学习技能的机会。李利的家人找到了团县委的领导,团县委领导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团市委普惠制的号召下,并且利用我们宵年企业家协会的方便优势,为李利找到了能够进行美容美发培训的天宏美容美发中心,对于这个对未来充满渴望却又无能为力的.孩子来说,无疑是雨后彩虹,给她带来了无限的希望和憧恨。中心设有美容、美发、形象设计、化妆专业培训,教学环境宽敞、优雅,设施齐全先进,师资雄厚,有多名美容美发技师、名师主讲。学员就业率稳居高位,成为西丰美容美发行业培训机构的精英。该中心实行严谨的教学风格,高水平的教学质1,按需施教,注重综合素质技术技能的培训,采用标准教材,配合自编教材,结合当今最新美容美发技巧,附加音像、录像教学,确保学员无论初学或进修者均可学到先进的技术。

  熟能生巧,特别是在美容美发行业,要想学到真东西,就必须多在真人身上实践练习,这样才能有所成就。在团市委的启发下,在家里人的支持下,李利渐渐树立起创业的信心和勇气,在美容美发培训中心选了美发专业,她在那里学习环境很好,有专业的美发教师亲自授课,学员也有学习的机会,而且学校有专用的实习用车,学校经常领着学员去农村、部队、学校、医院

她!2

  她,从小性格就内向,没怎么敢叫人,也经常被大家笑话;她,从小就孤单,身边鲜有同龄的朋友,常常一个人到大街上溜达;她,从小就懂事,为了不让父母那么辛苦,常常因做家务累到一躺到床上就睡着;她,从小心底就善良,遇到有困难的人,总是伸出了援助之手……

  她,不敢叫人,只有是住在自已家附近的人或者自己最亲的人才敢叫。上学的时候,她不敢与老师讲话,一讲话总是变成结巴,还全身发热。不敢与认识自己、自己对他不是很熟的人讲话,一讲话,总是断断续续……

  她,总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小的时候没有人跟她玩,她只能和离家不远的男生玩。长大了,上学了,她本以为会拥有许多的好朋友,每天跟她玩,但是,命运就是这么不公平,每次她跟朋友出去玩,都是朋友有说有笑的走在前面,自己却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后面……

  她,小时候就非常懂事、听话。读学前班的时候,老师要求每个学生都要买一个新书包,她的手,伸进了课桌桌洞里,摸了摸自己那小小的,旧旧的书包,心情非常沮丧。回家的路上,她一想到买新书包父母又得花钱,她就伤心的哭了起来。现在长成大姑娘了,也越来越懂事、有出息了。她每次放学回到家,写好作业就开始干活,一直到晚上七点做好饭菜等父母回来。她的'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但从不骄傲……ˊ

  她,心地善良,就连一只小小的蚂蚁都不敢踩死。有一次,她在屋檐旁边捡到了一只受伤了的小鸟,她细心地帮小鸟包扎伤口。又有一次,我和她出去逛街,看见有几个乞丐坐在路中央,那时已是傍晚,我着急回家,看都不看乞丐一眼,而她呢,竟然把她全身上下唯一的20块钱给了那几个乞丐,后来她回去的路费还是我帮她付的。她呢,明知道那乞丐是骗子,但还是把自己唯一的钱给了他们。唉,谁叫她心底这么善良呢……

  她,指的就是我的好朋友、好闺蜜,而我,就是——李歆妤。

她!3

  一个爱读历史书的孩子,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一个勤奋自觉的学生。

  父母的影响造就了她的性格。在家里,她是一个会闹的女儿;在班级她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学生;在社会她是一个懂事大方的小大人。名字的特殊同样也影响了她,她从不打架,不喜欢循规蹈矩,总是以平常的心态去面对一个个困难。

  她的特长使她更自信。快乐的时候写写日记,悲伤的时候看看史书,平时则是拉几手曲子放松心态。她的外貌像爸爸,也许是这个缘故,使她更坚强,面对艰险,她勇敢地去克服,面对问题,她积极的'去解答。

  眨眼间,她已经十二岁了,由于年龄的变化,她的性格也随之有了改变,学校的生活也开始紧张起来,在家里她的脾气也变得暴躁。一次放学回家,妈妈正在睡觉。因为上夜班缘故,所以非常地疲倦,但她却不顾这些,硬是要妈妈给她做饭。妈妈实在太累了,不能起来,便哄着让她自己做饭,但她却大声的和妈妈吵了起来,妈妈太累没有力气和她争,最后她竟然一摔门跑了。

  回想起来,她真后悔这样对妈妈。哎,都是她这个坏脾气。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坚强,她从来不去为因自己胖而与人斤斤计较,她的身材虽不太好,但是她却很好学。

  每天放学回来,她都先要去学习室读读英语,这是她的必需品;她喜欢写作文,尤其是想像篇;她酷爱看书,有时竟忘记了时间。上个星期天晚上,妈妈给她买了一本《东周列国志》,她一听是历史书,就连午饭都没有吃,就到学习室里埋头苦读,时间流逝,转眼间到了5:30,到了上英语的时间,可她却忘记了,直到妈妈提醒时,才想起来,可那时已经到6:20了。妈妈气得把她臭骂了一顿:“早说不给你买了!看什么看!以后成了书呆子了!”她只好撅了撅嘴,都怪自己太爱看历史书了!这还是好的,有时还被妈妈打呢!

  只因她的坏脾气就已经让妈妈爸爸生气了,又添加了一个酷爱读书的习惯,真让人困恼!不过,她的优点也挺多的嘛!对了,我还没有向你介绍杀是谁,她就是我同桌——莹莹。

她!4

  冬天的寒意越来越浓,天空偏偏还 下着丝丝冰雨,出门,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我是一路小跑着赶去上学的。将一把滴着水的雨伞很随意地丢在教室门口就冲进了教室。还 好,没有迟到。

  等到早读课结束我走出教室准备收伞的时候,咦,我的伞怎么收好了?和其他同学的伞一起整齐地立在储物架上,到底是哪位好心人做的呢?环顾四周,走廊远处一位清洁工阿姨正给一位同样冒失的同学收拾着残局。我佯装没事似的走近她,打量着她:五十岁上下的年纪,黄色的脸上布满了过多的皱纹,看上去很面善。穿一件陈旧老土的灰色棉袄,一条褪了色的偏小的黑色裤子,说是黑色,其实已经褪得灰白了,可见穿了有好几年了吧。一双因为寒冷长满冻疮的手明显的肿大,我真担心她的手指随时都要涨裂开来!这位阿姨我以前没见过,估计是新来的。从前的阿姨只是负责扫地,不会帮我们做这些事的'。我扫视了一下地面,原来走廊地砖上有一块块黑黑的痕迹,很难看,现在却焕然一新了。一定是这位阿姨费了不少力气去除的。其实她也可以像以前的清洁工一样,随随便便扫一下地就可以了。显然,眼前的这位阿姨做了更多,做得更好。我不禁对她有了好感。

  后来的日子,我更加知道,这位阿姨做事是极为认真的,地面湿了她会及时拖干;墙上残留的不干胶影响美观她会拿来刀片细心地刮除。走廊越来越干净整洁,窗户也越来越明亮。而且,我还 发现了一个秘密,阿姨经常不吃中餐,只是悄悄啃个面包或吃个方便面。我猜想阿姨的生活一定困难吧。过了几个月,有一天走廊上的清洁工又换回了原来那个阿姨,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总是失落落的。

  又过了一些日子,那天是我永远难忘的日子。我和妈妈去参加一个公益爱心活动,居然又见到了那位阿姨,我亲眼看见她郑重地将一叠厚厚的钱投入了捐款箱,我简直怀疑自己看错了人。不,没错,就是她,穿着依旧那么朴素,只是那天我看到了她最为灿烂的笑容。

  从那以后,我从心底里敬佩这位平凡的阿姨,经常会想起她。

她!5

  她,没有明亮透彻的大眼睛,却有着一双单眼皮、充满智慧的眼睛;她,没有俏皮可爱的短发,但有着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她,没有流利的闽南语,但能讲一口流利的韩语。她是我童年生活中最难忘的一个人。

  还记得我初到上海,妈妈未能陪在我的身边—,是那位大姐姐一路悉心照顾我,陪我谈天说地。

  一路上,由于我会晕车,几乎每次都会吐,但那位大姐姐一点儿都不嫌弃我呕吐后味儿重,做到我的身边来安慰我:“你不是说要教我闽南语吗?反正车都快到站了,再坚持一会儿等下了车再教我好吗?”“恩。”我点点头,终于,在她的陪伴下坚持到了终点站。

  一下车,大姐姐看我的脸色蜡黄蜡黄的,就拉我去吃东西。为了逗我开心,她把那些事物都拼成一个微笑的脸蛋,这可让我大吃一惊,美美的享受着。

  吃完了午饭,我和大姐姐又去看立体电影。电影刚做了一般,突然,一个面目狰狞、满口尖牙的怪物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吓得哇哇直叫,不敢睁开眼睛。大姐姐听到了,马上把我戴的“眼镜”摘下来,“没事的,你睁开眼睛看看,怪物是不是没了呀?下次再这样不用害怕,我就在你身边。”我小心翼翼地睁开眼,果然一切都恢复了原样这是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都是“眼镜”惹的祸,要不是大姐姐的帮助,我的“糗”可出大了。

  傍晚的余辉染红了天边的云彩,还在树叶的'空隙间投下了斑驳的影子。要和大姐姐分别了,我是那样地依依不舍。大姐姐从包里拿出了一只小狗的布娃娃递给我:“这个布娃娃送给你留做纪念吧!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我接过布娃娃,哽咽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再见了!”就这样,我目送了这位大姐姐。我站在原地不动,手里抱着她送我的布娃娃,望着她远去的背影,这几天所经历的酸甜苦辣有重现在我眼前......

  直至今天,我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了,她叫善良、质朴、乐于助人……

她!6

  20xx年的10月10日,“她”呱呱坠地,带着不舍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她”长得不漂亮,但“她”也不丑,外貌打个79分吧,不算优秀。“她”有一双零散的眉毛,稀稀疏疏。还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大大的,不过只要“她”一笑啊,眼睛就会弯成一个月牙。“她”嘴唇比较厚,人们都说嘴唇后的孩子不会说话,但是她的一双小嘴能说会道的。再说鼻子,这是“她”最羞于启齿的了。“她”从小喜欢喝“娃哈哈”喝的时候总是用力的吸,结果把鼻子给吸扁了,再加上那个喜欢趴着睡,鼻子就更加的丑陋不堪。再说说额头,自小就留下了一个“坑”,是因为“她”自己,“她”把“她”的.自行车推上了没有扶手的楼梯,去问正在二楼的爸爸要钱。要到钱后,“她”准备下楼,可是“她”不愿意推下楼,竟然骑着自行车想下楼,结果不用说,额头被楼梯角给磕伤了,落下了一个“窝窝”。“她”挺聪明,喜欢看书,语文基本上每次都是第一名,数学也都在90分之上,“她”曾经还被人调侃过说“她”是自从摔了一次之后才变聪明的,因为“她”以前没有摔跤之前成绩并不好。摔聪明的就摔聪明的吧,别人还享受不了呢。“她”很大度,不以为然。“她”玩起来确实很疯,像个男孩子。她和男孩子们“攻城”,和男孩子们“打仗”,男孩子们做的了的事情“她”能做,男孩子们做不了的事情,“她”也能做。如今,“她”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大方方的姑娘了。“她”喜欢做饭,喜欢自己缝制小物品。这不,前不久,“她”,又做成了一个小布袋,不知这个小布袋的主人又会是“她”的哪个好朋友。“她”很坚强,不会因为摔跤了而哭,不会因为磕磕碰碰而哭,也从不告状,因为“她”觉得,告状是那些爱管闲事的“闲事婆”才应该做的事,“她”才不干呢。同事,“她”又很脆弱。他可以因为朋友离开了而哭,可以因为电视里的某个感人的情节而哭,甚至可以为一只养了不到五天就死了的小狗而哭了好几天。别人说“她”多愁善感”,“她”才不承认呢,“她”就是这样的女孩子。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你们喜欢这样可爱的女孩子吗?

她!7

  珂玥颤抖着身体回到了柴房,眼泪竟不争气地落了下来,“呜呜呜呜呜……”珂玥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喵喵……”小猫咪蜷缩着身子躲在角落里。珂玥哭了好久,才停了下来,她摸着小猫咪的头,“小猫咪,我真的好想离开这里呀,爹和娘都这么讨厌我!”她抽泣着,从稻草堆里取出那半支蜡烛,“姨娘,我好想你,姨娘!”小珂玥用手捧着蜡烛,想起了自己的姨娘,良久,才决定好:“我一定要离开!”小珂玥拿出捡来的一块破布,那块破布虽是捡来的,但被小珂玥洗得十分干净。小珂玥将破布铺在地上,将自己的几件衣服放在上面,又把蜡烛小心地包在里面,紧紧地打了个结。“小猫,你要和我一起走吗?”小珂玥似乎在征求小猫咪的.意见,小猫咪“喵喵”地叫着,也许,它也受够了这种生活了吧!“那好吧,我们一起走吧!”小珂玥等到二更,才偷偷出了柴房,家里的人都睡着了,静悄悄的,珂玥领着小猫咪,摸着黑才走出了家门。

  “要到哪里去呢?”出了门,小珂玥又思索起来,自己还小,没去过什么地方,不认识路,只好去姨娘家先住一宿了。小珂玥来到姨娘家,姨娘甚为惊讶,珂玥还只有5岁而已,离家出走后,要到哪里去呢?“姨娘,对不起,珂玥只能打扰您一宿了,我保证,明天我就走!”珂玥含泪道,“傻孩子,说什么对不起呀,你成功逃了出来,姨娘高兴还来不及呢!你呀,就在这儿住下吧!”姨娘慈爱地摸摸她的头,又起身铺好床,姨娘家也很挤,只有一张床而已,表哥刚好上了学,在学校里住。“谢谢姨娘,姨娘,我睡地上就好了!”珂玥望着狭窄的小床,“说什么呀,来,快来睡觉!”姨娘拉着珂玥睡了下来,珂玥可是第一次谁在床上呢,感觉很舒服。可是,珂玥一宿都不敢睡觉,她拼命地往里面挤,生怕睡在外边的姨娘不够睡。

  天刚亮,小珂玥便起床,拿起包袱,不舍地望了望姨娘,“姨娘,对不起,我不想打扰你!”小珂玥轻轻推开门,走了出去。

她!8

  题记:两棵在夏天喧哗着聊了很久的树,彼此看见对方的黄叶飘落于秋风,它们沉静了片刻,互相道别说:明年夏天见!”没人说的清,友情到底是什么东西。

  她可能不怎么聪明,也不怎么顽皮可爱,总之,她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她。她不时就会蹦出几句富有哲理的话,了解她的人才知道:她很孤独。因为孤独,她才变得多愁善感。

  每次放学,当我坐公交车时,就可以看到她孤独的背影。那天下着雨,可能因为着凉,我感冒了。一早上都两眼昏花、头疼,她走过来安慰我。多愁善感的她跟我聊着聊着不知为什么,她竟然哭了,弄得我不知所措。

  无论跟她做多长时间朋友,都不会真正的了解她。因为她的感情无人知晓,她曾经跟我独处时说:不懂我的`人都认为我是一颗甜美可爱的彩虹糖,只有你知道我是一颗草莓,跟你在一起的时间真的不多,但是你却比过了我的发小,真后悔那么晚才认识你。”一年多,从朋友到闺蜜只需要短短的一年!我们不知道已经多少次针对过对方,也不知道已经有多少次吵吵闹闹了,但我知道这是在加深我们的友谊。我们曾经抱怨过,曾经绝交过,也曾经背叛过。说起来真是可笑,每当绝交后的第二天就又会重新和好。

  直到直到有一天运动会刚刚开完,她说肚子疼,我没在意,说实话,总就得她会拖累我,也不知何时我变得那么自私了。于是,我便装作没看见,加快了脚步,和另一个和我并不熟悉的人走在前头,她一个人默默地走在后边。我不敢回头去看她,就似暴露了我的本性一般。回到家,就看到她给我发了QQ,还换了签名,我知道,那些都是给我说的,因为当时我却没有想到她的心比肚子还疼。她告诉我,那是最后一次给我在QQ厘米秀上送花了,我从来都没有那样子自责过,我知道那些都是我的过错,我自私透了!。

  但是直到现在,我们依然是朋友,互相包容,互相关爱,形影不离,我知道最好的友谊会永久,但是最好的时间再也回不来了,我想,友谊就是这样,在完美的路上泥泞坎坷罢了。

她!9

  她是一位残疾人,有调皮的同学们拿她开玩笑,但她却不在意,一笑了之,同学也就不再嘲笑她了。

  这不,下课了,她不知要做什么,竟要下楼去,她拄着拐杖,慢慢地一阶一阶地下去,我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拄着拐杖的那只手上的青筋。忽然,她停了下来,下一阶台阶上有个香蕉皮,正好在她前面。

  我并没有去帮她,我想看看她准备怎样下去。却不曾想,她竟然扶着拐杖慢慢蹲了下去,把香蕉皮拾起来,但她并没有再站起来,或许是太累了吧。我看到她的举动心里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羞愧。

  我向她跑过去,伸出手,她看到我时,愣了一下。我朝她笑了一下,稍稍抬了下手臂,意思是让她把手给我,她也朝我回笑了一下,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把她扶了起来。她示意我去垃圾箱旁,把香蕉皮扔了,她便走了。

  从这次小事情后,我和她变成了好朋友。我还了解到,她的'家庭情况并不好,父母外出,家里只有她、奶奶和弟弟,弟弟还小,奶奶年岁大了,做事并不是很方便,她经常早回家照顾弟弟。即便如此,她的成绩还是很好。

  她平时经常笑,她很乐于助人,大家不会的题她总是耐心地解答。我和她成为好朋友后,也经常帮她,去她家帮忙做做家务扶她一起上下楼,平时还一起去逛逛街。她转走了,我还记得答应过她在她生日时送她一份礼物,可因学习太忙给耽误了,虽然最终补上了,可我还是有些过意不去。

  她面对生活上的压力还能面上含笑,面对家庭的困难还能乐观开朗。这是许多人都没法比的,大多数人面对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倒下了,可她却没有。她真不简单。

她!10

  她像是一只小巧的雀儿,对,就是那些跳来跳去,叽叽喳喳,非常快活的麻雀。又或像是一只花栗鼠,看到陌生人就急急忙忙地、害羞地躲起来。看到她,就一定会联想到这些可爱的小生灵。

  她的眼睛有点小,乌溜溜的,长长的睫毛遮不住眼里的狡黠和好奇。她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整齐的牙齿,颊边点缀着一个梨涡,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显得更加可爱。不过她要是发起脾气来,那也是不含糊的。手往腰间一叉,脚往地上一跺,小小的眼睛努力地瞪着,撇嘴想装出一副很凶的样子,但却让人忍俊不禁。她的嗓音清脆,还带着一股干练之气。尽管如此,她却是个话痨,一旦聊起来,能从天文地理讲到国际问题,听她侃侃而谈的人必定被搞得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她似乎天生带着一股不服输的倔强,但又常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举个例子吧,一次辩论赛,她败在了反方的手里。于是不服气地缠着老师又赛了一场,当捧着“最佳辩手”的奖状时才罢休了,然而这还没结束,她又跑去安慰反方队伍,大讲一通成功经验,洋洋得意地炫耀一番,才唱着“胜利之歌”转回自己的座位上。

  她自称“当代最伟大的.少年诗人”。装模作样地在教室过道里“巡游”一番,钦点几个“才子”,成了她最乐此不疲的游戏。也不知道她从哪儿搜罗了一本《最美诗文集》,天天读给大家听,美其名曰:陶冶灵魂。好在大家已经习惯了她众多的怪点子,这次并没有惊讶。说来也怪,这天她朗读的内容,竟然在试卷中考到了,一时间,她成了大功臣,真可谓“歪打正着”。

  她是谁?她是我虚构的一个女孩,是我文章的主人公,是我脑中的一个美丽的泡泡。

她!11

  记忆这个东西啊,很奇妙。是什么呢?也许是她一个温柔的眼神,是她一句简短的话语,是她甜甜的微笑,是她那飘逸的长裙……

  20xx年2月12日,初次遇见她。甜甜的微笑和那飘逸的米白色长裙,给人一种很温柔的感觉。

  对于她的记忆特别深刻,记得他眼睛旁边好像有颗痣。她从不化妆,头发总是扎在脑后,很少见她披头散发的样子。她曾经对我们说过,她不喜欢穿裙子,那天是专门为我们而穿的。对于她,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我对她的感觉,一种很独特的感觉。

  她是我的小学老师。

  与其说她是我们的老师,不如说她是我们的朋友。课下,她总会和我们玩到一起,一起聊聊天,一起吐槽某件事或者某个人,一起诉说自己的小烦恼。我们在玩的时候呢,她则会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就像一位母亲,在一旁注视着自己孩子的一举一动。

  她呢,还会和我们讲一讲她的女儿。她的女儿那时还小,才五六岁。因为相隔两地,母女俩只有周末才能见面。于是,她便常常跟我们提起她的女儿,讲讲她的事情。有趣的,好玩的,还有一些小习惯,当然,还有一些懂事得让人心疼的。她还会和我们说起她的`记者生涯,以及一些有趣的事,遇到好笑的,她依然会像个孩子一样和我们一起傻笑起来。

  和她的故事,也许永远也说不完。

  她仅仅教了我们半个学期,却给我留下来永远永远也抹不掉的记忆。这些记忆像一朵永不凋零的花,一直……一直在心头开放。

  后来啊,她离开了这所学校去了其他地方教书,她曾回来看过我们一次,依然还是那个模样,还是那个我初次见到的模样。

  后来的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

她!12

  感动是什么?感动就是冬天里一束温暖到阳光、夏天一阵清爽的风、春天第一朵盛开的花,是……我的同桌是一个身材瘦小、不怎么好看且口齿笨拙之人,是一个学习极差的女生,由于她的家世,我未免或多或少有些讨厌她,每天上课,我把她当做空气,后来干脆不理她。那一天,是星期三,上午第三节课,是一个美术课,我把工具放在课桌上,她见了,于是低声下气用乞的语气说:“能借我用一下吗?我的今早被妹妹拿过去玩了。”“呵,可真是大白天说谎话,还脸不红心不跳,唉,我佩服你的说谎能力,啧啧。”我不屑地讥讽道,声音也提高了8分贝。她的脸顿时红一阵白一阵,没有说什么,眼神充满了失望。

  我心想:哼,谁让你长得那么不顺眼。下午,第二节课是英语。下课后,英语课代表找到我:“哎呀,大小姐,你怎么还在这溜达呀。英语老师让你给她背课文呢!”“什……什么,背课文?”我心里暗暗叫苦:妈呀,这怎么可好?早知道这样,我昨天就不出去玩了。唉,真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

  “肯定是我旁边到那只乌鸦下的`咒语!”想到这,我气呼呼地向英语老师办公室跑去。一看,果然,她正在拿着拖把在拖地呢!刚开始,我流利的背出了上半段,背到一半时,突然卡壳了,眼看老师的神情马上晴转阴了,我的手心不禁布满了密密麻麻到汗。在一旁拖地的她,忽然占在老师背后,悄悄为我传递口语。我就在这种帮助下,结结巴巴地背出了下半段。她又一次把目光投向我,里面全是鼓励。

  从此,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因为她的宽容,我获得了真挚的友谊,感动,早已蔓延在我心中。

她!13

  她,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脸上起着凹凸不平的皱纹,浑浊的眼中布满血色,满头的银发随风飞着,好像正在诉说这些年来饱经风霜。

  她,是一位摆摊的老人,她不像别人一样大肆宣传,而是默默的呆在那个不起眼的小地方。

  她,便是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那个在冬天卖红薯的老太太。

  寒风呼啸的一天,我偶然路过,那个卖红薯的老太太依旧呆在那个不起眼的地方摆摊。

  烤红薯的香味在天空中弥漫,我忍住口水,一步步往那个不起眼的角落走去。

  她,苍白的脸色依旧没有一丝血色,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单薄的衣服对于那么冷的.天来说,真是杯水车薪,显得微不足道。

  “来一个红薯!”她伸出骨瘦如柴的手揭开了盖子,一股股热气争先恐后的从笼中“跑”出。她,用竹条般颤颤抖抖的手,小心翼翼的从笼中拿出一个红薯,把红薯包装了起来,称了称。

  她那沙哑的声音念出“三元”,我看了看电子秤,上面显示了2元8角,我就与她争执起来,但抵不住红薯的诱惑,便付了钱走了。

  某一天,我去捐款,发现那个老太太也在。

  她的脸色没有一丝好转,我很疑惑她来干什么,只见她往捐款箱里投入一大把钱。我的心里思潮起伏,有钱为什么不去买一件大衣穿呢?我对她产生了好感,原来,她不是自己用那些钱,而是去捐款。我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她那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脸上依旧有凹凸不平的皱纹,满头的银发上,满眼的血丝,使她看起来更加苍白,而她依旧待在那看不起眼的地方卖红薯。

她!14

  就这样,时间流逝得那么快,一眨眼,8年过去了,珂玥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孩子,芷云姐和语嫣姐已经出嫁了,虽然有时候她们都会回来,可珂玥还是觉得很孤独。一个夏日,珂玥在家里刺绣,不知怎的.,想起了姨娘,想起了姨娘手中栩栩如生的鸳鸯,“啊!”一个不小心,刺中了手指,珂玥急忙用手帕擦掉血。索性不刺了,珂玥站了起来,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包袱,取出那半支蜡烛,“唉,不知道姨娘现在怎么样了?姨娘,对不起,我不该不告而别,但是,如果让你知道了,只怕您会伤心……对不起,姨娘!”一滴泪水滴在蜡烛上,珂玥擦干眼泪,这已是第几次想念姨娘而哭了?自己曾到姨娘的家去找过姨娘,但是那屋子已十分破旧,很久没人住了,也不知道姨娘去哪儿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为了不让自己在胡思乱想,珂玥随手将手帕包着的蜡烛放进衣兜里,挎着菜篮到街上买菜。街市里,人来人往,珂玥苦恼着要买什么菜。突然,一个人撞到了自己,“对不起!”那个人道歉着,又走了,珂玥并没有在意,只是习惯性地摸了摸自己的荷包,却空空如也。“啊,小偷!”珂玥才反应过来,可小偷早就跑得老远了。“小偷,不要跑!”珂玥不顾形象地追着小偷,“喂!”小偷在前面不停地跑着,珂玥在后面穷追不舍。“喂,不——要——跑——”珂玥指着小偷,追到了一个小巷子,小偷却不见了踪影,“呼——呼——”珂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等等,这儿是哪儿?”珂玥才反应过来,自己不但追不到小偷,还迷路了!“啊!这里是哪儿啊?”珂玥抓着头发发狂,“该死的小偷!”珂玥一边走一边看看有没有什么熟悉的景点,“这儿好像没有看过,这儿也好像没有……”突然,一个影子向自己奔来,珂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走了……

她!15

  她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梳着单马尾,可爱又不失稳重,还带着一丝小清纯。双眉似柳叶,无时不彰显知性;双眸似清水,清澈纯净迷人;红唇似胭脂,隐约中似捎俏皮;小虎牙藏在皓齿之中,成了增添呆萌的点睛之笔。

  如果在人群中寻找她,我想那是多么的容易,因为她就像是会发光一样,跟太阳似的,不仅自己发光,还带着照亮旁人,哪怕他做事起来笨手笨脚的,笑起来就像是花痴。

  她是那么的特别,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软发中总有一股撩人的芳香。

  第一次见她,那一抹嫣然一笑如含苞待放,这一幕深深的烙印在了我的心里,我记住了,她却忘记了。

  每天,每时,每分,每秒的笑容在旁人看起来就只不过是表达开心的情绪的方式,可是谁能想到这灿烂的笑容里蕴藏的是多大的悲伤,不断的逞能,明明做不到的事情却还是一口气全部背下来,自己最需要的是关心,可谁又能走进她的内心给她拥抱呢?

  看见她总会想起那个五瓣丁香的传说,只要是找到五瓣丁香的人就能够得到幸福。五瓣丁香并不难找,多到人们都不相信那是真的,可是我却任然相信那个传说,因为我想要把所有的五瓣丁香送给她,带给她梦幻般的幸福,如果传说真的`是真的,我愿意把我的幸福也一起给她。

  太多太多人认为它是一个不拘泥于小节大大咧咧的女汉子,可是就那一抹笑容,那清澈的双眸,那亮丽的头发,那明润的红唇而言,她永远都在我心里是一个梨花带雨的,长不大的傲娇的,充满公主病孩子气的小女孩。

  我想借用《匆匆那年》里乔燃的一句话:

  忘不了的人,是你。

  现在喜欢的人,是你。

  不管以前、现在、还是以后都不想忘记的人,是你。

  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我喜欢丁香,白色的粉色的,盛开的枯萎的,我全部都喜欢。就像喜欢她一样,无论她是什么样子,长发短发,是我的或不是,我全部都喜欢。 这个春天我记住了,她会忘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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