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1 12:54:04 关于作文 我要投稿

魂700字

魂700字1

  1949年11月27日,一个永远不能忘记的日子。无数伟大的革命先烈死在敌人的枪口下。同一年的十二月一日,重庆解放了!就差几天,革命先烈们就能迎来曙光了,可敌人残忍地将他们杀害了!

  站在庄重严肃的烈士墓前,我此时肃然起敬,却流露出一丝的难过。“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每每我唱起队歌时;每当我看见先烈们的遗物时;每当我沉浸在幸福生活时,总会想到这句话。此刻,我站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唱起队歌,感触犹如一阵暴风,席卷我的心头。

  我一抬头,只看见“香山别墅”这四个大字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还沉浸在深深地感想里。听了导游的介绍,我对矗立在放风坝的一棵石榴树最有感触,我想到:一棵小小的石榴树就能见证先辈们的风风雨雨,我们又何尝不是呢?只要我们一步步踏实地走,总能用一个个被我们战胜的困难见证我们的辛勤汗水。有了革命先烈的伟大牺牲,才能换来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

  一路游玩,我的心总是久久不能平静,看到了闻名遐迩的渣滓洞,我的心有猛地一颤,感触颇多:看到简陋狭窄的牢房,我的眼前浮现出先烈被敌人关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却仍顽强的帮助共产党革命;看到牢房里的地洞,我的脑海里幻想出革命先烈对党、对国家的一片赤诚之心,不顾一切地想尽一切办法逃离这个可怕的魔鬼的殿堂;看到阴暗冰冷的行房,我的耳边仿佛萦绕着革命先烈视死如归的话语:“杀吧,杀了我吧!就算你们严刑拷打,我也不会对你吐露一句实话;就算狗洞为我打开着,让我走出去获得自由,我也会视而不见;就算你们给我多大的好处,我也不会出卖共产党!”

  多么坚定的话语!多么坚毅的决心!多么爱国的情怀!我深知: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在革命先烈的牺牲下创造的;胸前的红领巾,是被革命先烈的热血染红的;飘扬的五星红旗,是用革命先烈顽强的斗志制成的!面对革命先烈的壮行,我们无以为报,最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他们!

魂700字2

  有人说,在这个浮躁的时代,我的心里除了感觉到永远的匆促忙乱,便只剩下乱云似的愁绪。我如同黑夜里的甲虫,想象不出白昼的明朗。

  被时间的洪流挤到一隅,仿佛一切都被吸纳进了它的足音里。读书便具有了醒人之心,兴人之魂的意义。

  我所认为的读书,并非是“句读之师”所传的知识,而是习惯性的体验别人的人生。人生不过数十载光阴匆匆逝去,大千世界多姿多彩,我也无法一一去体验。但,我读史、读今、读哲、读术……在书里,可更明了一个人的浮浅。若非《史记》,你怎知是否有人愿为天下自苦如墨子,愿为个人自私如杨朱?在封建社会里,无人敢学孟夫子,学庄子的遁世无闻也极难。若非《百年孤独》,你怎知南美洲有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有个百年家族,纵横捭阖着那一小片天地的历史?你可能没有见过尼泊尔的背包客端起酒杯坐在火堆旁,也对于南极的企鹅一无所知,但,坐在属于你自己的私人空间,远离时光的侵蚀,捧起一卷或崭新或泛黄的书,便可知天下事。而这种倚窗而坐、读书静思的行为一旦形成习惯,你知识的任督二脉就会被逐渐打通——正如人一样,知识也不是一座孤岛,日积月累,每一点知识的汇聚汇在一起,终能连成一片大陆。

  习惯性读书,除了让我们体会更多不同的风景,洗涤浮躁的心也是同等重要的作用之一。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反复强调,如今丰富却流于表面的娱乐的生活,使多数人只学会了笑,而丧失了思考能力。难道你会愿意变成一具行尸走肉,如牡蛎一样,吸附在喧嚣的墙壁上吗?难道你会愿意让“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淹没在“某某明星绯闻“的消息中吗?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是为了让心习惯性去思考,去拥有拓宽未来世界边界的可能。在年轻的时候,应当在自己身上多做加法,而读书就是让我们说出“我偏要勉强”的勇气的来源。它又怎能不醒人之心,兴人之魂?或许偶尔你会疲惫,在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的时候,读书亦可成为那一碗鸡汤,祝你涅槃。

  心是一棵树。爱与希望的根须扎在土壤里,智慧与情感的枝叶拓展在蓝天下。读书使我们枝繁叶茂,挡住浮躁喧嚣的风尘,抑制麻木昏睡的每一种可能。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静心,醒人,兴魂,明天下事。

魂700字3

  每个情感纯真的人,心底都有一首情歌,它美丽且忧伤,心动又销魂。

  心怀淡淡烟愁的女子,注定比别人多一缕细腻的伤感,注定比别人多一抹触景生情的悲凉。总是轻易就被一些悲情的东西,忽然触碰了至低的泪点。一颗温柔的心,竟然变得那么敏感那么脆弱。

  在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软肋,爱是人生中经历的一段插曲,更是一种心酸的浪漫。昨天你那么爱我,今天你在哪里?开始笑得最美,最后哭得最真,这就是最真实的爱情。多少真爱被现实击败,回忆只能证明自己爱过,并不能说明那段爱可以白头偕老,更不能把丢失的一切复原。时间,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一张折返的车票,我们只能一路前行,甚至连回头悲叹的时间都没有。

  我在天涯一角平静的生活,疏远着尘世里的一切,那些流逝了的曾经,在谁忽然记起的瞬间里闪过?好不容易跨过了一段艰难的时间,又被一种低落的情绪侵占泛滥。我的世界,你的世界,幸福和忧伤不再交换,挥手即是永远……谁是谁的风景,谁是谁的过客都是注定的。你握过他的手又怎样?你拥抱过他的一切又怎样?最终都是指尖划落的尘烟……一个人疼痛不堪的时候,总想找一种方式来麻痹自己,麻木自己的一切神经,好让自己在一瞬间忘记了那疼,忘记了那殇。

  暮然间,一股酸楚的感觉,忽然在眼底流淌泛滥。有些东西注定在远去的同时,也在心上留下抹不去的疤痕。在心角处寻一个凄美的位置给自己,再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召唤回那个温暖的怀抱。那盈握在心的美好,不舍得它走远,又该将其存放于何处?

  一段爱情,分离了,也就散了,一颗沸腾过的心,变成一池死水微澜,一个人安静的忧伤,是唯一镇痛的方式。爱是美丽的忧伤,爱是甜美的心碎。看着一个熟悉的背影,终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双唇颤抖着,心却已无言。爱到忘却了自己,等到有一天从那个爱情的痴梦中醒来,发觉自己的身心竟已是伤痕累累。曾祈祷此岸彼岸,莫失莫离,如今却已失已离。无力改变的结局,无法持久的炙热,情深缘浅是早就拟定了的结局。

  斑驳的情话,凋谢成旧忆旧年,贴在胸前找不到那时砰然跳动的感觉,代替它的却是一种隐隐的痉挛。

魂700字4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华魂》。

  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子女的灵魂。民族精神包含了太多的内容,谦让和自我牺牲精神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什么又是谦让和自我牺牲呢?

  谦让就是谦虚、礼貌地推辞。我个人对谦让的理解是在荣誉和利益面前,总会让别人优先,自己排在最后。《孔融让梨》就是最好的例子:当一大盘梨摆上桌的时候,年龄最小的孔融能够克制大梨的诱惑,待年纪比自己大的兄长们都拿完后,自己捡了一个最小的。而且当哥哥们津津有味地吃梨时,他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我深深地被他的举止打动了,一个那么小的孩子,在利益面前就懂得谦让,难道我们不应该向他学习吗?

  那么自我牺牲精神又是什么呢?

  自我牺牲精神就是指为达到正义的目的,不惜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我认为是为维护正义而舍弃自己的生命。在抗日战争时期,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战争的最后胜利,不惜抛头颅、撒热血。战士董存瑞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名。在一次战役中,由于前面建在桥上的堡垒不断向我军扫射,致使伤亡惨重。就在这危急关头,战士董存瑞带上两名战士在身后部队的掩护下想要冲上去炸掉堡垒,然而敌人的炮火太猛了,两位战士先后都牺牲了,战士董存瑞也身上多处中弹。怎么办?在生死关头,战士董存瑞想到的是部队的胜利,是全中国的解放,他忍着疼痛,艰难地爬到桥下,猛地举起炸药包,高喊到:“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轰”的一声,堡垒炸了,战士董存瑞也光荣的牺牲了,这是多么感人的画面啊!他为新中国而奋斗;为新中国而牺牲;为新中国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这些只是我们传承了几千年的民族精神的一个缩影,我们要让这种精神在我们当中延续,让这种不朽的民族精神融入我们年青的血液,注入我们的灵魂。

  这就是我们不朽的中华魂!

  谢谢大家!

魂700字5

  冬天,可以说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季节,但雪的加入,使它多了一丝生机。

  此季漫漫,此意绵绵。

  雪,是春的使者,是冬的精灵,代表着纯洁,可以说,人人都喜欢它。

  冬天是一个冷酷的杀手,它无情的扼杀了许多生灵。风吹过,那落叶的沙沙声不正是它在哭泣吗?花儿在风中叹息,小草在雨里哭泣,是多么的无奈与悲伤。

  在这个时候,雪降临了,冬雪无疑是一抹靓丽的风景。

  这天,我们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早晨,寒风凛冽,鹅毛般的雪花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有一些调皮的雪花,跟着风哥哥到处跑,像一个个穿着白衣裳跳舞的小姑娘。一片片洁白的雪花,摇曳多姿,晶莹剔透,像云朵那样轻柔,如玉石一般纯洁,真美啊!

  雪越下越大,整个城市成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大地穿上了白色的大衣,干枯的树枝仿佛盛开着千万朵梨花;而轿车,像极了圆滚滚的白面包。这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

  置身于漫天飞舞的雪中,看着天上不断飘落的雪花,我伸出手想要感受一下雪花的气息。雪花晶莹透亮,每一片都有它自己独特的风采。我张开双臂,拥抱这个冬天,这些雪花。

  我看着这鹅毛大雪,心里感慨万千。冬天的雪,好似华美的乐章,被风缓缓地弹奏着,令人们把一天的疲倦忘却,全身心都放松下来。这乐曲美妙,动听,它不应该只属于冬天,它是我们的人生之歌。

  苍松翠柏站在白茫茫的雪地里,随着凛冽的寒风,摇晃着身子,雪做成的披风,给它们无端增添了一分威猛之气。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迷人的风景,没有夏天壮观的雷雨,也没有秋天丰硕的果实,但它有雪冬天的灵魂所在。

  不正是雪给了冬天一分生机?不正是雪装点了这萧瑟的世界?不正是雪覆盖了麦田让来年丰收?没有雪,就没有冬之美,古往今来,又有多少诗人赞颂雪?雪,是冬的信仰,冬的灵魂!

  我爱雪,爱它的纯洁,爱它的晶莹,更爱它为这个世界所做出的奉献!

魂700字6

  常常听家里的老人说人世间有魂。我却一直都不相信,现在的社会怎么和以前一样?可那次我却看到啦。

  我乘坐的火车呼啸着开出了北京市,车厢里人挨人人挤人,满满登登。

  刚上车的一位男子看见有一个空位,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冲了过去。可座位上有一本书——又脏又破,叫《简爱》,他抄起来,扔到茶机上,旁若无人地坐下。

  旁边一位看起来有学问的人对他说:“对号入座,这儿有人。”

  那男子用发怒的眼神望着对面那位小姑娘,问:“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这里的那位叔叔去打水啦。”小姑娘用头点了点说道。

  话音刚落,那位打水的人回来啦。看见自己的座位被别人抢啦,暴跳如雷地说:“滚起来!你这小样儿,还敢坐老子的座位,不想活啦!”

  那位男子没有回答,只是手在裤兜里摆弄着,那分明就是一把匕首!“老子有票,坐定了!”

  “什么,另一位男子将开水一泼,正好洒在拉那位男子的身上。那位男子抽出匕首,就向他刺——幸好有群众的劝说与拉拽,否则……

  这时,一位小姑娘站起来,对他们说:“叔叔,这位子你们来一个人坐吧,我下站就下了。”说完就离开了。

  对,没错!就是她——刚才那位小姑娘。

  我在沉思与猜想中……忽然,火车的鸣笛声把我惊醒——到站了。我将行李背好走下了火车。

  眼前的一幕让我惊呆了——那位姑娘居然也到了贵阳,不是早就下车了吗?难道是我看到了魂?我不信。难道是眼睛看花了?绝不会!那么她是躲到别的车厢,一直到了贵阳。

  我久久的伫立着,目送她远去的步伐。心中忽然想起,老人说,人是有魂的。

  我相信:人有魂,国有魂,民族有魂……

魂700字7

  一类热爱,如果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精神,那也就称得上是深入灵魂的热爱,为了这个热爱,你会愿意付出一切去达到这个热爱的目标。选择这个热爱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它可以带来希望,给予追梦的动力,或让精神得到净化。不管是何缘由,它都是可以深入灵魂的。

  烧杯,一种实验室里常见的器物,与生活中的器物一样,它可以用来盛载东西,不论液体或固体。但它有时会容纳着你的努力与希望,那时候的烧杯被寄予了情感,变得不寻常了。我的同学都有他们各自的热爱,而我唯独热爱烧杯这个器物,热爱化学这门科学,并且是从灵魂深处对它的热爱。

  我为了完成论文去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烧杯对于我来说代表一种责任,拿起它,那就要为下面所做的事负责。一份热爱,如果可以为其负责,那一定不是简简单单的热爱,而是从灵魂深处去敬重它,我也是抱着这种态度来完成实验,丝毫不马虎。我在实验室里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穿透烧杯的情景,也感受过夏夜的风所带来的一丝凉意。早上所拿的第一个杯具不是咖啡杯不是漱口杯,而是烧杯。每当我陷入困境的时候,我都会静下来,盯着实验台上的烧杯,想想我的梦想,重新站起来继续前进。

  实验完成以后,将烧杯清洗干净,烘干,放回,它们又回到了原始的寂寞的样子,在实验台上静默地等待下一次奉献。也许有的烧杯曾经有过目标产物,有的用来盛废液,但那都是历史了,同实验室里的科研人员一样,努力过失败过成功过,不论今天如何,第二天都是新的一天,不因成果而自满,不因挫败而气馁,默默无闻,无怨无悔。这也是我热爱烧杯的原因之一,在完成我的实验之后,我变得更沉着更宁静了,这份热爱已经在我的灵魂深处生根发芽。

  当我的论文写完最后一个句号,我知道,这才刚刚开始,我也才踏上这个旅程,路上会有很多风景,但梦想永远在前方。我的灵魂从深处开始,变得像烧杯一样,无色透明。我会攥紧烧杯,让它承载着我的热爱,向前进。

魂700字8

  远远地望去,东方腾飞着一条巨龙,在向世界欢呼,炫耀自己的炎黄子孙,炫耀自己的悠久文化,炫耀自己的秀丽山川。

  在我们生长着的这片神奇的沃土上,孕育了五千年的历史文化。从“黄帝”到夏启;从秦始皇到开元盛世;从辉煌的古代文明到如今的蓬勃发展;从百废俱兴到现在的跨世纪……

  作为四大文明的古国之一的中华,上演着一幕幕璀璨的诗篇。

  我的祖国——孕育人才的摇篮

  我最敬佩的屈原,在削职流放之时著成《离骚》;司马迁在饱受摧残,受尽欺辱之后编成《史记》……而我们现代人,同样为祖国贡献着力量,为中国的田径事业书写着一次又一次的刘翔;解决世界人口吃饭问题的袁隆平;把歌声传遍世界的宋祖英……他们都是炎黄子孙,都是祖国母亲孕育出的人才。

  我的祖国——山川秀美,风光绮丽

  那奔流不息的长江、黄河便是祖国的左右手;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蒙古大草原便是祖国的心脏;那巍峨屹立的珠穆朗玛峰便是祖国的脊梁……这一些都是祖国独有的特色。

  我的祖国——中国人,黄土般沉郁的肤色

  中国人有长城般伟岸的脊梁,有祁连雪峰般的开阔,更有大海般辽阔的胸襟。风雨,洗礼过我的信念;苦难,雕塑过我的深沉;战争,磨砺过我的刚强,我就是华夏民族的后代。

  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放眼今朝,我们激情飞扬;展望未来,前面的路还很长,很苦。中国的明天,还需要我们添砖加瓦,铸就更坚硬的城墙。

  祖国,我想依偎在您怀里,每周一早晨,雄壮的国歌响彻大地,鲜艳的五项红旗就像母亲微笑着张开双臂。我真相依偎在祖国的怀里,和祖国同呼吸,共命运。今天,我们应有“为中华之崛起”而学习的宏伟抱负,应该有为祖国富强而贡献力量的远大志向,让我们心系祖国,不论我们身在何方。

魂700字9

  我和她一直是朋友,是胜过亲人的朋友。

  还记得她刚刚转学和我坐同桌,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我们初识的样子。那时的她下巴受了伤,还缠着一块滑稽的纱布。那个时候没想到会成为如此要好的朋友,没想到会一起拥有共同的秘密,一起经历了那么多……

  她知道我身体不好,每当我做值日时,她总要主动留下来帮忙,这个时候同组的同学总会满脸羡慕地说:“真好,你闺蜜又帮你忙。”我笑笑,不语。但心里却甜甜的。她很贴心,知道我爱吃小零食,每次上学都会拿些小吃跟我分享。说是分享,其实全都进了我的肚子。

  她有时很天真,或者说很幼稚。我们一起出去玩,总会拉着我兴致勃勃地说:“看这个”“看那个”一路上唧唧喳喳,像极了只快活的小鸟。她很粘人,总是拽我去她家。我有时甚至想或许我对她家比对自己家还要熟悉。

  但我却渐渐习惯了,习惯了和她一起上下学。习惯了趴在她的小床上看书。

  时间的列车携着风从我耳边呼啸而去,转眼两年便过去了。那天,我第一次看到乐观开朗的她红了眼圈,她哑着嗓子低声对我说她的父母离婚了,母亲不负责,将她放到姥姥家一个月也见不到几次。无聊枯燥的痛苦生活她受够了。心不知为何轻轻地颤抖。那滚落而下晶莹的泪珠,触动了我的心……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你或许与她相处并不久。但却成为了最最要好的朋友。她知道你爱喝米酒,便会特地去学。她与你十分亲密,在人们眼中是令人羡慕的闺蜜,但她又会给你留一些空间,当你做出什么决定时,她永远在背后默默支持你,安静地看着你。她总是最理解你的那个人,无论你做出什么在他人眼里看来很疯狂的举动,她都能理解。这或许就是知己吧。他们仿佛是这世间技艺最高超的琴师,总能在不经意间轻轻拨动你的心弦,发出美妙空灵的声音。

  那,亲爱的朋友是你告诉我的吧,闭上眼还能看到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我们毕业典礼那天的下午,我躺在草地上,阳光透过细细的叶缝洒在我的衣服上,映出点点跳跃着的光圈。闭上眼,鼻翼间溢满青草的芳香,亲爱的朋友我想告诉你,在一片无尽的黑暗中我没有看到自己或是我的父母、老师,但是,我却看到了你。

  心被轻轻撼动,不为别的,只为那浓浓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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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狼王梦》中,紫岚一共有五匹狼儿,其中,我最喜欢蓝魂儿了。因为蓝魂儿不仅勇敢,而且充满智慧。

  在精彩绝伦的故事情节中,蓝魂儿钻进树洞引狗熊出洞的细节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遍又一遍,每读一遍,我都忍不住赞叹蓝魂儿聪明。蓝魂儿蹑手蹑脚钻进树洞,小心翼翼地爬到了正在冬眠中的狗熊身上,慢慢地凑到狗熊的脸前,对准狗熊的鼻子,使劲一咬。睡梦中的狗熊一下子醒了,一只熊掌条件反射似的捂住鼻子,另一只熊掌使劲往外推。蓝魂儿早就预料到狗熊会做出这样的动作,因此,它咬了狗熊的鼻子后,迅速地站在狗熊即将挥舞的手臂上,前肢高擎,后脚弯曲,用力一蹬,借用狗熊抬臂的力量,在千钧一发的时刻蹿出了树洞,干净、利索、漂亮!每每读到这里时,我都异常激动,多么聪明的蓝魂儿啊!连很疼恨黑桑一家的狼王——洛戛都对蓝魂儿投去赞赏的一瞥。蓝魂儿真是了不起!

  蓝魂儿率先进入树洞引诱狗熊,是一件极其危险、又极其勇敢的事情。蓝魂儿做事前认真思考,不仅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而且没有受伤。真聪明!这不就是老祖宗说的“三思而后行”吗?

  我喜欢所有聪明的人和动物。生活中,我也是像蓝魂儿一样三思而后行。

  有一次,同学和我因为一点座位底下的垃圾发生了矛盾,我生气极了!本想据理力争,可想了一想,如果我们俩不依不饶,那么我们之间会结下仇恨,同学们和老师也会对我们产生不好的印象。再说了,有理不在声高,情绪激动的时候是不能很好地处理问题的。于是,我调整好情绪,心平气和地对他说:“大家都是同学嘛,有事好好说,不要动不动就争吵,我们都应该和和气气地在一起玩。维护教室里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同学听了,刚刚气得像红苹果的脸一下子恢复了原样。后来,我们和和气气地把事情解决了,还像以前一样做我们的好兄弟。妈妈知道这件事后夸我聪明,我暗暗地对自己说:“遇事多思考,方法总比困难多,我要努力做一个聪明的好孩子。”

  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做任何事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不可以鲁莽地做事,要学习蓝魂的机智、聪明,做一个三思而后行,聪明的人。

魂700字11

  有一只鸟,张着五彩缤纷的羽毛在天空中飞翔。她多么爱护自己的羽毛啊,刚刚洗过还闪闪发亮。

  可是事情不一定总是称心如意的,这个时候,本来还是晴空万里的天,突然刮起了一阵大风,紧接着乌云密布。这只美丽的鸟儿本想飞回巢中,可是一阵狂风将她卷起,然后把她重重的摔在一家人的窗台上。

  当到了第二天,这家的主人发现了她时,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幸运的是,这家主人是兽医,他把鸟儿带进书房里养伤。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鸟儿一直昏睡在篮中,似乎没有醒过来的意思。

  翔明,又来买治鸟摔伤的药啦?是啊。翔明是谁呢?是那只鸟摔入的人家的主人。

  为什么那只鸟昏睡不醒呢?翔明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并且每天都看看那只鸟,看看还有没有呼吸。那只鸟当然没有死,她还有呼吸呢,但是为什么会昏睡不醒?我来告诉你吧,那只鸟出卖了自己的魂魄。意思就是让魂魄再去找新的主人,而自己将会永远昏睡不醒,除非自己那个受伤的魂魄回来。

  那魂魄去了哪里呢?它看中了翔明书房里的一本书,把自己依附在了书上,说是依附,其实就是夹在了那本书里。不过这个灵魂,让那本书成为了第一本有生命的书。这个魂魄因为是鸟的魂魄,所以即使依附在书上,还是想飞翔。可惜书没有这个本领,于是魂魄就扇动书页,用书页代替翅膀飞来飞去。不过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才可以这么做。

  这个魂魄现在已经习惯了白天被人翻阅,晚上飞翔的生活了。可是翔明一直很不安,因为他发誓要治好那只鸟,并让她飞上蓝天。但是直到现在,这只鸟一直没有醒过来。一开始,鸟的魂魄不知道这件事情,可是后来,它渐渐知道了。于是,它放弃了那本书,重新回到了鸟的身上。

  那只鸟终于醒来了,翔明高兴极了。而当他想放生这只鸟的时候,这只可爱的鸟却不愿意走,即使在没有魂魄的时候,她依旧感受到了翔明对她的.爱。所以,她想守护翔明,永远陪在他的身边。翔明似乎也听懂了,于是,翔明轻轻捧起她,把她放在肩膀上,轻轻的抚摸着她的羽毛。

  后来,翔明和她就生活在一起了,她心甘情愿的当了翔明的宠物。对了,她有名字了,叫缤翔。

魂700字12

  人生之旅,总有一种力量推着我们向外走,总有一种力量拉我们回原乡。席慕容形容故乡为一支清远的”笛”,笛声悠长绵扬,让我们在远行之中回归我们的精神原乡。若归而不得,便有了乡愁。

  三毛曾写到:“心老在漂泊的路上,到哪里都是流浪。”这正是当下许多人的“乡愁”,更多的从空间、时间的距离中脱离出来,成为灵魂的漂泊,精神的无处安放。为此,也许唯有安漂泊之魂,存精神原乡方可让现代人重回故乡。

  重升故乡人情温度。当我们回望故乡之时,贪恋的是邻里乡亲晨时一句清亮的问候,是有喜事时家门前几大桌的喧哗闹腾,是夏夜里聚在一起看电影,夜里一双双明亮的眼睛。我们贪恋的是故乡人情温度,是世代聚宗而居的血肉温情。而要有人情温度则必要有人。如今,城市化推进,城市不断扩张,变得拥挤繁忙。而乡村却在青年人的离开与老幼的寂寞留守中沉寂。乡村因人的存在而成为故乡,也必会因人的流逝离开而消亡。乡村的消落是故乡的离开,是乡愁的重要原因。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乡村经济,让更多在”留不下也回不去”的生存困境中挣扎的人群有底气回乡,让故乡重升人情温度。

  重塑故乡精神力量。不久前,当余光中先生离开我们之时,他的乡愁再次唤起人们心中关于故土的愁绪。起初,也许余光中先生同我们一样以为乡愁不过是“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的空间之隔,然而时隔多年,当他终于有机会踏回大陆故土时,才明白乡愁远非海峡的距离。乡村在时间潮流中逐渐丧失其原有的精神力量,于是先生便有了永恒的乡愁。

  而乡村故土的精神力量究竟是什么呢?我想,那是一种世代与泥土、与河流、与鸟为兽相处为俾而积淀形成的精神气质,待视为人品质的艰苦奋斗,坚毅不屈,体现为相处之道的直白纯朴,体现为敬畏自然的生存之道。这些却在城市化、现代化中作为落后的标志被删去,于是我们失去精神力量,在更广阔的时代里不敢趋步,也许只有将这些品质弘扬,才能让精神力量重回故乡,扬游子之精神原乡。

  唯有重视故乡之内在力量,才能安漂泊之魂,存精神原乡。

魂700字13

  所谓“一日不读书,便觉言语乏味;数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读书学习获取知识,灵魂才会像羽毛一样轻盈;反过来讲,只有灵魂,才是知识永恒的殿堂,永恒的栖居之所,当人们的灵魂被知识所填充时,才会有由内而外,而外化的健康。

  正如黑塞所说,人类的书籍是无限的,而不断汲取知识是人们获得高贵的教养的唯一途径。摆脱了泥土的束缚,心灵是完全自由的。只有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让它像吃饭和睡眠一样的不可或缺,灵魂才能成为知识的栖居之所。

  鲍鹏山说:“面对世界的无限,我们那些知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可是这样果断的否决未免不妥。假如把人脑比作一台超级电脑,连续更新数据是必要的,只有在不间断地、持之以恒地学习中,我们才能将自己的灵魂锻造成黄金一样高贵的物质,并为之受益终生。

  人生是一场羁旅,像古希腊神话中英雄伊阿宋寻找虚幻的金羊毛一样,每个人也都在追寻自己梦中的太阳城。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人们不断得到,也注定不断地失去,然而学习所得的知识是最难丢失的。正如人们所说,你可以拿走我的一切,但你拿不走我头脑里的知识。

  在《1Q84》中村上春树写道:“肉体是每个人的圣殿。”倘若这个比喻成立,那么知识就是圣坛中心的圣像,纯洁而美丽。对知识有着渴望的人,他的灵魂是健康的——他懂得用最完美的材料修复自己因跋涉而损伤的灵魂。

  “白发无情侵老境,青灯有味似儿时。”诗人老迈时怀想儿时求学的幸福时光,不禁热泪纵横。的确,学习是幸福的,这种幸福感来源于获得知识的美妙过程,就像在冬日里品一口冒着热气的虎跑水泡的龙井茶,品尝着知识,得到一份温暖,得到一份充盈和满足。

  健康的灵魂,源于学习,源于知识的汲取。与学习为侣,与知识为伴,这不仅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精神的追求。

魂700字14

  在移动网络大为发展的今天,一切都免不了被网络支配。网络固然便捷和现代化,但也把我们的天性和生活绞碎殆尽。万万不可丢失有趣的灵魂。

  何为碎片化?当学生们看到成篇的文章,缺失了原先的文学眼光和连贯的思维方式,再也没有了体会文学这门有趣的学科的能力;当白领们依靠网络完成工作后仍然沉溺于手机创造的虚拟世界,不再抬起头看看这个有趣的现实世界;当主妇们沉迷于用某宝购物,她们还会否记得从前攥上丈夫和孩子一起在超市里挑来选去的亲情以及在菜市场里讨价还价的烟火气;这便是我们在无形中被碎片包围的生活。我们该抱紧周围那些被碎片侵扰的有趣灵魂。

  碎片化的时代只是一个美丽却没有内涵的皮囊,而身边现实中的爱人才是有趣的灵魂。

  马路上三三两两的学生个个捧着手机,哪怕脸上带着笑和身边的人对话也不曾把闯入的手机从视线中抹去。许多时候哪怕只是按开,瞥一眼锁屏都会感到满满的安全感,在这一次次的按压动作中,有多少美好被打断,被辜负。本可以做十几道题,背几十个单词,为做一个更棒的自己付出一分的努力。但都化为了支离破碎。网上的语言少有内涵,少有成篇,沉迷在这些残破的语言里,我们无法抱紧身边有趣的灵魂。

  白领们更容易接触到新兴科技,从而他们的生活与网络的轰击从未远离过。在每个深夜每个清晨,踏着月光与露珠挤着车眯着困倦无神的眼光,哪怕一次深眠,也无法缓解他们的疲惫身心。他们更应该抛下高科技,逃出去。在日光下心无旁骛地散步,连接起被绞碎的时间,抱紧身边有趣的灵魂。

  主妇们的生活只剩下整天守在家等快递,仿佛生活已经没有了别的光彩,她们还是否清楚家中真正缺少的物品,房间已经无处添置,但我想她们恐怕仍然患得患失,不懂得自身价值。放下手机里的购物软件,与家人一起在饭后散步去超市,一起被琳琅满目的商品晃了眼,抱紧身边的爱人吧。

  遇到碎片化的生活,甘于碎片化。是现当代全世界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在碎片化中了了一身,这是个巨大的错误。

  时代的发展,我们无法也无需抵挡,但我们应当适时地忘却网络,舍弃被绞碎的生活。遇到碎片化的生活,我们应当做自己人生的国王,不被机器与虚拟支配。抱紧身边在碎片下有趣的灵魂。

魂700字15

  它走了没有?我惊魂未定小心翼翼地问王浩东。王浩东说:我也不知道,吓死了。我俩在一间储藏室里,用身子顶着门,趴在门上透过门缝往外偷瞄。

  今天真是倒霉,我一边顶着门,一边看着旁边的王浩东满头大汗,瑟瑟发抖,手足无措,心中暗自懊恼。就在二十分钟前,我俩还嘻嘻哈哈打闹,无忧无虑玩耍,怎么忽然就成了这样?今天和妈妈吃烤鱼,偶遇王浩东一家,不远处电线杆底下栓着一只大狗,我俩远远地看了一会儿,是著名的二哈。王浩东对我说:咱们去看看哈士奇吧?我看它栓着,也就欣然同意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哈士奇没拴着,它高兴得像发疯了一样,摇着尾巴,耷拉着舌头,朝我俩狂奔而来。我俩吓得哇哇大叫,扭头就跑。哈士奇在身后不紧不慢地追着。我俩就像被牧羊犬驱赶的小绵羊一样,被二哈追地东躲西藏。

  走投无路的我俩看到前面有间储藏室,二话不说一头扎了进去,急匆匆把门关上,才长长舒了口气。忽然门上传了急促的挠门声,刺拉刺拉的就像用钢刀划玻璃,我俩透过虚掩的门缝看到哈士奇立着身子,张着血盆大口正用前爪挠门。天呐,它站起来居然比我还高!要是被这么巨大的哈士奇扑倒咬到后果不堪设想,我俩都绝望了!我们的心悬到了嗓子眼,舌头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我们只能死死顶着门,一刻也不敢放松,身上的衣服被门上的浮灰弄的像块抹布,脸上有汗水,泥水,混合糊在脸上就像脸谱一样。我俩搬了一些废旧桌椅顶在门后,我们藏在门后心急如焚,孤立无助,盼望二哈早点回家。

  终于,我们这边的情况被狗主人发现了,他连忙过来牵走了大狗,还安慰我们:狗狗是想找你们玩呢。我信你个鬼,你的哈士奇坏的很。我在心里恨恨想着。

  回去的路上,我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远离大狗,哈士奇真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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