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六年级年的作文3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六年级年的作文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六年级年的作文3篇](/pic/00/d7f7cec401.jpg)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1
我的左脚起泡了!是的,它是我右脚的亲兄弟,有五个脚趾头,长22厘米,可能觉得在英国走得太多,天天和右脚“闹别扭”,火气大了,起泡了!
来来看看我的左脚吧,简直是满目疮痍呀!前脚掌中间有一个个小泡,红红的;小脚趾后面有一大片泡,黄黄的。它们个个都鼓囊囊的,仿佛在窃笑我,每天走那么多路。我真想把它们从脚底打掉,但是一碰到这些可恶的小怪物,就觉得刺痛。
想起我的左脚,它不乏也有些光荣事迹。它曾经走近过大中国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在滚滚黄沙中“奋战”。穿着同样的这双运动鞋,也是1又1/2的英国码,它沉着地走着,不断给自己加油和润滑剂,和我的右脚一起在沙漠里行走,走过新疆的辽阔之地。那会,它还一直朝我友善地笑,仿佛是感谢我带它来到了这么美丽的地方。旅途结束时,它只是沾上了几粒黄沙……
我的左脚也曾经走过世界的第三级-----青藏高原。那里的石头是那么的坚硬,上山的时候,路非常陡,每一步都那么艰辛;那里还有许多的山脉要翻越,台阶一级一级,望不到头,它却坚持着冲上去。走在“人生路上”,它也未曾抱怨……
这次英国行,全靠左脚和右脚这兄弟俩了,日行2万公里呢。它踏上了著名的.伦敦大桥,站在蔚蓝的桥面上,望着泰晤士河在下面慢慢流动;它走上了贝尔法斯特号战舰,亲身感受了英国20世纪的科学结晶;它也来到了爱丁堡城堡,体验了城堡的险要地势和森严的防护…….
是的,我的左脚起泡了!它在大英帝国壮烈地“牺牲”了。现在,我停下了脚步,希望它能早日康复,陪我看更大的世界!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2
精彩而激烈的四驱车比赛举行于前天。
那天天气很冷,可每个人的心里都是热乎乎的,各个摩拳擦掌,斗志昂扬,对比赛充满了信心,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比赛即将开始,有的拿着自己心爱的赛车,左看右看,检查是否有拼装不牢固的地方;有的打开开关,看见轮子飞速地转了起来,传出了“咝咝”的响声时,才小心翼翼地关上。
我们来到了赛场——劳技室,只见里面有3个跑道,其中一个是遥控车道,劳技室里热闹起来了,同学们兴奋地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先是预赛,每3人一组。最先上场的是任行冠、龚赫、胡志超三为同学。他们把自己的`赛车放在各自的跑道上,你看,三量颜色各异的赛车整装待发了。一声令下,他们松开了手,车冲出了起跑线,飞速地跑了起来。同学们大声呐喊起来:“加油!加油!”只见任行冠的红色赛车——“地狱使者”遥遥领先,像一匹脱缰的骏马在跑道上飞驰。而另两个人的车在“地狱使者”跟前显得有些斗志不足,没跑上两圈就慢了下来。最后,任行冠的赛车获得了本组第一。
最精彩的算是决赛了,付锦豪、吴王维、任行冠个个对冠军宝座虎视眈眈,赛场的空气显得格外紧张。当老师一声令下,他们的车一起冲出起跑线,没想到预赛中表现出色的“地狱使者”刚跑了一圈就慢了下来,像只甲虫似的慢吞吞地爬着。大家猜测也许是预赛时耗电量太大的缘故吧。大家把目光投向吴王维和付锦豪的车上,只见一会儿是吴王维的车在前,一会儿又是付锦豪的车在前,看得人眼花缭乱。他们俩在一边手舞足蹈地为自己心爱的车呐喊助威,看那模样,似乎都想自己冲进跑道去跑了。当快到终点时,吴王维的车超过了付锦豪的车,第一个冲过了终点,“胜利了!胜利了!”吴王维喜出望外,拿起赛车轻轻抚摸着它,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付锦豪虽有些失望,但也为自己获得第二而开心。只有任行冠哭丧着脸,显得有些沮丧,大家也为他惋惜。
时间悄悄地流逝,转眼间,一堂课过去了,比赛在欢乐的笑声中落下了帷幕。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3
从一到六年级,在我身边都有一个与我“义气相投”的“生死挚友”简单来说就是形影不离的同学。这个位置如今只有四个同学坐了,他们分别是:冯勃、李一帆、陈凯翼、曾熙泓。
先来说冯勃吧!冯勃从一至六年级都是我最要好的同学,也许我们的成绩在班上一直都名列前茅的缘故吧!我记得四年级上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我正准备上厕所,刚走出教室就就撞见了冯勃。不知怎么的,他立刻搂住我,以大人的口气说:“好同学,咱们又见面了!”边说边拍我的肩膀,仿佛会见多年不见的'老战友似的。我呢,想都不想就脱口而出:“好朋友,好久不见了!”“朋友?”一位同学诧异地望着我们。我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离开了。今年的八月份,当时我正面监钢琴六级的“危机”,按老师的吩咐与另外一个同学到那个考级基本无望的同学家辅导、练习。当时,我正准备下楼时,手机的信息声传来,是冯勃!一个多月不见的同学,总算把我拉到记忆中。他问我暑假作业纸的问题,我给予他答复,就这样我们添油加醋地各自发了七条短信,乃实实在在的挚友!
李一帆,个子不算高,但看见他就把我拉到四年级的记忆中。当时,我们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到跑道上练跑步。刚开始我比他快,就自封“师傅”,结果半年后就超越我了。那段时间里,我与他在紫荆廊与六年的苏巍(班车的同伴)一起“手臂战”,看他甩出长长的手臂像螺旋桨似的,李一帆就“身先士卒”,钻入他的胯下,一根手指点他的背后,再用力敲击,一副“神勇”的样子。这种场景,我至今十分怀念。
要说陈凯翼,他在我这儿堪称“短命王朝”,才一个月,不过他的举手投足令人不住喷饭。他喜欢吃肉,每餐饭只要有肉的足迹就少不了他的大嘴。他要肉时,左手持饭盒,右手伸展出来,嘴里还咀嚼着饭,一副笨拙的样子。
曾熙泓,就是那个对球狂热的小伙子,无论足球还是篮球,他都是会滔滔不绝,为我不失风采地讲了几句。生活中,只要他有好东西一定与我分享,感到得我差点掉了眼泪!
我的身边,冯勃好像清朝,李一帆好像汉朝,陈凯翼好似隋朝,曾熙泓好似明朝,他们与我义气相投的时间各不相同,但这个时刻还是令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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