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作文600字

时间:2024-01-29 10:19:27 作文600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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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文600字(集锦4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书的作文600字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书的作文600字(集锦4篇)

书的作文600字 篇1

  病入膏肓地爱上了读书,已不知是重何说起。重看道书,就有一种愿望,好像不把它读完就会怎么样似的。自此无法自拔。

  书桌上的书逐渐累积,就像常识相同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感觉。

  我对社会的知道不深,但书开辟了我的视野,就拿《幼年》这本书说吧。“书是人类前进的阶梯。”这大概是高尔基写完《幼年》后对这本书的点评吧。

  小学时,读了高尔基的《幼年》,心中冲满心中充满了一种怜惜,由于最初说阿廖莎的弟弟刚生下就逝世了。这或许便是悲惨剧的开端吧。与阿廖莎联系很好的'“小茨冈”又死了,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伤心。

  在读时,则是对这个国际的漆黑感到憎恶。阿廖莎刚到外祖父家不久,看到大人能把白布变成五颜六色的,在表哥鼓动下把过节的白桌布染成了黑色。成果阿廖莎被重重打了一顿。还有由于阿廖莎念书回到外祖父身边,可外祖父现已完全破产,变成爱财如命的吝啬鬼,连茶叶都要一片一片的平分。这个社会现已这么赤贫了吗?并且阿廖莎仍是个孩子啊!

  第三次读,发现这本书的描绘十分细腻,细节描绘生动形象。这本书带来了我的怜惜,我的正义感,对好坏的知道,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为了我读书更快,我练习自己的阅览才能,书读的也就更多。

  每逢看到一本书,我是第一个上前的;每逢听到一本新书,我是第一个去借的。就这样,逐渐的他人有了书都会借给我赏识赏识。

  没有了书,人们不会有兴旺的技能;没有了书,国际上或许没有那么的的欢笑;没有了书,人们的文明就不会被记载。

  就这么,在这个书书国际中,让我改变了很多很多。在看书时,收获颇丰。而借书时,提高了我的往来才能,让我愈加开畅了。

书的作文600字 篇2

  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书,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书的作文600字 篇3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书的作文600字 篇4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我坐在座位上,一边发呆,一边拨弄着手中的书本。忽然,手边的景色变了:一张张泛黄的课桌,变成一本本书;那块长黑板,变成一个花坛。

  一只可爱的狗飞到我面前,并告诉我它叫雪糕,是书之天使,还说到这里的许多书是用书做成的。我半信半疑,跟随雪糕走到教室,“哇”我忍不住喊出声来。这儿到处是书,黑板是一本大书,翻开,就能看见上课的内容;课桌也是用书搭成的.,这儿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本本不用双面胶,就搭起来了。

  突然,喇叭里传来优美的乐曲,雪糕告诉我,该吃饭了。我们来到餐厅,只见里边有许多白色的餐盘和碗。再看菜,哦,是一本本书。大家吃得津津有味,旁边还放着碎纸牛奶和饮品。我的胃翻江倒海,感觉一阵恶心。

  我们在餐桌旁坐下,雪糕拿来一堆书。我看见一本语文书,尝了尝,呀,味道真不错,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又看见了5岁识字故事,就拿起刀,切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可我立刻就将它吐了出来,这本书的味道酸酸的。雪糕对我说:“书有酸甜苦辣咸,这取决于你喜不喜欢这本书。”雪糕刚说完,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就抓起二本漫画派对塞进嘴里,真甜!我还吃到了咸的《疯狂星期二》。咦?这还有本家校本,我好奇极了,切了一小块就往嘴里送,真苦!我仔细一看,这本书的原材料是苦瓜。我又瞧见一本菜谱饮料,喝了些,忽然像是嘴里着了火,迅速拿起漫画派对放入嘴,原来这是一瓶讲述如何用辣椒做菜的饮料。

  我该回人类世界了。雪糕告诉我这是书之国,以后一定要常来。我迷惑不解地问:“我该怎么来呢?书之国在地球的哪个地方?”雪糕指了指我的心:“它,就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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