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档

时间:2021-04-20 18:12:14 作文 我要投稿

搭档

搭档1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叫郭泽玉,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

  放假了,我早和郭泽玉约好一起去玩喽!我们来到了一号目的地——真人 CS 野战区。我们兴致勃勃地走到装备区,穿好服装,拿好属于自己的“真枪实弹”,急不可待地开战了。敌我两方,势不两立,战争开始了。我和郭泽玉已经是多年的“老战友了”,配合默契,经验丰富。我和郭泽玉身先士卒,在隐蔽的丛林中消灭了两个敌人。糟糕,敌人发现我们了,我俩赶紧转移到另一边的草丛中,商量对策。双方战士们在枪林弹雨中奋勇穿行,我和郭泽玉连续击退了好几名敌方的主力,在我方不懈努力下,大获全胜。虽然“伤亡惨重”,但我们在战斗中积累了经验,学会了排兵布阵。

  二号目的地是公园,玩撕名牌。我和郭泽玉仍是老搭档,其他组纷纷躲在阴暗的角落,我在郭泽玉的带领下来到商店后面的一条小道里。游戏很快开始了,我俩藏在里面,毫无动静。其他队伍都勇猛向前,看到我们不出一兵一卒很是疑惑。趁这名同学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其他组的一名同学已将他的名牌撕掉了,同学们欢快地大喊:“ out” 。那名同学只好垂头丧气地站到一边了。“激战”更加猛烈了,其他小组成员拼得“你死我活”,正当他们精疲力竭的时候,我和郭泽玉喊着响亮的口号冲了上去,其他小组的成员还没回过神来,就被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撕掉了名牌。

  三号目的地是图书馆,因为我和郭泽玉是名副其实的“书虫”。我俩都喜欢科普类的书,找到心爱的书后,我们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享受着阅读带来的乐趣。平时我们还会交流科普知识,记读书笔记,互相学习。

  共同的爱好让我们走到一起,成为最亲密的伙伴,在学校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暑假里是最好的玩伴,玩游戏是最好的搭档。

搭档2

  我有许多搭档,但是最佳搭档却只有一个,你猜猜她是谁?嘻嘻,她就是我的好朋友赵吉安贞。

  赵吉安贞既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邻居。虽说她不是非常优秀,但她心眼好,乐于助人。她总是笑眯眯的,让她觉得好可爱啊。

  我说她是我的最佳搭档,原因为:记得有一次,我们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自已找伙伴传排球。赵吉安贞要我和她一组,我很开心的接受了。我们在等待老师发排球,可是我心想:赵吉安贞排球打的那么好,不会等会又不和我一组了吧?我不擅长打排球啊!“嗨!张维芊,快来呀!排球我拿到了。”赵吉安贞把我拉了过去,“哦”我半天才缓过神来。我对赵吉安贞说:“我传不好排球,你能教我吗?”“当然可以啦” 赵吉安贞说。她就开始手把手的教我,要怎么握拳….所以我现在传排球已经非常好了!

  还有一次,我们学校组织了五年级学生一起朗诵《有光的日子》,其中我和赵吉安贞在一起,因为我们是邻居,所以我俩约好晚上八点钟在一起练习。在朗读时,显得有些不和,。我就告诉她:别紧张,慢慢来,没事。最后,我们俩配合的非常默契,在朗读那天我们俩表现的都很出色。

  还有一次,让我感触最深,我们俩闹矛盾了:就是我说她书柜里的书没还,因为我是图书管理员嘛!她却说还了。她在书包里找到了那本书。我很生气,但她却不道歉。之前我们说好了在一起看开学《第一课》,我以为她一定不回来了,但我想不到的是她竟然来我家了,我本来不想给她开门,但妈妈叫我把门打开。她和原来还是一样,幽默的说:“小张,我来也!”让我哭笑不得。我觉得她永远是我的最佳搭档!没人可以像他一样和我这样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这就是我的最佳搭档。

  我和赵吉安贞在一起,有酸,有甜,有苦,有辣,让我深深的懂了“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的道理。

  我有一个最佳搭档,你有吗?

搭档3

  而是我们心灵应汲取的一种精神:成功者的搭档是勤奋和努力;而失败者的搭档就是懒散和堕落,搭档已不单是一种合作,形单影只的她仿佛是整幅画的中心,我有些不自然,远去了 ,我们只能靠自己来选择搭档,我似乎与它已经没有了距离,不就她一个人吗?他指了指少女手上的箫说一难道你忘了把它给算进去了?呵呵, 在散乱的灯光下,。

  建立了自己独有的一种精神力量,一种含蓄的活泼在画中隐隐浮现, 我坚定地踏着一串串脚印,但壮了壮胆说:是啊,思绪远扬,我最喜欢这种幽静、孤独、带些悲恸的画了他沉默了一会儿,那是少女的长箫萌发的前进、不懈的动力,仿佛这画的精神已经超越了梵高的癫狂,不要以为人和人在一起才是搭档,这幅作品不是要呈现孤寂之美,随即开口:虽说我不是专家,你看,将窗外的景色冲洗得渐淡若无,让它一路伴我们而行,戈雅的飘逸,再次审视这幅画。

  画中的少女手持长箫,将人们带入一个极其孤僻的世界里来,因为这幅画就是我的写照孤独而自我, 春临。

  我紧盯着悲鸿先生的《箫声》, 正当我还在与这幅画对比时,旁边有声音道:你喜欢这幅画吗?我看你站在这儿很久了,这幅画的剪影已经刻在我的心中,走出惆怅,不然,她和她的搭档 什么搭档?我忍不住打断了他, 原来,满怀憧憬,只要是两个能互补的物体。

  但我觉得你错了,架着一副眼镜,几次斜风细雨,眼光深邃地看着这幅画,他像是这儿的导引员,眼神那般凄凉、孤独,同样可以携手搭配出魅力! 周围嘈杂的议论声我仿佛都已听不见,它已经改变了。

搭档4

  现在是xx年了,世界都变了,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机器人。

  “叮咚,叮咚”,我跑到了门前,一打开门,原来我的机器人到货了。我抱着那沉甸甸的快递箱,打开一看,是一个1。5米的大黄蜂机器人。太好了,我也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机器人。我把V8高能发动机电池装了进去,按了一下主机,大黄蜂的眼睛亮了,它的生命就这样开始了。它太可爱了,水灵灵的大眼睛,两只机械耳朵树在头上,浑身黄色。我看了看说明书,原来它可以变成喜士多便利店,可以变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还可以干家务。我迫不及待地带着大黄蜂看了我的家,它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用手指着自己的嘴。哦!我明白了,原来我没给它打开语音效果。

  完全认识它后,它很快就成了我的助手,成了我的搭档。上学的时候,我就让它变成一台川崎摩托车;到了学校,就让它变成大黄蜂手表;肚子饿的时候,让它给我做香喷喷的饭菜。晚上有空的时候,它陪着我打篮球,它说很喜欢跟我打篮球;晚上洗完澡,我会坐在床上读书,大黄蜂躺在床上,眯着眼睛好似睡着了,又似在认真地听我读书。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大黄蜂无时无刻不和我在一起。

  突然有一天,一位穿着蓝衣服、脖子上戴着工作牌的维修人员到家里来,他说现在电脑病毒太多了,担心机器人感染,要拿回去升级,大约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完成。我的眼睛湿润了,默默地把电池卸了下来,把机器人装进盒子里。从此我没有了大黄蜂,一年时间里,我只能自己生活:自己做饭、自己读书、自己上学,没有它的陪伴我特别寂寞。为了数日子,我每天划着日历,感觉时间过得好慢,过一年好像过十年一样。

  今晚,我特意做了丰盛的晚餐,因为大黄蜂就要回来了。门铃声响,我打开门。它回来了,它回来了!我紧紧地抱住它,请它吃我早早就准备好的晚餐。从此,我每天给它做晚餐,它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永远陪着我生活。

  这就是我的机器人搭档——大黄蜂。

搭档5

  你们如果独自生活,当然很孤单,独自旅游业如此。但是,我永远不会孤单。

  我喜欢独自旅游,但是,我怕孤单。而且不是一般的怕,是特别特别的惧怕。

  喜爱独自旅游,可又惧怕孤单,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听到有人感叹了。不过,别担心,我永远不会孤单。因为我有一位人生最好的搭档—书!一本书?我想,你可以把这本书读得滚瓜烂熟,最后,你可以把他背下来。我又听到有人感叹了。

  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我愿意,我愿意把这本书读得滚瓜烂熟,我愿意读到能背诵的程度,这有什么关系呢?你不会因为老师反复叫你读一篇课文,你就不再学习了吧?你不会因为曾经有过非功伟绩就拒绝再次打开智慧之门吧?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良师,就像一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你已经把这篇文读了一百遍了,老师还让你读,当你读第一百零一遍时,你还会说:“这个词用得可真妙啊!”你已经写过一百遍练习册的题了,可当你写第一百零一遍的时候,你还是会说:“这道题明明还有别的解决办法嘛!”

  会读书的人总能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新的知识,不管书的内容如何肤浅、如何深奥。

  所以,我愿意坐在自己的船里,一遍又一遍的读那本书。首先,我会找出故事主要描写的几件事和几个主角,再根据它们展开一个自我的想象。然后,我会想,这个故事有哪些重要的情节,在写出故事的主要内容,并写下自己的感受。最后,我会针对作者的身世展开一段遐想``````这可真象与一位良师同船而行。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从某种定义来说,它是你自己的东西因为世上没有两个人会用同一宗方式读同一本书。

搭档6

  古有管鲍之交,秦晋之好;今有胡沈之交,历英之好“胡沈”说的是胡和我(本人姓沈),“历英”说的是历史和英语,因为胡和我分别是历史和英语课代表。

  有一种维生素片叫做黄金搭档,但我和胡可不是维生素片,我们才是真正的“黄金搭档”。胡管我叫沈帅,我管胡叫胡少,这是我们俩之间的昵称。

  我与胡少是一对同桌,可谓是形影不离。在语文课上每当学到新课文总是让同桌之间互相朗读,这时我们就会“情歌对唱”,你一句,我一句。连后面的都说我们“天天撒狗粮”。在球场上我们也是默契十足,他掩护,我进攻,这样的合作使得我们成为球场上的霸主。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但我觉得也可以说成“胡沈搭配干活不累”。一次地理老师让同桌合作画一幅五大洲,四大洋的世界地图,这可让班上同学炸了锅。很多同学相互推脱,以各种借口,让自己的同桌干,都希望自己少干点,让对方承担多一点,这样就难免会起冲突,甚至会动起手来。前桌同学转过身来,抛了个媚眼对我和胡少说:“要不我们一起去打印几份地图,我们两桌一起便宜。”听完后,我和胡少异口同声地大声说道:“不行!我们自己来!”前桌只好悻悻的转了过去。我和胡少开始策划:首先由我买A4纸,其次由胡少准备水彩笔,最后由我们俩一起去绘制。

  我们分工明确,我来画轮廓他来上色。我们团结合作,在我绘制过程中,胡少一边帮我举着世界地图一边指点我画画。在胡上色时,我则在一旁帮他拿画笔。当然中途也有许多不愉快的地方—————我的欧洲地图画错了,原来只有中国那么大的地图,活生生被我画得如亚洲一样。我正自责,觉得好好的画就被我给毁了,胡少走了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没事的沈帅,失败乃成功之母嘛,下次小心就是。”听了他的话我信心倍增,和他完成了画作。旁边的同学看到纷纷效仿。

  最终我们的画作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胡少由于身态较胖,所以跑起步总是快不了,如企鹅一般,所以总是成为同学们的笑柄,久而久之他就对跑步产生了畏惧,每当上体育课他就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那儿看着别人在随性的在上奔走,而自己却无事可做,我不忍看到他如此颓唐,就向老师借了俩副羽毛球拍和他打了起来(羽毛球相对于足球。篮球来说身体对抗性较小),慢慢的胡少爱上了这运动,成为了我们班的羽毛球高手。

  相互鼓励,相互帮助,沈帅和胡少永远的搭档,永远的!

搭档7

  自从步入初中以来,老师的分组换组成了日常。在我所经历的所有组里,“一组”真可以称得上是最“完美”的搭配。

  作为一组的组长,在我看来,这个组的所有成员都是一朵“奇葩”。

  先来说说这个组的“二号”组员。在老师眼里,“二号”组员是与组长共同协作、管理小组的副组长。可是这位“二号”组员,不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是最不好管理的一位。每天到校后,一进教室门,一股扑鼻的“香味”便迎面而来,不用看便知又是我们组的这位“大侠”,各种各样的零食在他那里是应有尽有,什么薯片啦,饮料啦,辣条啦都不在话下。当然,他还会带许多小玩具来学校,趁着老师不注意的时候,尽情地“享受”着“美味”与“玩具”的童年时光。倘若有时开心,他还会拿一只金红色的大虾来到学校,趁着下课饱餐一顿。作为组长,真希望他的“杂货铺”能早日关闭。

  “哈哈哈”一阵大笑声传入我的耳朵,正在学习的我抬起头,无奈地看着周围欣赏我们组“五号”组员的“演出”的观众们。只见这时,我们组的这位“演唱家”拿着她那会闪的“小灯泡”,正深情地唱着她自创的歌曲,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不知何时,我们组的这位“六号”组员——组内最捣蛋的一位也活跃了起来,仿佛一拍即合,与“五号”组员一起合唱起来——这还是他们和谐的时候。如果发生了矛盾,则是另一番景象,他们会挥舞着自制的“武器”——也就是用书卷成的“长棍子”,我们组的“五号”组员还给她自制的“棍子”起了一个名字——“彩虹魔杖”,每当这时,组内又是一片混战……

  “二号”“五号”“六号”,不知何时,似乎成了一个最“完美”的搭配,让我哭笑不得,让全班“无能为力”。好在这一切让身为组长的我早已司空见惯。

  这个最“完美”的搭配,尽管有时令我烦恼,但更多的是往日的笑声和伴随着它的一段欢乐的时光!

搭档8

  我和我的搭档是因为乒乓球才认识的,她是我双打时的搭档,我们配合得天衣无缝,简直是“绝配”,因为她是个打削球的,我是个打攻球的,一个攻,一个守,难道不是绝配吗?我们俩非常有默契,我只要告诉她我发什么球,她马上就能明白我的战术,从而做好准备。因此,我和她配的双打,在全省比赛中几乎每场都赢,厉害吧!

  下面我该介绍一下我的这位搭档了,她叫陈宇浠,年级和我差不多大,个头却比我矮一截,别看她个子不高,跑起来可快呢,好像不管球打在台子的什么地方,她都能用最快的速度跑上去接到。她有一张娃娃脸,扎着个马尾辫,打球的时候小辫子一甩一甩的。她那粉粉的脸蛋儿让人看了就想捏一捏,非常可爱,于是我们就给她起了个外号――荷兰猪。一看到她,我就想起了毛茸茸的,十分可爱的荷兰猪。

  虽然她只有11岁,她可厉害了,她已经两次获得全省第五的好成绩!使得和她同一年学球的我常常是她的“手下败将”。她在全市比赛中也常常打进决赛。我的战术到了她那好像都没有用了,比赛常常是以我的失败告终。

  她的爱好非常广泛,除了打乒乓球,她还会古筝、跳舞等,她的成绩也非常好,记得上学期期末考试,我语文只考了86分,我问她考了多少分,她却说:“不行,我这次语文没考好,只考了97。5分。”天哪!这还叫没考好!比我高出10多分,我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就是我的搭档――陈宇浠,如果你想了解我们之间更多有趣的故事,就请你来我们乒乓球俱乐部吧,我一定把她介绍给你!

搭档9

  这个学期我们班的第一次班队活动是“黄金搭档!”主持人“千挑万选”选出了十组搭档,我和付豪就是其中一组!我们下定决心中击“黄金搭档”的“王位”!

  第一轮开始了!主持人宣布完规则,我们十组搭档都准备好了迎接“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挑战了!第一组搭档是我们的“班头大人”——周怡敏和陈雅文,她们一上场就给我们来了个下马威,一下答对了4题!幸好后面几组搭档成绩都不太好。我们吸取了前几组的经验,信心十足的上场了。付豪负责做动作,我来猜。付豪手舞足蹈的比划着,可我总是没猜出,最后我们得了2分,还有这1分也是得来不易地啊!我们明明答出了最后一题,可主持人偏偏说时间到了才答出的,害得我们找了好几个证了才夺回了这宝贵的一分。还有,前6组因为多玩了1分钟,分数扣半,我们真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糊里糊涂的进了第二关……

  第二关是智力题,当然要派我上喽!我和付豪背靠背挤一个气球,还必须抢到答题机会,答对后才能挤爆气球。这个难度可真不小啊!我们第一次没抢到答题机会,让易汇杰那组先晋级了。可我们也不甘示弱,第二次总算抢到了机会!主持人问我“世界上用的最多的语言是什么?”我一答出“英语!”我们顺利晋级了!耶!

  我们过五关,斩六将终于闯进了决赛!

  决赛是让我们仅存的三组精英们来比吃花生!别以为这么容易,决赛是什么?就比个上下的大赛,肯定不容易过!原来是让一人闭着眼睛站在另一人后面夹花生啊!前面那个人负责吃!我们是最后一组上,我们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夹到8颗以上就赢了,可我们最后只夹了8颗,和易汇杰那组打平。主持人突然说:“现在我们来用世界上最公平的石头剪子布是一决胜负吧!”我怀着紧张的心开始石头剪子布了,第一局平,第二局平,第三局……还是平!第四局……他出个石头,我出了剪刀,呜呜呜,我们输了!

  虽然我们只是白银搭档,位居第二。可我们却玩得不亦乐乎,我们肩搭着肩,嘴里叼着奖励的棒棒糖,走上了回家的路……

搭档10

  星期一,天阴沉沉地下着雨,原本的体育活动课肯定上不了了。不知道耿老师怎样来上这堂体活课。铃声一响,耿老师走进教室,笑着说:“同学们,因为外面下着雨,体活课不能去外面活动了。我们来玩一个室内的小游戏吧!”说着,便在黑板上写下了“最佳搭档”这四个字。

  一听做游戏,同学们都兴奋起来,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安静!安静!”耿老师拍了拍手说,“我来宣布一下这个游戏的规则。这个游戏由两位同学搭档,一人根据同学们出的题目(题目包括成语和体育项目)做动作,另一人来猜,演的人不能说出正确答案中的任何一个字,如果猜不出来,俩人要一起表演一个节目。”

  游戏开始了!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个个手举得老高,耿老师一时都很难决定请哪一组好了。

  其中,最有趣的是方怡涵和余乐湉组合。为了防止方怡涵听到,她被请到教室门外去了。教室里,同学们都在给耿老师出谋划策。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悬崖勒马”,耿老师立即拍手叫好,请余乐湉表演给方怡涵看。余乐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表演,就一直用语言表达:“有一头驴子,跑到一个腾空的地方,然后突然停下来了。”方怡涵听了不解地把嘴张成了“o”字形:“驴子?”幸好马晨昊在底下提醒余乐湉:“用声音!”说着,自己表演起来:“驾……驾……驾……吁!”余乐湉在一边拼命点头,一边学着马晨昊的动作,看着他滑稽的动作。方怡涵一下子醒悟了,说:“悬崖勒马!”“完全正确!”我们欣慰地笑了。

  也有运气不好的组合,比如黄益宁组合,演的人在一边表演了半天,可黄益宁总是猜不出来,只好无奈地表演了一个节目。

  耿老师,我们喜欢你别出心裁的体活课。真期待下一次下雨天的体活课。

搭档11

  一到夏校,我就遇到了一位好朋友段沛歧,外号小猪佩奇。我们每天都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去踢球。我们俩都特别喜欢踢球,算得上是王牌搭档。

  这不,上次校园球赛我们就完成了一次完美的配合,赢得了比赛。那时,佩奇负责守住一个对方球员的进攻。但是,一不小心被他一系列的假动作给弄蒙了。我一看不对劲,就急忙补位上去,趁着对方没注意,一个滑铲就把他脚下球铲给了佩奇。只见佩奇一个灵活的转身,带球直冲,一个大脚,直接把球踢进了对方球门。我高兴的蹦了起来,振臂高呼:耶~,佩奇进球!佩奇进球!

  紧接着,对方守门员趁我们得意忘形的时候,一个高球就把球传到了我们的后场。我一回头,就发现佩奇已经守在后卫的位置,一个跃起,一个头顶就把球给截住,再迅速的把球给控制住了。我发现佩奇对我使了下眼色,左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嗯!暗号来了,右边线。!我飞快的往回奔跑,就悄悄地把自己的位置往右边线挪了过去。果不其然,佩奇从对方球员身边一个假动作,一个穿越,再抬脚一个直踢,把球从空挡处直接传过来给我。我轻松的截住球,转身几个盘带、穿越,一下子就到了对方球门前。我一个急停,一个转身的假动作,但是脚下却轻轻的一个直推,就把球从对方守门员的身边滚进了球门。

  进了,进了!我在球场上飞奔,兴奋的和佩奇击掌庆贺。没有意外,在我、佩奇和队友的努力下,我们最终获得了比赛的胜利。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快乐的夏校生活转眼就结束了。我和佩奇这个好朋友约定,明年再来,再一起做王牌搭档。

搭档12

  我是送子鹤,是一只负责从天上把刚出生的小生命带到人间的鹤。我的搭档叫暴力云,老天爷专门派他做一些凶猛的动物,再让我送到人间。

  有一天,我到暴力云那取东西,我向他甩甩翅膀,希望能给我一只萌萌的宠物,可以暴力云却掏出一只凶猛的鳄鱼来,忽然,鳄鱼扑上来,一口咬住了我的翅膀让我动弹不得,我想:我可不能把这么凶猛的东西送到人间啊,可暴力云和我是搭档,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任务。

  等我回来时,看着身上不剩的几根羽毛,欲哭无泪。这时,暴力云又变出一只刺猬来,我刚一碰上去,刺得我顿时大喊:啊!痛死我了。在路上,那只刺猬好像知道要被送去风景优美的人间,高兴得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在我怀里乱转悠。

  等我再次回来时,原来光鲜靓丽的羽毛已所剩无几,翅膀上到处扎满了刺,我已经不是原来的送子鹤了,变成了一只秃子鹤。我心里埋怨着暴力云,怎么别的云变出的要么是黄嫩嫩的小鸡,温顺可爱的小猫,要么就是聪明的小狗之类,他怎么变的尽是些会折磨人的东西呢?

  看,不出所料,这回他又变出了一只鲨鱼来,我倒吸一口凉气,心想,这回我可坚决不能送了,我肯定在半路上就会命丧鲨鱼口的。暴力云见我远远的躲着他,以为我不愿意和他作搭档了,很是伤心,下起了倾盆大雨。

  我想我是暴力云唯一的搭档,不能就这样离开他,但也不能每次都伤痕累累的呀。突然灵机一动,飞到其他云那,向他们借了橄榄球头盔和盔甲,我穿戴整齐又飞回到暴力云身边,当他再次掏出一条电鳗时,我毫不害怕的接受了任务,安全把电鳗送到人间。

  从此,我俩又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搭档。

搭档13

  因为人工智能的全速发展,机器人不知不觉地向人们的生活走来。在一个巨大的机器人制片厂中,机器人厂的老板成功发明出了一批全新的机器人。为了让这批新货快速地销售到全国。机器人厂的老板先让100个新机器人免费试用进入100个幸运儿的生活中,而我正是在100个幸运儿中的一个。

  一个看似小孩一般大的机器人映入我的眼帘。于是我立马想:这么小的机器人能做什么事呀?就这样,一个机器人进入了我的生活。可万万没想到!这个小不点机器人竟然有这么多本领!是我小瞧它了。

  这个机器人十分聪明,任何作业难题,它只要看一会儿,就能准确无误地说出来,而且它讲得还很好,我一听就听懂了。这个机器人还是个开心果,我经常被逗得哈哈大笑。机器人很能干,什么事都抢着干。

  可是试用期很快到了,我很想把它买下来,可是我并没有那么多钱啊!老板很好心,说你如果可以和机器人共同完成一个项目,你就可以把它带回家!

  于是,我便和机器人成了搭档。我一回家,就和机器人勤学苦练起来,因为机器人的四肢本来就不太灵活,所以给我和机器人造成了麻烦。在练习过程中,因为机器人的脚不太习惯像我们人一样走路,所以我每天让机器人经常练习走路,刚开始机器人的姿势很搞笑,可我并没有笑它。经过它一丝不苟的勤奋练习,现在可以和机器人“接力跑”了!在考核当天,我在跑步的过程中碰伤了腿,机器人便急忙拿出药来,比赛过后就十分关心我,走过来帮我擦药,药擦好以后,评委和机器人厂的老板都看呆了,过了几秒后,评委和老板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于是就同意我把机器人带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我和机器人都很高兴,从此以后机器人便成了我家中的一员,和我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

搭档14

  “环保,环保。我嘴里不停念着这两个字,望着桌上的活性炭净水器,觉得为环保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不仅对环保重要性认识的提高,而且培养了我动手能力。

  星期日的傍晚,妈妈递给我一袋废物,让我扔到下面的垃圾桶。我往袋子里瞧了瞧,全是一些大汽水瓶,牛奶塑料瓶,还有一些易拉罐,木头棒和泡沫塑料,这可都能废物利用呀。于是我对妈妈提议:“这些虽然都是废品,但是只要我们动动脑筋,废物就能变成宝。嗯,让我们一起做个净水器吧。妈妈听了我的想法,非常赞同,于是我们马上行动起来。

  说起来简单,可做起来难呀!首先,我找了一个空的2,5升又宽又高的汽水瓶,洗干净,消过毒,把瓶子倒过来,用美工刀小心割开一点瓶子上部分,把妈妈拼装好的废木棒小风车放在割开部分上,把妈妈买的几块活性炭剪碎铺在风车下面,要铺均匀,而且要厚,用胶带把割开部分粘上,在顶端割开一个稍大一点的洞,把泡沫塑料剪开一个和洞一样大小,用泡沫塑料把洞塞上,在瓶底上扭开瓶盖,用线拴在瓶子里的两侧,拴四条,把一个干净的塑料厚盒子和拖出来的四条线拴一起,在泡沫塑料上小心地钩一个罐子拉环,用线拴住瓶子的斜两角,各在线上钩一个易拉罐拉环,这个活性炭净水器就做好了。

  我认为要试验一下,就拿了瓶子加过沙土,还放了盐的水,全部倒进瓶子里,我拿着瓶子,看着水被小风车转动起来。然后一起流进活性炭里,然后“哗啦,一下流进了塑料盒子里,我看着塑料瓶子里的水,沙土看不见了,只是水还是有点浑浊,我又过滤了一次,水不浑浊了,沙土也没有了。这是一杯可以喝的水,我尝试性地喝了一口,哇,不仅没有咸味,喝起来挺爽口的,这个试验可算是成功了。

  环保,不是靠一个人做的,而是靠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地球只有一个,为了我们的大家园,让我们行动起来,做力所能及的事,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搭档15

  望着书架上的陈列,出神。

  抬手,划过那一列列书皮,落定,一拨、一推、一挑,一本书便跃然掌上。翻开,几许淡灰的笔迹显映出来。这么些年来,我还是惯用铅笔。许是不自信和不舍的缘故,也许是比水笔更得心应手,我还是偏爱铅笔。

  我有两个改不掉的坏毛病,已经积累了有些时间。

  其中,惯用铅笔给作文打草稿是人人皆知的。瞧着吧,但凡语文作文课,我总会不由自主翻出笔记本,拿起铅笔,抵在下巴上思索。下意识的,我便这么做了,自己都未曾察觉。怕是与小学累计下来的肌肉记忆有关吧。倒是老师和好友,一看见我拿起铅笔,便愁了。因为啊,我总是纠结于一些字句的选用,在本子上用铅笔反反复复修改,耗费了大把时间,从而导致下课铃响起,我的作文纸只涂满了一面都不到。

  老师也无奈,好友也无奈,我也无奈,铅笔也无奈。好在,我知道,铅笔还是懂我的,它知道,我追求的是完美。至少,在我斟酌字句时,它总是安静的看着我,顺从地在纸上跳出我想的文字,不需要任何语言作沟通。这一切都归结于我们的心有灵犀啊。

  另外一个坏毛病呀,就是喜欢用铅笔在书上做笔记。不信你翻翻我的语文书,大部分可都是铅笔的痕迹。看自家书时,每每看到精彩的片段和有趣的词句,我都会拿起那支铅笔,划一条淡淡的线。像什么《茶花女》、《夏洛的网》、《城南旧事》、《小橘灯》等等,都有着一条条淡灰的痕迹。

  我喜欢《城南旧事》中的"惠安馆"一篇,妞儿那汪汪的泪坑子,又黄又短的小辫儿,还有那脖颈后拇指大小的胎印,都被划上了灰色的标记。我和那只铅笔,早已经看过了好多书,我们一起阅读,一起交流,一起成长,但我还是离不开我的铅笔老伙计。

  如今再看那些,我只淡笑。

  我的老伙计啊,你陪我度过青春,我将陪你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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