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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朋友作文

时间:2023-03-07 09:59:52 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老朋友作文三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老朋友作文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老朋友作文三篇

老朋友作文 篇1

  我的哥们是6岁时爸爸给我买的反浩克机甲拼装。

  它胸前有一个被保护得很好的核心,由两块“腹肌”包着,上半身非常酷,可以180°旋转,全身上下都由红、黄、银和蓝四种颜色均匀分布着,非常鲜艳、炫酷。

  散装的拼装到了以后,我花了整整3个月的时间拼好了它。当它英姿飒爽地站在工作台上时,我心中就有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在家只要一无聊,我就会先让它站在工作台上升级;再把它从工作台上拿下来,让它与“蝙幅侠”大战,当给它换上量子光炮时,它便所向无敌……

  可是在一天下午,我让小豪来我家玩,他第一眼就瞟到了在工作台上的反浩克机甲,一换好鞋,就走了过去,没经过我的允许就将它拿了起来,可机甲的脚已经被工作台上的'机械臂定住了,可他还是一个劲地拔,“啪”的一声,它的腿被弄断了,我当时很想打小豪,可谁叫他小呢?

  我每次看见它,都会在心里说“对不起,让你受伤了”。它的核心一会儿闪、一会儿亮、一会儿暗,仿佛在说:“没关系,世上本就没有长胜将军,这也说明我太弱了”。

  后来,它的“遗体”也做了很大贡献,我将它的一些部位卸了下来,改装成了钢铁侠的专用飞船和卫星,可惜的是,它的核心却再也点不亮了。

  这就是我的老朋友,也是我的心爱之物,虽然身体”死”了,但灵魂没“死”!

老朋友作文 篇2

  我们的友情

  像鲜花芬芳心灵

  像阳光温暖心房!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那样叫人怀念,和你在一起把我内心的寂寞孤独都赶跑了,你就想冬天里的一把火,把我内心的寒冷驱走!和你在一起我很放松,没烦恼没忧愁!

  我知道你喜欢看书,经常没时间陪我玩,我理解。

  可能是因为你喜欢看书,后来书和你还有李秋岩渐渐成为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不知何时我已离不开你了千言万语都说不尽我对你的思念。你告诉我你要转学的时候,我嘴上虽然没说什么,心里却在呐喊:你别走,为我留下来好不好!‘’虽然不可能,但我真的好想这样大声呼喊出来,让你听见。

  美好的时光总是去的`那么快,我和你互留了电话,你转走以后,我和李秋岩总觉得你会回来。等了很长的时间。你没和我和秋子打电话。大概怕我和秋子难过,不知从何时起看你空空的座位已经养成了习惯。

  我想你了,我和秋子一直在等你,五一班一直都是你的家,那个座位一直都是你的,我和秋子也一直是你的朋友,这些不会变,也永远不会变,这大概就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东西吧,我只想说找个朋友要找个对你好的,知道吗?你这个人看书都看傻了没有一点心眼,别被别人骗了,知道吗?到那边有了新朋友,千万别忘了这边的老朋友。

老朋友作文 篇3

  “啪”,我亲爱的平板精黑屏了!天哪,我该如何打发呢一下午的时间,无聊啊无聊。

  抬起头,竟是我许久未打开、翻开甚至冲没拆封过的书。那一本本书都是我吵着、闹着让爸妈买来的。但自从我拥有了自己的平板后,我就从未再来到书架前,睁大眼睛寻找书看。

  今天我再次走到我的老朋友面前,所有沉睡了的书似乎都因我的到来而睁开了眼,拼命的向我招手。我似乎便是格林兄弟笔下吻醒睡美人的王子,而不同的是我“吻醒”的是那些书而不是公主。

  我拿起了一本《爱德华岛的安妮》。这本书我没有看过一页,更没有拆封过,这是一本新书。撕开包装纸,轻轻地抚摸这书,小心翼翼地翻开书,一股书香味扑面而来。我喜欢书香味,这是读网络小说事感受不到的快乐!

  《爱德华岛的安妮》是安妮系类中的一本。我极其喜欢主人公安妮?雪莉。她是一个孤儿,但她很活泼、乐观并且富有丰富的想象力。而一切故事的起源来自于一次错误的领养,去给予了她美好的一生。爱德华王子岛虽是她的'第二个故乡,但这是她最爱的地方。安妮曾在前往大学的轮船上这么说:“此刻,我的心情就像拜伦笔下的‘杰尔德?哈罗德’一模一样——不过,我正在眺望的地方,并非我出生地的彼岸罢了。对我来说,偌伐?斯考西才是我真正的故乡。然而所谓的故乡的岸边,是指一个喜欢的土地。因此,那个叫人怀念的爱德华王子岛,才是我故乡的海岸。”

  仔细地阅读《爱德华岛的安妮》,我早已沉迷与此书中。忘记了时光的流逝,忘记周围的一切。只是为安妮?雪莉呐喊、惋惜。鼓掌。

  当安妮离开爱德华王子岛时,我与她一起分享悲伤。当安妮拿到舒朋英国文学奖学金时我与她分享喜悦。当安妮拒绝吉鲁伯特的求婚时,我为她惋惜。当她最终与吉鲁伯特走在一起时,我竟有了一种“吾家有儿终成长”的悲怆。

  卷终,合上书,太阳以下山,心里感到十分充实。读书总让人感到快乐。抚摸这久违的老朋友,心里一阵歉意,我竟忽视了它们这么长时间。

  忽然,以前看书时的回忆呈现于眼前。吃饭时,手中不忘拿着书;睡觉前,争分夺秒地看几页;甚至为了看书而不吃饭。当拿到新买的书时,把书紧紧抱在怀里,似乎比珍珠玛瑙还贵重。而现在的我却把书抛在一旁,投入于电子产品,沉迷于网络上。不过庆幸的是我还是从网络中走了出来,再次捧上了我心爱的书!

  真是久违了,我的老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