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阳光体育游泳锦标赛赛活动方案

时间:2021-09-03 18:32:1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学生阳光体育游泳锦标赛赛活动方案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小学生阳光体育游泳锦标赛赛活动方案

  5月24-25日,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见附表

  五、参加办法

  1、每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2、12岁组(2002年出生)、11岁组(2003年出生)、10岁组(2004年出生)、9岁组(2005年出生)、8岁以下组(2006年以后出生),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可报各6名,不得越组参赛。

  3、凡附合参赛年龄、各区、县(市)又不组队参赛的运动员,由陈经纶体校、游泳健身中心、大关游泳馆组队参赛,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4、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办理注册登记,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六、竞赛办法

  1、12岁组、11岁组、10岁组、9岁组运动员必须参加省规定的全能竞赛要求, 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全能选报一种泳式(50米和100米)。8岁以下组的'四个项目均为必报项目,分别计名次。

  2、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决赛。

  3、比赛设总团体。总团体分按各队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前列,得分相等以个人混合泳第一名多者前列,以此类推。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个人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4月22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九、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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