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

时间:2023-01-06 18:15:22 读后感范文 我要投稿

《家》读书心得【热门】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一起来学习心得体会是如何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书心得,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读书心得【热门】

《家》读书心得1

  在暑假里学校布置了阅读高宽课程系列丛书并写心得的学习任务,我选择了《我是儿童艺术家》这本书,书中主要阐述了艺术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的价值,它是儿童经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艺术教育对儿童的成长有着促进作用:艺术能够丰富幼儿的生活,艺术创作给孩子们提供了表达自身想法与情感、展示个人体验的机会,可以让孩子们感到满足,并获得乐趣,艺术可以帮助幼儿提升自身认知、语言、想象力、创造力、思考能力等多方面能力的发展。

  幼儿园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景:老师命题作画,并且配合了优美的范画。其实这也限制了儿童的创造力。本书中通过大量的教育实例和图片,丰富了我的艺术教育经验,对于我理解和学习艺术教育帮助很大。教师应为幼儿创设环境,提供给幼儿充足的机会去探索艺术材料,创作艺术作品,并学会欣赏他人的艺术作品。支持孩子创造性的艺术表现,作为教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进行艺术教育教学活动前,教师要明确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也要给予孩子时间,让幼儿有机会表达他们的想法和意图,培养儿童的主动性和进取心。教师除了要进行常规的艺术教学活动之外,还要仔细观察幼儿是怎样进行艺术活动、与同伴互动、独立解决问题等方面,从而正面引导,让孩子主动、积极、大胆地表现自我。

  其次教师应鼓励幼儿去欣赏、探索与创造艺术,从而加深孩子对环境的理解,丰富生活,获得快乐,展现自我。教师应为幼儿提供操作的机会,不给予孩子强制性的活动目标与内容要求,鼓励幼儿探索新材料,运用各种方法组合材料、进行创作。幼儿可以在课堂或游戏时间里去操作美工材料,可以在自身的发展水平上探索材料和工具,可以不被约束或强迫制作一些作品,从而更直观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创造出更多、更新颖的艺术作品。当然,教师应从幼儿的兴趣点出发,在活动室里布置一些艺术作品,将艺术活动融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中,发挥自然环境的教育作用,结合家长资源与社区资源,进一步增加幼儿的艺术体验,以便孩子开拓视野,创作出更多优秀的艺术作品。

  最后支持孩子的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教师要从学习环境、一日生活、与儿童的互动这几方面下功夫,教师自身要具备一定的艺术教育能力,理解孩子艺术能力的发展,为孩子创造支持性的艺术环境。在活动室里创设专门的美工区,提供丰富、充足、开放性的操作材料,并保证材料的安全与卫生,给予幼儿充足的活动时间,尊重孩子的自主性,多倾听孩子的想法,并将艺术活动融于孩子的一日生活中,把孩子的艺术作品进行展示,给予孩子积极的肯定与鼓励。

  教师更要重视孩子在进行艺术表现时的过程,而不是最终的作品,鼓励孩子去享受艺术,让孩子们都能成为“儿童艺术家”。

《家》读书心得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百家姓》,里面有各种各样姓氏的起源,非常有意思。此外,我感到受益匪浅。

  《百家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读了《百家姓》,我知道了每一个姓氏都有不同的历史和故事。我们周围的各个不同姓氏的同学,不管家里条件如何,学习成绩怎样,可都是名人之后啊!所以我们不可以小看自己,要以那些历史中的杰出人物为榜样,不怕困难,努力学习,给自己的祖先争光。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的.姓氏吧。我叫徐雅茹,姓徐名雅茹,我就给大家讲讲“徐”这个姓氏的来历吧!远古时代,东夷部落首领伯益的儿子,因为父亲帮助大禹治水有功,被赐封在徐地,建立了徐国。春秋时期,徐国被吴国所灭,徐国的后裔为了时刻牢记祖先的功绩,就用国名“徐”作姓氏了。

  现在,大家知道“徐”这个姓氏的起源了吧?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姓氏的起源,就来看《百家姓》吧!

《家》读书心得3

  我的故乡在远方,在那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

  故乡山坡上的黄栗树、松树、柏树,它们迎着一阵阵风儿,犹如大海咆哮,又如碧波奔腾,树上的鸟儿不停地唱着优美悦耳的歌.肥沃的田地里,成片的玉米、稻谷、高粱,郁郁葱葱,扛着红缨枪的玉米棒子,很是叫人眼馋;饱满却谦虚得弯下腰杆的稻谷,让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更让人感悟到人生的哲理;举着红火把的高粱,也不甘示弱,它们要把收获的明天迎来!

  故乡被一条石溪所环绕.溪水永远是那么欢快地流淌着,不停地吟唱着.你听,多么动听的歌谣啊!溪水拍打到石头上,飞溅起团团浪花.你看,溪水多么清澈啊,溪边的花儿也在风中扭动着迷人的`腰肢,为那清澈的溪水而舞.

  故乡的村头有两棵大树,一棵是柳树,另一棵是枣树.春天来了,柳树早早的发芽,长出了像心一样的小叶子,装点着随风飘舞的树枝.风儿给它梳理头发,雨水给它冲澡.枣树呢,那椭圆形的叶子油亮油亮的,一颗颗亮晶晶的小枣,那么干净,那么光润,像一颗颗绿色的珠子挂满枝头.阳光一照,闪闪烁烁,又像是缀上了许多绿色的宝石,引得孩子们的口水一串串往下掉.

  “哞……哞……”咦,这是什么声音?哦,那是故乡的老牛上山吃草了.老牛们的尾巴上拖着成群的牧童,他们要一同去找个理想的地方——花草山.那是我故乡的仙境!那里,老牛们可以放开肚皮地吃那鲜嫩的草儿.那些草儿,用稚嫩的小手热情地招呼着老牛,老牛也倒真领情,向草儿奔跑而去.哎,只能牺牲了草儿,才能肥壮了老牛啊!在那里,孩子们可以尽情地玩耍.漫山遍野的花儿,五彩缤纷,散在草丛里,牧童用这些花儿编织花帽,花衣,花屋,也编织着他们美好灿烂的未来!

  还有,故乡的人情味是最浓厚的热情好客是故乡的最大特点,有客人到来,村民们的脸上是挂着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幸福的笑.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是故乡的又一特点.一家有难,千家支援,万人受惠.

  山清水秀,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是我永远热烈地向往着的,深爱着的在远方的故乡。

《家》读书心得4

  记得初次接触巴金老先生写的《家》,是在初中。那天晚自习回家,躺床上无聊,就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音频里在读《家》里的一个片段。

  当时第一个感觉,描述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的故事。已过去六年了已不记得那一段是讲什么了,只记得好像是过年,公馆里的气氛。事后,又听老师讲课涉及到一些些。这就为我以后读这本书的'兴趣打下了基础。

  第一印象书中人物刻画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其间的描写真实得让我觉得身临其境。于是泡书店时,就让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它。

  我读书耐心不足,所以看书时,走马观花般读完。在这期间,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读完之后,心情依旧沉重,气愤那个社会,那个家庭。同时,我又庆幸,这样的社会已成为历史。我们是幸福的,生活在一个崭新的时代。

  给我最沉的心情,就是其中包含血泪的女子命运。温顺驯良的梅表姐与觉新,因为双方母亲在牌桌上有了磨擦,就被儿戏般拆散。终究没能和真心相爱的觉新一起。后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在痛苦折磨中悲哀寂寞地离去。

  觉新的妻子瑞钰,在陈姨太之流闹“血光之灾”的邪说中哀命,这个善良贞静的女子,在难产的呻吟最后,都没能见上自己的丈夫一面。这是多么悲伤。

  这些青年女性的不辛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都只能流着泪形容憔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家》读书心得5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感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感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齐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十分十分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十分爱你,我一向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样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能够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那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感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家》读书心得6

  中国古代的启蒙教材,历史悠久,形式多样,《百家姓》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

  中国人有着非常浓厚的宗教观念,非常看重自己的姓氏,一个姓氏就是一个家族的象征、一个家族的荣耀。早在汉代就有人看史编撰启蒙的姓氏读物,而宋代的《百家姓》则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成为我们启蒙的必读之书。阅读《百家姓》后,让知道了中国的每一个姓的来源,例如王姓源自周文王姬姓子孙。相传周灵王姬泄心,太子晋曾对其直谏,触怒龙颜而被废为庶民,主要居住在太原(今属山西)、琅邪(今属山东胶南县一带)等地,因晋及其后裔祖宗为周天子,因此人们便称其为“王家”,以后便以王为姓氏了。又比如唐姓,相传帝尧是黄帝轩辕氏的玄孙,姓伊祁,名放郧,尧是他的谥号。他最初被封于陶,后来迁于唐,所以被称为陶唐氏。成为天子后,开始以"唐"为国号,所以又称唐尧。尧做了100年天子后禅位给舜,尧死后,舜封他的儿子丹朱为唐(今河北省唐县)侯。到周武王时,唐侯作乱被成王所灭,唐国之地就被改封给成王之弟唐叔虞,原来帝尧的后裔则被迁往杜国,称唐杜氏。唐杜氏的'后裔有以国为氏的,称唐氏。

  阅读《百家姓》,让我知道了华夏子孙的来历和姓氏名称的来由,还了解了祖先们几千年的历史。

《家》读书心得7

  看完《何以为家》这部电影,我最深的感触就是真实。这世界就是真实的,多彩的幻影只能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

  《何以为家》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12岁左右的男孩扎因艰苦而悲惨的生活。扎因出生在黎巴嫩社会的最底层,父母因贫穷无力教养孩子,却又一个接一个的生孩子。他们让扎因喝其他兄弟姐妹干活帮忙补贴家用。孩子们从出生开始就没有太多平静快乐的时光,总是对在生死边缘奋力的挣扎。

  原本我已经做好了在影片结束之后迎接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自己的准备。可事实是,从影片开始到结束我并没有留下眼泪,只是感觉心里堵得慌。

  扎因以最真纯的内心不断叩问这个残酷的'世界,不停地想要寻找世事为何如此的答案。当他遍体鳞伤地坐在牢里,才知道没有人能给他回音。从一个12岁的男孩眼里,我感受到了绝望。

  可他原本是一个那么善良,勇敢又有担当的孩子。他担心妹妹被卖给别人当老婆,为妹妹洗去沾满血的裤衩,偷拿家里的钱,准备带着妹妹逃离,虽然并没有成功。即使他在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的无比艰难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坚持带着小犹纳斯,像侠客一样行走在这贫瘠的土地上。他们苦中作乐,利用光学原理,将别人家的电视应到镜子上,模拟配音,乐在其中。我喜欢扎因用自制小拖车带着犹纳斯的背影,那么坚毅,勇敢。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所有的苦难。可是除了苦难,除了贫穷扎因心中还有着对妹妹犹纳斯的爱和责任,让我思绪万千。

  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就不会有像扎因一样的流离失所的人们,所以,我希望世界是和平的;没有战争,就没有杀戮,所以,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家庭的温暖,都能和我一样快乐成长。

《家》读书心得8

  在假期中我可读了不少好书呢!其中之一便是大文豪巴金先生的大作《家》。《家》在我心目中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因为它深刻地揭露了一个所谓“吃人的旧社会”,展现出了它的万般丑恶。例如书中一个个女子悲惨的命运,被旧社会大家族势力压迫着的一对对男女,高家表面上和谐实则勾心斗角的内况……其内容之深刻足以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了这个黑暗的社会呢?答案是:封建礼制!我们不得不承认儒家固然有精华,但过度的礼教便成了糟粕,《家》中有一段传神的'描写:“‘书中尽是一些‘君命臣死,臣不死不忠,父命子死,子不死不孝’一类的东西”这就是一个例子!

  《论语》中一些句子被过分地歪曲后就成了一头吃人的巨兽,吞噬了不知多少鲜活的生命和灵魂呀!《家》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只有抵抗不公平的命运才能得到幸福,正因为不屈服于命运,觉民和琴才能结婚,觉慧才能逃离迂腐堕落的家族长辈对他的控制。一句话总结:新社会真是好,旧社会真可怕!

《家》读书心得9

  今天下午看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这样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这本书的价值。我只想简单说明一下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看到“痴情女”和“路漫漫其修远兮”,感觉很难过,很压抑。泪水绕着我的眼睛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我看完了。虽然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看到的时候还是觉得很难受很难过。多少个字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苔丝——的纯真之美。她是一个美丽的乡村女孩。虽然她有贵族血统,但她依然单纯美丽。它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优雅和纯洁的表现。她有一颗纯洁自然的心,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没有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过上不同的生活。然而,16岁的乡下姑娘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突然知道自己是大贵族的后代,想通了如何享受贵族生活,于是他强迫苔丝娶她。结果,天真的苔丝遇到了那个毁了他一生的男人。他是苔丝命运中不可避免的敌人。它带走了苔丝所有的梦想和追求梦想的能力,带走了苔丝年轻纯洁的欲望。可是,我们天真无邪的姑娘还是那么纯洁,那么单纯,让人珍惜。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她去了几百英里外的一个奶牛场工作,在那里她遇到了第二个她不应该遇到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一个她真正爱过的人,但我一直认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虚伪。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整个身体将是悲惨和迟钝的。然而,克莱的出现在悲剧背后涂上了更深的颜色。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他梦游的时候也不会表露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仍然被道德所束缚,无法接受这一切的突然。

  正是因为苔丝独特的纯洁,克莱爱上了她,向她求婚。是苔丝自己窒息了对克莱的爱的涌动。他用他的爱伤害了那个无辜的女孩,给了她幸福的希望,也抹杀了这一切。她用全部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然而,当苔丝向情人坦白自己受伤的过去时,所谓的情人犹豫了,詹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因为她不理解她的情人,感情也不坚定。

  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向亲人展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她残忍的爱人却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到了他对苔丝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扭曲违背了他表面上所鄙视的宗教时,他别无选择,只能退缩,他是那么的开放不羁。

  苔丝以后又要独自面对生活,还要对父母隐瞒真相,假装很开心,从那点生活费里给父母寄钱。随着克莱的离开,苔丝从事着最肮脏、最累人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磨难。这个时候,那个一直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始终记得,有一天,丈夫可以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很幼稚。

  苔丝喜欢克莱,视克莱为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说他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一切思想都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那么苍白无力。美貌和高贵的血统可能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很天真。

  苔丝看到克莱回来的时候伤心欲绝,苔丝也伤心欲绝。她抑制不住内心的仇恨,拿起刀,在刀头上发泄了多年的屈辱和艰辛,刺伤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然后他跑到黑暗的路上,追逐她的天使.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却以悲惨告终。一切都很平静。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心爱的人经历了一次真正的蜜月,这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也是她最终获得自由的一天。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了死胡同。在最后也是最漫长的一个快乐的夜晚…在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次日出,她带着对生活的遗憾和对另一个美好世界的爱。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善良无辜的女孩最后会这样。她怎么了?漂亮?无辜?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才是你美丽、悲伤的源泉。

《家》读书心得10

  书桌上的它,分外显眼,那是我情有独钟的《千家诗》。就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觉得,诗歌是那样的美好。

  我轻翻书页,步入了那个诗歌的年代。

  矮矮的平房,成荫的柳树,树下乘凉的,会是陶渊明吗?一袭白衣,一壶老酒,那月下独酌的.,是李太白的身影吗?早朝之上,慷慨激昂主张变法的,是王安石吗?被贬后,独坐小舟,借酒消愁的,会是苏东坡吗?竹林里,独自抚琴的,是王维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远远地瞧见,木门前徘徊的,一定是崔户那落寞的背影;“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春日午后游走于花丛中的,不必说,定是程颢在欣赏风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在钱塘湖边品味春光,白香山,也是在那样一个初春的日子,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吧;“天街月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千年前的唐宫,会有人知道那个宫女的心酸吗;“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赵诗秀就在那仲夏的夜晚,静静地等待友人的到来;“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唐朝的春节,也是像如今一般热闹非凡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了,大街上,也是冷冷清清……

  我就这样在那诗歌的年代彳亍着,突然想起诗歌,对今日的我们,也是那样的重要。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你准备浪费粮食的时候,就想想这句吧!农民种田,是多么不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就是那辛勤的劳动人民,自己默默地工作,换来我们的幸福;“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不就是我们敬爱的老师们吗,孜孜不倦地教导着莘莘学子。

  原来,诗歌,离我们那么远,却又那么近,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无论是苦难,是辉煌,是沧桑,是淡泊,是热闹,诗歌的魅力,永远是那样的安静。

  生一炉薪火,泡一杯绿茶,读一首诗歌,日子,就这么静了下来。

《家》读书心得11

  起初,我带着好奇的心理去翻开这本书,读着读着,我又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小说描述成都高家公馆的大家族,主人公是觉慧、觉民、觉新。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三个主角有不同的性格和个性。

  故事发生在成都一家姓高的大公馆里,高觉新是这个大家庭里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在中学毕业那天放弃了自己所爱的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姐和父亲指定的姑娘结了婚。觉新的二弟觉民和三弟觉慧就不同了,他们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觉新也跟他俩一起接受新思想,但是他依旧还是“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的拥护者。

  老大觉新在西蜀实业公司事务所上班,那是他父亲生前为他找好的位置。一日,觉慧和觉民跟往常一样,买了几本新书,来到觉新的办公室里,这时张太太和琴小姐来了。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她给大家带来了一个不寻常的消息,钱家大姨妈回省城来了,梅表姐嫁了不到一年就守了寡,婚后变得有点憔悴。这个梅表姐就是大哥觉新所挚爱的钱家表妹,而这时觉新正陪着张太太买衣料,他并没有听到这个消息。觉慧和觉民离开了觉新的事务所,觉民去了琴的家里,而觉慧在路上遇见同学张惠如,并从他口中了解到当兵的打了学生。觉慧义愤填膺地和一些学生们参加了向总督示游行的队伍。祖父高老太爷很快知道了他游行的事,便让觉新把他囚禁在家里。旧历新年快来了,高公馆这个绅士家庭也忙着准备过新年。

  除夕的前一天下午,觉慧买了一本小说《前夜》读给他的两个哥哥听,书里的内容激起了觉慧的热情,也唤起了觉新痛苦的'回忆,他向两兄弟述说了自己身为长孙承担的重任,自己为了家族的人,牺牲了自己的幸福……觉慧想着,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他又为不是大哥的自己十分庆幸。天黑了,高家四世同堂聚集在一起,互相庆贺着吃年夜饭,高老太爷看见自己的子孙满堂,想着再过一两代,他们高家不知道会变成一个怎样繁盛的大家庭,心里非常地高兴。旧历年的最后一天,觉新告诉觉慧他遇见梅表妹了,痛苦和悔恨涌上心头。觉慧责备觉新当初为什么不反抗,落到这地步,是罪有应得。觉新苦笑着说现实的环境不允许他这样做,觉慧突然感觉在思想上跟他的大哥是离得愈来愈远了。鸣凤是高公馆里的丫头,她既聪慧又漂亮,她很喜欢觉慧。而觉慧只有在回到他那寂寞无聊的家里时,才会不为思念鸣凤而苦恼。

  丫头们传闻,冯乐山要讨姨太太,准备在大房同三房的丫头中挑一个去。鸣凤向觉慧发誓她绝对不会跟别人。元宵节的夜晚,他们几个年轻人接到了消息,督军下令讨伐张军长,前线已经开火。仗终于打起来了,高公馆上下都沉浸在一片恐怖、绝望之中,此时琴也正在高家,她没有地方可去,只能呆在这里。她从前还相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女性,而这时她发现自己还是一个脆弱的女子,没有能力反抗,也只能等待别人来宰割。恐怖的时期终于过去了,和平的统治又恢复了。高公馆又热闹起来。觉民弟兄的几个同学创刊了《黎明周报》,刊载新文化运动的消息,介绍新的思想,批评和攻击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思想。觉慧热心地参加《周报》的工作,经常在《周报》上发表文章。至于觉民,他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对于《周报》并不像觉慧那样热心。琴因为她的好朋友倩如把长辫剪了,她也想这么做,但遭到母亲的反对,并要把她嫁出去。琴心里爱的是觉民,她伤心地哭了起来。

  就在琴伤心痛苦的晚上,鸣凤也同样伤心至极。原来高老太爷要她做冯老头子的姨太太,而且就在三天之后。这是高老太爷的命令,谁也违背不了,谁也反抗不了。她没有办法,觉慧是她惟一的希望了,而此时的觉慧正忙着写他的文章,无暇顾及鸣凤,待她要说时,觉民的到来使得她不得不走了。鸣凤彻底地绝望了,她记得她曾说过宁死也不会去,她带着对觉慧深深的爱和对这世上的不公平的恨跳进了湖里。鸣凤的死很快被这大公馆里的人忘记,而觉慧却不能忘,因为他的自私,他没有把他心爱的人留住。他这时才发现平常老是训斥大哥和觉民没有胆量,其实他自己跟他们一样,也是一个没有胆量的人。他对生活已厌倦了,他有了远离这个家庭的想法。在高老太爷66岁诞辰的庆祝的日子里,冯乐山向高老太爷提亲,觉民爱的是琴,他立即表示要自己的事自己作主。为了反抗祖父他在觉慧的鼓励和帮助下逃离了公馆,觉新在这时听到了梅小姐去世的消息。觉慧的五爸在外头讨了女做姨太,还打着老太爷的招牌借了许多债,老太爷为此一病不起,他已清楚高家已走下坡路了,最后的结局是可以想得到的。

  他做了多年的“四世同堂”的好梦彻底破灭了。临死前他把觉民召了回来,答应冯家的亲事不提了,便离开了人世。觉慧的嫂嫂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但公馆的太太们却要她迁到城外生产。因为他们迷信什么“血光之灾”懦弱的觉新没有说一句反抗的话,忍受了一切,把瑞珏接到了城外。瑞珏几天后就生产了,她痛苦地为觉新生下了一个儿子,自己却死了。觉新没有能见她最后一面。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他的前途,也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当我从头到尾过了一遍,或许我懂得了许多的哲理,也使我深有感触。在人的一生中,也许会为一些小事闷闷不乐,但从长远看来,这些事往往都微不足道,一笑而过总比闷闷不乐要好的多。

《家》读书心得12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理解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可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异常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杯具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感情,可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感情别成了一个杯具。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感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感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之后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终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

  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之后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终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之后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杯具,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身上,可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以往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我明白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我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可是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一样,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可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期望。

《家》读书心得13

  赵、韩、魏三家灭了知氏以后,晋国的政权就由这三卿来掌管,晋国国君已经名存实亡了。到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迫使当时也早已名存实亡的周天子周威烈王赐赵、韩、魏为诸侯,也就是正式册封赵、韩、魏为独立诸侯国,这时,晋国正式一分为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三家分晋”。从此以后晋国国号被废,晋国历史终结,晋国彻底灭亡了,历史就此改写。

  有学者认为,晋国曾是那么强大,它有着辉煌的历史和过去,曾是春秋时期最为强大的诸侯国之一,如果晋国不灭亡,统一天下的很可能是它。但历史是不容假设的,晋国已经分成了韩、赵、魏三国。

  当人们重新审视韩、赵、魏三国时,又想起了曾经不可一世的知伯,以他的实力完全有可能吞并其他三家,但历史没有选择他,这是为什么呢?现在我们可以说,三家分晋的最大失败者是知伯,而韩康子,则是最大的胜利者之一。

  知伯和韩、赵、魏三家相比力量最强,为什么最终却成了失败者?韩康子力量最弱,为什么最终成为胜利者?

  第一,知伯狂妄自大。韩、赵、魏、知四家之中,知氏力量最强,赵略次之,韩、魏两家的力量最弱,客观上的强大导致了知伯的狂妄自大。

  知伯的狂妄自大是一以贯之的。一次,知伯宴请魏氏宗主魏宣子(魏驹)、韩氏宗主韩康子(韩虔)。酒宴上,知伯突然戏弄韩康子,还侮辱韩康子的家臣(大夫之臣)段规。知伯的家臣知果提醒知伯,你要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所以,你要早做准备。知伯说,难都是由我发动的,我不发难,谁敢发难(知伯曰:难将由我,我不为难,谁敢兴之)?知果说,不对,“主不备,难必至矣”。你这一次宴会得罪了两个人,一个是韩康子,一个是段规,这叫“一宴而耻人之君相”。你要再不准备,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晋阳之战中,知果两次提醒知伯警惕韩、魏两家,第一次是知果看见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趾高气扬,第二次是知果看见韩氏、魏氏两个卿族的'大当家的脸色不对,立即劝知伯,但是,知伯听不进去。第二次知果还劝知伯收买韩氏、魏氏卿族的家臣,因为这两个家臣对这两家大家长的影响力非常大。如果能安抚住两个家臣,就可以保证韩、魏两个卿族不叛变。这又是一个好建议,但是,知伯还是不屑一顾。

  知伯为什么如此狂妄自大?因为知伯不相信韩、魏两个卿族会背叛他,这是最根本的原因。知伯为什么不相信韩、魏两家会背叛他?韩、魏一向非常听话,从来不违抗知伯,这是其一。赵国城破在即,韩氏、魏氏马上就可以和知氏共分赵氏土地,享受三年作战的成果了,这是其二。知伯总以为韩、魏听话,他不知道韩、魏是迫于无奈才献出土地来的,韩、魏两位大当家的心中充满了对知伯的怨恨。赵氏的灭亡让韩、魏深感兔死狐悲,充满恐怖。因为知氏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赵氏,同样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对付韩氏、魏氏。

  当年知宣子要立知瑶(知伯)为继承人的时候,知果就出面反对,认为知瑶不如知宵。知宣子认为知宵太狠。知果说,知宵只是狠在脸上,知瑶是狠在心中;面狠不会危及国家,心狠却会危及国家。知瑶的优点非常明显:胡须漂亮,身材魁伟,善于驾车,能言善辩,性格坚毅,等等。缺点只有一条:没有仁爱。知瑶用他的优长和别人比,肯定比他人强,但是,仅仅一条不仁爱就足以毁掉一切。如果立了知瑶,知氏肯定会不得善终。但是,知宣子听不进去知果的意见,仍然将家族交到知瑶的手上,埋下日后知氏亡族的种子。

  第二,韩魏智斗得法。韩康子自知力量不如知氏,所以,一开始就不和知氏公开对抗,而是服从知氏,造成知氏强大的假象。韩康子的做派是忍让,同时也是纵容。忍让让知伯更加狂妄,纵容使知伯更加骄横。知伯的灭亡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由韩康子保全力量、最后一击造成的。如果韩康子一开始就和知伯较上了劲,不给知伯土地,韩康子必然要和知伯开战。这样,凭借韩康子的力量,绝对不是知伯的对手,最终失败的绝对是他。

  魏宣子的力量也不如知伯,他在韩康子的启示下也采取了忍让的做法。韩、魏两家的忍让促使知伯更加疯狂,更加骄横,最终导致全族被灭。

  知伯是引火烧身,韩康子是将火引向他人。最终韩、赵、魏三家中力量最强的赵氏挑起了与知伯一决雌雄的晋阳之战,结果是最后时刻,三家联合灭掉知氏。

  第三,赵襄子智勇双全。晋阳之战能持续三年,赵襄子起了很大的作用。赵襄子集一个卿族的力量对付以知伯为首的三个卿族的力量,坚持了三年,的确不易。

  首先是根据地选择准确。赵襄子得知三个卿族的联兵将要攻打自己时,首先做的就是选好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在选择晋阳之前,他的手下也曾向他推荐另外两座城池,一是长子,二是邯郸。长子城墙完整坚固,邯郸仓储充足,但是,赵襄子全部加以拒绝。为什么呢?赵襄子认为长子的城墙确实坚固,但是,它是在耗尽民力的基础上修建的(民罢力以完之),这种城防再坚固也不适合作长期抗战的根据地,因为赵氏在这里失去了民心。邯郸城仓储确实充足,但是,赵襄子认为这座城的仓储也是搜刮了民脂民膏而来的(浚民之膏泽以实之),赵氏在这里同样失了民心。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晋阳。为什么选择晋阳?因为晋阳主官为政宽厚,民心向着赵氏(民必和矣)。赵襄子选择长期抗战的根据地主要看民心,说明赵襄子头脑非常清醒。

  其次是精心备战。赵襄子到了晋阳,视察城墙,准备兵器,做好了一切准备。当晋阳被知伯决开晋水淹城以后,赵襄子仍然坚持到了最后。

  再次是善于用人。整个晋阳保卫战,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发挥了巨大作用。备战之时,提出箭头、箭杆用料的是他,赵襄子最后就要坚持不住之时又是他提出面见韩、魏两大卿族的首领。特别是面见韩康子、魏宣子之时,张孟谈剖析了赵氏和韩、魏两家唇亡齿寒的相依关系。这种利害剖析,深深打动了韩康子和魏宣子,使韩、魏两族在赵氏即将败亡的前夜,临阵倒戈,消灭了知伯。这场充满戏剧性的斗争,张孟谈是集编剧、导演、演员三种角色于一身。计划是他向赵襄子提出来的,夜间出城,面见韩康子、魏宣子,痛陈利害,联合两大卿族,也是他策划、执行的。赵襄子的高明在于他发现了张孟谈并重用他。张孟谈大胆提出联合韩、魏两族时,赵襄子积极支持;张孟谈与韩、魏两族定下共灭知伯的方案后,赵襄子也全力执行。这样,才保证了赵襄子坚守晋阳三年、在大水淹城即将溃败之时能够反败为胜,联合韩、魏两家消灭知伯。

  正是有了赵襄子的三年抗战,有了赵襄子联合韩、魏共灭知伯的计划,才使知伯功败垂成,才使晋国的历史得以重新改写。四卿执政变成了三家分晋,秦国东扩道路上最大最强的晋国分裂了。

  如果知伯灭赵成功,那么,韩、魏两家绝难自保,最终晋国将成为知氏一卿之国,这样,也许晋国就不会分裂为三了。如果晋国不一分为三,秦国统一天下的大业还能实现吗?当然,这都是不可能出现的假设。

  无论如何,韩、赵、魏三家最终灭了知氏,奠定了五十年之后韩国的诞生。

《家》读书心得14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着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理解真正感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之后,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完美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杯具。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样,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杯具就应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家》读书心得15

  这一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说的是:艰苦暗淡的乡村生活,包含着苔丝的梦想和期待。十六岁的苔丝,在家庭虚幻的期望中,攀上了高贵的家庭。她跳跃身变成了一个贵妇,之后跌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的深渊。

  故事情节并不复杂:淳朴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来到高贵的德伯家当女佣,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从而受到邻居们的嘲笑和指责,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

  苔丝遇到富有的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经历告诉克莱尔,没想到换来克莱尔的无情离去。

  苔丝遭受了种种难以想象的痛苦,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宽恕和任何消息。

  迫于生活的压力,绝望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的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

  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所有外国小说中,《德伯家的苔丝》也许是最有诗意、最吸引人的一部。

  作者对19世纪英格兰西南部乡村自然风光的优美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特别是当他采用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

  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

  在我看来,悲剧的原因肯定是亚历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

  亚历克只是赤裸裸地剥去了苔丝的贞操,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曲;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

  如果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戴上那层虚假的道德面纱,就不会有这种悲惨的发展和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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