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经济 努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加快石柱县民营农业经济

时间:2022-04-25 17:47:15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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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经济 努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关于加快石柱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经济 努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关于加快石柱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的调查报告

    为了摸清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加快民营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县委办、政研室《关于开展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石委办〔2004〕30号)要求,近期,我局组织对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我县个体、私营等民营农业经济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得到了较快发展。据调查,我县在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工作中,共引进扶持发展了重庆益民菌业有限公司、重庆芋富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石柱薯业制品厂、三益红辣椒食品制造厂、黄水福吉利莼菜加工厂、石柱县红源绿色食品加工厂、黄水万盛绿色食品厂、石柱县联发农产品有限公司、石家莼菜厂、东田药业有限公司等10多家个体、私营种植业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以下简称民营农业企业),另外还有一定数量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的个体工商业户,它们主要集中在香菇、莼菜、甘薯、黄连等特色优势产业上。这些民营农业企业多数为企业带动型,主要通过合同契约方式带动农户从事专业生产,即“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到目前为止,我县通过民营农业企业带动的农户约有2万户,这对发展我县特色种植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 1、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引导和扶持民营农业经济发展,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有利于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促进农业生产向区域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从而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同时,通过民营农业企业带动农户生产,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并能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加农业附加值,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如重庆益民菌业有限公司成功引进我县后,菌农每年每户可增收5000元以上,增收效果显著。 2、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当前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通过民营农业企业的带动和发展,企业与农户签订农产品生产购销合同(即“订单农业”),通过合同把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起来,从而解决了广大弱小农户不熟悉市场,产品卖难等问题。同时,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3、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创建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品牌就是效益,就是竞争优势,就是先进生产力。民营农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品牌经营作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争创名品,打造特色品牌,以名优特产品占领市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效益。如我县“林野”牌香菇、“三益”牌辣椒、“福吉利”牌、“绿晶莼”牌、“连湖”牌莼菜等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得到创立和发展,扩大了我县农产品信誉,提高了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发展民营农业经济,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庆益民菌业有限公司、东田药业公司等民营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联结起来,实行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从而加快了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高了农业整体效益,实现了发展民营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 
    二、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民营农业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存在不少问题。 1、民营农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竞争能力较弱,农业产业化经营才刚刚起步。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种植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到目前为止,全县涉及种植业的民营企业仅有10多家,并且这些组织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经济实力较弱,组织形式单一,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多数民营农业企业只有几十万元的资金实力,年销售农产品几十吨,几百吨,年销售收入几十万元,几百万元。这些民营农业企业主要从事农产品初加工,加工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目前,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于初始阶段,才刚刚起步。 2、民营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不稳固。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发展民营农业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民营农业企业与农户实现“双赢”的基础。目前,我县民营农业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方式主要是合同形式(其中不少是口头合同,有的口头合同也没有),靠的是合同双方诚实守信,一旦市场出现波动,双方很容易不按合同办事。如农产品走俏时农户不把产品卖给龙头企业,或农产品市场行情不好时,龙头企业又很容易把风险转嫁给农户等。 3、民营农业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有限。目前,我县民营农业企业主要是为农户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而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服务的较少。全县通过民营农业企业带动的农户约有2万户,不到农户总数的五分之一。除少数民营农业企业对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作用较大外,不少民营农业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还比较有限。 4、民营农业企业的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各级为发展民营经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目前落实的不够理想。一些干部对发展民营经济重视不够,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时常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和困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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