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卫生、公安、物价、公用事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安排部署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协作,积极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对因管理疏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等不良现象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处置中心的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同时,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1、县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培训,全程监控全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2、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扩散。对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3、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对遗弃、倒买倒卖、再次利用一次性医疗卫生器械、不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环保、卫生、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妨碍阻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违法行为。
5、县物价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收费价格进行核准,并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县工商局要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前置管理。向医疗卫生机构颁发营业执照时应把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列入审核要素;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年检时,应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
7、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源头合理分类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消毒杀菌、交接等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
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环保、卫生、公安、工商、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实施细则和集中处置操作规程,靠实责任、强化管理,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真正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及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时暂缓校验,甚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医疗废物处置办法
1、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妇幼站、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由单位自行分类、贮存,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2、乡镇卫生院。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
3、城区个体诊所。城区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并按局域划分就近交送县医院和县中医院2家县级医疗单位暂存,统一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医疗废物危害性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让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网络、电视、黑板报等媒体宣传管理成果,曝光违规行为的人和事,形成人人参与环保,自觉抵制、举报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2
一、医疗废物的回收工作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回收全过程进行监管。
三、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管理。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密闭收集,不得取出。
五、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并达到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的专用车辆,按照指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六、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不得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七、运输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使用后的运输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八、对回收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九、禁止在运送过程中随意遗撒、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盗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职业暴露防护用品配置齐全,专职回收人员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3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4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专人管理。上岗前需岗前培训。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体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禁止吸烟、饮食。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保持整洁,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严格落实“五防”工作。
4、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做好登记、签名,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2天。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好记录。
6、接收、送交医疗废物时,当面过称,双方签字。认真填写医疗废物日登记表。
7、病理性等特殊医疗废物,按规范特殊处理。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5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六、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示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九、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工作。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6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 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针尖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广州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24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四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办;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7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规定
1、在一楼医疗废物暂存处临时进行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寄存医疗废物,避免渗漏和雨水冲刷。
2、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记和“严禁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记。
3、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4、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废物暂存处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5、设兼职人员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规定
1、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涉及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后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实行登记记录。严禁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将医疗废物交给运送人员时,应进行交接点数,具体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再运送指定的垃圾解决地进行焚烧解决。
4、严禁在非收集、非临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送收集管理规定
1、运送收集人员每天下午xx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并锁好门窗。
2、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签及封口与否符合规定,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3、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解决或者增长一层包装。
4、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避免导致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避免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5、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6、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运送人员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8
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流程,做到依法管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的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管理规定。
1.医疗废物暂存站工作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医疗废物(感染性、损伤性)进行密封运送,严禁泄漏、扩散。
2.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防水围裙、袖套、乳胶手套、胶鞋,各种防护用品定期清洁消毒(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3.医疗废物暂存站的医疗废物转移到市环保局指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制度,交接时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四联单。资料保存时间3年。如有以下情形时,应该做相应的处罚:
1、医疗垃圾收集人员应经常性的对医疗垃圾进行巡视,发现混有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2、医疗垃圾收集人员应经常性的对生活垃圾进行巡视,发现混有医疗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3、走廊,楼梯、病房内发现医用棉棒、输液袋、引流袋针头等医疗垃圾。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4、在运送医疗垃圾时,出现泄漏、破损等情况的。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5、医疗垃圾袋未贴标示或有缺项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1
6、运送人员未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擅自改变运送线路。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7、运送医疗垃圾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封口未紧实、严密。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8、抽查医疗垃圾袋,发现有混装的,每发现一次。按标示对相关责任人扣罚10元。
9、运送医疗垃圾未进行登记,未有送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10、运送的所有医疗废物如使用后的输液瓶(袋)、输液器等,未收集、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私自卖掉的,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9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0
1、各科室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
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
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
9、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
10、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1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2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
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工程。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燃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燃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燃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3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9、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4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医疗机构或相关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院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其中xxx为医疗废物管理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和交接等日常工作。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
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有关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医疗机构及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次/2天,交通不便偏远的医疗机构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及报表
1、各医疗废物产生医疗机构和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秭归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转运交接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3、xxx卫生院每年元月10日前向县环保局申报登记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填写并上报相关记录、报表。
四、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15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主任或者护士长或者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06-14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04-01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集合15篇)07-13
医疗废物自查报告07-23
医疗废物管理自查报告05-22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07-08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09-21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15篇)05-07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