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23 08:25:2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监督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1

  为净化思想、文化环境,加大对企业自媒体宣传内容的引导和管理能力,根据行业、公司舆情监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企业自媒体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提升企业自媒体对员工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的能力,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政治环境和企业文化氛围。

  二、工作小组

  (1)由厂党委牵头,成立舆情监控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与组织考核。

  领导小组:组长:厂党委书记、副组长:厂纪委书记、成员:各支部书记、党委工作部全体成员。

  (2)以宣传工作三级组织架构为基础,设立舆情监督员(各级宣传报道员兼任),逐级落实相关工作。

  宣传工作三级组织架构,即第一级班组/科室级、第二级支部级、第三级工厂级,对企业内各级自媒体进行规范管理,每一级别都形成独立的宣传工作体系和人员配备,独立完成相关平面媒体、员工群、稿件发布等相关任务。至下而上层层递进,层层把关,使整个企业的宣传工作形成有机整体。本着谁建立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各级自媒体都要设立舆情监控专管人员,作好日常监督、处置、记录与上报工作。

  三、工作对象

  监控对象涵盖,XX微信公众号、“家园之声”微信群、视频大屏幕、企业使馆、外部媒体形成的“站、群、屏、馆、报”五大工厂级媒体资源,以及各科室、支部、班组创建的微信群、大屏幕、橱窗板报等宣传媒体。

  四、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讲好自己的故事。自媒体宣传内容要从讲政治、讲理念、讲文化三个方面入手,认真把握阅读需求,以员工身边的典型人、典型事为主体,确保新媒体作品接地气、接人气,提升传播吸引力,并依照相关政策、法规牢牢把握好宣传的范围和尺度,坚决不碰“高压线”,拒绝“低级红”和“高级黑”。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管理,确保“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及时做好应对措施。

  在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时,一定要端正工作态度,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件真相,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应负的责任,第一时间做好回复,做到真诚、公开、及时的沟通,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赢得员工的理解和信任。

  针对外宣工作重大舆情事件的发展态势和走向,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适时转移目标,发布最及时权威的信息,影响舆情走向,将噪音杂音压下来,使舆情信息关注度逐渐转冷,加强正面引导,创作良好舆论环境。

  五、工作要点

  各级舆情监督员与媒体负责人

  一要定期、定时浏览、搜索、观看“五媒联动”的相关媒体发布,对微信群及相关网站要做到每天至少4次浏览,并对重点信息进行记录、处置和上报。

  二要建立工作群,协调相关工作,处置突发问题,并在每周一进行舆情通报会。

  三要定期收发、整理、学习各级舆情监控文件,领会工作精神,做好落实。

  四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要及时反映给媒体管理部门,并在X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与反馈。

  五要对自媒体平台出现的不良信息,要及时做好撤回、删除与应对,并联系相关发布人与责任人。

  六要定期对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媒体、社会媒体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七要对外部媒体报道或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

  六、考核评比

  舆情监督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支部舆情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支部工作评比。工厂每年宣传工作会,要对年度舆情监控工作进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媒体平台、媒体负责人和舆情监督员进行表奖。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例、标准的规定,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特修订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资及合作开发等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总经理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对所属企业、合资及合作开发等企业,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局。安全环保局是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全面推HSE管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是HSE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撑,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才能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创国际一流的HSE业绩。

  第六条 各级单位领导和员工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按照“管生产应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讲政治、讲法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人为本,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本制度未做出要求和规定的,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 直属企业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制度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五条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第六条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第七条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第八条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第九条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第十条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第十一条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第十三条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十九条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时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条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1、所有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2、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3、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及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8)合同生效和终止;

  4、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5、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一条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1、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证。

  2、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3、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山西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4、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5、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下列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账、报销、付款、保障、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第二十五条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一周内,结清财务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量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账。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第三十条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治、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不能兑现工资。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第三十二条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者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第三十三条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第三十四条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第三十五条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第三十六条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第三十七条员工要树立保密意识,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或透漏。

  第三十八条员工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一条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二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4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明确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职责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生产责任

  2.1.责任追究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谁主管,谁负责。

  2.2.主管安全责任

  班组长(不含)以上之主管,对本单位之安全负有以下责任:

  1)主管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

  3)教导及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章。

  4)明确掌握与本职相关之安全守则、安全工作方法,并身体力行。

  5)熟悉与本职相关之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专人作为负责人,统一指挥,保障安全。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指挥事故排除、处理事宜,并迅速与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寻求协助。

  8)应对下属实施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使之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本职工作。

  2.3.安全员安全责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组长为本班组之安全员,其责任如下:

  1)在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生产的同时,也应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的安全事项,并有记录体现。

  2)宣导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使每位所属员工熟练掌握。

  3)督导本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学习和训练。

  4)检核新员工、异支员工及交接班时之作业状况,加强安全预防工作。

  5)熟练掌握本班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7)鼓励员工参与安全自检互检,报告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降低安全事故率。

  8)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全力、迅速参与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发生后,应如实填报《安全事故报告书》,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防范事故重复发生。

  2.4.作业员工安全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教育训练。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使用非其负责操作之设备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来历制止。

  4)发现不安全因素,有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6)负责对所操作之设备、工具按规定进行保养。

  7)做好本职岗位的5S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以防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之救护等善后工作。

公司监督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环境影响动态,及时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和环保计划安排会议,部署企业全年的环保工作,并征询员工意见,形成环保会议纪要,报公司环保委员会审批执行。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季度环保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环保工作重点、防范区域、季节性环境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执行下季度环保工作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定期召开环保生产工作座谈会,就环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回答代表的提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环保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条

  公司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环境问题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第五条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问题,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并

  形成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条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文明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评比、考核。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和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不定期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九条

  班组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第十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验证。每月 20 日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并随时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接受全体员工、社会人士、地方政府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环保管理台账和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和资料,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坚持认真做好环保台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环保台账和资料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关于环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国家及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污染因子检测台账、环保运行设备管理台账、污染物排放汇总台账、向上级部门汇报的资料等,公司环保资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并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三同时”管理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四条

  各排污部门定期做好对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报告送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和汇总。对于存在的`超标问题,由排污单位配合安全环保部尽快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

  第五条

  各排污部门做好环保设施设备和采样点位的日常维护、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证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完善相关维护资料,及时汇总报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存档。

  第六条

  对于新进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其资料的审查,做好新设备基本资料登记工作。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排污申报和排污情况的上报工作,并做好上报情况的记录存档。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进行全公司环保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启动相关环保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相关记录存档。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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