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18 08:36: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室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1

  一、 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公司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科学技术、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于办公室,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公司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公司级和部门级,公司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 各部门资料管理

  1、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公司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公司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三 、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公司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公司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年度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五)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公司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0年。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合同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9)公司规章制度

  (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1年至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以下暂时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公司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二)销毁

  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公司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行政部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之日起执行。

  附表

  档案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找。

档案室管理制度2

  一、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本机关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二、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三、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填好销毁清册,经主要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四、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五、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部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六、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档案室管理制度3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中心。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学校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教研活动、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学校设立档案室,隶属于行政部,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学校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学校级和部门级,学校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资料管理

  1、学校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学校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学校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学校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学校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五)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学校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0年。

  1、永久保存:

  (1)学校章程、合同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9)学校规章制度

  (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1年至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以下暂时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学校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行政部主任批准。

  5、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二)销毁

  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学校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行政部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之日起执行。

  附表档案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学校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找。

档案室管理制度4

 一、检测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进场设备的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说、随机备件、图册逐台登记存档。

  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小修、大修、更换要求记录及时准确,不得随意更改、遗失。

  做好设备定期检定的记录存档。

  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借阅,并做到及时准确。

  严格遵守借阅制度,防止档案丢失。

  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档案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档案保管制度

  收进的档案应及时入库保管,外借归还的档案及时入库放回原处,便于查询。

  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不能存放腐蚀易燃品。

  档案库房门窗随时加锁,随开随关,配备库房安全设施。

  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并注意做好防潮、防高温、防光、防鼠、防虫等,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每年对档案库房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三、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检测站所有仪器设备资料和档案检定证书的`管理工作及测试报告的管理工作。

  负责对上级文件、专题报告、标准等文件的归档管理。

  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按门类归档,归档档案内容清楚完整。

  严格执行本站各种文件规定和保密制度。

  定期清理技术资料,按规定定期销毁的资料应列清单,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再进行销毁。

  未经站长批准,本站技术文件、资料、档案不准外借或查阅。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原始数据要完整、齐全、准确、清晰无误,要建立档案,由资料室管理。

  本站检测的各种原始数据,记录和各种资料要及时归档,保存期为三年,到期后,经站长批准,方能销毁。

  原始记录、测试数据,不得任意更改,如需要更改在更改处盖上原检测人手章,否则数据无效,记录单作废。

  原始记录,测试数据,要有操作人员和检测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档案专业知识,了解本站的业务和机构演变历史。

  熟悉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办法等。

  集中统一管理本站各门类的档案,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编写检索工具和资料,为单位日常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

  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室管理制度5

  一、高度认得档案保密工作的紧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需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当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引导下,做好档案密级更改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管理制度6

  1、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及明火。

  3、下班前,须将档案材料放入档案柜内锁好,不得堆放在办公桌上。用过的`废纸屑要及时处理,不准积压。

  4、下班前,要认真检查,须切断电源、开关、水源、锁好门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

  5、电源开关和照明设备与书架、资料、档案柜必须保持符合安全规范的距离,照明设备的功率不得大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库房档案门窗应设置防盗设施。

  7、定期检查档案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告有关部门。

  8、档案室内如需明火作业须经主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方可进行;

  9、档案室内应设置灭火器具。爱护保养好消防器材,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档案室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全部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进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需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存的,综合部保管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适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管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管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存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管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管一份。特别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管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依据保管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依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依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需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谙习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把握利用规律。

  7、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管。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需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需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需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需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需妥当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适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适时处理。

  8、紧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需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需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依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需保存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第七条本制度从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室管理制度8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供应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平安。

  二、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挨次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三、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四、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六、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七、每学期开学初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熟悉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当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托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托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宝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供应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便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赐予劝说、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

  一、乐观宣扬党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规、条例。

  二、遵守各项档案业务规章制度。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平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改进档案爱护技术,严守国家机密。

  四、乐观开展询问服务;热忱接待档案利用者,快速、精确供应所需档案和资料。

  五、深化基层,开展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档案鉴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领导主持下,由校办、档案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负责该门类的专、兼职档案员组成鉴定组,根据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详细工作由档案室组织。

  二、对在整理的归档材料,要以全面的、历史的和进展的观点鉴定其价值,精确 把握归档范围和保管权限,有异议时由鉴定组裁定。

  三、档案达到开放期,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向社会开放的打算。

  四、档案保密期满,由鉴定组作出是否变更密级或解密的打算。

  五、档案存留期满,由鉴定组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看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存、毁。

  六、销毁档案前登记造册(注明题名、数量、鉴定时间、参与鉴定人员);销毁时由3人执行;事后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清册归档。

  平安与消防制度

  一、库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

  二、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室。

  三、做好平安巡查工作,下班时关好水电、锁好门窗。

  四、档案工作人员应熟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牢靠有效。

  五、发生火警、火灾要快速报告,并全力扑救。

档案室管理制度9

  一、凡本档案室保管的档案资料,一般只限于本单位各科室或部门借阅使用,外单位借阅利用的,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或证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二、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期限为5天,用完后立即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不得私自拆散案卷和撕去其中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圈画、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未经领导批准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翻印复制;

  四、本单位职工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档案室管理制度10

  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映学校建设历史的重要资料。为了加强校舍档案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收集

  要充分认识校舍档案收集的意义,在思想上重视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加以收集,档案的收集方法主要做好立卷归档和日常收集两方面工作。

  1、收集之前要明确归档范围、时间、要求。

  2、应有积极态度和主动精神,不能坐门等客。

  3、一式二份,正本放教育员会,副本存学校。

  4、当撤销学校的校舍档案,应全部移交给市教育员会。

  二、校舍档案管理

  1、边鉴定边整理,按要求进行分类、组卷,文件排列、案卷的装订,案卷的排列,案卷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严格遵守档案整理工作原则。最限度地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整理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

  4、档案的整理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的保管

  按要求设立库房,库房的要求达到“十防”,按要求设置保管设备,材料要达到防光、防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档案的存放要符合要求。案卷和目录一致,移出档案要说明原因、移往何处、时间、数量、名称。

  四、档案的移交

  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收据上签名盖章,其收据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会计一份。

  五、查阅和借阅

  1、首先办理查阅或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或借阅须持介绍信和领导批准手续。

  2、查阅或借阅,只允许在档案室进行。

  3、查阅或借阅不允许折叠、涂改、转让他人阅览、缺页等,严守保密规定,归还时清点清楚。

  4、查阅或借阅时,严禁吸烟、桌上放水杯、量水瓶等,以防污染档案。

  六、档案保密

  档案室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到位,查阅、借阅必须在档案室内查阅。阅后不能乱说,阅览时不能随便翻阅和抄录。对无用的材料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二人以上人员监销。

  七、清销

  1、清销之前,首先由管理员定期和不定期对档案进行统计,如发现确实因污染、损坏等原因造成无使用保留价值,经鉴定小组的鉴定同意后方可清销。

  2、清销应有二人以上人员监销,以防失泄机密。

  3、要遵守保密规定,坚持杜绝任意和自销毁文件或卖给废物收购站。

  4、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档案室管理制度11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档案室管理制度12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三、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档案种类,但不应少于第四、五项的共18种档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建立统一的档案盒。并存放在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

  5、消防档案装订应符合下列要求:

  a)、第四、五项中的每份档案应有一个档案盒,档案盒大小、型号、颜色应统一,在档案盒正面和侧面设置标签,注明该档案名称。

  b)、档案内的装档材料应统一采用a4纸,相片等非a4纸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

  c)、第4.3条消防基本情况类档案在统一装订后有修改补充材料的,应及时重新装订;其余档案应以时间顺序按年度装订成册。

  d)、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应按同一工程项目或隐患整改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书放在一起的原则装订,当年未完工的项目纳入下年度装订。

  e)、每份档案应有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上注明该档案种类、卷内编号、卷内文件名称、页码、卷内文件的文号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内容,按年度装订的应在目录上标出年份,卷内资料应在每页右上角标出页码。

  f)、不同档案内容重复应复印分别装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设立消防档案专用柜。

  四、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8个档案: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应包括:单位情况简介;建筑基本情况介绍(建筑的分类、总面积和各层面积及功能分布、建筑高度、消防设施情况,多栋建筑应分别介绍);重点部位情况(重点部位的名称及分布);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防火档案正本。

  2、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指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专兼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文件和相关资料。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主要指本单位建立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设置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厂家、型号、数量、设置部位、配置时间等资料。

  6、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主要指本单位消防组织名单、年龄、学历等以及所配备的装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本单位这些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消防培训持证情况等相关资料。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主要指新增消防产品名单、数量、购置时间、地点及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10个档案: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主要指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年度检验检查等记录表以及消防维保单位进行检查的记录等有关资料。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应包括:

  a)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防火检查及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情况;

  b)《火灾隐患整改登记本》;

  c)单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部门、人员、资金情况,以及整改完毕后复查情况;

  d)给公安消防机构或派出所写出的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等。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开展防火巡查、防火检查的情况,应包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检查记录表等相关资料。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主要指本单位有关燃气、电气、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检测记录、时间、人员以及检测单位情况等相关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组织或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情况,应包括培训的通知、时间、培训记录等资料,以及消防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等。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主要指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的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主要指本单位发生火灾的时间、部位、主要燃烧物质、火灾照片、火灾原因及火灾损失、内部通报、总结等以及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有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书、火灾原因认定书、责任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资料。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主要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以及本单位内部关于消防安全的奖惩情况的有关文件资料。

档案室管理制度13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从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蛆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档案室管理制度14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平安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平安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该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档案室管理制度15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续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财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三)归档材料应统一使用规定纸装订。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四)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五)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传递

  (一)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三)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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