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
1、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2、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两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3、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4、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6、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7、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8、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9、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10、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11、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12、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13、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24小时留样工作
14、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15、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16、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17、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8、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19、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2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21、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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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并完善食堂的管理网络,完善幼儿园食堂的管理。
二、园长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食堂主任负责食堂日常工作,组织食堂人员学习,保证按时保质、保量、保洁地供应幼儿的早、中、晚三餐及下午午餐。
三、每月级织营养学习有幼儿营养卫生保健的知识和烹调知识,巩固食堂营养员的专业思想,提高营养员的烹调技能。
四、平时对食堂人员进行防火知识的教育与宣传,培强食堂人员的防火意识,重视防火工作,备好防火器材。平时做到随手开关液化气,规范使用电热开水箱。
五、食堂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购进、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好饮食卫生工作。
六、食堂人员要做好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周对食堂环境及营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提高食堂的工作效率,保证食堂整洁,操作规范。
七、食堂餐具要做到专人专管,不准私自出租出借。平时做到一餐一消毒,消毒完毕及时放入密封间及消毒后的专用柜子。
八、食堂设备要认真保养,及时维修,确保食堂正常运转。
九、经常吸取教师及家长的意见,提高服务的质量。
十、食堂人员要定时进行体检,注意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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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用三个专用池。各类水池应已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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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二、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1、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职守,严格检查食堂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腐蚀、防污染),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食堂操作间“闲人免进”。
5、严格遵守液化气的使用规定,液化气使用时不得离人。
6、食堂燃气灶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7、保育员及后勤人员进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将负一切责任。
8、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常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每次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水、电、气开关情况,方可离开。
9、消防器材应放在安全可见处,要求入室人员能熟练操作。
第一条 为贯彻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安全分管园长,负责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条 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批。
第四条 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第五条 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第六条 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第七条 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条 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 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第十条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园长负责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2.定期检查电线、开关、插座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
4.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全园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5.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每天下班应检查封闭炉灶;定期检查厨房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
6.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幼儿园内不得吸烟,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
8.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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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把好原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厨房,特制订本办法。
一、采购与质价考核
1、中心班子、采购部、食堂主任和业户代表共同组成原材料采购招标小组(简称招标小组)和质价考核小组。
2、招标小组根据原材料的用量组织商家进行竞标,确定供应商。
3、质价考核小组定期就所需物品的质量、价格及供货渠道进行市场考察,对高出市场批发价格的物品一律按考察价格计算,并根据供货协议给予供货商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解除供货合同。
4、所有原材料的采购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制度。
5、供应商根据各食堂用料计划,经中心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配送至各窗口(业户)。对不宜集中采购的原料及食品,必须经中心班子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但必须经过验收人员验收。
6、对木耳、辣椒、花椒等质量相差悬殊的原材料,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7、死甲鱼、河豚鱼、蚕蛹、芸豆、韭菜、动物血、油炸豆腐泡、非定型包装肉丸子、人造蛋白肉等一律禁止采购供应。
8、鉴于火腿肠的价格、质量和口感差异较大,要求原则购买指定品牌的火腿肠。
二、验收
1、中心分管领导和采购部会同质检部、食堂主任、供货商共同商定各食堂原材料配送验收时间。
2、青菜、鲜豆制品、豆、肉(肉馅)、鸡蛋等要求新鲜的.原材料原则一天一领,要求当天领取、当天使用。干货、调料、粮面油、粉皮等易储存的原材料周一至周六统一配送,时间由分管主任会同采购部确定。
3、干货、调料、粮面油、粉皮等原材料,必须由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参与配送。在配送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对符合规定的原材料,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在三联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进入后厨进行加工出售;对质次价高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原材料拒绝签字发货、并按照中心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4、所供青菜必须是质量中等以上的时令菜,原则上一种青菜只采购同一档次、同一价格的品种。对所供青菜,中心组织采购、质检人员和食堂主任(楼层经理)到粗加工间检查验收(每周不少于2次)。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验质量、问价格、定性价比。验收结束后,统一将情况汇总到采购部,采购部会同中心分管领导对验收情况进行比对。对质次价高和质价不符的青菜供货商,要按照中心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供货资格。
5、每天上午10:30前,青菜供货商要将填有供货数量、价格及业户签字的第二联单上报采购部;鸡蛋供货商将填有供货数量、价格及业户签字的存根留采购部。
三、食品卫生要求
1、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誉卡》。
2、粮面油、干货、调料等应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留样品备查。
3、青菜、禽蛋、豆制品、水产类等应新鲜、安全、卫生,要求无杂质、无异味、无变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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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xx)8号》,结合我区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管后勤副校长、工会干部、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五条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第七条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第九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抓实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条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本校食堂伙食供应办法合理确定。
1、食堂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可以在学期初(或月初)向学生预收伙食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数量、规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拉开差距,具体标准各校应根据食堂伙食成本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结算。
第十三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登记表,以便核查。收取的伙食费原则上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小店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五条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食堂支出成本核算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依据,不包括各项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食堂使用的房屋和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1、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费及其他原材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2、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不含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3、设备折旧成本。非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六条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共同签字后报食堂财务审批人签批,食堂会计据此进行账务处理。严禁白条入账。
第十七条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分析。
实行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食堂,应根据收支情况,及时调整伙食价格,确保学生伙食质量,并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第十八条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九条食堂票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并由学校报账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食堂需用票据时,由学校食堂会计到学校报账会计处领用,再由食堂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第二十条建立票据领用制度。出纳使用票据时,到食堂会计处领用登记,票据使用结束交还食堂会计,并进行注销登记。
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会计对出纳的票据使用进行监管,指导。票据的存根统一由食堂会计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采购物资的票据报销。购菜清单上必需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购物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购物票据报销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和食堂财务审批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第五章岗位设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会计
1、食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会计必须依据相关要求,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须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5、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校长等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6、领用和保管学校食堂票据等。
7、保管食堂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和食堂法人专用章。
8、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五条出纳
1、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并不得兼任食堂采购员。
2、出纳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
3、每笔资金的收取,出纳必须开具相应的有效票据,对开具的票据不得涂改、变更。现金收入应在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杜绝白条抵库。
4、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接受会计或食堂领导小组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其他收入;短款由出纳个人赔偿,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理。
5、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
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帐支付。
6、出纳开具支票支付的,支票收款人必须与供货方及发票出票人相一致。
7、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发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定期检查和核对支票的使用情况。
8、妥善保管支票、其他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出纳印章,不得丢失。
9、出纳不得兼任会计、采购、验收、仓库保管和会计档案保管等不相容工作。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各学校要成立膳管会,由工会主席、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每学期末,学校食堂必须向膳管会汇报本学期的收支及找还等情况,并抄报总务处、校长室各一份,要定期向师生公布食堂的收支情况。
第二十七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或投诉。校长、食堂管理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
第二十八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应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项,以及对食堂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和信息予以公示。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采购人、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等予以张贴公示。食堂对每餐菜的种类、价格进行张贴。第二十九条学校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组织就餐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对食堂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7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就餐。
2、餐厅应安排管理人员或周老师值班,建立就餐常规,自觉在规定地点排队,有序进入食堂,维护餐厅正常秩序。
3、吃饭时,不要大声喧哗,不要争抢拥挤,不要起哄,不要敲碗等,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唾液传播疾病。
4、注意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意吐痰,不随意倒剩菜,剩菜必须倒在指定的桶里,餐具放在指定的地方。
5、勤俭节约,珍惜每一分钱,珍惜每一粒粮食。
6、养成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坏等不卫生的食物。
7、爱护公共财产,维护食堂设施,不要随意在餐桌上刻画,不要把餐具、食物带到食堂外的.地方。
8、不要随意挪用别人的餐具,严格防止细菌交替感染,确保身体健康。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8
学校库房管理制度是确保教育资源有效管理和利用的重要规定,涵盖了物品采购、入库、存储、出库、盘点以及责任分配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物品采购管理:明确采购流程,包括需求申报、审批、采购、验收等步骤。
2. 入库管理:规定入库物品的登记、分类、编码、质量检查等操作。
3. 存储管理:设定库房的.环境标准,如温度、湿度控制,物品摆放规则等。
4. 出库管理:制定借出、领用、归还的程序,包括审批、记录、追踪等。
5. 盘点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发现并处理差异。
6. 责任与考核:明确各部门及人员职责,设定违规处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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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幼机构必须有儿童专用食堂,并配备要求规定的炊事人员。
2、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早退,保证按时供应幼儿开水、点心、饭菜。
3、炊事员上班前更衣,穿工作服、戴帽,上厕所要脱去工作服,入厕后肥皂洗手,上班时不抽烟、不聊天。
4、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如库房管理、采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管理、消毒管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5、严格按保健老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食品,不随便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殊原因,须争得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急需情况下,更换后及时通知保健老师。
6、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格掌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腐烂变质食物,隔夜食物、外购食物不给幼儿吃,防止食物中毒。
8、掌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符合幼儿特点的色、香、味、形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
9、搞好食堂卫生,及时消灭蚊蝇、蟑螂、老鼠,餐具、用具洗净消毒后摆放整齐,灶台、案板无灰尘油腻,地面不滑腻。
10、严格按照伙食费的标准采购供应,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11、每日及时掌握吃饭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
12、炊事人员不得随便吃幼儿饭菜。
13、炊事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掌握科学营养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当中去。
14、注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发生。
15、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碰头会,讨论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0
一、托幼机构必须有儿童专用食堂,并配备要求规定的炊事人员。
二、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按时供应幼儿豆浆、牛奶、开水、点心、饭菜。
三、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如库房管理、采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管理、消毒管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四、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腐烂变质食物不进门,防止食物中毒。掌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幼儿特点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
五、严格按保健老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食品,不随便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殊原因,须征得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严格按照伙食费的`标准采购供应,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六、搞好炊事员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严格掌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七、每日及时掌握就餐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师生伙食严格分开。食堂人员不得随便吃幼儿饭菜。
八、炊事人员要经过保健营养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掌握科学营养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中去。
九、注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时故发生。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1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清洗消毒的对象、方法、频率和人员等内容,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应明确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责任人员,确保内外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三、地面应保持经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干净、卫生。
四、排水沟设明沟的应保持清洁、卫生、通畅,无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蓄积,设暗沟应保持流水通畅。排水沟出口应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转。
五、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无破损脱落。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六、烹饪操作台面清洁,无油污、食物残渣,炉台底部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定期清洗。
七、工作台、水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整洁。直接接触食品工用具、容器必须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除霜。
九、定期清洗、维护和面机、绞肉机等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校验保温及冷藏冷冻等设备。
十、上述相关内容应形成记录,并建立档案。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2
盐酸库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库房布局与设施
2. 盐酸存储管理
3. 安全操作规程
4. 库房人员培训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6. 监控与记录
7. 维护与保养
内容概述:
1. 库房布局与设施:规定库房的物理位置、建筑结构、通风系统、防火设施及安全标识等,确保盐酸储存的安全环境。
2. 盐酸存储管理:涵盖盐酸的'接收、验收、存储、标识、搬运和出库流程,强调正确操作和避免泄漏。
3.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员工在操作盐酸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如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流程等。
4. 库房人员培训:要求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对盐酸危险性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制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路线、应急设备使用和事故报告程序。
6. 监控与记录:设置监控设备,记录盐酸进出库情况,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7. 维护与保养:规定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3
1 .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主管部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2 .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幼儿的 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 .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 .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 .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6 .食堂供应幼儿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幼儿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 .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 .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 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11.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每个食物样品150克。
12.冰箱、冰柜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败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13.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发生。
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一、进入食堂必须换工作服、戴工作帽;不穿拖鞋、高跟鞋,不蓄长发,不留长指甲,不吸烟;穿戴整洁,讲究个人卫生。
二、每次操作早、中餐前,仔细观察用水有无异色、异味;认真检查米、面、油、加工原料、调味品等有无鼠害、污染及杂物。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根据就餐人数确定用餐量,按量领用加工原料,不得欠缺,也不得浪费,注重节约。
四、注重做到原材料加工精细,大小适宜,干净卫生;根据需要,将原料先切后洗或先洗后切,尽量确保原料营养不流失或少流失。
五、加工操作完毕,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必须戴工作手套,或用勺、夹、铲等工具;对放在盆、桶里的餐用熟食品,必须加盖、入柜,严防鼠蝇侵害。
六、每天工作完毕,必须认真清洗加工机械、炊具、工作台、灶台、灶具、地面、门窗、墙壁、水沟、消毒。
七、每天工作完毕,一律将清洁的炊具、食品、物品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乱丢、乱放;生、熟食品该回归保管室的应立即入库;暂时不入库的,应立即入柜和加盖有序摆放。
八、妥善处理剩饭、剩菜,对变质食品一律倒掉;每天要要干干净净地处理掉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不得留存在食堂里。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4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质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库房物质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质类别决定物质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质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质要立即进行处理。
四、入库食品原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10厘米以上,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予以发放。
五、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六、库房内安装机械排风设施,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七、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八、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九、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十、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十一、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十二、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十三、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十四、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5
一、食堂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
(五)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四、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餐饮管理知识。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五、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四)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工厂食堂管理制度。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六)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六、食堂食品供应制度
(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二)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三)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四)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五)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六)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七)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七、食堂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食堂场所内吸烟。
(四)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五)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于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六)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九、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一)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二)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你知道医院食堂承包。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三)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五)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六)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七)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八)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九)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十)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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