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减负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12 14:58:39 方案 我要投稿

中学减负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减负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减负实施方案

  中学减负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县为宗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使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减负主要措施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12条主要措施。包括: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5条主要措施。包括: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

  (三)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方面,4条主要措施。包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

  (四)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方面,9条主要措施。包括: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活动竞赛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四、实施步骤

  (—)对照整改阶段

  1.全面学习。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广大家长,通过集体学习、专家报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理解减负30条的重要内容,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支持、各负其责,积极落实。

  2.集中宣传。在我县开展“中小学生减负--我们在行动”宣传月活动中,各中小学校、培训机构要积极参与,负责组织对广大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正向宣传作用,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减负共识。

  3.对照整改。要逐条逐项压实责任,组织各中小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和广大家长,对照减负30条,进行自检自査。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力争到2019年底,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二)达标建设阶段

  1.县级检查。组成专门工作组,逐一对所辖各中小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于违反减负30条中15个“严禁”和15个“不得”行为的,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力争到2020年7月底前,全县中小学校、各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家长全部达到减负30条的要求。

  2.政府督导。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逐级开展减负30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3.推广经验。通过检查、督导等,评比认定一批减负典型学校、培训机构和家长。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以及通过广播、电视及其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推广本地减负工作有益经验,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充分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保证学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片区调整时,应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期,并邀请家长代表积极参与。任何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等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

  2.全面推行“阳光分班”。各校要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通过电脑摇号、抽签等方式一次性随机对师资及学生进行现场分配,并公布结果。“阳光分班”过程应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参加,接受监督。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重点班、实验班,严禁为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二)严格规范课程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保证开齐开足全部课程。要特别重视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的开设,不得随意挤占课时。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坚决杜绝教师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的情况。

  2.严格按照课表组织教学。学校课表的编制要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课表要求在教室门口张贴,并通过网络、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严禁公示、教室张贴的课程表与实际执行不同。

  (三)严格规范作业管理

  1.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2.科学设置作业内容。作业设计应注重实效性。内容上,难易程度力求符合学生实际,积极推动实行基础性必做作业与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的'弹性作业机制,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超出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严禁布置反复抄写等惩罚性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形式上,应灵活多样,鼓励安排活动性、实践性及探究性作业,鼓励建立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要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评语应恰当,具有激励性。

  (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1.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考试命题应当由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及教学计划要求,科学把握试题的难度、区分度和考试的信度、效度,不出偏题、怪题。全面考查学生的素质提高情况。

  2.严格考试结果运用。考试应当突出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学校和教师要重视对考试结果的分析,从中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提出科学对策。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严格规范作息时间

  1.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统一集中教学时间。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严禁占用午休或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2.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学校、单位和教师积极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违规集体补课、违规乱收费。

  (六)严格规范教辅管理

  1.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循“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规范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工作,严禁以教学需要为由超范围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2.切实减轻书包重量。学校和教师要站在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切实将减轻学生书包重量问题纳入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书包“减负”。学校应积极为学生在教室内存放书籍等学习用品创造条件,教师应指导学生合理携带教材和有关教辅材料,切实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努力做到学生书包重量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

  (七)营造健康教育生态

  1.强化正确的教育导向。教育行政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特别要加强对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的运用,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共同建设良好的教育生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率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克服简单以升学率和考试分数评价教育质量的错误观念。

  2.落实学校领导班子责任。学校领导班子要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贯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的模范作用。要明确校长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促进“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后补习班。不得向班主任、学科教师下达升学指标。要监督教师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校外补课培训。指导学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八)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1.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开展减负30条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将规范办学行为、减负工作纳入监督管理重要内容。要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有效方式,对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问责处罚制度。建立逐级问责处罚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问责处罚意见,提出具体的负面问题清单及处罚办法,并加大问责处罚意见的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人人知晓,自警自律。对违反本规定要求和师德建设的典型案例,以及来信来访情况比较多的单位,教育局要进行重点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追究责任。

  六、责任分工

  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减负工作,统筹指导各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将减负30条措施落到实处。负责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负责严格管理活动竞赛。负责主动向社会公布减负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畅通,负责对接到举报违反减负30条规定,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进行查实,并对确有问题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发展改革(物价)、财政、人社部门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

  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对减负30条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

  妇联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两次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学减负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和《州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使各中小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确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理念,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发展为根本目的,以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入研究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突出品德教育、能力培养、体质增强等关键环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和心理负担,把“轻负担高质量”作为当前全县中小学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有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增强法制意识和能力。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遵循教学规律,切实规范教学行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探索“轻负高质”的途径,努力构建高效课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要关爱学习困难学生和孤残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孩子、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弱势群体学生,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学关系和教育内外关系。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创新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端正办学思想,关注全体学生。全县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担起减负的责任,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正确的质量观,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开足开齐课程课时,控制学生作业量。把规范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中之重,全县初中、小学课程设置实行标准化管理,各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学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调整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切实保证音、体、美、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课时。小学一、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切实加强作业研究和管理,作业要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学校要通过设立教学活动公示栏等形式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社会、家长公布本学期的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控制办法、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课余及节假日文化补习活动,保证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与补习班的教学和管理,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有住校生的学校要组织住校生进行晚自修,晚自修每天不得超过两课时,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集体上课。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合理安排作息,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上课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和7小时。不得组织学生(包括住校生)到校集体早自修。坚持“健康第一”,认真落实学校体育课程要求,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认真抓好“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体育艺术“2+1”活动,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四)完善质量监测机制,规范考试招生秩序。进一步优化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认真研究检测的科学性,减少考试次数,学校应鼓励教师自己命题,并逐步建立教师自主命题制度,尽量为学生减少、并逐步杜绝重复无效的劳动。加强学科质量检测结果的分析与使用。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活动。学校和教师应牢固树立“不让一名学生掉队”的育人意识,研究切实有效的措施,重视学习成绩在后20%学生变化情况,帮助和推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断进步。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严禁以各种形式争抢生源,随意扩大招生区域、招生数量。各学校要规范编班模式,坚持均衡分班,不得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同时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建立每个在校学生完善的电子学籍档案,严禁学校瞒报、虚报、少报在校学生数。

  (五)关注课堂教学,致力构建“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模式。以“有效教学,高效课堂”为导向,积极探索分层次、个性化的教育,深化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优化校本教研,利用教研组、备课组加强课堂优质教学模式研究,加强学法研究,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合理适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鼓励启发式教学,增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营造和谐师生关系,切实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禁止随意拖堂,杜绝无备课进教室,杜绝“填鸭式”满堂灌教学,杜绝以检测复习卷代教案。深入开展全员研教活动,深入探索和总结推广先进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培育有效课堂教学的教师典型,大力推广“轻负担高质量”重点联系学校的经验和做法。

  (六)加强德育工作,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班集体建设,培养良好班风和学风,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心态、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生学习品质的提升。各校要逐步完善德育导师制,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队伍,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力辅导工作。尝试值日班主任制度,让每个教师都能更自觉主动地参与班级学生管理,行政班主任主要负责班集体建设,值日班主任主要负责班级一日常规管理。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要精心设计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等“一年四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阔学生视野,拓展学生素质,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校要立足已有的基础和传统,科学规划学校特色项目和特色基地建设,拓展外延,提升内涵,致力打造特色与活力校园。

  (七)争取社会与家长的支持,促进家校联动共育。各校要建立“减负”家校联动机制,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教育开放系列活动等途径,宣传国家、省、州的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介绍学校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让社会、家长更好地了解教育、了解学校、了解教师、了解学生,打造“家校进步共同体”,努力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不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责任。

  (八)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会同民政、公安、市监、人社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培训机构,严禁超标培训,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每学期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面向中小学生活动竞赛的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正规团体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赛事,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联合妇联、财政等部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支持做好课后服务,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各教育指导站、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综合施策,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明确职责,深化责任。学校要始终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县教育局每学年与学校校长签订规范办学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校长每学年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将教师的“减负”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把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作为学校重心转移、提高内涵品质的重要抓手。各学校要成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减负提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修师德、铸师魂”专题教育,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取向,以敬业爱生奉献为精神倡导,以抵制有偿家教为重点,大力加强师德教风建设,强化教师有权、有责、有义务教育好每一位学生的意识,要弘扬教育主旋律和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教师减负提质的素质和能力。

  (四)建立“轻负担高质量”重点联系学校制度。教育局将选择县城学校作为重点联系学校开展工作。重点联系学校要根据“减负”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应的刚性规定和考核机制。要选择好“轻负担高质量”工作路径,寻求工作的切入点与突破口,着手开展实践,努力探索“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基本规律与有效途径;学校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总结经验,推广经验。

  (五)完善奖惩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1.县教育局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学校进行批评。

  2.学校校长为学校“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减负”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对重大违规事件,对经查实违法违规的中小学校,视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行政责任等处分。凡有举报学校违反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定、学生课业负担的确过重的,查实后给学校一次书面通报批评,累计达到三次书面通报批评的,启动问责机制,导致学校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对教师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对于教师违反规定、且布置大量无效机械重复作业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者调离现任教学校或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