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方案

时间:2022-03-23 09:20:04 方案 我要投稿

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方案

  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方案 篇1

  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是服务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量化细化闭环管控措施,全面做好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增强底线意识、强化风险担当,以对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疫情信息监测,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全力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实现中心大厅既不出现疫情,又能有效满足群众和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事需求的目标。

  二、加强组织协调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中心办事大厅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部署,协调处置疫情防控和群众企业办事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林加成

  副组长:陈顺汇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通告、通知及报送有关信息、材料。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包括口罩、体温仪、消毒物品等);负责做好食堂就餐管理工作等。

  (2)疫情管控组

  组 长:刘智欣

  副组长:谢珍珍

  成 员:卫生与健康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措施;负责指导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办事大厅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消毒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3)窗口服务组

  组 长:吴杨东

  副组长:叶包亮

  成 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时间;负责调整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放规模及窗口每日上班人员安排与统计;负责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干部职工返岗管理;负责协调做好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的业务办理和技术优化等工作。

  (4)舆论宣传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宣传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舆论宣传等工作。

  2、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每日分析研判会议,压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确保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预防到位、处置有效,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

  三、做好服务安排

  1、科学安排大厅服务时间。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政务服务局统一安排部署,在征得县委县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群众企业办事需求合理调整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并提前向社会公告,确保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务服务信息。疫情防控期间,在有效满足群众企业办事需求的基础上,采取轮休方式,合理安排各入驻窗口(单位)上班人员,尽可能减少窗口上班人员,并在正式上班后每日下午4:00前上报汇总次日窗口上班人员。

  2、优化服务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群众到实体大厅面对面办事,积极倡导落实以网上办、掌上办、代办为主,预约办、现场办为辅的办事模式,倡导不急事项延后办、紧急事项预约办,大力打通网上办掌上办堵点,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同时,通过容缺受理、双向快递等方式减少群众外出、流动时间,提高疫情防护工作的有效性。一是加强“网上办”“掌上办”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开展“网上办”“掌上办”应用宣传,全面公布办事平台的进入方式、可以办理的.事项名称、办事程序、咨询电话等,积极引导群众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等网上端和掌上端办理。暂未实现全程网办事项,引导群众采取线上申请、线下邮递材料等方式,切实减少群众往来大厅次数。二是加强线上咨询资源供给。在平阳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公众微信号上公布各入驻窗口(单位)咨询预约服务电话,及时调整优化人员配置,加强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的解答力量,实时做好办事群众在线办理事项的解答与指导,接受办事群众必须窗口办理事项的预约与代办申请。对咨询群众实行办事指南一对一定向发送,确保一次性告知实效,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成功率。三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加强部门间协作,加大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力度,着力打通网上办、掌上办堵点,进一步优化网办办事界面、流程、功能引导和表单设计,全面提升群众和企业网上、掌上办事体验,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想办、会办、好办,实现一次性成功办。四是加强代办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危难时刻冲在前的先锋模范作用,组建红色代办队伍,加强业务办理专项培训,为不会网办的特殊群众和无法开展网办的特殊事项,免费提供代办服务,优化代办服务预约及承接流程,规范授权模式,完善代办过程中的材料及办事结果转接流程,提高代办事项比例,提升代办服务质量。五是全面推进预约办事。对于无法网办、掌办、代办,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全面实行预约办事方式,有效利用微信预约、网上预约及电话预约等方式,精准时间办理,合理分流群众办事,减少办事群众在大厅内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六是发挥“就近办”功能。充分发挥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和银行代办点、综合性自助终端等服务功能,推进高频事项“就近办”,分散办事人流,降低人员流动性和集聚度。

  四、加强大厅环境管理

  每日上午、下午下班后对大厅(自助区)地面、受理台、卫生间、进出口、电梯、门把手、机器设备等公共部位的物品表面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确保大厅消毒无死角。在公共电梯放置一次性电梯按钮专用纸。卫生间配放消毒洗手液供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使用。工作期间办事大厅统一关闭空调设施,分时段开启门、窗等各类通风口,保持大厅通风透气,加速空气流通。

  五、加强内部人员防疫监测

  凤卧镇行政服务中心各入驻窗口(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健康报告制,切实做好干部职工(包括工勤、辅助人员)健康情况排查工作,全面排摸干部职工及其共同生活的人员近期身体状况、假期离平外出情况、与湖北及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县外返平计划等信息,建立“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各入驻窗口(单位)要负责通知干部职工每日上班前在家自行体温检测,对有发热等情况的,不得安排到中心大厅上班,如发现与疫情相关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县政务服务中心检查考核科。每日开展中心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工作,上岗前与下班后按卫生防疫规定进行体温监测,工作期间定时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登记在册并报告。工作人员统一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及时更换。

  六、加强办事群众疫情检测

  关闭大厅多头入口处,保留一处入口,并在中心大厅入口处划分等候区、体温监测区、隔离区等区域,并在地面粘贴间隔1米的定位标记,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前来办事群众有序排队进中心,尽量避免群众聚集和扎堆。严格执行“六个一”防控工作,在中心办事大厅入口处实施体温测量,对办事群众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并做好认真询问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指导办事群众统一佩戴口罩(办事群众未佩戴口罩的,由中心免费提供)。一旦发现办事群众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统一送至平阳县人民医院或县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治疗,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置。

  七、加强干部职工就餐管理

  按照“少外出、不聚餐”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干部职工食堂午餐实行取餐、窗口和办公室用餐。用餐时间调整为11:30—12:30,由各入驻窗口(单位)安排专人取餐。中心大厅入口处设置垃圾分类集中回收点和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箱,统一收集处理。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必须每日检测和申报健康状况,食堂从业人员上班须穿戴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每天接受晨检、测体温,并要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上班和每次加工食品前应进行洗手,并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细化落实餐具、食品安全等管理措施,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原料,不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食品加工要做到生、熟分开,所有菜肴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所有食品加工工具要放入消毒柜消毒1小时以上,确保用餐安全。

  八、加强上班人员的管理工作

  上班期间尽量减少窗口间、科室间非必要的活动或面对面交流、沟通情况,建议通过网络、钉钉、电话等不接触方式开展工作,推迟、减少会议、活动。

  九、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在中心大厅宣传屏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科普知识及感染与预防等知识宣传,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各入驻窗口(单位)要督促干部职工认真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手册》要求,做好自我卫生防疫管理,少外出、不聚集、戴口罩、讲卫生、勤洗手,多人办公应佩戴口罩。对安保人员、清洁人员等每天体温检测上岗。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时洗手消毒,有效防止病毒感染和传播。

  十、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根据县政府安排,积极储备办事大厅防疫物资,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结合公共卫生响应措施合理使用防疫物资,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疫情防控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既让群众和企业舒心办成事,又让办事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不受威胁,是我们当前最大的使命担当。各位领导和各科室、各入驻窗口(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预案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强化领导,靠前指挥,通力合作,不折不扣执行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为民负责、履职尽责,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对责任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方案 篇2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工作,现制订如下预案。

  一、建立应急工作实施组织

  建立县政务办应急工作实施小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心防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县政务办党委委员、副主任赵苑苑;

  副组长:综合科科长王金伟、民生事务受理组组长戴赛红;

  成员:政务办其他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各受理组、进驻单位负责人。

  二、应急预案实施对象

  1、县政务办(交管办)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

  3、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有关群众。

  三、事项范围

  1、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疑似病例的;

  2、收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疑似病例报告的;

  3、其它有关人员的相关紧急情况。

  四、处理程序

  1、报告:第一时间由组长负责向中心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包括疑似人员名单、单位(科室、窗口、部门等)、疑似简要情况等。

  2、告知:由副组长负责告知疑似人员所在进驻单位(窗口、部门等)或办事群众所在街道负责人。

  3、通报:由副组长或疑似人员所在单位(窗口、部门等)负责人向县指定医院通报疑似人员简要情况,并请求相关医院按要求负责接诊。

  4、严格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专业部门(单位)做好行政服务中心的消毒杀菌工作。

  5、排查相关接触人员:由应急工作实施小组负责,通过查阅台账、调取中心监控录像、询问接触人员等核查确定疑似人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期间的活动线路,并通知各相关单位全面排查疑似人员的密切接触人员。

  6、可疑人员处理程序

  (1)体温监测点的可疑人员

  复测体温在37.3℃至37.5℃,无其他相关肺炎症状时,当日测温值班人员告知办事群众或工作人员居家医学观察;复测体温在37.5℃以上时,由当日测温值班人员带至隔离区就地隔离并拨打120电话,等待专车接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当日测温值班人员通知保洁人员做好体温监测点和隔离区的消杀工作。

  (2)有关部门通报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疑似人员

  相关人员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疑似人员时,由疑似人员及其接触人员所在进驻单位负责安排处理。对疑似人员的隔离,按县疫情防控办要求进行,其此前所从事的工作由所在进驻单位另行安排他人负责;对疑似人员的密切接触人员,由各进驻单位负责人督促其第一时间到医院检查,对需要进一步居家隔离观察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居家隔离。涉及居家隔离人员的相关工作岗位,由其所在进驻单位负责安排他人处理。如涉及隔离人员较多,由中心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县政府同意后暂停现场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咨询办、预约办、自助办等不见面服务。

  (3)有关部门通报的办事群众中有疑似人员

  相关人员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办事群众为疑似人员时,由应急工作实施小组相关人员负责安排处理,进驻单位配合排查相关接触人员。如污染单个区域、涉及人员较少,则对场所进行消毒的基础上封闭单个区域;如污染区域较多,涉及人员较广,由中心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县政府同意后暂停现场服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咨询办、预约办、自助办等不见面服务。

  7、不服从管理的办事群众

  经劝阻仍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办事群众,体温监测点值班组长应第一时间报应急工作实施组组长,同时拨打110进行处理。

  五、本预案从发布之日执行。此前发布的相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照本预案执行。

  办事大厅疫情防控方案 篇3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xx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xx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xx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xx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xx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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