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时间:2022-03-23 18:49:39 方案 我要投稿

洗煤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洗煤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洗煤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洗煤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职责:负责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的指导。

  常务副组长:选煤矿长

  职责:全面负责停产期间的工作安排及安全措施落实。

  副 组 长:选煤厂第一副厂长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工作安排及安全措施的实施、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并做好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成员:选煤厂各分管副厂长

  职责:根据各自分管范围,分工协作,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临时分配的各项工作。

  下设六个小组

  1、生产组

  组长:生产厂长

  成员:各车间主任、班长

  职责:负责设备单机启动及设备联动过程的开车、停车、工艺操作等现场工作,设备的常规保养、现场岗位人员的工作组织安排等管理工作。

  2、工艺、集控组

  组长:技术厂长

  成员:技术部成员

  职责:负责停产期间的工艺技术指导及集控维护工作。

  3、机电组

  组长:机电厂长

  成员:机电部、机电车间

  职责:负责水源、电源的供应,机电设备的运行监护、维修,设备事故的处理,现场机电维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4、安全组

  组长:安全厂长

  成员:安监部

  职责:负责设备安全、人员安全。

  5、供应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综合部成员

  职责:负责停产期间的材料配件供应等工作。

  6、秩序稳定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

  成员:全厂带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停产期间全厂思想工作,保持全厂秩序及职工思想稳定。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设备单机启动及联动方案

  鉴于选煤厂停产时间长、冬季气候及选煤厂设备、工艺的特殊性特制定设备单机启动及联动方案。

  1、设备单机启动及联动时间

  每周一、每周三单机启动,每周五进行设备联动。时间为上午10:00-12:00

  油压及液压设备每日夜班3:00-5:00启动。

  2、单机启动

  1、在单机启动设备运行前,应准备充足,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在全部准备充足后经领导组确认后方可启动。

  2、所有停电设备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在设备启动前必须观察电压,确保电压正常在得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启动设备,调度室做好记录。

  3、单机启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汇报调度室,经调度室确认,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启动。

  4、具体要求

  ⑴刮板机:链条刮板运行应平稳,无刮帮、飘链现象,链条松紧合适;头轮、尾轮与环链应配合良好,无卡住或跳动现象。

  ⑵胶带机:检查各处导料槽、清扫器、卸料器是否正常,调心托辊安装是否正确。开车时上下托辊运转是否灵活,有无因润滑不良等而不转或磨出声音的托辊。给料溜槽入料要垂直或沿胶带运行方向给到胶带中心。重点是调整胶带跑偏现象。

  ⑶脱介筛:开车前检查,筛面要平整,筛面和排料溜不应有堆积物,激振器、振动电机及其它润滑部位应润滑良好,喷水装置位置合适,不可与筛体有碰撞发生。开车前先手动盘车,再单台电机运行,注意电机运转方向,运行中筛箱振动应平稳,不得有异常的摆动现象,保证物料通顺的情况下,对出料、入料溜槽不可有碰撞现象。

  ⑷弧形筛:筛体要平稳,用手触摸检查筛面,筛面完好,无破损。

  ⑸离心机:出入料溜槽安装到位出料溜槽垂直给到下层皮带中心部位。离心机运行中注意检查油压、油位,以及有无漏油和油管堵塞现象,运转过程中,检查离心机的水平振动,单振幅不得超过0.5mm,润滑油的温升不得超过35℃。

  注意:开车前必须手动盘车,以使机体内杂物排出,避免破坏筛篮。

  ⑹磁选机:溜槽、管道是否畅通;检查各润滑部位并注好润滑油;滚筒表面桶体应无破损现象;箱体内应无铁器和其它杂物,注意桶体的运转方向。

  ⑺分流器:电动执行器安装到位,运转是否灵活,注意分流方向。

  ⑻泵:密封水管供水到位,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应是油量充足、油质好并洁净;密封水供应良好,水压、水量均符合要求。

  渣浆泵开泵程序:打开密封清水阀门,打开入料阀门,开动电动机,调整电动机转速直到要求的排量或压力。正常时,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

  停车程序:停电动机,关闭密封水阀门。

  渣浆泵启动时确定电机转向,严禁电机带动叶轮反转。启动前提前盘泵,确保正常后启动。

  ⑼其他:

  ①溜槽、管道无堵塞,保持畅通,不得有滴、漏现象。

  ②检查各设备、管道压力表及控制阀门是否正常。检查空气压缩机对合格介质桶和浓介质桶充气搅拌装置。

  ③各水池、水桶溢流管、液位计是否正常。

  ④其余设备如压滤机等按照液压设备启动时间进行启动。

  ⑤在不需经常启动的渣浆泵,要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放料,确保管路畅通。

  5、设备联动

  联动设备前,按照单台设备启动方案进行设备检查,在检查完成后报调度室确认,全部符合联动启动条件后按照选煤厂设备起停车顺序及闭锁关系正常运行。

  ⑴开车程序

  642-645空气压缩机(先对365鼓风约10分钟) →703精煤配仓刮板输送机、706中煤配仓刮板输送机→702精煤上仓胶带输送机、705中煤上仓胶带输送机、709矸石上仓胶带输送机→701b精煤出厂转载胶带输送机、704b中煤出厂转载胶带输送机→701a精煤出厂胶带输送机、704a中煤出厂胶带输送机、707矸石出厂胶带输送机→362精煤转载刮板输送机、363中煤转载刮板输送机、364矸石转载胶带输送机、437精煤压滤转载刮板输送机→329-337磁选机→323-327末煤离心脱水机(先启动油泵电机) →361精煤配煤刮板输送机、424卧脱粗精煤泥刮板输送机→422-423精煤泥卧式沉降过滤离心机(现场控制,集控只取信号)→359-360精煤泥离心脱水机(先启动油泵电机)→355-356精煤泥回收高频筛、357中煤泥回收高频筛、358粉矸石回收高频筛→347-352精煤泥弧形筛、353中煤泥弧形筛、354粉矸石弧形筛→313-319脱介筛→304-308脱介弧形筛→618大循环水泵、619小循环水泵→366原煤合格介质泵、368煤泥合格介质泵→密度合格后开启301原煤入选胶带输送机→204破碎机→263原煤转载胶带输送机→262原煤转载胶带输送机→给煤机。

  ⑵停车程序

  给煤机→262原煤转载胶带输送机→263原煤转载胶带输送机→204破碎机→301原煤入选胶带输送机→366原煤合格介质泵、368煤泥合格介质泵→618大循环水泵→304-308脱介弧形筛→313-319脱介筛→347-352精煤泥弧形筛、353中煤泥弧形筛、354粉矸石弧形筛→355-356精煤泥回收高频筛、357中煤泥回收高频筛、358粉矸石回收高频筛→359-360精煤泥离心脱水机(先停主电机再停油泵电机)、323-327末煤离心脱水机(先停主电机再停油泵电机)→361精煤配煤刮板输送机→329-337磁选机→362精煤转载刮板输送机、363中煤转载刮板输送机、364矸石转载胶带输送机、437精煤压滤转载刮板输送机→701a精煤出厂胶带输送机、704a中煤出厂胶带输送机、707矸石出厂胶带输送机→701b精煤出厂转载胶带输送机、704b中煤出厂转载胶带输送机→702精煤上仓胶带输送机、705中煤上仓胶带输送机、709矸石上仓胶带输送机→703精煤配仓刮板输送机、706中煤配仓刮板输送机。

  ⑶在联动启动运转完成后,最少带水十五分钟,确保煤泥桶及稀介桶全部为清水后方可停车。停车后精煤压滤要将精煤压滤池内的物料全部处理干净,尾煤压滤要将浓缩池内煤泥全部处理。

  ⑷在联动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各设备、管路、溜槽等情况发现设备问题及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汇报调度进行处理。

  (二)隐患排查及治理

  自xx煤矿“xxxx”事故发生后,选煤厂快速行动,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全厂干部职工深刻反思,查遗补漏,狠反“三违”,从严从细抓好安全工作,特别是抓住边远、盲区、死角隐患的整改,对全厂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检查,进行“三查”活动(查细节、查死角、查整改),查出项目115条,并严格按照五定进行整改,需要制定专项措施制定专项措施,确保全厂上下安全。检查出的代表性项目如下:

  ⑴行车等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⑵运转设备护栏、护照等安全隐患。

  ⑶对存在安全死角部位进行安全封锁、挂牌警示。

  ⑷存在应急照明问题的进行整改。

  ⑸存在瓦斯的区域严格执行有关制度,需要制定专项措施的制定专项措施(比如产品装车仓等)

  ⑹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的其他问题,如现场卫生、标准化等。

  (三)生产清洁化及检修工作

  在停产期间对全厂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78项),对全厂设备进行逐台检查,特别是对有磨损的管路进行转动,延长管路使用寿命。以上工作的完成将确保在回复生产时不影响生产,特别要求带班长、队长、车间主任、厂领导事盯事,人盯人,对全厂安排工作进行落实,在落实工作上必须严格保证安全工作,具体工作如下(略)

  (四)停产期间的培训工作

  为了深刻吸取“xxxx”事故教训,在停产期间将由各分管领导及技术人员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安排89个课时,从选煤厂安全规程、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选煤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培训。制定了严格的培训考核制度,要求建立培训台帐,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培训完成后要进行考试,培训成绩不但作为年底评先参考还将作为明年工资考核的一部分。具体课程安排如下(略)

  三、冬季“三防”工作

  (一)防火方面

  1、对全厂各岗位进行消防检查,防火砂是否备足,灭火器是否失效。

  2、全厂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3、配电室要经常检查,一天不得少于两次,备足防火砂、灭火器和防火锨。

  4、所有电气焊时要由领导审批,动火证批准后才能作业。

  5、容器内使用照明设备,应有防触电保护用具,并由监护人负责停送电。

  6、使用氧气乙炔时,氧气瓶、乙炔瓶应单独分开运输,或用软物品隔离;装卸须轻拿轻放,以避免剧烈震动出现意外事故。乙炔、氧气瓶应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两瓶间距5米以上,距明火10米以上

  7、加强主要配电室、材料配件库、油库等场所及其附近地点的火种管理,严禁生火、吸烟。

  8、加强供电电源线路、控制箱线路及接头、通讯设备和线路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线路完好畅通。

  (二)防冻、防滑方面

  1、严格按照停产期间设备启动要求进行启动,防止设备冻结。

  2、对全厂液压设备或需要油脂润滑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运转,防止在低温下液压油变稠使系统失去作用。

  3、有专人经常检查生产、生活供水管,要确保埋好、包裹好,防止冻坏。

  4、加强生产系统的供暖,检查各点悬挂棉帘及窗户、夹缝的封闭情况,保证保暖工作。

  5、加强供暖设备、设施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所有供暖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6、厂区及厂区周围要经常检查,发现结冰现象要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进行除冰作业。防止地面结冰滑到和高空结冰坠落伤人。

  7、下雪天气时,安排专人及时清除工业广场内的积雪,防止人员滑到。

  8、对全厂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开带病车、酒后车,特别是在雨、雪、雾天气下更要注意安全,做好车辆防冻、防滑工作,保障安全行车无事故。

  (三)防盗、防煤气方面

  1、技术部要确保全厂监控设备完好,随时监控全厂情况。

  2、调度室每班人员要紧盯监控,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3、现场职工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岗位设施严格交接,防止丢失。

  4、值班领导要加强全厂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询问或驱赶。

  5、综合部要加强材料、配件库的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6、对职工加强防盗意识教育,形成全厂齐抓共管局面。

  7、对全厂职工进行防煤气的教育,特别是租房职工。

  8、对在外租房户进行走访,对所租房屋进行检查,烟筒保持畅通,防止煤气中毒。

  四、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全厂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

  2、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厂房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安排的每项检修工作在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逐级审批后,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学习方可开工。

  4、全厂所有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

  5、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岗位责任》及其他各种安全制度。

  6、全厂干部严禁违章指挥,职工严禁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7、高空作业:

  ⑴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患有高血压,精神病,心脏病,癫痫病,酒后或者经医生检查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⑵高空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使用中的.工具应系保险绳或采取其它的防止坠落的可靠措施,上传下递不得随便抛弃。

  ⑶两人不得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禁止移动。

  ⑷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钩在作业点上方可靠之处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检查完整无损伤方可使用。

  8、起重搬运:

  ⑴起重搬运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应清晰,醒目,明确。

  ⑴起重器具不得超出铭牌负荷使用,钢丝绳、卡环的使用应符合要求。

  ⑶两人或多人抬运物件时,起落要互相照应,步调一致。

  ⑷起吊物应绑扎牢固,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9、安全用电:

  ⑴现场应设专职电工维护施工用电线路和设备。

  ⑵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按正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不准随便乱接。

  ⑶电焊机等用电设备绝缘良好,按规定要求接地,使用完毕切断电源。

  ⑷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措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10、加强全厂“走动式”管理,带班长必须在“走动式”管理本签字。值班领导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巡回检查,安监部对以上问题每日通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走动管理的进行处罚。

  洗煤厂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管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通过整改即可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长时间或持续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

  Ⅰ类重大隐患是指各单位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

  Ⅱ类重大隐患是指各单位可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煤炭集团所属的基本建设和生产井工煤矿、露天煤矿、洗煤厂、专业化服务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 隐患预控、排查治理职责

  第六条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从“排查治理”转向“消除隐患”,由“事中、事后管控”向“事前预控”转变,由“查隐患抓整改”向“预防隐患产生”转变,实现从查现场隐患向查管理漏洞转变。公司成立隐患预控、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公司各业务保安部门、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兼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业务保安部门和单位开展隐患预控排查工作,督促各专业组及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跟踪公司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各单位系统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对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要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按月组织召开重大隐患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业组,负责公司层面系统性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工作,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扎实开展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地方政府、神华集团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各专业组组长全面负责本专业组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检查指导分管专业组系统性隐患排查情况,掌握重大隐患整改进度。各专业组副组长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局安全调度室)反馈月度系统性隐患排查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及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组

  组 长: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管理部经理

  成 员: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规划发展部、公共关系部、各矿井、开拓准备中心、地测公司相关人员。

  职 责:组织开展生产方面系统性隐患的整治工作,制定需公司层面解决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在生产方面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生产单位生产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生产方面Ⅱ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

  (二)技术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管理部经理、通风管理部经理

  成 员:生产管理部、通风管理部、总调度室、规划发展部、公共关系部、各矿井、开拓准备中心、地测公司、xx设计公司相关人员。

  职 责: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采掘等技术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需公司层面解决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在技术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生产单位技术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技术方面Ⅱ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

  (三)机电组

  组 长: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管理部经理

  成 员:机电管理部、信息中心、设备管理中心、物资供应中心、设备维修中心、车辆管理中心、各矿井、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洗选中心、供电中心、皮带机公司相关人员。

  职 责:组织开展机电(运输)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需公司层面解决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在机电(运输)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生产单位机电(运输)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机电(运输)方面Ⅱ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

  (四)工程组

  组 长: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工程管理部经理

  成 员: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公共关系部、各矿井、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公司、xx设计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监理公司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工程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中工程方面的组织安排工作,在工程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相关单位工程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工程方面Ⅱ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

  (五)督导组

  组 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 员:安监局、企业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召开重大隐患整改月度专题会议;负责对已认定的Ⅰ类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所有重大隐患分类建立台账,并编制报表,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上报信息;对纳入本安信息系统管理的一般隐患,实行整改监督。同时,对公司各单位的隐患管理按月进行分析,督促、指导单位按确定的方案整改,并进行通报;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其它方面Ⅱ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

  第七条各单位须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明确本单位管理层、所属部门和生产区队(车间)的职责和相关岗位责任,定期进行系统性隐患排查。同时,要明确Ⅱ类重大隐患的认定流程和隐患责任部门,建立本单位重大隐患台账。

  第八条承包商施工期间,作业活动及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公司在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要明确双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

  第九条公司每年与重大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签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年底按责任书约定内容兑现奖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起草,安监局根据重大隐患验收结果,对责任部门拿出奖罚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兑现。

  第三章 隐患认定

  第十条一般隐患认定:

  一般隐患依据现行规程、规范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本质安全管理各类考核标准认定。

  第十一条重大隐患认定:

  各专业组、各单位要及时按照业务分工,审核确认Ⅰ、Ⅱ类重大隐患。

  (一)各单位分管领导要按照业务分工,及时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确认本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对确认的Ⅱ类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具体的整改治理措施;对认定的Ⅰ类重大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在每月5日前进行梳理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按隐患所属专业报相关专业组和安监局,同时要认真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对于内部管理原因产生隐患的要上报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并制定防止隐患重复出现的具体措施。

  (二)各专业组须在每月10日前,对基层单位上报的Ⅰ类重大隐患及本专业组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要对公司上月专题会议上审核确认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并报安监局。

  (三)安监局负责汇总各专业组报送的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和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提交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审议。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报神华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四)每月5至10日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专业组召开专题会议,由各专业组副组长汇报其分管范围内已上报的新发现的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和已挂牌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会议集中审核认定上报的重大隐患,评价隐患整治效果,并提出进一步治理意见,下发会议纪要和隐患治理督办表。

  (五)公司重大隐患除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认定外,需同时符合《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中任意一条标准。

  第四章 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

  第十二条一般隐患管理:

  所有新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需在排查认定后的24小时内录入本安信息系统。按照系统运行模式,进行督办、预警、消警和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挂牌管理:

  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已认定的所有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管理(含Ⅰ类和Ⅱ类)。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井工煤矿必须在井口显著位置进行挂牌,其它单位须在作业人员出入较集中的显著位置进行挂牌,接受公众监督,发挥警示作用。标牌内容包括:隐患内容、产生地点、主要危害、治理措施、应急预案、治理责任部门、督办责任部门、治理进展情况等(详见附件4)。

  公司对被认定为Ⅰ类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管理,由公司安监局负责通过本安信息系统实施挂牌。

  第十四条隐患治理

  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整改意见、措施或方案执行,当条件发生变化时,责任单位或部门要及时跟进新的措施。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公司每月专题会议要求执行,Ⅰ类、Ⅱ类重大隐患需延期整改的,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组组长审定。

  第十五条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治理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七)跟踪督办单位或部门。

  (八)公司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

  第五章 隐患报告管理

  第十六条所有被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均需通过公司本安信息系统进行上报。

  第十七条对已被认定的重大隐患,安监局需在认定后24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特殊情况须立即上报),公司总调度室按照《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上报中国神华生产指挥中心。

  第十八条每月5日前,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汇总后,形成报表(详见附件2)报公司安监局;相关专业组报送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公司安监局将于每月20日前,将各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第十九条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应包括单位、编号、分类、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牵头部门、督办部门、发现日期、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整改日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是否销号等(详见附件3)。

  重大隐患纸质档案管理要由专人负责,保存期限为3年。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重大隐患后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行为、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行为,均有权向各级安监局、纪检监察部及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核实,并予以查处。

  第六章 隐患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但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作业活动,坚决要求停产整改。

  第二十二条重大隐患未彻底整改前,必须编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员安全时,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产停建整改。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和保养,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组和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事故或灾难的重大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相关条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各专业组和单位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各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第二十四条被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建治理重大隐患的单位,在治理工作结束后,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需向公司相关专业组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由公司相关专业组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被集团公司责令停产停建进行治理的重大隐患,须报集团公司备案或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第二十五条重大隐患验收销号:

  公司挂牌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意见,措施全部完成后,由责任单位(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销号,责任部门要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形成《重大隐患验收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将纸质版报安监局。

  第七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各专业组和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要及时对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提出改进意见。追溯隐患产生的根源,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具体追究程序如下:

  (一)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提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且需公司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业组组长组织进行责任追究,10日内追究完毕,形成《隐患责任追究报告》,经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处理后,报安监局存档管理。

  (二)《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中规定的Ⅰ类重大隐患,由相关专业组副组长组织进行责任追究,5日内追究完毕,形成《隐患责任追究报告》,经专业组组长签字确认处理后,相关专业组存档管理,报安监局备案。

  (三)《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中规定的Ⅱ类重大隐患,由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组织进行责任追究,3日内追究完毕,形成《隐患责任追究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处理后,本单位安全管理办公室存档,并报安监局备案。

  (四)《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般隐患,由隐患责任区队(厂、站)负责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当日内追究完毕,每月汇总一次,形成《月度隐患责任追究报表》,经本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签字确认处理后,报本单位安全管理办公室存档。

  (五)《隐患责任追究报告》应包括:隐患内容、隐患产生原因、隐患责任划分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管控措施及隐患责任追究小组成员签字表等内容。

  (六)隐患责任处罚方式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教育培训三种。主要依据为:《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xx煤炭集团管理人员问责暂行规定》及各基层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

  (七)公司级、部门级、基层单位级隐患责任处罚情况按周通报,重大隐患及时通报,并下发各单位贯彻学习;区队级隐患责任追查情况在本单位按月通报,较大隐患及时通报,并下发各区队贯彻学习。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责任,各专业组要严格履行隐患排查与治理职责。公司将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落实情况纳入公司本安管理体系中进行考核,对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将按照《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提高一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或相关专业组要严格履行隐患排查与治理职责,对未履行职责者,将按照《xx煤炭集团管理人员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本安管理月度绩效考核总分中直接扣分:

  (一)单位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2分。

  (二)单位未保留隐患责任追究记录,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三)责任部门未按本办法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四)责任部门未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反馈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整改情况内容不真实,发现一处扣0.5分。

  (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或部门,且未及时报告说明原因的,每有一条扣2分。

  (六)责任部门或单位未按本办法对重大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的,每推迟1天扣0.5分。

  (七)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未按本办法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和台账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

  (八)由公司重大隐患专题会议研究通过重大隐患的,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部门扣5分,一般责任部门扣3分。

  (九)对举报重大隐患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或部门,每发现一次扣5分。

  (十)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的重大隐患,每停产一次扣责任单位5分。

  (十一)被上级部门、国家监察监管部门查出,相关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未查出的重大隐患,每发现一条扣责任单位或部门3分。被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查出,单位未查出的重大隐患,每发现一条扣责任单位1分。

  (十二)由于现场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被两级公司、地方管理部门查出通报,检查或通报的问题被公司列为重大隐患的,每有一条对责任单位扣3分。

  第三十条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公司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司各类重大隐患进行举报,对发现、反映和排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xx煤炭集团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xx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预控、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xx〔2013〕2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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