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时间:2022-04-02 19:10:53 方案 我要投稿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平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平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平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平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2

  根据仁怀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指标要求,为了更好地激励全校教职员工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激励机制正确的导向作用,以奖励“有效劳动”、重奖“高效劳动”为基本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奖项设置:

  (一)、统考科目半期、期末考试成绩总提高率排名奖

  学科奖:以授课教师所上全部班级为单位,学科平均分提高率(占60﹪)、及格提高率(占20﹪)、优良提高率(占20﹪)三者之和总提高率在学校同级同科排名奖励(毕业班中考成绩当做期末统考)。同级授课教师为二人的,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20元。同级授课教师为二人以上的,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2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100元。一人上全年级的,如该科总提高率在同年级所有科目中位列一、二名的,获一等奖,奖金120元,位列三、四名的,获二等奖,奖金100元。)。

  班级奖:以班级为单位,分年级进行。全科平均分提高率(占60﹪)、及格提高率(占20﹪)、优良提高率(占20﹪)三者之和总提高率在学校同级排名的班主任予以奖励(毕业班中考成绩当做期末统考),每年级设一等奖一名,奖金2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150元。

  说明:

  1、每次考试以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半期考试成绩为入口成绩进行对比评价(今后新生招生以六年级升学考试的语文、数学成绩为入口成绩,其余新开设科目以第一次学校统考成绩为入口成绩);

  2、会考作为过关考试,该次考试不设奖;

  (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中考特长生辅导术科成绩上仁怀一中录取线,奖励100元/人,成绩上仁怀酒高、茅台高中、仁怀四中录取线一人,奖励80元/人。

  (三)、中考升学奖

  学校根据各班实际对九年级升入仁怀一中人数定标,超任务完成正取一人任课教师按周课时比例进行奖励(20元每节,不含早晚自习、周末补课),超任务完成配额生一人任课教师按周课时比例进行奖励(10元每节,不含早晚自习、周末补课)。

  二、以上所有奖励,有下列条款之一者,取消奖励资格

  1、参考率未达95﹪的不予奖励(参考率以开校初教务处统计的学生数为基数,特长生奖不受参考率限制);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由于侮辱、训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引发安全事故,并造成社会影响的不予奖励;

  3、在考试过程、评卷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经查实者不予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凡是获奖者,其成果仍然可根据学校的各种方案纳入考核。

  四、解释权归学校行政。

  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3

  为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广大教师狠抓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各教学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促使我校毕业班、非毕业班教学质量位次的大面积提高,体现尊重实际、尊重规律、尊重劳动的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

  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1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5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10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50元,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毕业班一年度满及时兑现。(即每学期(年)通报材料下达之后兑现)。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由教务处拟订,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则按所代班级学生的应试成绩重新归类核算合格率、均分,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本制度将做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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