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时间:2025-06-20 15:15:05 晶敏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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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精选13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精选13篇)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1

  为提高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损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决定从20XX年开始实行建筑垃圾等散装物(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提高改装质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要;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撒落等违法运输建筑垃圾问题,规范运输行为;逐步扩大密闭运输范围,全面实现散装物密闭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我市现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吨位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车主尽快实施车辆改装,确保基建工地施工残土及散装物料拉运的需要。加强车辆改装质量监督,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和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安装方便和使用安全。督促车辆改装厂对已改装的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进行及时维修,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加强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拆迁工程发包行为,禁止将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项目层层转包,随意压低价格,损害运输单位和车主利益,保证运价公平合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垃圾,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建设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备案制度,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将运输时间、期限和运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签订“文明运输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房产住宅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管理,并严格要求拉运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卸(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逐步扩大密闭运输散装物体范围。制定和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等散装物运输管理办法,将砂石、煤炭、煤灰、泥浆、散装水泥、白灰和生活垃圾等散体、流体物料纳入密闭运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散装物运输沿街撒落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起动阶段(20xx年2月底前)。完成运输车辆调查摸底、推进敞口车辆密闭改装、对现有密闭改装车辆进行维修和审定改装厂家工作。起草散装物密闭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定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召开市、区有关部门及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运输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加强对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查处不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和超高、超载、沿街撒落以及无牌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跟踪管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加强执法监管,治理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在建筑垃圾全部达到密闭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将密闭运输范围扩大到其他散装物。

  (四)总结收尾阶段(20xx年12月)。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评比、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政府散装物密闭运输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柏成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华文润、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俊生、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张同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战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担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建筑垃圾等散装物密闭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保证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扎实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建设开发、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沟通,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拖拉、完成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2

  为迎接20xx年世界博览会,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环卫作业车辆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添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

  二、活动范围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从事本

  市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

  三、活动目标

  1.从事本市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以下简称车辆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

  2.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车辆实行密封化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滤液滴漏;减少视觉污染。

  3.内环线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扬尘污染防止要求,标识清楚、土不外露、设施完好。

  4.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分别达到85%和50%。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3月下旬至20xx年4月中旬)

  1.召开全市20xx年添美行动动员会,部署具体工作。

  2.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添美行动”要求,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根据“添美行动”活动要求,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辖区内车辆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二)治理检查阶段(20xx年4月中旬至20xx年11月下旬)

  1.4月中旬至5月中旬,车辆单位根据活动目标,结合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要求,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深入各车辆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动态信息,在车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2.5月下旬至6月上旬和9月中旬至9月下旬,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和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在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车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进行抽查。按照《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容貌管理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价打分。检查结果以表格、文字等形式反馈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3.6月中旬至9月上旬,环卫作业单位根据夏季高温、高产量的作业特点,加强车辆在作业过程中车容保洁管理,有效控制渗滤液滴漏,确保车辆在作业途中的容貌整洁水平。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和道路上的'检查力度,每月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4.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组织“回头看”及经验交流会,对活动中有效做法及先进经验,进行现场交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对各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暗查不少于5次。重点检查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以及车身不洁、垃圾拖挂散落、渗滤液滴漏等现象。

  6.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联合市交巡警、市城管执法总队等开展多次联合检查,对行驶在道路上的不整洁车辆,特别是车盖变形、垃圾飞扬、跑冒滴漏、不密闭的车辆将依法处罚,同时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三)评比表彰阶段(20xx年12月)。

  1.根据各区(县)上报的考评情况及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抽查复查情况,对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中心城区前四名、郊区(县)前二名为优胜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结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相关标准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

  2.根据20xx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车容车貌管理分值以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添美行动”活动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

  3.召开总结表彰会议,总结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将此次活动的工作情况通报各区(县)政府。社会运渣运浆车辆单位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将在报刊媒体上给予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严密组织、适当投入宣传资金,发动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积极参与;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定期编制“添美行动”简报,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添美行动”的动态信息,每月不少于一篇。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是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作业车辆操作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类车辆容貌管理制()度;二是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要建立月检制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泥浆码头、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容保洁三落实”及辖区内车容车貌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至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三是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区县车容车貌管理情况;四是建立纠错加分机制,主要是对纠错整改及时并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使用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进行加分。

  (三)加大投入,改造设备。各单位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车辆更新步伐,抓紧做好车辆技术改造工作,环卫车辆装备性能符合环保作业要求和容貌整洁要求。

  (四)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按照活动目标,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工作重点应放在薄弱环节整治上,并有明显突破。活动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实际内容,以基本改变、长效巩固为目标,使机动车容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真正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3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等法规为依据,建立机构,明确职责,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加强各类工地现场管理,从严审查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条件,从严查处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种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和市容环境的现象,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领导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日常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市政综合执法处处长方政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政综合执法处、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设立综合整治小组,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陶景海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城管综合执法支队20人、市交管局6人、市公安局直属机动支队6人、市水务局各堤防管理单位配合3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高新、红谷滩行政执法分局各指定3名执法队员配合综合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行为的整治。主要是从严审查建筑运输单位承运条件,整治组将对建筑运输单位承运条件进行抽检;严格查处没有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建设及施工单位。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如实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申报处置量,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手续。

  (二)建筑工地的整治。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必须按规定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设置冲洗平台,完善车辆冲洗及降尘设施的设置。

  (三)建筑垃圾运输整治。主要是强化路面执法管理力度。

  1、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

  2、个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文件的运输单位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

  3、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5、未经许可,夜间组织建筑垃圾运输,产生噪声污染的;

  6、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

  7、车辆无牌、无证、车牌不清、超速、超载的。

  (四)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的整治。主要查处是否按规定消纳到符合要求的消纳场,设置消纳场(点)是否严格实行申报制度,对消纳场进行风险评估,消除安全隐患。

  1.凡接收建筑垃圾的专设场地、回填场地等,均属建筑垃圾消纳管理范围。

  2.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都必须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接纳建筑垃圾。

  3.对擅自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接纳建筑垃圾的要严格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

  4.掌握市消纳场的分布情况,对消纳场进行风险评估,危险较大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危险性较小的.可以进行绿化覆盖以避免水土流失。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1日—12月8日)

  一是组织召开市、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二是组织涉及建筑垃圾管理与执法的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承运条件审查以及对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各种规定与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9日—12月25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组重点对各类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26日—12月31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巩固整治成果,由集中整治转向长效管理。

  在此阶段,市城管委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长效管理阶段(年1月1日起)

  专项行动整治结束后,各区、开发(新)区、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持续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力度,市城管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考评,确保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职责

  (一)市城管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评比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散装物料运输的工作,负责主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集中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外五区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年度授权;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督导;负责督促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散装物料运输专项整治工作。

  (二)主城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外五区(湾里区、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及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各区(新区、开发区)负责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巡查发现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及散装物料运输违法、违规情况并及时通知相关执法队伍查处;负责排查辖区范围内乱倾乱倒建筑垃圾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清理或自行清理。

  (三)市建委严格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负责对施工工地规定的道路进行硬化、设置冲洗平台及监督其使用;负责落实施工单位与保洁单位签订保洁协议并监督其认真履行;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封闭围档和工程清场时不得高空抛洒垃圾等文明施工行为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四)市房管局严格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决定》,负责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装修装饰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监管。

  (五)市工信委负责预拌混凝土场(站)及其出入口环境卫生的监管,加强对运送预拌混凝土物料和运输商品混凝土车辆防泄漏措施的落实,督促企业文明作业。在控制运输期间,对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接受备案并转市城管委和市公安交管局。

  (六)市公安交管局负责对运输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路线进行监管,对无证、无牌、车牌不清、超速、超载及对窜线、闯驶、不按规定时间行驶禁行区域的车主进行规劝教育和处罚,严格按照一委六局的通告要求程序办理新的《通行证》。

  (七)市水务局负责市建城区内江、河沿岸沙石场出入口的监管,负责配合对非法沙场进行取缔;负责监督指导合法经营沙场硬化沙石场出入口路面,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沙石污染道路。

  (八)市交通局负责发放《道路运输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一委六局的通告要求程序进行办理。

  (九)市园林局负责市管道路种植土的运输管理和绿化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种植土在运输和种植过程中污染道路。

  (十)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相关单位执行的固体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密闭装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登记,对相关企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备案。

  (十一)市公安局直属机动支队、各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中暴力抗法和带有社会性质的“小沙霸”、“小团伙”进行严厉打击;负责对围攻、殴打、威慑、谩骂行政执法人员的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遏止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现象、彻底改变城市道路环境状况、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整治工作,相互配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计划完成,按步骤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5

  经过我市的主汛期,各个建筑工地陆续开始复工,但是建筑垃圾行业中违法运输的问题日益严重,呈现出增多的趋势。为了确保建筑垃圾的有序运输以及城市出行环境的安全和整洁,我们根据市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一项专门的行动来整治建筑垃圾的运输秩序。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在于规范建筑垃圾行业的运输秩序,旨在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与污染防治攻坚结合起来,严格规范市区内建筑垃圾的运输秩序。通过本次行动,我们有效地提高了建筑垃圾的文明运输水平,也使城市道路环境更加整洁,更好地保障了市民的出行安全。这对于我们打赢空气质量“保卫战”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城管部门为城市发展作出的贡献。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市处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时间

  xx年9月3日至xx年9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环保意识。我们将通过抽查走访、集中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环保意识、规范意识、法律意识,共同推动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同时,我们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规范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意义,深入群众、有效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二)加强教育整改。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对轻微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无资质运输、沿途弃撒建筑垃圾、带泥行驶污染路面,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倾倒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查。

  (三)加强联合执法。严肃处理违反《xx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的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做好违法线索的前期取证工作,做好与行业处罚单位的线索交接移送、处罚接收反馈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当前我市空气质量攻坚战的严峻形势,并采取积极措施。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我们将加强监控巡查力度。这次专项行动工作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

  (二)加强监管,形成联合执法合力。我们将建立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常态化,并对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同时,我们将根据不同情况,在重点区域、工地和道路等地进行不定时的联合执法检查,以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为了保障公众利益,我们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我们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执法,秉持严肃纪律、文明执法的宗旨,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十不准”等规章制度,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规范,处罚结果公正透明。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企业重组工作的部署,规范我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加强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及其运营行为的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

  一、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的必要性

  我市共有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22家,拥有或挂靠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4216辆。我区内注册登记车辆412台。目前民营企业的运营模式基本是车辆挂靠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所有权归车主个人,车主自行聘用司机运营,企业收取一定管理费用。这种运营模式的弊端在于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经营权与清运企业管理权分离,企业对车辆的实际运营行为管理不力,造成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频频违规运营,甚至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对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进行公司化改组,能够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失控的现状。

  二、改制重组的原则和方式

  (一)改制重组的原则

  1.政府引导原则。提高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企业行业准入门槛,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鼓励现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企业,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实施公司化重组。

  2.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改制重组运用市场化手段,车主与企业平等协商、自愿选择,重组后的清运企业市场化经营。

  3.分步推进、平稳过渡原则。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分阶段实施。新公司成立运营前,各企业仍按照市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经营,不得影响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

  (二)改制重组的方式

  以现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和其挂靠车辆为依托进行改制重组,采取企业与车主平等协商,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车主以车辆评估价值入股,成为企业股东,年底按照企业实现利润提成分红,车辆归公司所有,车辆运营和司机聘用均由企业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司机按月发放工资,企业与工程单位签订清运合同,统一结算费用,从而实现我市现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公司制的清运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依法定程序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聘用管理层,公司依法规范运行。

  按照市上要求,我区现有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将改制重组为1家企业。其方式一是采取由有实力并有意愿的社会资本作为发起人组建新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通过收购其它清运企业资产和车辆或吸纳其它清运企业车主入股的方式,取得我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二是依托现有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对其所挂靠车辆进行评估、作价、入股,实现公司制改造。车主可带车辆到其它行政区入股。

  三、改制重组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我区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由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改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区发改委:按照《公司法》要求,参照国企改革经验做法,引导公司建立组织管理机构,负责起草新公司组建方案,全方位进行业务指导。

  区市容园林局:负责对现有企业及车辆状况进行摸底,政策宣讲及解答,与企业及车主沟通,资产评估及入股新公司组建前垃圾清运企业的管理,协助新公司寻找停车场等。

  区财政局:结合市上相关规定,按照改制重组方案,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

  工商分局:负责配合实施改制重组方案,引导车主与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协商入股,并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政策做好改制重组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

  四、改制重组实施步骤

  我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改制重组采取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方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成立改制重组领导机构,调查辖区内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基本情况,向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主、司机广泛宣传重组整合政策,制定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及组建新公司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按照市上统一要求,组织评估机构对车主车辆进行评估,车主与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协商入股,办理资产过户手续,按《公司法》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法定程序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聘用经理层,聘任司机和公司员工,办理工商注册等其他手续,最后新公司挂牌运营。

  第三阶段:后期计划。按照市上要求,完成改制重组的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必要,在时机成熟时可以与其它公司进一步整合,更好地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的重组目标。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7

  为迎接20xx年世界博览会,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环卫作业车辆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添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

  二、活动范围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从事本

  市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

  三、活动目标

  1.从事本市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以下简称车辆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配置车辆清洗保洁设备,落实清洗保洁措施。

  2.生活垃圾清运、转运车辆实行密封化运输;消除飞扬散落;控制渗滤液滴漏;减少视觉污染。

  3.内环线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扬尘污染防止要求,标识清楚、土不外露、设施完好。

  4.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率分别达到85%和50%。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年3月下旬至200*年4月中旬)

  1.召开全市200*年添美行动动员会,部署具体工作。

  2.根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添美行动”要求,召开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

  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根据“添美行动”活动要求,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辖区内车辆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并将活动方案于4月15日前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二)治理检查阶段(200*年4月中旬至200*年11月下旬)

  1.4月中旬至5月中旬,车辆单位根据活动目标,结合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要求,建立健全车辆保洁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深入各车辆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动态信息,在车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5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2.5月下旬至6月上旬和9月中旬至9月下旬,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和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在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对车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对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进行抽查。按照《环卫作业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容貌管理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价打分。检查结果以表格、文字等形式反馈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3.6月中旬至9月上旬,环卫作业单位根据夏季高温、高产量的'作业特点,加强车辆在作业过程中车容保洁管理,有效控制渗滤液滴漏,确保车辆在作业途中的容貌整洁水平。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和道路上的检查力度,每月将检查情况报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4.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组织“回头看”及经验交流会,对活动中有效做法及先进经验,进行现场交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5.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对各车辆单位的车辆容貌暗查不少于5次。重点检查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和区域,以及车身不洁、垃圾拖挂散落、渗滤液滴漏等现象。

  6.5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联合市交巡警、市城管执法总队等开展多次联合检查,对行驶在道路上的不整洁车辆,特别是车盖变形、垃圾飞扬、跑冒滴漏、不密闭的车辆将依法处罚,同时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三)评比表彰阶段(200*年12月)。

  1.根据各区(县)上报的考评情况及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组织的专项检查及抽查复查情况,对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中心城区前四名、郊区(县)前二名为优胜单位。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结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和相关标准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

  2.根据200*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车容车貌管理分值以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添美行动”活动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

  3.召开总结表彰会议,总结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将此次活动的工作情况通报各区(县)政府。社会运渣运浆车辆单位评出“十佳”车容管理示范企业,将在报刊媒体上给予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让车辆整洁、为市容添美”宣传活动,精心设计、严密组织、适当投入宣传资金,发动环卫作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积极参与;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定期编制“添美行动”简报,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及时收集、上报有关“添美行动”的动态信息,每月不少于一篇。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一是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作业车辆操作流程,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类车辆容貌管理制()度;二是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要建立月检制度,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泥浆码头、环卫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车容保洁三落实”及辖区内车容车貌情况,并于每月底上报至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三是上海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区县车容车貌管理情况;四是建立纠错加分机制,主要是对纠错整改及时并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使用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进行加分。

  (三)加大投入,改造设备。各单位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车辆更新步伐,抓紧做好车辆技术改造工作,环卫车辆装备性能符合环保作业要求和容貌整洁要求。

  (四)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要求,严格按照活动目标,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工作重点应放在薄弱环节整治上,并有明显突破。活动既要注重形式,又要注重实际内容,以基本改变、长效巩固为目标,使机动车容貌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真正体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宗旨。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8

  一、前言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

  二、工程概况

  建筑概况:观山悦小区1#地下车库、3#、4#、5#楼工程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东。

  建筑面积:1#地下车库7430平方米,3#楼地上34330.52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4#楼地上4326.66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5#楼地上2776.16平方米,地下703.55平方米。

  结构形式:3#、4#楼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9层,5#楼地下1层,地上5层,基础形式为柱下筏板基础。本工程建筑场地类别二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安全等级二级,抗震等级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质量等级:合格。

  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四、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1.建筑施工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20%。

  2.建筑拆除垃圾

  旧建筑拆除垃圾相对建筑施工单位面积产生垃圾量更大,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结构有关:旧砖混结构建筑中,砖块、瓦砾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灰、渣土等现阶段拆除的旧建筑多属砖混结构的民居;废弃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建筑混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旧工业厂房、楼宇建筑是此类建筑的代表。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水平的越来越高,旧建筑拆除垃圾的组成会发生变化,主要成分由砖块、瓦砾向混凝土块转变。

  五、有效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垃圾处理采用填埋、焚烧、分类循环利用等;

  4.提高建设工作者的环境意识,宣传垃圾处理的重要性;

  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六、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1、建筑垃圾的减量化:

  第一,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在施工现场中,施工人员大多数以民工为主,他们普遍素质不高,施工技术水平偏低,这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将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在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因建筑施工质量返工引起的垃圾量比例较大,而且造成材料浪费。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尽可能的应用总结出来的办法,把施工质量隐患防范于未然。

  第二,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第三,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第四优化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

  2、建筑垃圾的开发和利用

  (1)建筑垃圾中砖、瓦经清理可重复使用,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

  (2)再生骨料组份中含有相当数量的水泥砂浆致使再生骨料孔隙率高、吸水性大、强度低。这些都将导致所配混凝土拌合物流动性差混凝土收缩值、徐变值增大抗压强度偏低限制了该混凝土的使用范围

  (3)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

  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

  (4)废金属、钢料等经分拣后送钢铁厂或有色金属冶炼厂回炼;

  (5)废玻璃分拣后送玻璃厂或微晶玻璃厂做生产原料;

  (6)废油毡填埋处理基坑土及边坡土送烧结砖厂生产烧结砖碎石经破碎、筛分、清洗后做混凝土骨料。

  3、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之间的区别

  建筑垃圾属于特殊垃圾,它的处理方式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的不同点在于以下几点:

  (1)排放的单位必须提前向所在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

  (2)必须采取专门方式,单独收集,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例如泥浆类垃圾应在专用的泥浆池中存放,通过吸污车运输;

  (3)从收集到处理处置的过程,由经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或由专业人员指导进行,严禁在专门处理处置设施外随意混合、焚烧或处置。

  (4)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国内一般采取填埋法处理,部分回收利用,少部分进行焚烧。

  七、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 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 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船舶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 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 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 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 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 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 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 m2,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m2;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

  (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

  (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

  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八、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2)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4)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9

  一、方案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处置问题日益突出。为规范建筑工地垃圾分类管理,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标准化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明确分类标准、规范处置流程,实现建筑工地垃圾的科学化、标准化处置。

  二、工作目标

  确保建筑工地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 90% 以上,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建立完善的建筑工地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包括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全流程管理。

  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三、分类标准

  可回收物:废金属(钢筋、铁板等)、废木材、废塑料、废纸板等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建筑材料废弃物。

  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油漆桶、过期的化学试剂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废弃物。

  易腐垃圾: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废弃食材等有机废弃物(若工地设有食堂)。

  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建筑垃圾,如破碎的砖块、混凝土块、渣土等。

  四、处置流程

  分类收集:在建筑工地内设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容器,明确标识分类类别。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垃圾收集工作,引导施工人员将垃圾准确投放至相应容器内。

  分类运输:与具备资质的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协议,使用专用运输车辆,根据垃圾类别进行分类运输。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垃圾遗撒和二次污染。

  分类处理:可回收物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有害垃圾交由专业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易腐垃圾可进行堆肥处理或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其他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填埋或资源化利用。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建筑工地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制度保障:制定建筑工地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操作规范,以及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通过海报、标语、讲座等形式,提高施工人员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建筑工地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将检查结果纳入施工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对未达标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10

  一、方案背景

  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为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实现垃圾的.合理处置,制定本方案,以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改善小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建筑垃圾的有效分类,分类准确率不低于 85%。

  减少建筑垃圾对小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确保改造区域环境整洁。

  提高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满意度,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三、分类与处置措施

  分类方式: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特点,将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建材(如门窗、管道等)、破碎砖石混凝土、废弃装修材料(含有害材料如油漆、胶水等)。

  处置方法

  可回收建材:联系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再利用,实现资源循环。

  破碎砖石混凝土: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道路铺设等工程。

  废弃装修材料:其中有害材料单独收集,交由专业危废处理单位;其他无害材料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四、实施步骤

  前期准备:改造施工前,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足够的分类垃圾桶和防护设施;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改造期间的垃圾处理方式,争取居民理解与配合。

  施工期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垃圾收集和堆放,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定期对收集点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蚊虫滋生和异味扩散。

  后期清理:改造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剩余建筑垃圾,恢复小区绿化和道路设施,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美观。

  五、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社区、施工单位、居民代表三方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垃圾分类和处置问题,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11

  一、方案背景

  大型市政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量大,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庞大且种类复杂。为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置,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以实现对大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的有效管理。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全面的大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垃圾 100% 分类运输和处理。

  降低建筑垃圾处置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力争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70% 以上。

  减少建筑垃圾对周边生态环境和交通秩序的影响,保障市政工程建设的`绿色、高效进行。

  三、分类与运输管理

  详细分类:将建筑垃圾细分为土石方类、混凝土类、金属类、木材类、塑料类、有害垃圾类等,根据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处置策略。

  运输管理:采用 GPS 定位系统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运输路线合规、运输过程封闭,防止垃圾抛洒滴漏。建立运输车辆信息档案,对违规运输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资源化利用措施

  与专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合作,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立临时资源化处理点,对土石方、混凝土等进行现场破碎、筛分,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本工程或周边小型工程。

  对金属、木材、塑料等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回收,联系相关企业进行再生加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五、应急预案

  制定建筑垃圾处置应急预案,针对运输车辆故障、垃圾堆放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12

  一、方案背景

  工业园区建设项目集中,建筑垃圾产生量大且成分多样。为规范园区内建筑垃圾管理,打造绿色、环保的工业园区,特制定本方案,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实现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的统一分类管理,分类覆盖率达到 100%。

  建立园区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降低处置成本。

  规范园区内建筑垃圾运输秩序,减少对园区环境和交通的影响。

  三、管理模式

  统一规划:在工业园区内规划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区域,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对园区内各建设项目产生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

  集中处置:由园区管理部门统一招标确定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理单位,对收集的垃圾进行集中分类运输和处理,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

  四、资源化利用途径

  利用园区内的空地或闲置厂房,建设小型建筑垃圾资源化加工厂,将混凝土块、砖块等加工成再生建材,用于园区内道路、场地硬化等工程。

  与周边农业企业合作,将部分可降解的'建筑垃圾(如木材、废弃植物纤维等)进行堆肥处理,制成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

  五、监督管理

  园区管理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和表彰奖励,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并公示。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 13

  一、方案背景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自建房数量增多,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现象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为改善农村环境,规范农村自建房建筑垃圾管理,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提高农村居民对建筑垃圾处理的认识,引导其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实现农村自建房建筑垃圾有效处置,减少随意堆放和环境污染问题。

  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农村绿色发展。

  三、分类与处置方法

  简易分类:将农村自建房建筑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类(如旧砖瓦、木材)、惰性废弃物类(如混凝土块、碎石)、其他垃圾类(如包装袋、塑料泡沫)。

  处置方式

  可回收利用类:鼓励村民自行回收再利用,或由村委会组织统一回收,联系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惰性废弃物类:运送至指定的低洼区域进行填埋,用于平整土地;也可破碎后作为乡村道路、庭院铺设的材料。

  其他垃圾类:收集后运送至乡镇垃圾中转站,进行统一处理。

  四、宣传与引导

  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入户宣传等方式,向村民普及建筑垃圾处理知识和环保理念,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

  组织开展农村自建房垃圾分类示范户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家庭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机制

  建立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村自建房建筑垃圾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指导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乡镇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对村民的奖励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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