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

时间:2023-05-17 11:14:40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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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

  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1

  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到20xx年的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区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在区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在xx、xx和xx3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工作的同时,各区县(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产出种类、村民生活习惯等情况,加大乡镇、村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分类方式

  (一)城区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和特点,按照居住、单位和公共三类区域,实施不同的分类方式。

  1.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2.单位区域。包括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

  3.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有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其他垃圾三类;无餐饮服务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类。

  (二)农村

  在环卫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大类粗分、分类治理,引导村民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投放、分类处置。

  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2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6月)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7月-8月)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期由办公室统一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垃圾分类亭施工组织方案4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城管〔20XX〕152号)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综合运用法治、政策、技术、教育等手段,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保障体系。科学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持源头减量,促进循环利用,推进减污降碳,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城乡统筹,系统推进。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城市和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流处置城市的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城乡生活垃圾“大分流、细分类”处理体系。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加强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可持续发展。

  ——科技支撑,示范引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发,转化推广先进技术和工艺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快形成全过程管理系统,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科学化水平。鼓励引导各地先行先试,培育创新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各地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各地全面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广陵区实现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覆盖。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立,实现有机易腐垃圾生态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养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大分流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科学建立分类体系

  (四)合理确定分类类别。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XX),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区分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各地根据要求,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合理选择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规范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全市实施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等分流处置。〔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五)强化源头减量。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推广应用“共享快递盒”、可复用冷藏快递箱等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提倡节约文明用餐,建立形成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相关行业部门制定行业源头减量工作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按季度开展督查,20XX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分类办),20XX年起,每季度结束后次月3日前将季度总结报送至市分类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明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建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置规划,确定设置标准,加快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区域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建设,推进快递网点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将垃圾分类亭(房)等小型设施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应方便适用、生态环保,配备洗手池、雨棚等人性化服务装置。新建居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其他既有小区也要按照要求,逐步改造提升到位。切实加强分类投放设施维护管理,建立清洗、消杀等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整洁完好和污水进入污水管道。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等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宣传和指导,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比例,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独立收集系统,加强统一收集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禁止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到20XX年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到20XX年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供销合作社、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相匹配的运输网络,合理布局与分类运输要求相适应的转运站点,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企业单位与小区物业、企事业单位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积存满溢和随意堆放,严禁不同类别垃圾的混装混运。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推进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环保型建设改造,加强渗滤液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密闭化改造,增配、更新的分类运输车辆应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设有统一标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环卫车辆,推进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和作业扰民现象。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厨余垃圾宜直接从收集点运输至处理厂,产生量大、集中处理且运距较远时,各地可选择现有转运站增设厨余垃圾转运功能,并采用非暴露式转运工艺。到20XX年底,各县(市、区)、功能区至少选择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增设厨余垃圾转运等功能,各县(市、区)、功能区至少配建1个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到20XX年底,各县(市、区)功能区需结合生活垃圾大中型转运站的新建和改建,至少建成1座集垃圾转运、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暂存、环卫作业车辆停车场、扫路污泥收集站、洗车站、新能源车辆充电站、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环卫中端综合体。〔市城市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统筹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应急填埋)、餐厨废弃物和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等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规范化处理有害垃圾,20XX年启动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到20XX年底,90吨/日的江都区餐厨污泥协同处置中心建成投运,到20XX年底全市实现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XX年底,完成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探索等离子熔融等先进技术在飞灰处置中的运用,原则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不出县(市)。倡导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静脉产业园等,集中布局各类设施,优化技术工艺,协同处理各类城市固废。已建成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地区,要加强园区改造,提升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聚集水平。探索有害垃圾区域统筹、类别统筹处理模式,有效利用现有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和设施,实现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推动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制定出台资源化产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和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技术应用,推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资源化产品肥料化利用,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融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规划建设一批集散场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的“两网融合”,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城乡地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作用。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应收尽收、再生利用。探索建立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优先使用政策。〔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供销合作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将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重要内容。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红黑榜”“时尚榜”“示范户”等引导机制,将居(村)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逐步加大生活垃圾乱投乱放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依规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学校教育。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充分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和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深入开展“我是美丽江苏小主人·垃圾分类我行动”、“小手拉大手”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高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相关选修课堂。〔市教育局、城市管理局、团市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体系,主动为居(村)民提供上门收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预约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在车站、机场、公交、小区、公园、景区等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志或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至少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城市管理局、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加快推进《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垃圾分类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市、县(市)要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底前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市城市管理局等负责〕

  (十五)强化资金保障。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管。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政府参与的新建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财政补贴。〔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收费机制。各地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加快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超量加价收费机制,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平稳有序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征收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科技支撑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和科研攻关,市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重点围绕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关键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工艺研究。〔市科学技术局、城市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实施成效综合评估。市建立完善覆盖城市和农村的垃圾分类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文明创建和“无废城市”、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利于推动所辖县(市、区)、街道(乡镇)履职尽责的考核评价机制。〔市城市管理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高位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地参照市级成立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所有任务、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保障工作。市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地方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发挥街道(乡镇)的实施主体作用,强化长效管理考核,层层抓好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市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工作协同。各地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构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环卫企业、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市城市管理局、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各自工作领域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共同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