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1-09 11:14:55 丽华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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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为了上级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0篇)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1

  根据《永州市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完年度投资任务,尽快实现“对外大畅通,对内大循环”的发展目标。

  二、项目计划

  1、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永蓝高速公路年度完成投资22亿元,年内建成通车;厦蓉高速(永州段)完成投资10亿元,年内建成通车。

  2、祁东经冷水滩至道县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79.6km,估算总投资142.7亿元,其中祁阳至冷水滩长43.6km,估算投资26.7亿元;冷水滩至道县长136km,估算投资116亿元。按交通部下发的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指导意见,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需要三年。前期工作包括预可、工可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报批工作。

  3、干线公路项目。20XX至20XX年建成800公里。20XX年建成双牌至红水岭、东安至广西边界、S324蓝山段改造工程、S323新田至宁远、G322祁阳绕城公路、厦蓉高速至宁远南互通连接线、道贺高速至江永连接线、衡桂高速至新田1连接线、S326江华白芒营至分水岭等9条路共计241.227公里,完成投资7.12亿元;完成祁阳木梓圩至金洞(牛头山)、新田邬下至金鸡岭、厦蓉高速宁远互通至九嶷山连接线等3条路共计78公里的项目前期工作。

  4、水运工程项目。投资7亿元,20XX年开工建设湘江萍岛至近尾洲186公里千吨级航道和冷水滩、零陵、祁阳三个千吨级的港口。

  三、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1、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祁道高速公路,主要是向省里做好汇报,力求省里支持,共同向交通运输部争取将其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并由省里投资或招商引资建设。国省干线公路,一方面是向省里争取将永州所属县区全部纳入“大湘西”地区公路补助政策范围,提高国省补助资金所占比例;另一方面,向省里争取简化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对于线路主要是利用老路提质改造和提质改善的项目,取消工可阶段的'部分专项评估程序,尽可能节省前期工作时间。水运项目,重点是争取湘江衡阳近尾洲至永州萍岛段航道改扩建工程以及冷水滩、零陵、祁阳等3个千吨级港口列入省“十二五”正式项目,争取提高3个千吨级港口建设的国省补助资金标准,配套港口前期工作经费,或者将冷水滩、零陵、祁阳港与湘江近尾洲至萍岛千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捆绑实施。

  2、确保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将调度督查制度常态化。一个季度至少要调度一次交通项目建设情况;一个月至少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在建高速公路,主要是协调处理好矛盾纠纷,保持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无障碍施工,确保永蓝高速、厦蓉高速(永州段)年内建成通车。干线公路建设,干线公路建设,目前还存在征地拆迁和杆线搬迁进度慢、个别县区存在阻工现象,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调度和督查,实行十天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动态,督促相关单位和业主做好征地拆迁和杆线搬迁工作,加强施工组织、项目管理,及时排除各种矛盾、消除阻工现象,确保工程进度。

  3、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祁道高速,目前办公室人员已抽调到位,并正式开展工作,争取在二年内完成前期工作,比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前期工作时间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具备开工条件。20XX年工作安排:3月份召开沿途各县区及相关市直各单位的征求意见会,4月份请省交通运输厅召开预可评审会,6月份完成预可的批复,6月底前完成工可的招标工作,确定工可编制单位。7月底之前完成工可的编制工作。9月份完成工可评审和修改工作,同时开展八项专项报告的编制工作。20XX年12月完成省厅的审查,12月底明确投资人。20XX年工作安排:20XX年元月份完成压覆矿产调查、地质灾害评估和项目能耗评估工作,2月份完成水土保持评估和防洪评估工作,3月份完成环境影响评估工作,4月份完成项目选址论证工作,5月份完成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所有专项报告在20XX年6月份完成,具备报批工可条件,争取10月份完成省发改委审批。初步设计8月份完成评审,10月份完成批复。施工图设计10月份完成评审,12月份完成批复,具备开工条件。国省干线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充实专门班子,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宁远绕城公路、G207双牌大山段、G207零陵段和道县段、永州大道城区段等项目上半年开工,确保厦蓉高速宁远互通至九嶷山、祁阳木梓圩至金洞、新田邬下至金鸡岭、G207零陵至双牌一级公路、东安芦洪市至小江口、S326江华白芒营至码市等项目下半年开工。水运项目,根据省里安排,力争今年8月份完成千吨级航道工可报告,并完成三个千吨级港口项目规划编制。

  4、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祁道高速,在开展工可和设计报批的同时,加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将项目招商信息发布到交通运输厅信息平台上,让有投资能力的投资商知道和了解本项目。二是给予投资商一定优惠政策。明确项目招商条件及优惠政策。沿线县区划出专门土地对投资商予以补偿,补偿的标准拟按总投资额的15%-20%,其中市里(包括冷水滩区、零陵区)占50%,祁阳、双牌、道县、江永、江华、回龙圩六县区50%(该路未经过江华、江永和回龙圩),六县区分摊的办法拟按20XX年统计年报公布的人口和汽车保有量计算分摊。督促各县区尽快明确提供土地的具体位置和数量,作为招商条件刊登到相关媒体上。三是进一步优化设计,尽量减少投资总额,提高收益比,以引投资人。

  5、推进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以责任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县区(管理区)、市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已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即市交通会战办),正式运作。二是落实配套资金。除积极争取省补资金及时到位、市里落实干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以奖代补资金外,督促各县区(管理区)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及征地拆迁资金。三是强化督查。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奖罚、一年一总评”,每旬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进行一次情况调度,每月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每季度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情况考核兑现奖罚一次,每年进行综合总评。三月下旬拟由督查室带队组织督查,奖罚兑现。四是严格考核。将交通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县区(管理区)绩效考核,对组织不力、完不成干线公路建设季度任务,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未完成干线公路季度建设任务的县区(管理区)政府,停止申报拨付该项目上级建设补助资金,直至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再予以恢复,对未完成干线公路年度建设任务的相应减少安排下年度交通建设项目计划。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县区(管理区)政府,市政府规定的以奖代补政策不予兑现。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年xx月x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x月x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清理整治范围及期限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四、清理整治措施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年xx月x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x月x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x月x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3

  按照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入推进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

  1、加快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编制《罗江县白马关景区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并结合灾后重建、整合发改、建设、交通、水务、林业、旅游、文化、等部门的项目和资源,配套完善景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建酒店、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启动白马关“aaaa”景区创建工作,不断推进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

  2、协调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二酉村隶属于德阳市罗江县白马关镇,是我县特色产业型精品村。按照建设中国幸福家园精品村的要求,实施特色产业精品村建设,将加快全镇水果产业发展,以梨为例,实现面积达512亩,总产量达300吨,按5元/千克测算,人均增收950元以上,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带动村民再就业,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真正实现开发一个景区,带动一片就业,致富一方百姓。继续推进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

  二、着力打造“十点五线”乡村旅游格局

  按照以“十点五线”的旅游发展总体格局,继续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指导香山路岛(金山镇)按照规划加快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现已初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指导协助天马山(万安镇芒江村)旅游景点建设,新建投资规模较大的'酒店、农家乐等设施,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的配套水平和服务能力;尽快完善聚友休闲山庄(略坪镇)和蔡家院子(御营镇)两处四星级农家乐的旅游标识标牌,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农家乐。

  县旅游局根据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结合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利用白马关景区、“十点五线”乡村旅游,不断吸引更多的游客的同时,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4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内容。

  (一)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四)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情况;

  (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三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实施。

  (一)局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

  (二)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以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网站、新闻媒体、触摸屏、电子信息屏等为主要载体,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实施在线访谈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三)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时间要求。

  1.本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的内容,每个季度通报1次。通报应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7日前进行;

  2.公众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重要事项应适时进行通报。重大国土资源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

  第四条实施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在线访谈。

  局办公室负责人(或局新闻发言人)应当围绕通报的重点工作,依托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每年的在线访谈活动不少于3次。

  第五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管理与监督。

  局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对通报情况的反馈信息。

  组织人事监察科对重点工作通报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工作。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5

  为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打造学校品牌,学校将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为规范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指导各项目组合理使用经费,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特色)专业及新专业建设经费支持办法

  (一)经费支持额度

  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级改革试点专业、重点专业和新增专业给予经费支持,具体标准为:校级改革试点专业1万元/学年、校级重点专业1.5万元/学年、省级改革试点专业2万元/学年、省级重点专业2.5万元/学年、国家级改革试点专业4万元/学年,国家级重点专业8万元/学年。湖北省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建设专业按省级改革试点专业的标准予以支持。新增专业每学年支持经费0.5万元,支持期限为2年。

  对有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学校不再另行给予建设经费;对有多个“称号”的专业,按其最高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经费支持从批复文件下达后的下一学年开始。重点专业在尚未进入高一层次试点专业之前经费支持的年限为3年,3年后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评估以后确定是否继续支持及支持经费额度。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专业发展规划费用支出;

  2、编印各类专业教学文件支出;

  3、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支出;

  4、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支出;

  5、校企合作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费用支出;

  6、专业教学研究费用支出;

  7、专业建设工作量酬金;

  8、其他相关建设费用。

  (三)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人员组成

  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人员原则上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为主,职能部门要融入到专业建设中,不断优化专业建设团队。

  二、教学团队建设奖励办法

  教学团队建设重在平时,学校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分别为0.5万元、1万元和3万元,不再另拨建设经费。

  三、实训基地建设奖励办法

  学校对实训基地建设也采取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奖励0.5万元,验收通过后(以文件为准)追加奖励1万元;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立项奖励1万元,验收通过后(以文件为准)追加奖励2万元。

  四、课程建设经费支持办法

  精品课程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精品课程建设、课程开发费用支持和奖励的补充规定》的规定给予建设经费与奖励;学校“十二五”优质核心课程建设经费参照校级精品课程的.标准执行。

  五、重点项目建设及奖励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一)对按照学年支持经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接到项目建设立项或验收批准文件后,按规定支持经费额度制订经费使用计划,经院(部)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按项目建设经费标准分期支取支持经费。支持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按照经费使用情况按规定的经费额度提出经费报销意见,经所在院(部)领导审核,按学校经费报销管理规定审批报销。

  (二)对一次性奖励的项目,教务处在接到项目建设立项或验收批准文件后,综合各项目并按照经费奖励办法集中造表,报学校领导批准核发。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照建设项目奖励总额的10%给予奖励。

  (三)教务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核定项目建设成果或增量,对建设不力或停滞不前的项目,学校将停拨当年建设经费,责令整改,直至取消称号,终止经费支持。

  (四)项目负责人应作好经费使用记录,建设期终检查验收时须作出经费使用的详尽报告,学校纪检监察处实施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

  六、附则

  (一)国家级、省级、校级有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列入本管理办法。

  (二)各级技能竞赛获奖奖励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教育部、教育厅新设立的重点建设项目参照相关办法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6

  为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切实关注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县计划生育协会按照全省首批“生育关怀”项目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大范围关怀慰问的同时,决定在县内选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帮扶创业。通过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鼓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自主创业,实现共同致富。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的

  结合全省首批生育关怀项目试点工作,重点扶持和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本级制定优先优惠政策、提供资金物资等方式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给予计生家庭在从创业阶段提供便利;建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将“生育关怀行动”做深做细,成为社会公益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项目帮扶,逐步覆盖全县,最终实现基层计划生育家庭共同致富。

  三、工作阶段和具体措施

  一是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XX年11月9日—20XX年12月20日。本阶段具体由各乡镇计生协会负责,按照本人自愿申请、乡镇典型推荐的工作原则,在辖区范围内选择2—3户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切实掌握对象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及时上报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是资格确认阶段。时间:20XX年12月25日—2013年1月25日。本阶段主要由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实施,按照基层计生协上报资料,组织专人开展分户核实。核实工作要求:一是对象必须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并有一定经济基础;二是有一定种养殖经验和文化程度;三是有从事种养殖创业的意愿,或已在从事该项目并有意扩大规模但目前资金短缺,急需扶持。通过核实情况,在全县的预选对象中选定8—10户具有代表性,且在周边能产生明显影响的`对象,确定为本次活动的帮扶对象。

  三是公示阶段。时间:2013年2月20—3月5日。本阶段为项目信息公示阶段,时间为期10天,由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各乡镇计生协会实施,县人口计生局纪检监察室介入监督。将各乡镇确定的帮扶对象情况,在对象所在的村社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四是资金兑现和后续随访阶段。时间:2013年3月10日至项目结束(对象项目显现效益时)。本阶段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在2013年3月期间,由县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向确定的项目帮扶对象兑现资金或物资;二是在帮扶资金(物资)到位后,帮扶对象的项目实施工作中,县乡计生协将及时跟踪随访,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保帮扶资金用好、用实。

  五是评估总结阶段。在本期项目结束后,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及时开展自查评估,回顾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及时收集整理为评估报告,为今后的生育关怀项目提供借鉴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将“生育关怀行动”项目帮扶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在确定帮扶对象时要摸清家底,深挖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怀关爱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密切配合。“生育关怀”项目帮扶活动是一项周期长、投入量大的民生工程,单靠计划生育协会一家之力对于对象是杯水车薪。各级计生协会要主动联系党政部门和人口计生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落实,努力将“生育关怀行动”结合、融入、渗透到部门工作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动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是广开渠道,拓展领域。在原有项目资金的基础上,通过争取财政投入和社会募捐方式,加大帮扶资金的投入量,可协调相关部门将生育关怀和部门帮扶活动有机打捆,拓展生育关怀项目的服务领域。同时县计生协要设立“生育关怀”资金专户,成立“生育关怀”项目资金管理委员会,监管项目资金使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积累经验,勇于创新。各计生协会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帮扶产业,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努力促进“生育关怀”帮扶行动深入有效开展。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7

  为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业务的深度融合,落实市政府和省工商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加强大数据应用”的相关要求,提升数据说话、科学分析、动态监管、支撑发展的水平,结合我市工商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实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建设“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建设的意义

  建设“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是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的重大项目,该项目的建成,一是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原来比较烦琐的统计数据获取将变的较为简便,业务部门的统计分析工作质量与效率将得到有效提高,真正靠数据说话。二是有利于服务能力的提升。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力将得到大大提升,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数据作进一步的专题分析,服务于政府、社会的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真正做到科学分析。三是有利于辅助决策能力的增强。数据统计更加快捷,分析更加高效,展示更加直观,为政府、领导提供辅助决策的能力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而真正做到科学决策、动态监管。

  二、项目建设的目标

  (一)构建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为全局数据分析及其他业务需求奠定数据源基础。

  (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及市政府相关统计业务需求,实现常用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多维度组合统计查询,同时满足业务部门日常查询及统计分析数据工作需求。

  (三)借助可视化报告系统,对定期经常性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进行自动生成发布,有效提升日常数据分析工作效率。

  (四)对数据查询统计结果进行多维统计分析展示,实现多种可视化图表(包含静态和动态)直观展示构成、对比、趋势等变化情况,满足领导直观高效掌握市场主体情况的要求。

  (五)建设市工商局大数据分析展示中心,通过运用数字化大屏集中展示各类统计分析成果、可视化报告,并对业务部门辅助决策、行动部署及可视化监控指挥等需求提供支持。

  (六)根据市地方经济建设特点及宏观政策规划要求,逐步开展专题分析研究。

  三、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市工商局成立“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具体工作。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注册处处长、个企处处长、公平处处长、外资处处长、消保处处长、市场处处长、商标处处长、广告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监察室主任、信用处处长、网监分局分局长、信息中心主任、副主任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主任。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办公室: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场地安排和对外横向协调。

  注册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内资各类市场主体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个企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相关监管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公平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经济案件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外资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外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消保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各类投诉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和相关消保组织的协调沟通。

  市场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有形市场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商标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商标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广告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各类广告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财务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经费保障。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和调整;负责每年财政拨款支付部分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

  监察室: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信用处: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监管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督促、提醒各相关业务处室做好企业信用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工作;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网监分局: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本地区网络商品经营者与服务经营者数据的收集、清洗核对和数据分析模型需求的提出;负责系统上下的协调沟通。

  信息中心:负责“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中的技术支持与保障。负责项目建设中的环境搭建、软硬件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保障;负责项目招投标和实施与运行维护过程中与相关服务商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建设的实施步骤

  (一)20**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前景调研,专家论证,项目采购、资金和专项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理聘请,评标、中标及结果公示等。

  (二)20**年2月29日前,完成首次项目例会,施工场地现场勘查复量及发布初步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建设合同签署,组织机构搭建,数据源的获取,数据分析模型及应用需求的提出。

  (三)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场地建设和环境搭建,建立信息数据分析库,运用数据清洗、抽取、加载、转换等技术,实现对市场主体等各类信息数据的多维检索、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各项功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把“工商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部门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市局分步实施的计划精心制定工作计划,从硬件平台的搭建、数据清洗和日常应用的维护等环节入手,落实任务责任,明确工作时限、标准和要求,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努力做好保障。要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尤其是数据清洗核对工作,涉及大市范围每个登记机关的数据,各登记机关都要全力以赴、协同配合。要加强与合作公司、电信运营商的协调,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和技术保障。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8

  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做好全县创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要经常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核查核对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确保每个居民有且仅有一份与其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相符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及体检表保存在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内;系统内的每份个人基本信息表均能对应一个实实在在的居民。

  二、要求

  将每个居民的.基本信息表和最近次体检表打印后,请户主核对签名,进行纸质存档备查,同时录入系统;当个人健康状况或联系电话发生改变时,及时修改重新打印核对签字存档备查。即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纸质备份和电子备份。

  三、重点项目

  重点清理湖南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中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完整,本人电话及联系人电话有效,情况相符;体检表记录情况基本一致。如果更换电话请及时通知村医师修改系统记录。

  四、清理方法:

  可以采取打印每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体检表,定期发村、组入户逐一核对签字,然后在系统中修正;也可以采取打印

  花名册(2014慢病培训资料28面)发村、组逐一核对,然后在系统中修正;在系统中清理时可以按核对记录逐一修正,也可以先将所有人口全部导出EXCEL后,逐一标记修正情况。村医日常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时,随时可以使用全人口花名册记录核对修正辖区个人档案记录。即可以集中清理也可以经常清理。

  五、清理内容:

  1、清理重复档案:同身份证号码必经核实保留一份符合实际的基本信息表;先乡镇内清重档,再在全县档案中调取本乡镇对象进行调查清理,该迁入的迁入到位,该迁出的迁出到位(迁出迁入管档人员及本人或户主三方联系协商),共同维护全县居民健康档案;

  2、清除无意义的错误档:将哪些已死亡多年或根本不存在对象的无意义的档案清除;

  3、明确在三年前(1月1日为界)死亡的人口档案予以清除。三年内死亡的人口档案保留在死亡档案中,并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即人口死亡后其健康档案应在系统内归入死亡人口档案保留三年;

  4、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表有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者经本人或户主同意报公安安排),有1个(本人或联系人)以上是有效联系电话;

  5、力求录入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并为上传照片作准备,共同做好全县建设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9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确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项目区农民根本利益,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建设用地置换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项目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设计要体现共建共享的原则。

  (二)项目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有效促进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项目实施方法

  ㈠明确职责

  1、民为主。项目实施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召开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征求意见,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同意实施的意见书,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施有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2、村负责。要明确“村两委”在项目建设中的责任,确保项目所在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和新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领导。镇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㈡严格标准

  1、统一拆迁标准。房屋丈量、登记、标准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严格按照镇制定的标准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2、统一宅基地分配。需要建房户由村统一在规划点提供宅基地,群众可采取自建、联建或代建的方式进行建设。政府配套必要的基础实施。

  3、统一宅基地整理。旧村拆迁后,依据项目规划,宅基地统一整理成耕地,归还到原权属单位。

  四、项目组织实施

  ㈠筹备阶段

  1、成立组织

  镇政府成立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规划、财政、水利、农办等部门成员组成的领导组,统一组织项目的实施。

  2、工作职责

  工作组及村两委职责:房屋丈量登记、协议签定、房屋拆迁、拆迁户安置、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提供净地供整理、施工环境保障、施工质量监督。

  国土所职责:制定方案、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宣传动员

  召开项目涉及的村民组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态度,争取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4、召开专题会议

  镇党委、政府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点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民理事会组织。

  5、组织群众迁坟

  进村入户做好坟墓核查登记,确定坟墓迁移补助标准(单棺400元/座,双棺600元/座),确保在开工整理前将坟墓迁出。

  6、房屋丈量登记

  ⑴房屋必须是权属明晰无争议,方可登记。存在争议的,争议解决后才可登记。

  (2)房屋建设年限以建房许可证为准,无建房许可证的,由户主按实际申报,登记人员予以核实。

  (3)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经处理后予以登记。

  (4)勘丈登记人员须认真负责,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确保登记结果真实。

  五、拆迁和安置

  ㈠拆迁范围

  金华、黄店、半店等村(社区)已确定的部分村民组。

  ㈡拆迁时限

  20xx年4月26日—6月26日。

  ㈢工作步骤

  1、镇拆迁领导组会同涉及项目村两委分村民组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议,动员、宣传、讨论研究拆迁方案。

  2、由镇丈量工作组人员在6月26日前对每户进行现场丈量拆迁面积,察看房屋结构,并登记造册,签订拆迁协议。

  3、自拆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11日,即拆迁户自行拆除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4、帮拆阶段:20xx年6月11日—6月26日,由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组牵头,帮拆小组予以帮拆。

  5、在拆迁过程中,验收组实行全程监督,凡所有房屋及附属物拆完并清理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领取拆迁费。

  ㈣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2

  ㈤奖惩措施

  奖励:鼓励农户自行拆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10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0%奖励;在15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5%奖励。在拆迁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拆迁对象户如放弃自行拆迁房屋,在签订协议之后,按上述时间主动清理完自家室内外财物及附属物,将房屋交付给镇领导组,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

  六、安置措施

  (1)符合建房条件的,需要村(居)提供宅基地的,有村居负责宅基地的.调换、分配。

  (2)符合建房条件的,但不需村(居)统一提供宅基地的,由建房户在安置点插花建房的,给予建房户每户3500元的补助。

  (3)符合建房条件的,但不再建房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助。

  (4)属于一户多宅的,不永许再建房,并不得享受建房补助。

  七、复垦整理

  项目区的宅基地,通过复垦整理后,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可用耕地。按照“田平、路直、林配套”的要求,做好项目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㈠土地平整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机械施工,分层次整平,符合“一油一稻”以及设施农业精耕细作要求。田块和格田面积根据地形而定。

  ㈡道路

  结合项目区内地形和原有农村道路,布置生产道和田间道。便于农户生产,满足小型农用机械操作。

  ㈢资金

  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无需群众自筹。

  ㈣施工

  按肥发实施。

  八、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迁并交房、交宅基地的,建房过渡期间补助拆迁户每月每户200元房租费(按6个月计算),作为临时安置费。

  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1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行署“项目建设年”工作精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按照 “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推进大项目建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培育财源,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及省地投资导向及产业政策要求;

  (二)项目建设要立足于我区经济发展现状,符合我区总体发展规划;

  (三)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能充分发挥我区优势的项目;

  (四)项目建设要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五)坚持重点推动对俄经贸合作园a区项目。

  三、工作内容

  (一)大项目范围

  1.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2.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基础设施项目;

  3.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骨干项目;

  4.关键领域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

  5.利用内、外资和其它社会资本有重大影响及示范作用的项目;

  6.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民生项目;

  7.六大特色产业的发展项目。

  (二)大项目分类

  1.按项目类别及投资额度划分

  (1)基础设施类。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园区项目、交通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能源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它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2)产业项目。特色养殖(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绿色食品(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北药开发(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旅游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林产工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矿产开发(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它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3)民生项目。城市设施、林业投资及其它项目(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

  2.按项目进展层次划分

  具体划分为在建项目、20xx年争取开工项目、储备项目三类。“在建项目”指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正在施工建设中的项目;“20xx年争取开工项目”指项目前期工作即将完成,将要开工建设的项目;“储备项目”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四、工作目标

  (一)项目建设目标

  在20xx年全区项目年建设中,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产业性建设项目(5个)、民生项目(5个)共三大类,预计实现投资139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4550万元,产业性项目投资6400万元,民生项目投资3000万元。

  (二)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年建设活动,预计20xx年产业性项目可实现产值51810万元,利润8270万元,税金3140万元;20xx年可实现产值55876万元,利润8880万元,税金34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成立xx区“项目建设年”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加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加区政府副区长

  加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加区发改局。

  办公室主任: (兼)

  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1)制定大项目年度工作方案;

  (2)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3)负责大项目进展情况的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分解任务,明确职责

  每个被确定为“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大项目以及纳入计划的项目,要成立专题推进组,按项目所在部门隶属关系确定牵头领导,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分工见附表。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凡纳入地区大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积极向上争取投资、林地、土地占用、环评等优惠政策。要积极争取省、地大项目前期工作资金,以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可吸收社会资金或招商引资资金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利用我区享受国家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振兴基地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地的资金支持;加大与省开发银行的合作,力争得到开发银行的贷款支持;可利用我区的资源优势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通过引资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的`不足。

  (三)完善机制,全力推进

  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管理与项目推进组月报表反馈制相结合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推进项目的综合协调,对推进项目的实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各专题推进组要根据加区“项目建设年”工作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年度推进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月的推进目标,将任务分解到人头,并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于5月15日前上报加区“大项目推进办”。在具体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专题推进组对项目推进的全过程负全责,并要形成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和重大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在每月的14日、29日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加区“大项目推进办”上报有关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典型事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建议;特别是在招投标前要上报招投标方案,经省、地区或加区发改委审批后方可实施招标,项目开工前要上报开工报告,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上报的数据必须与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不得谎报、瞒报、拒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加区“大项目推进办”按月进行各推进项目进展情况汇总,并针对分解、细化后的各推进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进行考核,针对各推进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各推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严肃纪律,依法管理

  对大项目要依法运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加区实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稽察组定期对项目实施稽察,监督落实项目“四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法人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重点要突出项目法人责任制要求,明确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工程质量负终身负责,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不管项目法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一律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明确目标,兑现奖惩

  建立项目奖惩机制。把项目建设目标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之内,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年末对每一个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总结、综合评定,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同档次的项目,对优秀、效果好的项目按不同的规模、效益等综合情况,单独给予推进组奖励,贡献突出的人员,项目所在单位可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拨重用。建立项目行政问责机制。各项目建设推进组,要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在项目进展的全过程中,随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及时解决,保障项目按期完成;对未按本办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损失;或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大项目投资严重超概算、延误工期、质量低劣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依照《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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