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22 16:15:13 玉华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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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工作方案是具有较强方向性的工作筹划。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通常我们需要先写多份工作方案以便上级参考决策,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

  为认真做好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印江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未保发〔20xx〕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落实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保护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区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派出所、街道民政办及社区报告信息。持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对服刑人员子女和在执行公务中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卫生院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街道民政办。

  3.街道民政办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平台,受理单位、组织、人员关于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与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二)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响应机制。按照“属地属管”原则,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压实监管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时提供教育、医疗、司法、报警、查询、援助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三)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各村、社区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建立村、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四)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街道、社区建立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社区、公安民警、妇联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查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或临时生活救助。通过项目、资金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扶持措施,帮助16周岁以上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

  (六)建立安置机制

  对家庭监护缺失、孤儿、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暴力、困境家庭的未成年人,有户籍的`联系流出地政府安置,无户籍的由街道民政办报请县民政局通过福利院代养、家庭寄养、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七)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帮扶保护体系。学校、卫生院、民政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及报告工作;派出所、民政办、卫生院、司法所等部门负责转介服务和干预处置;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团委、妇联、残联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八)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辖区内学校以及教育机构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加强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拐骗等专题教育。

  (九)建立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不断深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逐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面向辖区所有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运行机制。对辖区内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受侵害问题多、工作推诿扯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龙津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民政办,李运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正武同志兼任副主任,符霞、谭亚玲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负责统筹建立监测监护机制,做好社区预防和帮扶工作;建立贫困家庭关怀帮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种培训进社区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各部门(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汇总统计街道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会议;负责考核与评估总结工作;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

  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社区活动;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发放两项补贴,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人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救助保护机构;负责与街道、社区一起将被遗弃的智障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综治办: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安监站: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满足未成年人特殊需求,推动增强未成年人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促进提高未成年人自救互救能力。

  规划建设管理办:加强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之家、微型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的监管。

  中心校: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辍学、退学、失学现象发生;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科技文化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将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纳入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救治及巡诊制度。

  社保办:负责年满16周岁的困境未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就业帮扶。

  财政分局:将未成年人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对特殊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给予资金援助。

  司法所: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社办、教管中心、劳保所等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妇联:指导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社区依法开展贫困及问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工会:推动辖区内用人单位为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假期托管、课后辅导等关爱服务,对困难职工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推进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

  关工委: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发挥榜样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五老”关爱工程,做好境内外未成年人文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团工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社区会建设青少年之家,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食安办: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惩向未成年人售烟、酒、彩票行为。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广告、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各村、社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主动发现、救助困境未成年人。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8月31前)。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全面摸底筛查,获得未成年人及困难家庭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家庭的专项档案,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资料。

  (二)实施阶段(20xx年12月)。各村、社区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所辖区域内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总结工作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各村、社区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做好入户走访、排查摸底、监护干预、帮扶转介、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监护责任。

  (二)强化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职责和义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尊重和平等对待未成年人,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成立村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类保护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摸底排查。评估介入,使之成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三)鼓励社会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四)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暨省委平安贵州建设大会精神,稳步推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国未保组〔20xx〕4号)《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黔未保发〔20xx〕1号)《安顺市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未保办〔20xx〕2号)和《关岭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未保办〔20xx〕1号)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尽一切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未来发展的栋梁和基石。

  二、工作目标

  全镇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以“强化统筹、形成合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立体保护、全面保障”为工作目标,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各方面协同配合、联合发力,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切实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项、每一个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管护效果,实现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系统梳理总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成效,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筹、协同高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协同、全民关爱的总体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家庭的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发挥业务条线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联动配合、共同发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尊重规律。尊重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特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探索形式多样、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规律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三)聚焦重点、分类施策。严格按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事而定、分门别类,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四)宣传引导,全员参与。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知晓率,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措施

  加快构建“1+1+5+6”工作体系,搭建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四梁八柱”。第一个“1”即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第二个“1”即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5”即五项重点任务,分别是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6”即筑牢六道立法、家庭、学校、社会综合、网络、司法等六道保护防线,全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一套高效权威便捷的统筹协调组织体系,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破解未成年人保护瓶颈问题,积极稳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短板与不足。

  1.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成立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综治办成立办公室,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问题形势,分析堵点难点问题研究对策措施,总结推广经验。组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作出整体安排部署。

  3.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化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并加快组织实施。

  (二)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1.建立“四级联动”摸排工作机制。建立覆盖乡镇、村居、网格四级联动的检测报告机制,实时掌握我镇未成年人底数,对辖区未成年人进行分类分级风险研判,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散居孤儿、离婚家庭未成年人、未成年刑事案件受害人等特殊服务对象实行重点关注,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未成年人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一体化,为全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注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建立“多元融合”监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派出所、民政、卫生健康、司法所、团委、妇联等业务条线优势,发现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3.建立“多点触发”预警工作机制。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政法单位等5类重点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未成年人健康监测管理员作为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精准性。

  (三)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全力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重难点问题。始终坚持以未成年人保护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为重点,着力聚焦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早婚早育专项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受害人保护、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五项重点工作任务,瞄准工作薄弱领域和问题突出环节,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监测预防、风险评估、强制报告、监测保护、救助保障、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活动,加大四类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2.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机制。督促学校抓好校园安全建设,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家中监护责任和能力,对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与事前干预。

  3.建立健全未成年受害人特殊保护工作机制。司法、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4.建立健全早婚早育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聚集未成年人早婚早育问题,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发现早婚苗头迹象、第一时间报告开展综合研判、第一时间稳妥联动处置,杜绝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

  5.建立健全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

  (四)筑牢六道保护防线,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1.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立法保护防线。健全法律法规政策,根据《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配合推进家庭教育法、社会救助法、学前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

  2.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开展“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寻找揭晓、“幸福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主题活动,传递家庭教育科学方法,增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能力,促进发挥家庭主体作用。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加大家庭支持力度。加强家庭就业扶持,为有就业需求的留守、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返乡农民工群体技术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3.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加强基础教育保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护校安园”等系列专项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营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持续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持续加强法制教育和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迷、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

  4.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防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体系。强化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人员在公共场所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5.全面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开展网络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建设青少年在线教育和网课平台。开展预防网络沉迷的宣传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素养教育。指导监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工作。

  6.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推进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跟踪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加强对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衔接帮扶、后续照管力度。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制度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二、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存在问题整改,用好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督导考评等工作举措,全面发起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一轮强大攻势,确保在打击、整治、教育、制度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组织机构

  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罗小利

  成员: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小河派出所、教育发展中心、张坊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河卫生院、妇联、团委、各村、其他相关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小河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由周喜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任务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牵头全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明确各职能单位职责,督促各职能单位落实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存在问题。

  2.指导各村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排查预防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监护缺失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等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

  3.指导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监督家庭监护和委托照护落实情况。督促指导村委会、儿童福利及相关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

  4.加大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力度。

  5.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职责,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伤情鉴定等工作。

  6.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重病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残疾未成年人康复医疗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机构等场所做好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工作。落实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

  7.做好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等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

  (二)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执行浏阳市“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举措,将各职能单位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2.配合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对旅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进行严格查处。

  (三)司法所

  1.依法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门矫治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推动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配合开展法治副校长建设,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自觉。

  3.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党政综合办

  1.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聚焦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教育等重点内容,开展多角度、多维度、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掀起宣传热潮,引导全社会树立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2.加强网络环境监督,严厉打击诱导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诈骗等行为,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3.监督KTV、网吧等娱乐场所落实禁用未成年人规定,依法严格处理使用童工、娱乐场所使用未成年人行为。

  4.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

  (五)基层党建办

  1.充分发挥村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及时转发官方平台发布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视频、公益广告等至联户群中。督促村民代表到所联系户开展宣传走访、巡查。

  2.指导各村、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屋场夜话”等方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六)张坊市场监督管理所

  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指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的规定。

  (七)小河派出所

  1.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及时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2.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落实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依法开展监督,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健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系统,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规定。

  3.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法治教育;针对办案中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4.与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互相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保护措施。强化办案取证,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受害人隐私保护,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加强对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严格管控和排查整治,强化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旅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6.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儿园、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中小学上学、放学护学巡逻制度。

  (八)教育发展中心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落实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权益的保护职责。

  2.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帮助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3.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要求,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加强对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管理教育。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守、困境、残疾儿童关爱帮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卫生保健、护学岗建设等工作。

  (九)经济发展办公室

  1.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儿童与学生用品和游乐设施等的安全监管。

  2.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协同做好学校、幼儿园周边烟、酒销售网点监管。按职责分工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行为,督促卷烟零售经营者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

  3.依职责强化儿童药品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十)小河卫生院

  及时救治受到暴力伤害、性侵的未成年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小河乡人民政府未保办、小河乡派出所,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被伤害人信息。

  (十一)妇联

  1.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2.指导村妇联主席、妇联执委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落实妇联所属儿童活动中心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政策。

  3.指导各村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排查预防工作。协调、督促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做好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发展工作。

  (十二)团委

  指导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项目。推动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提出青年发展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十三)各村

  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联户微信群、屋场夜话、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2.认真摸排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重点对象,建立相应台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上户走访等工作。

  3.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对于上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4.配合开展留守、困境、残疾儿童关爱帮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护学岗建设等工作。

  (十四)相关责任单位

  按照行业监管要求,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未成年人犯罪因素隐患及时上报至乡未保办、派出所、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边宣传教育、边打击整治、边整章建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专项行动要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扫黄打非、打击性侵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等相结合,形成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强大合力。

  (三)压实工作举措。各责任单位对照附件1《小河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清单》,落实三大重点任务。各责任单位在每月20日前,将《小河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月度进度表》电子档(附件2)交至乡未保办(联络人:小凤 xxxxxxx)。

  (四)严格督导考评。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对领导重视,工作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行动开展不力、工作相互推诿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5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完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加强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和保护,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原则。把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的权益保障作为核心任务,关注留守、流动、困境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务求实效。

  3、坚持协调联动原则。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资源整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坚持社会参与原则。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内容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统筹指导开展区域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建立村(社区)儿童之家。在村(社区)建立儿童之家,为辖区内未成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和关爱服务。

  3、开展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关爱行动。针对留守、流动、困境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制定关爱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品等方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加强与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

  3、完善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为了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优化措施,整合资源,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干、活动有场地、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担当奋力的时代新人。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15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6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成立由相关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宣传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培养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学校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完善服务体系:建立街道、社区、学校等不同层级的未成年人服务体系,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教育辅导等多方面的服务,满足未成年人的多元化需求。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推进社会参与: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的作用,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落实。

  完善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7

  为切实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x凤冈县委平安凤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冈县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凤平安办通〔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气氛。

  二、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王寨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中心学校、中学、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人社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卫生院、计生办、各村(社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镇综治办,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保护对象及群体

  需重点关注和保护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以下七大类群体:

  1、因父母离异、病故、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2、因家庭贫困等原因失学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

  3、有流浪乞讨、违法犯罪经历及严重偏差行为的未成年人;

  4、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致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5、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

  6、因拐卖、非法雇佣、传销及故意伤害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7、因家庭原因由父亲、爷爷或其他男性亲戚照顾的未成年人女性等。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做好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群众会、院坝会、班会、书写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和学生宣传,强化未成年人自身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预防教育引导,压实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确保法治教育效果。通过各成员单位认真摸底排查本辖区、本单位需重点关注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建立工作台账,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司法所、学校、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各村(社区)、派出所)

  (二)加大信息工作研判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各成员单位摸底排查上报的台账,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召开会议进行研判,掌握工作动态,适时进行研判调度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包保责任人,开展走访座谈,了解家庭和相关情况。确保未成年人得到足够保护,防止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发生。包保责任人每月至少开展走访一次,掌握动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落实保护措施。一是各村(社区)要利用自身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发动群众主动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起各村(社区)、镇两级救助保护网络。二是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多渠道报告机制。强化教师、医生、村支两委等人员的发现报告义务,增强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发现困境未成年人,对发现的困境未成年人要进行先期救助,同时要认真落实好检察一号建议中的强制报告义务。三是各村(社区)要动员和组织群众主动提供线索,引导困境未成年人员向公安机关、妇联等单位寻求帮助,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困境未成年人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五是建立公安、教育、医疗、司法、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合作共享的信息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及时有效开展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向镇综治办报送工作小结。(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社会积极参与,形成保护合力。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其保护困境未成年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包保。对于安排包保的具体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履行未成年保护工作义务,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根据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现相关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强化督导考核,增强责任意识。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检查,增强相关责任人责任意识,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8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构建覆盖镇村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社会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和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突出重点,合力延伸。在做好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上,适度向困境家庭延伸,通过采取生活帮扶、医疗救助、就业帮扶等具体措施,使困境未成年人和困境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导致未成年人流浪的因素。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转变政府职责,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三、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社会事务办、安全建设办、司法所、卫生院、人社中心、工会、妇联、残联部门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轿子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杨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琪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共同参与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指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6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三)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指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四)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五)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六)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各村(居)明确一名专职管理人员(优先安排女性担任)做好本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等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面临重大好、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政府、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二)建立动态分类台账管理机制。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情况,科学划分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困境未成年人困境(伤害)程度,对排查、报告的未成年人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对高风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定期走访和调查评估。

  (三)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建立镇、村、组三级响应机制,如遇特殊情况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救原则,快速响应,及时提供医疗、教育、司法、报警查询救援和生活救助服务等保护。

  (四)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监测、预防、报告、处置、帮扶保护体系。村(居)、学校、医院、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负责监测、预防和报告工作;派出所、教育、人社、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负责干预处置;派出所、教育、卫生、工青妇残等部门及时做好帮扶保护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5月)。对辖区内群众进行摸底排查,全面了解各村(居)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未成年人个人及家庭情况,分类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及个人档案,并于5月31日前将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报送至社会事务办。

  (二)分类处置阶段(20xx年6月-8月)。针对不同类型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施策,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工作,特别是针对高风险未成年人镇、村(居)要明确专人进行包保,定期走访,按照相关要求对未成年人做好保护和关爱。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10月)。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法,整体提升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9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x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0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根据市未保办、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浏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宣传、大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未保〔2023〕1号)、《关于印发<浏阳市“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浏平安办〔2023〕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宣传、大执法、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零懈怠”,始终保持 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 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 生,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利剑护蕾 ·2023”专项 行动,进一步加强存在问题整改,用好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督导考评等工作举措,发起打击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新一轮强大攻势,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确保发 一破一 、“动态清零”,积极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达浒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达浒镇“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黄绪威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纪检办、财政所、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办、妇联、团委、派出所、教育发展中心、各村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

  四、工作重点

  (一)开好“专题座谈”。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及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工作成效、交流隐患线索、讨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二)做好“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利剑护蕾 ·2023” 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未成年人防性侵宣传教育等重点内容,借助“报、网、端、微、屏”等多种载体,采取“进行一次知识宣讲,通报一批打击案件,组织一场校园巡演”等形式,开展多角度、多维度、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在短时间内掀起宣传热潮。

  1.户外宣传。浓厚社会宣传氛围,拟写、分发防性侵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短信,设立宣传栏、开播“村村响”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同时借力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插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内容。充分借力“微信工作群”“网格联户群”等运用,面向辖区群众、党员干部、企业员工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内容,并形成常态,有效提升知晓率和影响力。录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资料、安全防范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音视频,在人员密集场所以出动宣传车。宣传车每周至少出动1天以上,宣传栏长期设置固定宣传板块。

  2.主题宣传。借助“把话筒交给群众”“主题党日”“屋场夜话”等平台,积极发挥村(居)民代表作用,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宣传、上户宣传、校园宣传力度。发动微网格长、党员参与宣传教育、摸排巡查等工作,督促各联村干部落实结对帮扶重点儿童工作,每季度对重点儿童开展1次以上走访,及时了解重点对象学习、生活情况,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履责担责和能为善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3.校内宣传。加强法治副校长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项行动。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要依托家长会、班会等形式,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作为学校常规性课程,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或生命健康教育。重点做好青春期性知识教育、校园欺凌、防不法侵害知识的宣传学习,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联合执法”。由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派出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教育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办等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对全镇范围内违规接纳未成年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包括住宿经营场所、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托管培训教育机构、书店等文化经营场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四)整治“问题线索”。针对当前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利剑护蕾 · 2023”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以强力整改抓落实、以担当作为促提升,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

  1.开展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健全镇村组具体负责的三级工作体系,镇设立未成年人工作站,村落实专人专岗,村民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全镇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查,实行“一人一档一策”,分村建立信息台账,进行跟踪动态管理,确保监管不缺位、排查不漏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将性侵、家暴、拐卖等排查内容纳入基层网格员职责,以网格为单位,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常态化开展摸排行动,以“全覆盖、零遗留、真见底”为工作原则,对辖区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重点儿童、重点家庭进行拉网式全覆盖走访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10月底前,各网格员务必联合村(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青年志愿者等群体共同开展“敲门行动”,实现对网格内青少年的全面走访,做到结对对象“六看六问”全覆盖排查,完成《上户排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对发现涉及性侵等危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推动相关部门及时处置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案件。

  2.关注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控。全面开展对未成年人住所地周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长期独居成年男性、易酗酒肇事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有性侵和猥亵前科劣迹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摸排筛查,健全工作台账,落实监控责任人,严防其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犯罪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介入处理。强化校园内部及周边隐患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中小学放学、放假护学巡逻制度,大力推进校园人防、物防建设,健全值班、巡查、隐患排查、出入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从严管理学生宿舍,设立校园警务室,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实现涉校案事件“零发生”。

  3.深化问题线索综合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深入查细查实,做到突出问题突出抓、重点领域出重拳,对照上级反馈的整改任务清单,确保对标对表按上级要求处罚到位、通报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案件“回头看”。对近3年以来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回头看”行动,列出清单,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有责必究。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国家公职人员、村民委员会、中小学小、幼儿园、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积极履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职责,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意识与能力。

  4.做好重点对象后续帮扶。梳理近三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建立重点关爱人群信息台账。对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医疗救助、心理干预、转学安置等多元救助,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被性侵害未成年人多元综合救助机制。构建多部门、多领域、多层次参与的集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一体的困境儿童救助帮扶机制。因地制宜,在各村(社区)设立儿童服务站,为遭受性侵的儿童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服务。搭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女童关爱保护平台,发挥妇联专兼职干部、“执委妈妈”、巾帼志愿者及社会组织、团体会员作用,采取“一对一”或者“多对一”帮扶措施,为受害女童提供关爱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复杂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专项行动摆到重要位置。

  (二)加强氛围浓厚。及时总结创新专项行动和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将其固化为规范制度,实现“办理一批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动打击整治工作常治长效。

  (三)注重工作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对标省、长沙市、浏阳市相关工作要求,对工作重点、措施进行了细化明晰。各站办所务必坚决落实,做到排查不漏户、处置不敷衍、服务不走偏。镇纪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站所、镇村网格干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少于一次工作督查,凡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1

  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264号)、河南省综治办明电(豫综治办〔2017〕59号、65号)以及市综治委《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综治委〔2017〕9号)精神,我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经营、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办事处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各居委会(社区)、济水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团委、妇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办事处综治信访办。

  1、综治信访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作为当前平安建设宣传的一项突出任务,通过进居委会(社区)、进楼院、进学校,采取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固定阵地,确保宣传无遗漏、无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2、济水中心校(含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校园网、教育网等网站,播放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重点,着力加强对在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长会、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互动,及时发出安全宣传警示语,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社区警务队负责组织辖区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政府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

  4、社区办负责牵头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

  5、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6、宣教办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负责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知识与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底-5月31日)。各居委会(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机关各部门要明确联系人,进行专门安排。要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6月1日-9月底)。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在5月底前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建立健全台账。6月初至9月,办事处综治信访办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要求,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3、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0月10日前,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准备迎接省、市综治办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济水中心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育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

  宣教办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2、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办事处综治信访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建立台账。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由办事处综治信访办、中心校、社区警务队、各居委会(社区)、社区办、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各居委网格管理员、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

  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居、巡防队员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

  对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居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两级综治中心的作用,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防止工作棚架。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1、建立周报告制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出现溺亡事故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建立月督查制度。在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到实处。

  查“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坑、水沟、水井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查“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路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

  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凡发生溺亡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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