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1-09 11:19:54 美云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当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迅速组织部署。各校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工作。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伴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有效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各校要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中小学校责任督学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自查工作,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和局安稳办。

  2、县普查。县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20xx年9月27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市教育局及本级政府。

  3、市教育局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单位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和殷汇中心学校的工作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成立工资小组

  组长:

  成员: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4月-7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组织学生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中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3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根据教育局《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通[20xx]26号)文件精神,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区教育局、当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

  组 长: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等各班班主任及护校教师队成员

  以校长(杨国华)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二)现场防暴组

  组长:xxx

  (三)组员:xxx、xxx、xxx、xxx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三)疏散引导组

  组长: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五)现场救护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0”联系。

  三、处置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方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已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四、处置流程

  1、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

  2、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大队辅助员、当日值班教师、学校保卫人员)。

  3、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政教处、教务处、大队辅助员、学校保卫人员)。

  4、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政教处、总务处、医务室、班主任)。

  5、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大队辅导员)

  五、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初)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文化橱窗、条幅等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负责部门:办公室、政教处)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负责部门:教务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7月)

  1、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负责部门:教务处、政教处)

  2、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负责部门:教务处)

  3、班主任在班级内进行初步摸底,填写好《校园欺凌摸底表》,了解班级内是否存在欺凌现象,针对现象制度专项治理具体措施。

  4、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负责部门:政教处)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负责部门:大队辅导员)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4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我校校园欺凌暴力伤害事件。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园欺凌暴力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孙远臣

  副组长:周玉荣、曲林花、唐立娟

  下设四个小组:

  ①应变保护组

  组长:姜永财

  组员:孙传义、门卫

  ②人员救护组

  组长:周玉荣

  组员:各班主任老师

  ③疏散引导组

  组长:周福彬

  组员:各班主任、科任教师

  ④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

  组长:唐立娟

  组员:苗鹏畅、那荣君

  2、各组职责

  ①应变保护组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格斗等;

  ②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④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四、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学生之间的矛盾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①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②心理咨询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③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经常性地与派出所、联防队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3、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6

  为了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教体局文件精神,经学校会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扎实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组长:

  周晓华

  副组长:崔铁军

  刘向转

  成员:徐春青

  张忠建

  鄂红霞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组织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安全: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协调各处室校园欺凌事件工作。

  教导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处: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检修,配齐配全安防设施,做好学校安全设施后勤保障工作。

  少先队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反校园欺凌宣传工作。

  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四、工作安排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3月—7月

  1、加强宣传教育。5月份,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6月分三个专题,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组织教职工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举行主题班会,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7月份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月。

  2、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利用心理咨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班主任及时掌握情况。

  3、搞好专项治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情;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

  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

  五、工作要求:

  1、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门卫处负责人对本校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7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16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治安部门

  治安部门要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特点,对辖区内“护校安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周边治安秩序维护、整治工作,加大治安巡逻力度,严密摸排管控各类高危人员,及时查处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各类治安案件。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校园适时开展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活动,指导校园不定期组织相关应急训练,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校园内部发生恶性案(事)件。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人:张东江

  (二)巡警部门

  巡警部门要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责任单位:巡警大队 责任人:任国华

  (三)刑侦部门

  刑侦部门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查处拐卖、诱骗、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件,要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落实专人进行办理,以减少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心理健康的影响。责任单位:刑警大队 责任人:李建波

  (四)交警部门

  交警部门要在县城中小学大门口设立“护学岗”,强化对未成年人学习、活动、聚集场所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维护;严格校车及司乘人员的定期检验、审核,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及时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责任人:安 磊

  (五)网警部门

  网警部门要以“净网”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网上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破大案、捣网络、追源头,集中查处网络和手机违法犯罪案件,整顿违法违规互联网服务单位,以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同时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加强对辖区内校园周边网吧的严格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网警大队 责任人:李海英

  (六)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要定期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防火工作的安全检查,注意发现火险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涉及未成年人聚集、活动场所单位适时组织防火演练,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恶性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责任人:段海强

  (七)法制部门

  法制部门要加大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充实完善校园法制辅导员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校园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组织集中培训,不断增强法制辅导员素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责任单位:法制室 责任人:代建慈

  (八)宣传部门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片、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公安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典案例、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宣传科 责任人:黄胜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16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9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分析报告机制、分类保护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七大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分工责任制,准确掌握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概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工作载体,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难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保障。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职能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及数据,指导工作开展,督促监护干预保护。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营造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3.落实责任,长效管理。

  各区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区域特点,划分重点区域,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处理困境未成年人各类求助电话及各种信息,积极主动提供救助保护。完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面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0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4]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总体部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社会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拓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面确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二、基本原则

  (一)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救助帮扶,引导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提升监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学习借鉴其他乡镇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总体目标

  1、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2、探索流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做好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基础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内容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在实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上,向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已陷入或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护和源头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救助保护

  1、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一是各村委会要组织干部、志愿者开展日常巡逻,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二是各村委会要发展辖区群众成为“眼线”,组织和动员群众提供线索,劝告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镇救助服务点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四是镇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点积极开展街面救助,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服务。

  2、建立未成年人村居委会救助保护机制。一是逐步构建覆盖全镇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成立以村书记、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等组成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二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行为偏差、残障儿童等8类未成年人建立专项档案。三是村居委会要利用自身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天然优势,发动群众主动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起村居委会救助保护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会。对确定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负责将其安置到市社会福利中心抚育。

  4、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基本生活。

  (二)教育保护

  1、建立孤儿就学制度。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适龄孤儿,可送到市阳光学校上学,或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学,保障其九年义务教育。

  2、建立残疾儿童就学制度。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保障体系。对困境残疾儿童入托给予补贴。

  3、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工作台账及信息通报制度。

  4、建立阳光学校教育矫治制度。专门对有不良行为、屡教不改、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对他们的食宿等费用由镇政府财政负担。

  5、建立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三)司法保护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学、就学等政策。

  3、完善未成年人“阳光之家工作室”延伸保护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逮、慎诉、少监禁,细化附条件不起诉,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使用,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建立社区矫正帮扶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托村委会矫正工作,帮助解决其生活、心里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及其早顺利回归社会。

  (四)就业保护

  1、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免费就业培训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免费得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扶持制度。大力开发村委会服务、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安排困境未成年人有就业意愿、有就业能力人员充分就业。

  (五)医疗保护

  1、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疾病定点治疗制度。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传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乞讨未成年危重病人,并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单位或公民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时,有责任和义务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将就近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2、建立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办理相关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员病有所医。

  (六)精神保护

  1、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和关注,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在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在乡村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党群组织和专业社工定期访问制度。各党群组织、村、广大志愿者和义工组织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支援服务,有针对性德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4月)

  1、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xx]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各村居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召开全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未成年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分工、落实责任。

  3、各村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等情况,做出困境评估意见。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

  1、建立保护网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家庭监护和监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

  2、建立保护平台,设立热线电话。

  3、健全干预服务方式。提供家庭服务,在全镇建议一批“青童家园”村委会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拓展临时照料。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查找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是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政策性、实践性和广泛性等特点。为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成立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的要求是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管理体制。

  (二)建立健全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先导作用,系统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教育部门要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父母和中小学教师,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促进社会参与

  (五)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在预防,要充分发挥家庭的正功能作用。进行家庭监护能力的评估,对困境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的基础上,积极督导各村基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建立随访制度,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提升家庭抚养和教育能力。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1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为确保我学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责任机制,着力打造“一校一策”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工作责任不明确、安全防范不到位、周边环境整治不彻底、重点人员管控不得力、强制报告制度不落实、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问题,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彻查失管漏管、失职渎职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抓实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教职员工(含保安等临聘人员,下同)培训和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重要作用,每学期入校至少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宣传图册、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抓实信息摸排研判,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教师的作用,对学校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信息和存在心理异常、行为偏执、感情纠纷、学生或家长投诉等现象进行深入摸排筛查,建立信息台账清单,及时精准掌握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上下互动、同级共享,实现信息收集、研判、调度、运用、保密一体化,为全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抓实校园安全防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补齐安防短板、堵住管理漏洞。要确保校园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配齐配强学校安全工作人员和保安力量、推动校园警务室(联系点)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女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管控和门卫管理,落实门卫查验登记、校园值班巡逻、“护学岗”等制度,严防不法分子、社会闲散人员、来历不明人员、易肇事肇祸人员及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进入校园;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化解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四)抓实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部门协作效能

  要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司法所、乡、村、社区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访滋事人员等易肇事肇祸人员的排查管控;完善学校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和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以及学生违规骑乘摩电车辆、不戴头盔等现象;清理整顿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KTV、棋牌室等服务场所和售卖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恐等违法内容文化产品的音像图文店和综合用品商店,整治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抓实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安全综合素养

  要高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不仅要对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子女、性格孤僻行为偏激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落实“一对一”关爱帮扶,更要严密防范学生发生极端事件;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在学生中普及12355热线电话和“青少年12355”微信小程序使用,有条件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及时对心理异常、行为异常等重点学生实行疏导、干预,落实专人专管、一人一策、因人施策等关爱帮扶措施。

  (六)抓实关爱帮扶措施,提升优质服务质量

  要明确分管女生工作的.校领导,建立女教师联系女学生制度,遴选政治素质好、师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女教师联系女学生,每月针对性开展一次以上谈心谈话;发生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事)件后,要及时为受害者及家属开展心理辅导、人文关怀和法律援助,并采取送教上门、异地就读等方式保障被侵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开展“守护花蕾呵护成长”“青心护苗”“向阳生长”等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七)抓实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着力提升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水平;以学校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观看教育警示片,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教职员工“一严格两严禁”日常管理(即严格入职审查和从业查询;严禁酒后进入校园接触学生;严禁以任何理由在自居地、学生居住地、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封闭场所滞留异性学生),督促教职员工自觉远离“六种”行为(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行为;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持有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视听、图文资料;其他构成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抓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升监管处置质效

  学校要设立学生保护专员,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培训,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保护和帮助。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或发现疑似线索,要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适当方式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超过2小时视作迟报,超过12小时视作瞒报,将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案(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避免再次伤害。

  (九)抓实协同保护机制,提升家校社同防力度

  办好家长学校,采取召开家长会、座谈会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x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家长(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推动家长(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畅通家校对接沟通渠道,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在家思想动态、学习表现和生活习惯等,面对面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答疑解惑;发挥社会志愿者作用,加强放学后学生管理,有效降低学生特别是女生上下学途中安全风险;科学管理学校生使用手机。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法制副校长

  成员:全体行政、年级组长、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保卫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安全办。

  (二)加强部门联动

  要加强与村(社区)、乡、派出所、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线索定期通报和联动协作机制,构建“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三)健全责任体系

  要明确分管副校长担任联络员,加强对学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学校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单位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对发生性侵、欺凌、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步骤

  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即日起至2月28日)

  xx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下发方案。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健全各类台账资料。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3月1日起至11月30日)。

  3月20日前完成第一轮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和各类风险隐患摸排,此后每季度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建立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成功事例、亮点工作、取得成绩,巩固好工作成果,积极推广经验做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根源,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

  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作为,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领导,明确重点,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宣传,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有声势,为行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积极推进,抓好落实

  要迅速行动,做好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全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校长亲自抓、带头抓,要压实岗位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项项见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全面总结,严格报送

  每月30日前汇总上报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台账和问题责任清单,6月30日、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总结。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2

  一、活动主题

  心手相牵快乐成长

  二、活动理念: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达到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形成积极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三、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四、活动地点:

  xxx小学

  五、活动时间: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六、活动内容:

  1、欢迎仪式负责人:

  2、座谈会参加人员:

  3、游园活动负责人:

  注: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xx市邮政局团支部青年代表参加游园活动,派10名青年代表与xx小学教师拔河比赛;青年代表邀请xx小学师生代表开展部分游戏活动,如:头顶气球、抢凳子、慢车比赛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xx小学

  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节目表演:唱歌(梁xx)、舞蹈(陈xx)

  广东xx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颁发留念品

  xx小学活动总结

  合影留念

  七、活动准备:

  1、横幅:“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主办:

  承办:

  另制作四条激励性的标语挂在校园,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联系人:赖锦强)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提供

  4、参加人员数量xx中学初中校区:8人xx市邮政局:5人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八、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积极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轻松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5、义工服务队人员要求:

  有爱心、积极、热情、灵活、主动,听从安排。

  九、活动筹备组人员名单:

  顾问:

  总策划:

  执行策划:

  参加人员:

  活动方案涉及到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请提前向本单位领队请假,以便作及时调整。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3

  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是教育系统应该承担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职责。为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创建平安和谐的学习环境,结合当前形势和教育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按照想真招、出实策、重管用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队伍。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县开展一个都不能少班集体创建活动,推动学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两个摸排,建立两个数据库,强化预防管理能力。3月24日前形成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清、状态清。同时建立校长、政治处(德育)主任、班主任三位一体帮助机制,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关爱和帮助,实施有效管理。二是进行未升入七年级就读、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和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向社会未成年人摸排,建立初中毕业后未升学流入社会未成年人监测数据库。

  (二)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一个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一个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要求,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条件建设,重点做好三个百分百(保安员配备、警务室建设、一键报警装置安装),完善学校视频监控,年底之前应全部落实到位。

  (三)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学生出入校园管理。严禁校内食堂、小卖部、宿舍、操场角落、走道楼梯拐角、厕所等场所滞留学生。强化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加大课后服务的力度,规范学生课后行为。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禁非法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流入校园,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

  (四)做细做实学校法治安全教育。压实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和毒品预防教育职责,各校要结合各自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发挥德育课等课程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教书育人贯穿到各学科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法治副校长到校给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每学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团队活动,着力提高学生防防侵害等自我保护能力。在小学五年级以上的学生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演讲、作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针对学生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每学期组织一场专题法治报告会,以案说法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团结友爱教育,严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发生。向学生公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救助电话,提高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处置能力,对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教育惩戒并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查处。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职业素养,培养和打造一支具有善良之心、责任之心的班主任队伍。强化教职工育人职责,关心关爱学生,充分发现和挖掘学生的优点,让每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愉快成长。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六)推动家校共同育人。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定为家校共同育人活动周,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面对面座谈、家长会等方式,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推动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做到不让未满16周岁的在校学生单独居住,不让在校学生沾染吸烟、酗酒、迷恋网络等不良嗜好。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结对帮扶,互通信息,对重点关爱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夜不归宿,及时发现制止在校学生与社会不良行为人接触,加强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在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七)重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各校网络信息员作用,强化青少年网络文明和安全教育,注重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处置,防止出现网上犯罪。积极开展防范和抵御邪教渗透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严厉打击各类邪教和非法传教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校情民意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相关要求

  (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执法等有关部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制止学生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

  (二)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发现违法犯罪、学生受侵害等情形,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规定上报,不得超出2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密切配合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加强学校与综治单位的主动联络沟通,建立学校与公检法司之间相互联系的畅通渠道,将学校周边无正当职业、长期逗留、滋扰学生的社会人员和需要反映的事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综治部门。

  (三)挖掘培育关爱未成年人典型。积极沟通有关部门,发现和培育留守儿童之家等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典型,学习典型的做法,与有关部门配合培育发展更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机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东山县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4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按照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泰兴市教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两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活动目的

  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为未成年人服务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两法”。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和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切实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活动办法

  1.全校要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期板报(校、班)、一次班团队会、一场法制报告会、一张手抄报、一次升旗仪式、一次教职工大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让广大教职工掌握“两法”内容,并贯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两法”,并通过他们对其家长进行“两法”宣传。

  2.泰兴市电视台将播放“两法”的部分法律条文,增强“两法”的`宣传力度,班主任要提示家长收看。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确保本次活动扎实、有序、有效的开展。

  2.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学校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单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本地特点长期开展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15

  为认真做好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困难、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和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构建基层防线,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三)政府主导,形成合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保护和关爱工作合力。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延伸救助,使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行动的成效,决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由王北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负责未成年人关爱和保护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对象

  将救助保护对象从传统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向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延伸。包括正在流浪乞讨流浪经历,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诈骗、利用乞讨以及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

  1、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在村设立网格员。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重点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的基本情况,早发现、早预防。对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者面临重大困难,需要提供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及时报告镇公安部门、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进行救助保护。

  2、积极发动群众,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动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告。强化村委会、教育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被遗弃未成年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民政部门。

  (二)建立动态分类评估机制

  1、科学划分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根据困境未成年人受困(伤害)程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

  2、开展动态筛查分类评估。依据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对排查、报告的未成年人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对高风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

  3、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台账。根据排查、筛查和评估情况,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评估风险等建立台账,建立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与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制定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家庭监护干预和服务机制

  建立镇、村问题家庭预防干预服务档案,网格员、公安民警等人员定期走访问题家庭和流浪未成年人,约谈监护人,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指导和干预,对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査评估,对法定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不履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视情况予以劝诫、制止;对不听劝诫制止的,报告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司法程序追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提升家庭监护能力,预防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遗弃等问题发生。

  (四)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帮扶机制

  根据困境未成年人的风险等级,实行分类帮扶。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对其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或临时生活救助。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建立未成年人辍学、失学信息档案和通报制度,由学校、家庭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和不良习气的矫治工作。对低保及因大病、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时予以优先考虑。对高中阶段的困境未成年人,申请普通高中国家救助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子女困境未成年人,由政府统筹安排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五)建立培训、宣传服务机制

  分别对村委会及不同的参与主体,进行儿童权利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生活技能、疾病预防、防拐报警知识自我保护等培训。设置宣传专栏增加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充分营造爱护、尊重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六、工作职责

  村委会建立村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问题家庭未成年人信息档案、未成年人个案服务档案、贫困家庭监护监督服务档案、贫困家庭及未成年子女帮扶档案等,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宣传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指导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和客观审慎报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营造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及汇总统计全镇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组织召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协调会议;负责考核与评估总结工作;负责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做好相关帮扶、安置等生活救助工作;开展残疾人家庭服务进社区活动;对贫困未成年残疾人家庭进行扶持,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未成年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残疾有教育和家庭残疾成员就业安置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接处报警电话、网上身份比对、查询援助、家暴处置;负责协助将离家出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护送至助保护机构;负责同镇或村一起将被遗弃的智力障碍未成年人送往儿童福利机构安置;负责为无户籍的受助未成年人依照政策规定办理户口登记:负责协助防拐知识、自我保护宣传和打击拐骗、拐卖行为,负责解救被拐骗拐卖的未成年人工作,负责严厉打击残害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未成年人的真实身份。

  学校卫生院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了解在校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状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指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防止退学、辍学现象发生;对学习有障碍的未成年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支持普通学校接收具有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消除制度障碍,加强统筹协调,为适龄流浪儿童、失足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生理、心理及疾病预防急救知识培训对受到家庭暴力致伤的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治和保护服务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建立社区患有精神障碍、重病未成年人家庭医疗及巡诊制度;开展为未成年人送医下乡服务活动。

  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査、建档、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落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最低生活保障、返校复学、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并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妇联指导村建设“儿童之家”,对留守流动未成年人进行帮扶;开展家庭教育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各村依法开展贫困及题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强化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帮助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团委开展青少年保护服务进社区工作,指导村委会建设青少年之家,着力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失管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联动机制;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带动引领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定期走访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帮助社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及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七、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联席会议制度

  1、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联席会议时,联席会议全体成员需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经工作组组长批准同意。

  2、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做到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形成合力。

  3、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各村(居)、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律不提交联席会议。

  4、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稳妥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推进措施

  明确责任主体。将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工作的各项任务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行分解落实,并抓好组织落实。各村要按照网格化、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村的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做好入户走访、调查摸底、监护干预、心理疏导、档案管理、跟踪回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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