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保供稳价方案

时间:2022-04-30 08:46:57 方案 我要投稿

蔬菜保供稳价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蔬菜保供稳价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蔬菜保供稳价方案

  蔬菜保供稳价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市场保供稳价的通知》(发改电﹝20XX﹞58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市场保供稳价的通知〉意见的通知》(晋发改电﹝20XX﹞4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确保蔬菜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握蔬菜生产供应和保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缺口和实际困难,选择重点耐储品种储备,在蔬菜价格阶段性上涨时及时投放,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和价格总体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当疫情出现恶化、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市民出现抢购,价格出现暴涨等特殊情况时,对储备蔬菜投放、调拨、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蔬菜应急工作领导组及职责

  成立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蔬菜应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委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委办公室、价格管理科、农业与地区发展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监测中心、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心)都要成立相应的蔬菜应急保供工作领导组。

  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或结束蔬菜应急保供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2、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心)蔬菜应急保供工作;

  3、负责蔬菜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省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对接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保障蔬菜市场保供稳价,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6、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委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委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价格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陈江平副主任兼任,成员:吴万有、王晓化。

  主要职责:

  1、掌握全市蔬菜供销动态,判断蔬菜供应情况和价格趋势,向委领导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2、根据委领导组指示,协调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及公安交警支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蔬菜应急工作有关文件;

  4、负责蔬菜应急保供工作后勤保障;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方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6、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市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委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

  1、着力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加强价格调控。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生产情况和蔬菜市场供需情况。健全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必要时,启动应急监测机制。加强价格巡查,深入市场菜店,动态跟踪摸排我市蔬菜生产、流通、销售和价格一手情况,切实掌握重点蔬菜品种货源、供求变化,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强化预测预警,做好预调微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责任科室:价格科、农业与地区发展科、价格监测中心

  责任人:

  分管领导:

  2、做好承储企业和储备蔬菜的管理。提出应急处置蔬菜储备和保供的建议;与承储企业和保供企业签订疫情期间蔬菜保供协议;监督承储和保供企业按合同规定及时完成保供任务,加强内部管理,对储备蔬菜进行妥善管理。

  责任科室:财金科

  责任人:

  分管领导:

  3、畅通蔬菜流通绿色通道。及时协调交通、交管等部门,解决承储和保供企业在蔬菜运输中遇到的交通管制、城区限行等问题,确保承储和保供企业蔬菜运输车辆行驶畅通。

  责任科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责任人:

  分管领导:

  4、安排、审核实施本方案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承储和保供企业政府补贴资金。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

  分管领导:

  5、及时发布蔬菜储备、价格监测和市场供应等各种信息,强化预期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舆论变化,利用主流媒体和大型商超等宣传平台,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发布重点蔬菜品种生产、供应和价格信息,解读宣传政府已出台的保供稳价政策、取得的成效,释放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总体平稳的信号,有效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避免出现恐慌性抢购。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坚决遏制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

  责任科室:价格监测中心、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责任人:

  分管领导:

  四、预警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价格科会同价格监测中心建立全市蔬菜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市内外蔬菜市场供应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汇报蔬菜的库存、流通、消费、价格等信息。

  各县(市、区)发改局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蔬菜需求、库存、价格及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市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二)预警预防行动

  建立蔬菜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在第一时间上报委领导组组长,并通知有关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信息报告

  出现蔬菜市场异常波动时,价格监测中心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在1个小时内向委领导组报告。委领导组在2小时内启动本应急处置方案并报市防控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心)参照执行。

  五、应急处置

  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一)委领导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各县(市、区)发改局每日10:30和16:30前,将当地蔬菜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委领导组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二)首先动用市级储备蔬菜投放市场,必要时协调商务部门组织具有蔬菜经营实力、产销衔接能力、仓储能力和销售网络的蔬菜骨干经营企业紧急调运。启动同离石马茂庄蔬菜批发市场合力稳价应急保供预案。

  (三)落实应急保供企业和稳价的资金和补贴。

  (四)制定动用市级储备蔬菜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明确调拨、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五)必要时,根据省市有关政策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对蔬菜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六)提请市政府依法征用蔬菜经营生产和经营者的蔬菜、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七)请求省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措施。

  蔬菜保供稳价方案2

  为认真落实《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遵义市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市发改〔20XX〕26号)精神,切实做好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有效应对当前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上涨,保持今冬明春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缓解当前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压力,全力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职责分工

  (一)大力发展本地蔬菜、猪肉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1、抓好元旦春节重要农产品保供工作,以发展商品蔬菜为重点,迅速落实冬季蔬菜种植任务;同时开展生猪、牛羊、家禽、水产等补栏,实现增种增养,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持续供给。(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2、聚焦重点蔬菜生产企业和基地、重点生猪养殖企业,分解压实任务,动态建立蔬菜、生猪应急储备量,确保供应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加强市场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1、严格落实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价格监测人员每天上午10点前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地监测点采集粮油肉菜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12点以前形成“凤冈县生猪价格日监测表”“凤冈县重要生活物资价格监测日报表”报县发改局。当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进行分析,提出预警报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凤冈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2、开展市场巡查询价,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要增加市场巡查、询价频次,安排人员到市场一线,随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县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加大市场流通,促进市场物资供应。

  1、强化调运组织。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加大外地农产品和本地蔬菜基地采购力度,确保本地农贸市场蔬菜供应充足。发挥“遵惠民”平价肉菜专柜的价格调节作用,满足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消费需求。严格执行仔猪及冷鲜猪肉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市管局、各镇<街道>)

  2、加大冻猪肉储备力度。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20吨的冻猪肉储备任务,应对保供风险,以备猪肉涨价的不时之需。(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的巡查。严格落实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5%的价格干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保障餐桌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县市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五)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政策,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1、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正常生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2、审慎出台收费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出台涨价的收费文件。严格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价格调控政策。确保涉及民生领域的水、电、气等价格政策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水务局、凤冈供电局、各镇<街道>)

  (六)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市场价格预期。

  持续做好价格波动的正面宣传,及时发布舆情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广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因心理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的现象。及时通过媒体告诫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价格违纪违法案例,震慑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管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的民生实事抓细抓实。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直接关系百姓生活,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切实落实好“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我县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出现断档和脱销,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调整充实保供稳价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保供稳价工作调度的日常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保供稳价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保供稳价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27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档报县发改局。

  蔬菜保供稳价方案3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二、部门职责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监测预警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四、响应机制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五、收储与投放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六、资金兑付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蔬菜保供稳价方案4

  蔬菜等“菜篮子”产品是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直接关系基本民生、关系物价稳定。前期,受灾害性天气、生产成本、疫情防控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市部分蔬菜品种价格上涨,给蔬菜保供稳价带来风险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冬春蔬菜生产确保“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通知》(农农发﹝20XX﹞9号)精神和省厅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抓好蔬菜产品保供稳价,保障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冬奥会及“两会”期间“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价格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

  (一)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地方首责,把“菜篮子”保供稳价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各地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协调好生产发展、销售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要保证本区域“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不滞销不积压。

  (二)稳定提高蔬菜自给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菜地面积稳定、质量不断提高,确保基本菜地保有量。各地要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已建成设施利用率,强化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稳定提高自给能力。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蔬菜生产成本和价格保险,稳定菜农收益预期,保护和调动菜农生产积极性。

  (三)强化蔬菜应急生产和保供能力。各地要及时把握蔬菜市场供需行情,合理安排本地蔬菜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和品类,保障市场供应均衡。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生产应急预案,建立适合本地区的阶段性蔬菜储备制度,积极探索开展生产基地“贮菜于棚”“贮菜于地”,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平稳、价格基本稳定。

  二、切实抓好冬春蔬菜生产

  (一)稳定设施蔬菜生产。稳定设施大棚蔬菜生产面积,合理布局蔬菜种植品种和茬口,增加冬春地产鲜菜供应量。设施生产区重点发展辣椒、茄子、黄瓜、青菜等蔬菜,在满足本地消费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对外调出量。

  (二)增加城郊应急蔬菜生产。针对“拉尼娜”可能带来的极端低温、雪灾等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疫情,早动手早准备,提早安排应急保供蔬菜品种生产,重点发展大棚设施栽培,扩大速生叶菜、芽苗菜等蔬菜生产,增加隆冬和“春淡”蔬菜上市量。要充分利用城郊闲置设施大棚等,提高现有大棚利用率,扩大蔬菜生产。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并重,严把投入品源头关。优化投入品结构,增加有机肥使用,推广高效施肥技术,改进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严格落实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销售台账、溯源管理制度,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农药,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力度,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准出。推行科学用药,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坚持不到间隔期不可采收上市。

  三、落实落细关键措施

  (一)加强蔬菜分类管理。要根据蔬菜种植方式、生长发育特点和天气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方案,分类落实管理措施。设施蔬菜重点围绕防寒保温,及时加固大棚设施,适时覆盖保温,通风换气、增光补光,科学运筹肥水,促进设施蔬菜正常生长发育。露地蔬菜重点围绕控湿防病,及时清沟排水、中耕理墒,适时浇水追肥,提高蔬菜产量,增加市场供应。

  (二)科学落实防灾减灾。各地要及早研判“拉尼娜”可能对蔬菜生产带来的影响,制定应急预案,提早做好物资技术准备,重点防范低温冻害和强降雪等灾害。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强化监测预警,及早指导农民落实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措施。加强蔬菜病虫监测预警,适时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大力开展绿色防控,切实减轻病虫危害。

  (三)强化生产指导服务。针对冬春蔬菜生产存在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包镇包村开展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农民解决蔬菜生产实际困难。利用广播电视、网络、12316平台、手机APP等手段,充分发挥我市农业技术咨询专家团作用,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各地要落实好蔬菜规模生产主体帮扶责任,解决好生产中存在的困难,支持蔬菜规模经营主体特别是设施农业生产主体有序生产。

  四、促进蔬菜顺畅流通

  (一)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加强对蔬菜产销等信息的监测调度,及时分析预判。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合理安排蔬菜品种、种植规模、上市档期。

  (二)搞好产销衔接。协助交通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和农用物资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帮助农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证,保障了运输通畅。引导蔬菜优势产区通过“订单生产”等形式,与大中城市建立稳定的供销渠道,支持各地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了与商超、邮政等单位的合作,通过网上新媒体平台销售滞销产品。

  五、强化部门协同配合

  (一)加强部门协作。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将各项蔬菜保供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给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做好市场预期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发布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需相关信息以及相关部门采取的保供稳价措施,让群众放心。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和舆情变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决防止恶意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