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7 09:40:15 俊锦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通用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通用6篇)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1

  为了做好学生校服订购工作,本着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做到物美价廉,最大程度保证学生基本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学生校服订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一、在学校校园及学校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招标要求

  1、参加投标厂家必须具有资质证书,保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且有售后服务承诺;

  2、学生校服分为初中、高中秋装两类,可同时投标;

  3、服装式样:用厂家自行设计的式样,但投标时均需做出样品;

  4、缝制做工:和样品一致,符合检测要求;

  5、印字:上衣左胸前印福州八中校徽;

  6、由供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给每位学生量好尺寸定制,如发生尺寸不符或量身材不适造成的学生不满意,由供方负责解决,直至满意;

  7、定制的校服制作完成后,供货方将服装送达福州八中校园内指定地点,经校方检验合格后,由供货方派人协助发放到学生手中;

  8、交货时间:签约后三十日内;

  9、投标人须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于开标前交付,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留作保证金,交货验收合格后退还。

  三、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应行业及与此相关的报价编制依据资料文件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编制竞争性报价。

  四、资格审验

  投标时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不能亲临须有其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加盖单位公章);

  5、生产经营许可证。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密封进投标文件袋(投标报价表一并封入,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原件携带至投标地点,以便查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投标日程安排

  a、投标报名时间: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22日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b、开标时间:20xx年9月27日下午3:30(投标文件必须于20xx年9月27日下午3:00之前送达,逾期不候);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2

  为贯彻落实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定购工作,特制定青川县骑马乡中心小学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董义军为组长,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李雪梅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学校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搞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校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1至9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共同商定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特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及家长提交自愿购买学生校服告家长书并由学校存档。

  4、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让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校服订购评比程序

  1、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具体执行程序,及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2、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3、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评比;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进行评选,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选择。

  4、样品和投标文件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评选结果并封存样品。选取三家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5、评比结果在政府的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11月2日起至11月6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六、其他要求

  1、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3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钱低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根据新沂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一、二年级学生校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为使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和一、二年级各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学生代表。

  职责:制定校服招标方案,具体实施招标;监督、指导按招标原则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进行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厂家企业。

  二、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学生代表每班1人,21个班级共21人,家长委员会每班2人,共42人,总计63人。职责:根据学校招标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投票,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厂家(要求家长委员会主要成员全程参与,临时办公地点设在大会议室)。

  要求:评审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家长的自主选择权。

  四、招标步骤。

  (一)厂家报名

  1、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1日

  2、地点:新沂市桥口小学总务处

  3、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认证书;

  ④服务流程和售后服务;

  ⑤校品图片;

  ⑥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部分),最好是近三年在徐州地区内三个以上(含三个)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⑦企业相关的荣誉证书;

  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校服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888—20xx)

  (二)召开招标会招标办公室根据各厂家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通知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到我校大会议室召开校服招标会。时间另行通知厂家。

  会议期间,报名厂家要准备好相关服装三套(分男女),如需展示模特由厂家自行安排。报名厂家按学校安排的顺序登台展示,展示准备好的校服,并由厂家负责人做具体介绍。同时展示校服生产厂家编号和价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展示服装进行投票,评审委员会确定对展示服装的意见,最后现场计算出得票结果。确定中标厂家。

  (三)公示中标厂家

  招标领导小组公示中标厂家名称和中标校服价格。

  (四)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招标办公室通知中标厂家,由学校与厂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

  五、招标数量及款式

  1、征订数量:一年级和二年级总共春秋装约1300套(具体数量以合同为准)

  2、征订款式:每整套服装含上衣和裤子,校服款式质地以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为准。

  六、其他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招标领导小组。

  2、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3、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30天)前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到位。

  4、报名厂家交质量保证金壹万元;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企业待校服交付学校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学校拒收该企业校服,保证金不再退还,下次招标会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5、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招标结束后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6、中标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交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7、请市教育局监察室、财审科,委派人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全程监督。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4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雨花台区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意见》,依据学校校服采购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20xx级我校新生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比选采购,学校特公开向社会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校服比选采购。

  一、项目名称:

  雨花台中学20xx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比选内容

  新生军训服一套;夏季校服两套;秋季校服两套;冬季校服一套。

  (1)军训服一套:姜黄迷彩短袖(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姜黄迷彩长裤涤棉面料。

  (2)夏季校服二套:同款式,浅灰色T恤(棉含量不低于95%),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棉含量不低于60%)。

  (3)秋季校服二套:同款式,运动长袖上衣为麻灰+藏青色插红色、袖子镶红白色条,胸前学校标识Logo,深蓝长裤,镶红白色条(棉含量不低于70%)

  (4)冬季校服一套:上衣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红色和深蓝相拼胸前学校标识Logo,里料100%聚酯纤维,加反光条。裤子面料95%聚酯纤维5%氨纶复合摇粒绒。

  三、校服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1、校服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20xx《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2、所用材料不退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各项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xx)标准。

  四、比选人资质要求

  1、(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比选人必须是原生产商并提供相关材料

  (4)比选人证明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的材料。

  (5)比选人必须保证供货及时,服务快捷、品质可靠、调换灵活及时,为特殊身材的学生来校量身订做。

  2、具有20xx年—20xx年良好的相关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商业行为记录。

  五、比选所需材料

  1、各单件服装的明细报价及总报价,总价不超过1100元人民币(报价表格见附件1)

  2、产品质量承诺书;

  3、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必须提供比选人自产的'雨花台中学校服实物样品及质监部门的检验报告。

  注:以上资料一式3份,于比选时现场递交给评比小组。

  六、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xx年6月20日8:00—17:00(逾期不补报)

  报名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报名流程:提交资质材料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比选人最终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比选人;比选人中标后在7—1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比选地点:雨花台中学高中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七、采购期限

  协议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八、评比及中标企业确定

  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评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加比选厂家现场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市教委贯彻落实该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规范我区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和管理,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应选择生产安全、管理规范、质量保证、服务到位和便于属地管理的经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备案的校服生产企业。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第二条:中小学生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校服代办服务性消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统一票据。

  第三条:中小学校接收校服时,必须查验生产企业提供的由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才能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四条:中小学校应按时将校服发至学生,并会同校服生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五条:中小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分管中小学、局属企业、监察的局领导以及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监察室负责本制度具体实施的过程监管。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行问责追究制。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嘉定区中小学校(含中职、中专、特殊学校、幼儿园)校服采购和管理。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学校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6

  为贯彻落实柳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订三源浦中心校学生校服订购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努力做到有利于贯彻上级部门精神,有利于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利于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柳河县教育局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三、实施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校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搞好校服征订。学校要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做好校服订购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一年级新入学新生订购春装、夏装、冬装共3套。

  (2)订购校服要求:校、企双方商定的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

  3、学校要严把质量关和各项规定。要认真监管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四、具体要求

  1、学校为学生提供校服定制所收取的费用属于代收费项目。要严格按上级与企业商定的价格采购,书面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后据实收取。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在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取。

  2、要严格学生校服控制每生订购的套数。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问题,要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3、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如有回扣的,应冲抵学生所交费用,与学生据实结算,不得挪作他用。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杜绝学校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此项费用。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除清退违规收费外,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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