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

时间:2022-09-12 08:21:02 书信 我要投稿

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精选5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写过书信吧,书信是一种用文字来表情达意的应用文体。还是对书信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精选5篇)

  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1

亲爱的市民朋友:

  创新之乡,活力之城。文明,是城市进步的标志;文明,是城市发展的灵魂。

  当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成效初显:一批老旧院落得到改造,人居环境大幅提升;一批背街小巷得到治理,家门口的笑容美丽可掬;一批农贸市场得到规范,脏乱差难寻踪影;一批街道得到美化,城市形象焕然一新;一批违规违章得到整治,群众出行更加通畅;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你我温暖前行;文明让新乡常新……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取得更大成效,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主动消除不文明顽疾,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传播者、监督者、共享者,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

  二、不乱贴乱画乱涂乱刻。

  三、不乱停放车辆,不占用绿化带,不堵塞交通。

  四、文明养宠,遛狗牵绳,及时清理动物粪便。

  五、不乱拉乱设空中缆线,不飞线充电。

  六、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横穿马路。

  七、电瓶车按规定上牌照,骑行戴头盔。

  八、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影响行人通行和消防安全。

  九、不损坏路面、建筑物外立面,不破坏公共设施。

  十、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并进行分类投放。

  弘扬文明之美,点亮幸福人生。我们相信,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对文明城市创建的极大贡献,都是牧野大地上最靓丽的风景、最鲜明的底色。让我们心连心同创文明城,手牵手共建美好家园,让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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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2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自20xx年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城市管理越来越精细,人居环境越来越靓丽, 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崇尚文明、和谐有序的新风尚蔚然形成。站在街头,目力所及,市容整洁,环境宜人,秩序井然,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幸福指数,也为我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汇聚了强大正能量。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全力奋战。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广大环卫工人起早贪黑,保持了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全市各单位干部职工放弃休息,在街头进行文明劝导、卫生保洁;广大公安交警和志愿者风雨无阻、任劳任怨,保障了城市交通秩序的规范有序;广大城市管理和市场管理人员,严格执法、精细服务,维护了城市良好形象;广大社区工作者,走千家、访万户,解难题、办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一个个笑脸;广大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为文明城市建设贡献了力量;广大居民群众,用平凡的文明言行和善行义举,全力支持和配合创城工作,提升了这座城市的精气神……还有出租车司机、医护人员、教师学生……用无私的奉献、艰辛的汗水,汇聚成了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的巨大正能量,让文明渗入城市底色,共同绘就雄关最美的风景线! 衷心感谢你们,是你们的参与,让雄关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和谐、越来越文明。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文明城市成果,人人共享。幸福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来创造!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传播文明风尚,践行文明礼仪,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不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爱护公共设施;出行驾车不乱停乱放、不向外抛物,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骑行时不逆行、不越线等待、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文明养宠、遛狗牵绳、及时清理排泄物;文明经营,主动落实“门前五包”,不乱摆乱放;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自觉使用公筷公勺;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参与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众人拾柴火焰高”。亲爱的市民朋友们,城市属于每位市民,文明城市创建要靠全市人民的“大合唱”,让我们以“文明雄关,我的家;雄关文明,我有责”的主人翁意识,用自己的眼睛发现文明,用自己的双手塑造文明,用自己的脚步丈量文明,用自己的言语传播文明,让文明之光照亮心灵、温暖城市、幸福生活,让城市文明不断展现新活力、焕发新光彩、续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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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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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韵濮阳,豫北明珠。今天的濮阳,阔步走在资源枯竭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路上。

  高质量发展,需要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伟大时代创举,是做好城市工作的一道必答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幸福工程,需要全域、全员、全面、全程创建。濮阳是蝉联三届的全国文明城市,凝结了全市人民的奋斗和荣光。新一周期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经吹响了冲锋号。广大市民作为创建的主体,既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更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城市的品质形象。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以主人翁的姿态、奋斗者的状态,全面参与到这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接力赛”中来:

  崇德守礼,文明在口中。坚持以礼待人,一言一行彰显我们的文明范儿。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多讲“您好”“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用语,耐心热情地回答陌生人问路,展现龙都市民好形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吃多少点多少,践行“光盘行动”。

  践行有礼,文明在脚下。当您每天走出家门,别忘了提醒自己,过马路一定要按灯通行、走斑马线、不翻护栏、不乱穿马路、不玩手机,电动自行车停放要文明,不占用行车道和盲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当您驾驶机动车时,记得文明安全出行、文明行车,不争道抢行,不“加塞”逆行,不随意掉头,不车窗抛物,礼让行人,规范停车,不占用盲道,不妨碍他人通行。做一名文明好司机。当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不争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帮助他人,文明在脚下,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要主动,遵守“一米线”。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传递美德,文明在手上。文明是一种美德,美的是自己也是他人。我们要自觉做到不在楼道堆放物品,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高空抛物,不私搭乱建,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及时伸出援手。文明养宠,遛狗时请牵好狗绳,及时处理犬只粪便。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处见文明,您的一举一动都在为文明创建做贡献。

  创建有我,文明在心间。市民素质的提升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群众基础和根本所在。志愿服务让城市更有温度,凡人善举让城市平添亮色。我们每位市民都应该从心开始,摒弃旁观者的心态,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邻里守望、关心关爱身边需要帮助的群众,将温暖与关爱传递到城市的每个角落,在关爱他人中提升自我,在奉献社会中,共赴文明之约,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创建依靠你我他,齐心浇灌幸福花。濮阳是我们生于此、长于此、奋斗于此的地方。每位龙都人民都是“文明濮阳代言人”,您的每一份努力和付出,都在为我们美好的家园增光添彩。希望全市人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参与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文明向善的城市形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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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4

亲爱的市民朋友: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你文明、我文明,莆田才会更文明。让我们一起努力做到:

  一、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扔烟头、不乱悬横幅不乱挂布条、不乱张贴不乱涂画、不乱摆摊不乱设点、不乱搭建不乱堆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坏花草树木。遛狗牵绳,文明养犬。倡导文明举止、爱护环境的行为规范,当好文明行为的实践者。

  乱倒(扔)生活垃圾、烟头的,根据《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

  乱悬挂横幅乱挂布条、乱张贴乱涂画,乱摆摊乱设点、乱堆放的,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

  损坏公共设施、园林绿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携犬出户时未采取束犬链牵引、未为大型犬佩戴嘴套的,根据《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三条,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未及时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根据《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自觉践行文明礼仪。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噪音扰民。讲普通话,说礼貌语,不说粗话脏话,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倡导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的社会风尚,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在禁烟区吸烟的,根据《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的罚款;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根据《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五条,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靠车辆,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行路。倡导文明礼让、遵纪守法的行为准则,当好文明创建的引领者。

  机动车乱停乱靠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可以处100元的罚款;并给予扣分、拖车,列入诚信交通“黑名单”;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可以处150元的罚款,记六分;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可以处50元的罚款,记三分;

  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七条,可以处100元的罚款,记三分;

  驾驶机动车时车窗抛物的,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可以处50元的罚款;

  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的,给予曝光,并列入诚信交通“黑名单”。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尽一份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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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文明城市给居民的一封信5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临江是我们的共同家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创造洁净优美的生活环境,共建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目标。20xx年临江市已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xx—20xx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当前,我们正在努力争创,创建路上我们都是参与者,点滴文明铸就美好生活,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文明城市,从你我做起,争做文明理念的倡导者。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住宅楼道的环境卫生,不毁绿种菜、不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要做好“门前五包”,即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不占道经营,不堆放杂物,不占用消防通道,共同维护秩序井然、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文明城市,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宣传践行《市民行为规范》《市民文明公约》和《村规民约》。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陈规陋习,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饲养宠物,驾驶员要做到礼让行人、不争不抢、文明驾驶。

  文明城市,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积极争当环境卫生的“监督员”、社会公德的“示范员”、文明城市的“宣传员”,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做文明有礼的临江人,把文明意识、卫生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像一粒粒种子撒播到临江的每一个角落、代代相传。

  “临江是我家,文明创建靠大家”。广大市民朋友们,“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是我们不变的争创理念。创建过程中我们将继续精心谋划老旧小区功能品质提升;硬件提档治理动态乱象;创新管理保障文明常态;完善设施满足百姓需求。

  在此,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同维护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身边人树立榜样,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不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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