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4 09:10:42 方案 我要投稿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

  今年以来,东平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狠抓事故预防,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贯彻《唐山市丰南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从4月22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大检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校舍安全、交通及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校园商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校车管理条例》、《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保安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接送车、校车管理的要求,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档案。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的学生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上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定期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按标准设立医务所(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有无过期药品。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雨季校舍安全防范是否到位。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如车床)、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礼堂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3、暑期是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关键时期,各中小学要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4、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学生纠纷引发的安全隐患。检查班主任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调处学生间的纠纷,将学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九)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五、排查治理步骤

  全区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2日至5月31日)。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成立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各校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围绕汛期、高考、中考、体育考试、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时段、暑假的安全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汛期校舍安全工作,严防倒塌的发生;做好道路交通和食品卫生工作,确保高考、中考的安全;做好消防、建筑工地等安全大检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学期结束安全工作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校要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校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段煦宁任组长,王树玲、史长生、王福江、张立民、毕会军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法制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协调以及工作督查。各校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安全大检查效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排查治理本地本校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专项行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学校,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的基础上,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五)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各校要建立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教育局安全办),及时掌握和通报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推动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丰南”和丰南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

  为深入扎实推进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健全规范全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黔安办20XX28号要求,决定集中开展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查各类非法违法违章生产建设行为,防止因非法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措施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矿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丁村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张文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冲击地压和职业卫生五个重点专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抓手,重点对照如下六个方面的“六打六治”工作进行自查,落实整改。

  1、打击无证开采、证照失效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故意隐瞒作业地点和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

  2、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整治开拓布局、开采顺序不合理和超核准数量布置采掘工作面的问题;

  3、打击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非防爆、非阻燃设备违规入井行为,整治机电运输设备使用、维修、检测不规范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的问题;

  4、打击通风、防尘、排水系统不健全组织生产行为,整治通风、防尘、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5、打击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孤岛煤柱等应力集中区进行开采的行为,整治防冲监测预警不到位、防冲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6、打击借整合、改造、扩建之名突击生产或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整治不按设计和时限整合、改造、扩建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煤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8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前)。

  由安全科牵头,根据丁村煤矿实际情况编制“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10日)。

  根据煤矿企业特点,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方案,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12月30日)。

  (1)针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责任人进行重点整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煤矿整治的重点难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解决,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3)每月的月底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12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1、专项行动中查处存在证照失效、人员配备不齐,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行为和资料不实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及时开展典型事例警示教育。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部门、班组和职工,准确理解、全员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鼓励群众参与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3、凡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

  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四)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

  根据安字7号《关于印发<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局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及近期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组织保障,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落实“打非治违”活动的各项任务,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专项行动范围

  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公路施工现场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我局X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是6月到10月。其中:

  6月份是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

  7-8月份是集中整治阶段。

  9月份是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10月份是巩固阶段。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X年“打非治违”行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

  五、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整顿和查处下列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越许可范围和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生产经营的;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等。

  (一)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X年6月)。该阶段工作主要是宣传动员局属各部门积极加入“打非治违”工作中,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使群众充分了解认识到“打非治违”重要性,加强群众“打非治违”的意识,为治理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的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汽车站、出租车公司、游船公司、渡口、公路施工现场等各安全生产单位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出发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映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7月-8月)。从局办公室、综合运输股、执法局、公路站、交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交通运输秩序,整顿营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行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对于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渡船;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经营和生产行为予以查处;重点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水路运输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和水路运输平稳流畅;同时加大对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X年9月)。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以全面抽查我局属各安全生产单位的安全隐患为主,重点抽查整治非法营运等。

  (四)巩固阶段(X年10月)。重点抽查阶段过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以车站、出租车公司乡镇渡口、游船公司等有关部门日常管理为主,继续进行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六、行动要求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和通报。

  (二)做好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请局属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打非治违”活动总结报局“打非治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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