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时间:2024-01-22 10:32:06 炜玲 方案 我要投稿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精选11篇)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1

  为规范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保障原、辅材料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园拟对食堂所需食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类(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标准一等、中包装一级菜油,必须确保为非转基因食品)

  2、猪肉制品类(含猪排骨、粗骨、腿肉、条肉、内脏等)

  3、牛肉类

  4、禽类

  5、干货类(食盐、酱油、食醋、调料、鸡、鸭蛋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鲜鱼等)

  7、水果点心类

  8、牛奶制品

  二、资质要求

  招标内容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将投标书及资质证明材料在20xx年8月25日10:00前送达中心幼儿园。

  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局域范围);

  2、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门店照片及具有生产、销售许可证明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7天通知幼儿园,幼儿园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四、定标方式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释疑。

  2、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让利、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投标单上,密封并盖上骑缝章后提交招标方。

  3、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密封投标文件后,由幼儿园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供应商评审。

  中标者的确定:综合评标法。

  中标者确定后,幼儿园与中标者签订协议并缴纳标的额的10%作货物保证金。供应商应按学校规定的品种、要求供应,若更换品种,须经幼儿园同意方可。

  五、结算方式

  标的物到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当月月底结算货款(一般每月29至30日结算,双休日推后),必须按时到财务室结算。

  六、其他说明

  1、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与其他学校合作情况等。

  2、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书面协议。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8月26日。

  2、地点:xx镇中心幼儿园一楼会议室。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2

  为了规范我县教育系统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根据《札达县教育系统“三包”、“营养改善”等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教育局将对全县各学校食堂大宗物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一)资金来源:国家资金

  (二)合同期限:20xx年5月20日—20xx年5月20日

  (三)项目详情

  1、学生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2、学生生活用米、面、茶、糖、糌粑、肉类、蛋类、油类、乳制品、面包、蔬菜、水果、调料等食品;

  3、学生生活日常用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

  2、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良好储存条件,具备从事大宗物资生产经营条件,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有专用配送车辆和专业配送人员,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4、所投标配送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各分包项目的特定要求。

  各个分包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具备相应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

  (三)投标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租房或摊位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承诺书1份;

  6、蔬菜、乳制品、水果、面包等中标后交两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竞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各自竞标范围的招标报价表。

  三、采购方说明

  1、本次公开招标,实行县教体局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依据投标人的标书综合打分制,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学校供应相应的大宗物资。中标方接受采购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经营中遵纪守法;

  2、教育局实行季度结帐方式,下一季度结上一季度的帐;

  3、中标的供应商应保持价格稳定,若供应的物资涨价必须提前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核准同意后再作调整;若物资降价,须随市场调整及时降价,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不低于伍佰元),类似情况发生两次,采购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四、评标办法

  若某个项目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时,则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供应商:

  1、近年来获得“诚信个体工商户”、“信得过企业”等奖励者优先;

  2、生产加工经营面积大者优先。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3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初级中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小学、南通市海门区麒麟小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麒麟幼儿园约有20xx名师生在校用餐。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现就五所学校食堂荤菜蔬菜等原材料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单位)来校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说明:

  1、招标类别:蔬菜、水果、饼干、猪肉、牛肉、鸡肉、鸭(鹅)肉、淡水鱼虾、海产品、南北货等食堂主副食品。

  2、供货时间:20xx年2月——20xx年6月。

  3、本次招标分10个大类,除超市外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4、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5、中标后,如出现以次充好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所有合同。

  二、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1、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不良记录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3、需能提供经检疫或合格证等确保安全的货物。

  4、需有一定的生产或自行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公告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保证金、证书保证金、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三、其他要求: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3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要求7:30前送到的,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6、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7、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8、需要切割的肉类均为现场切割。

  四、报名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5份)

  2、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份)

  五、投标时间等:

  1、时间:20xx年2月20日下午14:00。

  2、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多功能教室。

  六、其他:

  报名时间:20xx年2月20日下午:12:30-14:00

  报名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会议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所在单位。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4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xx]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学校行政: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

  (3)食堂人员代表: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

  (2)招标主持人: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xx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

  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的醒目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5

  一、招标项目。

  在局招标框架内由各镇(区域)集中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为:大米、食用油、调味品、蔬菜、猪肉、禽蛋类等。各单位自行组织项目为豆制品、海产品水产类、活河鱼类、咸菜类、南北货类、点心、冻品类、活禽类等,招标要求与局集中招标的要求一致。

  二、招标说明。

  根据上级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所以大宗采购均重新招标,不续标。说明如果招标不成功,可以与有相应资质且信誉度好的供应商协商,或不固定供应商比质比价自行采购。

  三、资质要求。

  镇集中采购的大宗商品供货商资质以教育局招标文件为准。学校分散菜购的供应商资质则必须提供相应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等,所有供应商送货必须填送货单并签字,结算时必须提供正式票据。

  四、标的设置。

  根据往年的中标情况,在确保学生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设置食品安全控制线(下浮率上下限),投标下浮率在此范围内含本级有效,下浮率最大的中标,若下浮率相同,可以抽签决定一至二名供应商。下浮率最低限额和最高限额如下:

  (一)xx县局组织的镇集中采购项目:大米(粳米8%~12%,5055/9108米15%-20%)、食用油(金太阳、福临门、金龙鱼、鲁花20%~25%)、调味品(20%~25%)、蔬菜(30%~40%)、猪肉(12%~18%)、禽蛋类(8%~12%),参照价格以县局招标公告为准。

  (二)经学校行政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在局镇不统一进行招标的.项目,参照镇集中采购办法,也组织挂网招标。本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海产品水产品类(主要为鲜海鱼及鲜虾类,10%~15%)、活河鱼类(5%~10%)、咸菜类(20%~30%)、南北货类(主要为粉丝、木耳、虾米、虾皮、花生米、剁椒、小米椒、生鸭蛋等10%~15%)、点心(15%~25%)、冻品类(冻鸡腿、冻鸡翅根、冻鸭腿、鸭根、雪花排条、米兰虾饼、鳕鱼排、南瓜饼预包装冻品类及部分半成品海产品等类10%~20%)、活禽类(光鸡光鸭类10%~15%);鲜牛肉(5%~10%),豆制品(3%~5%);水果(15%-25%);点心(含预包装点心、烘焙点心15%-25%)。其中冻品类参照掘港大型超市,其它以如东市场为参照。如供应商报价达到上限的人数超过需求人数,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五、询价体系。

  参考价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有部分以商品市场参考价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首页—市场价格—主副食品价格”公布的平均价。有部分若教育局有参考价以教育局公布价为准,还有参照镇询价组与学校询价组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区域处询到商品平均价为准。

  六、招标时间地点。

  县局组织的镇集中招标时间将8月26日下午2点。学校自主招标的采购项目为8月27日下午2点,地点:曹埠镇初级中学三楼会议室。

  七、区划设置。

  除镇集中招标外,本校招标项目仅对本校负责。

  八、招标方式。

  网上公示招标信息为主,如少数项目投标人数不足规定要求,经批准实行竞谈。

  九、开标评标。

  镇集中招标项目由代理公司及局镇决定。学校自主招标采购的招标工作由学校后勤、工会、监委会、教师代表组成,评委由学校监委会随机指定。

  十、特殊项目。

  食用盐和学生营养奶续标,以县局具体安排。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6

  根据学校需要,为了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和《岳阳市市直中小学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食堂现对外委托管理经营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经营管理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师生食堂上下两层,经营面积1200平方米,学生2400人左右,教职工240人左右。

  二、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具有学校食堂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复核。

  3、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餐饮卫生。

  2、保证一天三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师生用餐场所要相对分开。

  4、根据学校要求,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5、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营,中标单位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经营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6、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

  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及有劣迹的人员。中标单位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等,未经学校许可不准留宿外人。

  中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防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8、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自行定价,但不得牟取暴利,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低于此标准,学校按中标单位实际成本的'3倍收取违约金。并要制作价格牌,每月由食堂管理小组根据市场价格核实一次,实行明码标价公示,自觉接受学校等有关部门的物价检查监督。

  9、中标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货源等,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和保管,接受消防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整改意见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10、学校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用的收银机等固定资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由中标单位出资立即修复,如发现学生或教职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必须立即交给学校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潲水,垃圾转运等费用。

  12、中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13、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办理,学校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等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4、中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15、学校提供给中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和出资维修,其中的固定资产,按其成本的10%收取押金,合同期满后其固定资产无损坏能正常使用,按实退还给中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没有得到学校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但中标单位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中标单位。

  三、合同签订:

  1、初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5天内,需交清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重新实行招标。

  2、续签合同,在合同快到期时,学校须提前2个月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每学年度的师生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续签合同。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中断其经营合同,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损失中标单位全部自负,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托管招投标。

  四、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

  (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3)经营方案

  (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6)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

  (7)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

  (8)其他

  3、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人员、财产、水电火等)

  4、质量承诺、师生用餐满意率承诺、原辅材料成本比例承诺。

  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省市有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制订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经营招标方案

  (7月5日----7月28日)。

  2、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和校园网站发布通知并报名(7月28日---8月4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下午5点。

  3、报名单位制订投标文书(8月5日---8月20日)。

  4、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复核及收集各申报单位投标文书(8月26日下午4点前交到市四中综合楼一楼后勤处)。

  5、评标(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8月27日)

  6、评审结果公示(校园宣传栏及学校校园网)(8月28日---8月30日)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体局等相关单位(8月30日---8月31日)

  8、进场开业(9月1日)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六、集中采购食品原材料品种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七、标的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八、投标单位(人)资格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九、招标形式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十、工作程序

  (一)公布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6)蔬菜类、鲜湿米粉类、蒸包类、烤包糕点类相关标的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培训合格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人)本单位的);

  (7)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同方位照片3-5张,办公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十一、食品价格要求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三)每半个月由学校、乡镇市场监管所、学生家长代表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集镇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以学校所在地集镇市场的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蔬菜类等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下调食材价格,并保持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此周期内如市场价格有波动,供货商要及时告知学校,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各学校要成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采集,与供货商对接,及时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小组采价,采价小组每学期轮换一次,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配送要求或集中采购要求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十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十四、供货商的退出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十五、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8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教发〔20xx〕120号)和《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从业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昌教体电〔20xx〕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规范学校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经20xx年12月14日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进行xx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xx县第一示范小学

  二、项目名称

  xx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肉类及蔬菜、水果、佐料、辅料(米、面、油除外)采购项目。

  三、供货范围

  各种肉类、蔬菜、水果、辅料及佐料。

  四、供货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授权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持有授权书原件。

  3、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参与宰杀、加工、送货、购货的工人身体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6、提供公司对公账户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其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后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应具有完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体系,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配送车辆、人员能满足供应需要,符合配送安全条件。配送运输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供货商自负。

  4、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商必须对中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负全责。

  5、应急处置要求: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师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6、中标人须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若出现产品配送、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接到学校电话后应在 15 分钟内回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及遵循《xx县第一示范小学20xx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招标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8、招标过程邀请县教育局纪检组到场监督。教育局营养办、xx县第一示范小学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部分成员、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所参与竞标的供货商的竞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企业。

  9、投标单位中标后,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将对中标单位的`设施设备、管理运营等相关资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后举行合同签订仪式。如果存在虚假行为,学校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标资格由分数第二顺位高者获得,学校启动相应程序。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xx县第一示范小学

  (三)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时间:20xx年12月22日14:30

  七、提交材料

  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5、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报价表、承诺书、配送管理方案、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设施设备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等资料及图片。

  7、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

  八、监督电话

  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9

  为了加强佛坪县幼儿园食堂管理,保障幼儿食品安全,杜绝在我园食堂管理过程中的漏洞,确保幼儿伙食资金的安全、高效、科学、合理运转,更好地服务幼儿生活,结合我园食堂管理工作实际和佛坪县市场食材供应实际,特制订我园20xx-20xx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采购方案

  佛坪县幼儿园食堂所需各类原材料(含粮油、时令蔬菜、肉禽蛋、时令水果、面包糕点、预包装食品、调味品等)均以幼儿园为主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资质的原材料供应商报名申报。由佛坪县幼儿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组成评议小组,对申报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配送距离、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召开竞标大会,采用匿名投票打分的方式拟确定我园食堂原材料供应商,将拟确定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缴一定数额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安全保证金,签订供货协议,按照协议要求和时间供应我园食堂原材料。

  二、供货方申报条件

  1.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佛坪县内两年及其以上独立法人或有良好信誉度的生产经营户的资质;每个商户只能申报我园公开招标项目类别中的一类。

  2.具有合法取得的上述产品相关证件,并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相关证件、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有效证照。

  3.具有相应的运输配送专用设备和专职的驾驶人员,运输工具及驾驶人证照有效齐全,所有从业人员要有有效期内的个人健康证。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纪违法记录)及售后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期间近两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能够按照我园的要求提供配送食堂原材料的检测报告、食品检验合格证、票证报告(两证两章)、销货清单(填写规范)等。

  6.具备开具机打正式发票(陕西增值税普通发票)者优先考虑。

  三、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品种及质量要求

  1.肉类(含猪肉、鸡肉、牛羊肉等):猪肉是本市饲养宰杀的新鲜肉,两章两证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疫合格印章、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疫合格证、屠宰证明)齐全,按部位按要求适当分割成小块;鸡肉要去毛除脏的新鲜白条鲜鸡,有检疫合格证;牛羊肉为新鲜精品瘦肉;所有肉类必须是新鲜屠宰非冷冻链肉品。

  2.大米:品牌为一级优质大米。供应的大米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包装为25公斤袋装,包装上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必须符合国标一级,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要求米粒饱满,没有霉变,无其他杂质,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确保大米产品新鲜程度的质量指标。严禁提供陈化粮和回龙米;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3.面粉:品牌为一级特精粉。供应的面粉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包装为25公斤袋装,包装上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质量要求:面粉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符合国标一级。确保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在精度上手感细腻、颗粒均匀;在气味上面粉要有小麦的天然香味;在水分上,优质面粉流散性好,不易变质,用手抓面粉时面粉会从手缝中自然流出,松手后不成团;在味道上,优质面粉做出的食品有浓郁的麦香味,有嚼头、不粘牙、不牙糁,且色泽纯正,蒸煮烤炸各有特色,营养丰富,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严禁提供陈化粮加工而成的或其中含有超标准的添加剂,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面粉。

  4.面条:品牌为一级特粉加工的面条。包装为20公斤(每2.5公斤一小捆)袋装,并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执行,严禁提供过期、发霉、变质和碎(不成型)、重金属超标、以次充优不符合标准的面条,面条式样按照我园的要求供应,供应的面条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

  5.食用油:品牌为一级压榨菜籽油,供应的食用油产品必须是当年或上年出产并符合国家检测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每一批次必须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包装为10L桶装,包装上并贴有符合国标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的标签。严禁使用由浸出法生产和用转基因油料生产的产品,严禁提供过期、变质、重金属超标、地沟油、以次充优不符合国标的劣质油等。

  6.蛋类:新鲜、蛋壳干净、完整,破开无臭味或其他异味。必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疫证》和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等符合国标要求的。

  7.时令蔬菜类:根据幼儿园所提供蔬菜采购计划单进行按时按要求配送,采购的时令蔬菜要求绿色、新鲜、无破损、无污染、无变质变腐、缺斤少两等现象,抽检符合国家标准,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8.招标项目类别:第一类:粮油蔬菜、调味品、肉禽、水果类;第二类:预包装食品类(酸奶、饼干等);第三类:面包糕点类。每个商户只能申报以上类别的一类。

  四、申报办理程序

  1.在幼儿园报名并现场填写幼儿园食堂原材料集中定点采购企业申报表4份,加盖公章。

  2.提供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照、身份证原件、运输工具证明原件及行驶证、驾驶人驾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所有证件需附4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佛坪县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及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代表(幼儿膳食家长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对申请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生产规模、配送距离、服务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议,采用匿名投票综合打分的方式拟确定我园食堂原材料供应商。

  4.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公示我园食堂原材料定点采购拟中标供应商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供应商。

  5.经公示无异议后,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食堂原材料货物质量、价格、服务、安全等做出承诺,并向幼儿园缴纳一定金额的食堂原材料供应安全保证金(如无意外,合同期结束后园方即退还保证金),我园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集中定点采购。

  五、保障措施

  1.食品原材料配送保障。幼儿园务必于每周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下一周采购计划报配送食堂原材料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幼儿园采购计划后,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配送到位。

  2.食品原材料质量保障。抓好食品原材料配送源头检测工作,确保配送食品全部是正规商家生产、正规商家提供;抓好食品配送过程监测,由市场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出现问题后可追寻可查。

  3.食品原材料价格保障。价格以佛坪县市场价为准,要求所供货物不高于市场零售价,同时向供货单位提供正式发票。一是物价和教育部门对食品价格进行监测,如果供应商不遵守以上原则,若有故意抬高食品价格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二是幼儿园及县教体局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所报价格进行市场抽查,有高价的,立即要求供货商更改调整食品单价后再实施,如果2次出现高价现象,取消其供应资格,终止“食品配送协议”。

  4.售后服务保障。如果配送食品有质量问题被幼儿园拒收或收后才发现的,幼儿园做好统计并及时联系配送方,该方第二次配送时必须给予补上或换回。

  六、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产品价格要求:所供货物须低于配送幼儿园所在地市场价格,并提供正规发票;所有产品质量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二是为防范通过倒换包装、异地制假、中途掉包、市场抓货等作弊手段致使非定点产品流入幼儿园食堂,采购方和采供管理方(营养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约定定点企业随时对货物的数量、出库和运送时间履行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出库凭证,送货时做到票货同行。

  2.供货地点及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到签约幼儿园,报价包含时令蔬菜产品的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3.财务结算要求:按月由幼儿园转账至供应商。

  七、食品原材料配送商家或商家退出机制

  供应商原则上按照招投标一年确定一次,供应商在幼儿园食品配送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定点配送资格;造成损失的,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所供的粮油、蔬菜、肉类等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2.违法违纪经营,受农业、市场监督、物价等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在食品配送中,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幼儿园反映强烈的;履约服务差,幼儿园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的;配送不及时,影响师生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

  4.幼儿园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拒绝接收,或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产品。对不能保证产品数量和质量、不能按时送货的供应商,经过审定,即可解除定点供应协议。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10

  一、招标目的

  为规范食堂物资采购流程,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提高采购效益,特制定本招标方案。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等食材及餐饮用具、厨具等相关物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编制与发放

  1、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2、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招标文件应在公司官方网站或指定的信息平台上发布,并通知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

  3、投标文件递交后不得撤销或修改。

  六、开标与评标

  1、开标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开标过程的顺利进行;

  2、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七、合同签订与执行

  1、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签订合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食堂物资采购招标方案 11

  一、招标目的

  为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益,确保食材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招标方案。

  二、招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招标过程透明、公正,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2、质量优先原则:食材质量与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将优先考虑能够提供优质食材的供应商。

  3、经济效益原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价格合理、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物资主要包括:蔬菜、水果、肉类、调料等食堂常用食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XX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具有健全的`采购供应体系和物流配送能力,能确保食材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4、食材来源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要求。

  五、招标流程

  1、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发布招标信息,明确招标要求、时间、地点等信息。

  2、供应商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方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名单。

  3、现场竞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参加现场竞标环节,提交报价单、食材样品等材料,并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招标方将组织专家评委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4、确定中标结果: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并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向其他未中标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

  5、后续合作与监督: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招标方将定期对食材质量进行抽检,确保食材质量与安全。如发现质量问题或违约行为,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措施。

  六、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要求编制,包括公司简介、资质证明、食材来源证明等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2、投标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标识明确。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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