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时间:2023-04-20 09:54:11 进利 书信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精选2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书信了吧,书信是一种用书面的形式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应用文体。那么你有了解过书信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精选27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按照《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提倡文明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成为时尚。

  二、遵规守法,坚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互相监督,依规善意提醒。增强环境意识,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抵制,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积极宣传,提高禁燃意识。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守护“xx蓝”的强大正能量,共同护佑美丽蓉城。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

市民们:

  你们好!20xx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上简称《办法》)。2007年1月13日,市政府又发布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告》)。《办法》和《通告》实施以来,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的"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加强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婚丧嫁娶、房屋搬迁、商店开业和工程竣工时尤为突出。这不仅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而且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市政府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放”工作。

  为了维护《办法》和《通告》的'权威性、严肃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市政府再次重申,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市容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办法》和通告,今后凡发现员、干部违反《办法》和《通告》的,除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在自觉遵守《办法》和《通告》,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办法》和《通告》的行为,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最后,感谢广大市民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祝生活愉快,合家欢乐!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3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我们即将迎来新的一年。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过年项目。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和烟尘、硫化物、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物会严重污染环境,并且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果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势必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时高出数十倍,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更为严重。为使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同学们和家长朋友们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4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减少大气污染,倡导新风尚,树立新风气,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清新的节日,希望大家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甚至发生安全事故。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不购买鞭炮做起,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少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另外,请您注意自我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出门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不适症状,应戴好口罩,乘坐私家车,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老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及时从官方主流媒体了解最新消息。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5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值此20xx年新年来临之际,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并热切希望您和孩子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为了给我们的孩子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绿色的生活环境,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危害,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以身示范,正确引导孩子们积极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家长和同学们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购买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孩子的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三、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和时间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亳州是我家,美丽环境靠大家。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各位家长朋友们、同学们,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安静、环保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请您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共建美好生活。衷心感谢您的支持!祝您阖家欢乐、新春愉快!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6

尊敬的家长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具有历史渊源、群众喜爱的节庆民俗。然而近年来这一习俗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更存在各种火灾隐患,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烟花爆竹有三大害处:一是污染环境,噪音与垃圾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二是危害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因违规燃放而致伤致残甚至致命者比比皆是;三是铺张浪费,动辄成百上千的花费,与我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相悖。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影响,全面贯彻执行《关集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集镇20xx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方案>的通知》(关政办〔20xx〕6号),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特向全体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广泛宣传并坚决遵守镇委、政府通知要求,不购买、不销售、不储存、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言行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从现在做起,倡导新风。利用络空间采取绿色环保的多元化方式庆祝节日。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倡导者。带头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三、自觉维护环境,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做一份贡献。及时报告,规劝他人,鞭炮声就是警情。发现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要履行责任和义务,勇于劝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希望家长朋友严格遵守“禁燃”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积极做“禁燃”的榜样。让我们家校合力,携手并进,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美好家园。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7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江陵学校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学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已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文明城市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家长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保护达城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増添一份力量,为达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8

尊敬的家长:

  关心、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确保孩子和您全家的平安和谐,特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事宜告知与您,希望您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爆炸、火灾等人身伤害事故及财产损失:

  1.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荥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引领自己的家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不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邮寄烟花爆竹,不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3.不在广场、医院、学校、加油站、图书馆、档案馆、车站、超市、输变电站、文物保护单位、铁路线等易燃易爆场所和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4.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5.点燃后的烟花爆竹如果不响、千万不能马上看,以防止突然爆炸伤人。离家外出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引起火灾;大风天气千万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必须将烟花爆竹放在没有热源、火源、电源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情况,造成损害。

  请大家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城市管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自觉遵守规定,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9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喜迎新年,欢度假期。又是一年喜气洋洋新春到,其乐融融共团圆。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同学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大新镇中心学校向各位同学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多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过节。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亲爱的各位家长朋友、孩子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0

亲爱的老师、同学和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具有历史渊源的节庆民俗,能带来喜庆的节日氛围。然而,释放的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产生噪声污染,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危害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在我县城区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为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低碳的新春佳节,现做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一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家园。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参与禁放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举报非法制造、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创造文明、绿色、平安家园贡献一份力量。举报电话:110。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者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坚决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霍邱是我家,创建靠大家。享受健康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美好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摈弃生活陋习,提升人文素养,远离烟花爆竹,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省级文明城市,共同守护蓝天碧水、生态宜居的大美霍邱!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1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共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在政府划定的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春节等传统节日,鼓励选择电子鞭炮或其他安全环保庆祝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主动向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是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者。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监督、积极向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举报,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让我们积极行动、共同参与,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共同为xx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月4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2

尊敬的广大市民:

  《xx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业经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xx市禁止燃放烟花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府的烟花竹禁放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xx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区域和xx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竹的,由市、区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竹的行为,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xx。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写信人:

日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3

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国务院《烟花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十二届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府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乡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竹。

  燃放烟花竹,不仅噪音扰民,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而且极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我市城区因燃放烟花竹致70余人被炸伤,引起火灾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使我们的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世范,做“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竹。在节日期间、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选择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

  二、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噪烟花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竹,不在燃放烟花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禁燃”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竹。

  四、积极举报在禁止区域内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心手相携,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摈弃生活陋习,噪烟花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新乡。

  最后,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乡市家宝幼儿园

  20xx年1月25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4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貌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恢、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竹;

  二、不携带烟花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噪烟花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xx年12月26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5

家长朋友们: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都会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警、伤人事故,这些事故有些是因为燃放了礼花弹、冲天炮等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所致,还有一些是因为采用了不安全的燃放方法或者在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这些人都侥幸的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但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了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现按照xx县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xx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及安政发[20xx]2号《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件精神,有关内容重申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一)深柳镇:全域。

  (二)大鲸港镇:东至河堤(含外洲),西至北干渠,南至七家路,北至大鲸港电排沟范围;县殡仪馆新址范围;槐圃垸社区。

  (三)安障乡:白沙路以南范围。

  (四)八方楼园林场。

  (五)其他乡镇主要集镇码头:安丰乡出口洲社区,安全乡董家垱社区,安康乡北河口社区,下渔口镇下渔口社区,陈家嘴镇芦林铺社区、朝阳社区,三岔河镇朝阳门社区、三仙咀社区、唐家铺社区,黄山头镇南禅寺社区、凤凰社区、理兴垱社区,大湖口镇张九台社区、焦圻社区、大湖口社区,官垱镇官垱社区、大杨树社区。

  (六)全县县域范围内所有禁炮重点单位和场所: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黄山头森林管理局辖区;

  7、殡仪馆、火葬场。

  二、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二)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采用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在饮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存放超过一箱或者重量超过30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带头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监督;不燃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主动遵守新法规。让我们携手,从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我们鼓励您积极检举揭发违规燃放、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364xxxxxx。

  让我们共同行动,保护环境,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元宵佳节,为美丽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县教育局安全管理股

  20xx年12月19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6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同时极易引起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使我们居住生活环境受到破坏。目前我市已经发布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通告,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荥阳市行政管理区域内实行法定区域、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烟花爆竹。

  (一)法定区域全面禁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划定区域(中心建成区)全面禁放

  1、划定区域:商隐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荥密路以东,中原路以北围合区域。

  2、禁放时间:全年

  (三)其他区域限品种燃放

  全市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除《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1000响以下的C级爆竹和D级烟花外的其他等级、种类的烟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酒店、宾馆、饭店和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告知消费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举报电话:110。

  xx市人民政府

二〇xx年一月十七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7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在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还会形成烟雾和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身体健康。

  为了使我们能有一个更清洁、更安全的空气环境,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减少火灾隐患的发生,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市实验幼儿园倡议各位家长以身作则,做“爱护环境、关爱生命,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和督导员。请您提醒家人做到:

  1.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2.加强自我管理,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他人私下结伴燃放等行为。

  3.做好监督提醒,教育直系亲属不参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做孩子的榜样。

  4.做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积极宣传“禁放”规定,不在亲友迎送往来中赠送或接受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希望各位家长严格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积极做“禁燃”的榜样。让我们携手前行,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春节将至,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x学校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8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推动子洲县“禁燃”工作,共同创建文明城市,让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为此我们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理解、支持、遵守禁放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参与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向亲朋好友等身边人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者。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坚决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家长朋友们自觉维护法规法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保护好孩子,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在中国人的传统中,燃放烟花爆竹几乎是过年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殊不知,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却潜藏着各类危害。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会强烈刺激人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有着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这种惊吓很可能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浪费资源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迹,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为了美好的碧水蓝天,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来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从拒绝购买一串鞭炮、拒绝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让我们家园合力,携手并进,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家园。

  xxx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19

全体师生和家长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庆祝新春佳节是我国的传统习俗。然而烟花爆竹很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造成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严重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春节,我们特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当先锋,做文明过节“宣传者”。请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以身作则,做禁燃禁放“践行者”。我们要主动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身作则,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大力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安宁生活环境。

  三、敢于担当,做良好环境“守护者”。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请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朋好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主动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

  四、引领风尚,做移风易俗“创新者”。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倡导文明新风,用节俭、环保、文明的方式过新年。我们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又喜庆的庆祝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自觉抵制一切破坏环境、危害安全、有损健康的行为,共同度过一个“文明、环保、安全”的新年。

  xxx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0

亲爱的老师们、家长们、同学们: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已成为我们的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很美,但很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造成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严重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根据《枣庄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此我校特向全体师生和全体家长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地为孩子做好表率,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请广大家长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请广大家长严格遵守禁放相关规定,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让天更蓝、地更净、城更美。

  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保护环境,珍爱家园,从身边做起,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文明过节,绿色过节!

  xxx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1

广大人民群众:

  20xx年春节之际,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大气环境,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等事故,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藁城公安分局、藁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本文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者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六、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七、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九、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祝广大人民群众阖家幸福安康,虎年吉祥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2

全体业主朋友们:

  新年好!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新华国际物业服务中心向广大业主朋友们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鹰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3

和城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改善和县城区大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灾、爆炸隐患,保障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行全年禁放(含春节期间)。20xx年5月10日颁布的《和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暂行)》(和县人民政府令第1号)同时废止。

  一、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做新的污染制造者,以低碳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喜迎新年。

  二、对非法制造、运输、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等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坚决抵制,营造良好环境。

  三、和城各级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带头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氛围。

  广大和城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春节期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使我们生活的和城天空更蓝、空气更净、环境更美!让我们为创建全省文明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4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决定从20xx年12月15日起,对市区规定区域和时段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前,烟花爆竹禁燃已进入高峰管控期,现就有关事宜再次告知如下:

  一、全天候禁燃区域。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成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天候禁燃地点。除上述合围区域之外,车站、码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高铁商务区、文物保护单位及附近50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附近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限燃区域和时间。在全天侯禁燃区域和地点之外的其他区域,中考、高考、国家公祭日、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以及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法行为查处。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与处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5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极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20xx年1月25日北海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海城区:南珠大道以西的城市建成区及北海工业园区为禁燃区。

  为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市民文明素质,倡导社会新风,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禁放规定,海城区人民政府特向全区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增光添彩。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6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xx年春节将至,《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除每年春节(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期间外,白银市城区限制燃放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全区烟花爆竹燃放进入高峰时节。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遵守下列燃放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生产、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

  (五)不得燃放孔明灯和在高层建筑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得存放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不得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为了确保广大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白银区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

  (一)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二)应当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

  (三)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严禁在窨井、下水道等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在15分钟内清理燃放形成的垃圾杂物。

  (五)应当及时开展户内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

  (六)应当尽量避开夜间等发生火灾后不容易被群众发现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在室外燃放时注意与机动车辆、草坪等易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应急、消防、城管执法等监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传统习俗。但爆竹声后,硝烟弥漫、纸屑满地,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大量颗粒和硫化物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促进雾霾天气形成,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燃放后的大量碎纸屑、残留物会影响市容环境,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爆炸,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也极易造成噪声扰民,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在此,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封信 27

市民朋友:

  您好!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