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8 17:36:48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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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

  特殊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安全保障:有效预防设备故障和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减少企业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

  2.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操作和维护,保证设备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

  3.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设备安全管理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4. 建立信任:展示企业对安全的重视,增强员工、客户和社会的信任。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2

  特殊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医疗安全:通过标准化操作流程,降低医疗差错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持续的培训和质量监控,提升医疗团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 维护医护人员权益: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和职业发展路径,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新性。

  4. 增强公众信任:透明的病患权益保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处理,增强患者和家属的信任度。

  5.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医疗卫生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3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2.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流程,减少作业中断,提高工作效率。

  3.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法律风险。

  4. 维护声誉:良好的安全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和公众的信任。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特殊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减少和避免特殊作业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有承发包关系的外来作业单位及所有进入公司范围内从事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特殊作业还包括公司内所有容易造成严重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作业,主要指临时性作业、非生产性作业以及劳动条件恶劣的危险性作业。具体内容如下:

  1.高处作业:凡是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公司的高处作业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电器及机械设备的维修、屋面建筑物的修补和日常高处清洁卫生的高处作业。

  2.动火作业:可能产生热量的工作,产生的热量足够引起燃烧,包括焊接、切割、铜焊、研磨等,使用电气焊工具或者类似能引起燃烧或火星的工具与设备。公司的动火作业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电器及机械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屋面、建筑物的修补维护等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电器及机械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临时照明的'线路连接、屋面、建筑物的修补维护等作业需临时用电的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者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的作业。

  5.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6.施工作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作业,或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三、部门职责

  1.安质部负责对公司特殊作业的许可审批,对作业现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施工或作业主管部门负责特殊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向安质部申报作业情况,报备相关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及人员信息情况。

  3.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填写特殊作业审批表(附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需进入大厦、码头现场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向公司安质部提出申报,履行《施工申请表》(附件2)会签手续,由安质部下发《施工许可证》(附件3),主管部门确保作业单位具有相关资质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安全交底。作业人员认真落实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公司相关部门依其职责对路由、用水、用电等事宜会签。

  5.作业期间作业主管部门应每天向相关部门通报作业计划、进度。当遇节假、公休日时间作业的,作业主管部门应提前24小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知悉。

  6.与公司无关的外来施工作业,包括“一关两检”、客运派出所等驻公司单位的施工,统一由工程物业部为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申报、资质备案、安全交底及安全协议签署等手续办理。

  7.公司所有员工对外来施工人员有询查、帮助和对违章劝阻、制止的权力和义务。

  四、主要内容

  1.特殊作业的审批程序

  (1)进行特殊作业的主管部门提前向安质部负责人员提出书面特殊作业申请,即填写特殊作业审批表。

  (2)若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主管部门必须经安质部负责人员同意方可先作业,再补办手续。

  (3)安质部负责人员接到申请后半个工作日内审批。

  (4)安质部负责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监督作业人员的工作,确保安全。

  (5)作业人员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后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情况,不准从事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的实施

  (1)特殊作业申请批准后,执行特殊作业的单位负责人下达作业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特殊作业。

  (2)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人负责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落实安全措施。

  (3)特殊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特殊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作业前,特殊作业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危险因素辨识,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特殊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负责特殊作业全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安质部、特殊作业主管部门、特殊作业现场负责人适时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进入码头现场还要加穿反光背心,码头边缘及水面作业,必须要穿戴救生衣。

  (6)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作业监护人、安质部、特殊作业主管部门、特殊作业单位负责人均有权停止作业。

  (7)特殊作业完工后,作业执行人必须清理作业现场,保证作业现场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有一个安全良好的状态。

  3.特殊作业的具体要求

  (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个人防护用品齐全,包括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工作服等;防护用品要正确佩戴和使用,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登高所用的梯子等登高用具性能要好,摆放要稳固;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高处作业范围内若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应采取隔离、断电、停用等防护措施;设置警戒区域,禁止其他人员进入;避免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物品不准抛掷;攀登石棉瓦等轻型材料的建筑物,要有加垫板等防护措施;作业完毕后要清理作业场所。不遗留工具、物品和作业垃圾。

  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5

  1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安监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1审查承包商进场的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

  1.2施工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取得国家(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准用证”。如果起重机械为租赁设备,施单位应与出租方签定安全协议,监理应审查双方约定的安全责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规定。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应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备案。

  1.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监员、技术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已到位,职责与分工已明确、清楚。

  1.4参建人员已全部进行了体查、体检,无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

  2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焊工、爆破工、高空作业工、压接工、测工、吊车司机等。

  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将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

  2.2监理工程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2.3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应巡视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施工操作质量情况,发现问题要求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严禁无证上岗。

  2.4监理人员在进行高空登塔检查、高空压接检查、附件安装检查等作业时,检查人员应具备高空作业能力并且持有高空作业证。不具备作业能力和相应资质证件的严禁作业。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6

  特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维护公平:确保所有员工在特殊情况下受到公平对待,减少潜在的纠纷。

  2. 提高效率:通过明确的规则,提高决策速度和执行效率,减少因不确定性带来的困扰。

  3. 保障安全:针对特殊环境或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增强员工满意度:合理的特殊管理制度能提升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5. 符合法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7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安全:通过规范作业流程,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护人员生命安全。

  2. 提升效率:明确职责,减少因不规范操作导致的延误和返工。

  3.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对于特殊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 增强信任:提高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增强团队凝聚力。

  5. 防止责任纠纷:清晰的`制度可以避免因责任不清导致的法律纠纷。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8

  特殊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企业利益:通过有效管理,充分发挥特殊人员的专业优势,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 防范风险:针对特殊岗位的`特性,预防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和法律纠纷。

  3. 提升员工满意度: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增强特殊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

  4. 促进企业发展:良好的管理有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9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安全:通过规范作业流程,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提升效率:明确的作业指导可以减少错误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3. 符合法规: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而面临的罚款和法律责任。

  4. 维护声誉:良好的`安全管理有助于树立企业负责任的形象,增强客户和公众的信任。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0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10、对违章指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且应向有前领导反应。

  11、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1

  特殊管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风险防控:通过定制化的管理策略,降低潜在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行。

  2. 提升效率:针对特殊需求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3. 公平公正:确保所有特殊情况下的管理决策都有据可依,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4. 促进发展:适应企业战略变化,推动组织结构和职能的优化,支持企业持续发展。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2

  特殊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安全:通过严格的规程和安全标准,减少意外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2.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职责不清导致的时间浪费和错误。

  3. 遵守法规: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4. 提高专业素质:通过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3

  为了有效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2、监护人员负责取样分析及数据填报。

  3、学校与作业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二、管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1)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放置在作业现场。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按照要求操作。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设备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

  (4)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人(作业单位)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

  (1)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

  (2)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

  (3)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2、安全隔绝: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要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表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有监护;

  3、清洗或置换: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清空或置换,并达到安全作业要求。

  4、通风换气:采取措施,保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

  5、监测: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部门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必须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学校、幼儿园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作业单位负责人及学校、幼儿园负责人批准方可作业。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再次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6、监护:

  (1)受限空间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7、其他安全要求:

  (1)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存在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固定照明灯具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宜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GB/T 3805中有关规定。锅炉、金属容器、管道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

  (2)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用火应办理“动火动焊许可证”,不得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代替;

  (3)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出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人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

  (6)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绳索等急救器材;

  (7)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视作业条件实施安排人员轮换作业或休息;

  (8)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

  (9)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戴长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要采取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置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10)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4

  1、凡从事电气、焊接、起重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由各地区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必须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上班。精心操作,交接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良好条件。

  3、机修电工、值班电工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厂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任何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末验电和认为无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在进行电气工作时,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在检修前应切断开关,切断后必须在断路器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进出配电室MCC必须关门。

  4、焊工在生产区域或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许可证”由动火执行人随身携带留存,以便检查。动火执行人要认真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检查动火器具。动火作业时,投氧气瓶应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应离7米以上,并且有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5、起重吊装工程,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作业,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装吊,禁止超载使用。利用厂房顶挂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可靠,否则不得任意挂接,电动葫芦的钢丝绳必须保持光滑,平时应加强检查,如有断丝必须及时调换,不可冒险操作。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规程进行。

  6、特殊工种要有高度安全责任感,时时刻刻以“三不伤害”为原则从事工作,真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7、定期对电气设备、风、电焊设备、吊装设备进行安全检修、保养,对操作的工具要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检修、保养安全作业。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15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明确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降低作业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维护生产秩序:规范作业流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

  3. 遵守法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关于特殊作业的法规标准,避免法律风险。

  4.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能提升企业声誉,增强客户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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