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商场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商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商场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商场正规化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为公司今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3、公司物业管理处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他部门员工应配合物管人员工作。
4、商场公共安全管理勤务应每日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向集团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5、安保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而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加上相应的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制约。
1、经常性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等位置,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未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登上商场天台,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吹风、观看风景等情况。
4、再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小朋友在商场内玩耍,尤其是楼梯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小朋友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时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5、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商场。
6、禁止在商场内追逐、打闹,以免在发生碰撞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7、商场工作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不得在商场和店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灾事故。
9、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10、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11、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1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4、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工作。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由指挥,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组成。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6、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和商铺租户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7、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对在防火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9、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域张贴明显警示标志。
10、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管理处提交动火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动火作业。
(2)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3)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x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4)必须在施工点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止发生意外时得到及时处置。
11、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2、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3、商场、库房、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4、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15、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16、有义务消防队,有正规的昼夜执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可立即抢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
17、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
18、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进入火场。
19、起火单位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达到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20、熟悉火警(119)电话及报警方式。以下文为例:
(1)牢记火警电话119。
(2)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所在区、街道、门牌号、楼层或乡村地区。
(3)说明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有无人员伤亡和毒气泄漏。
(4)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
(5)报警后要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例如:
问:您好,这里是119火警台,你要报警吗
答:是啊,我要报警。
问:请说出起火单位
答: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
问:请说出具体的街道名称或门牌号码和楼层
答: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12#x层。
问:有没有被困和受伤的人员
答:有三名员工被困在x楼。
问:是否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答:没有爆炸物品和毒气泄漏。
问: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答:我叫xxx,电话是186xxxxxxxx。
报警完毕:我们将迅速赶往火灾地点,请到路口迎接消防车并保持联络。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2)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3)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1)每天下班前,工程部主管要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2)遇上加班时,加班后主管或加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维修部,不得私自处理。
11、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维修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1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14、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用电安全事故。
1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禁止使用热得快、带有明火电器或“三无电器”产品等大功率电器。
16、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应当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允许超负荷运载;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17、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绝缘包扎良好。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18、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器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禁止不用插头直接接电行为。
19、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0、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电扇、计算机等)。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21、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22、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第五章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
1、非租户本人,严禁他人进入库区内。因公进入应由管理处出具证明,在库区安保陪同下方可进入。
2、库区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许窜岗聊天,因有事离开库区时,应向领班汇报,领班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接替人员到达后,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方可离开。
3、库区安保人员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随时对库房门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并在当天的安全日志做好记录。
4、租户到库房内提货时,要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积极配合库区安保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库提货。
5、出库时,安保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库货物,点清出库数量,做好记录后,租户方可离开库区。
二、商场物品管理规定
1、经常性组织人员对商品安全管理知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理念。
2、管理处要与各商家签订商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负责人。营业期间由商家人员具体负责商品安全工作,安保人员行协助管理。营业结束后交由夜间值班人员负责。
3、各商家下班后,应当自行将铺面门锁锁好后方可离开。
4、商场营业期间,监控室值班员要时刻留意商场人员动态,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商场内巡逻安保跟进,对其进行监视。防止发生商品被盗案件。
5、当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盗窃行为时的注意事项:
(1)未完全肯定嫌疑人已偷窃,不可以截停嫌疑人;
(2)在截停及查询嫌疑人期间,必须保持有适当的礼貌;
(3)必须确保有当场证人及相关物证不受破坏;
(4)在控制嫌疑人时,要小心嫌疑人把有关物证及商品销毁;
(5)执勤时不可以使用武力,除因抓获嫌疑人时遇到反抗及自卫原因例外。
(6)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将犯罪嫌疑人和证物一并预交公安人员处理。
6、安保人员对每天进出商场的商品认真盘查,并在物品出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进出手续的物品当场扣留,并上报管理处处理。
第六章商场管理公约
为了更好地加强商场管理,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利益,使商场成为一个卫生、安全、优雅、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经营者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商场公约如下。
1、商场营业时间是每天8:30~17:30。各业户必须提前10分钟到齐各自档位,不按时进场作迟到处理,17:30停止营业,顾客离场,各业户在17:45分退场完毕,未经同意擅自关档离场作早退处理,凡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以此类推,三次及以上作书面检讨,视情况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处理。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关档停业或缺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关档停业,须经管理处同意,否则作缺业处理。缺业半天罚款人民币50元,缺业一天罚款人民币100元,当月缺业三天作停业整顿处理,3天以上停业,视情况作自行退档处理,取消其经营资格。迟到早退1小时作缺业半天处理,迟到早退4小时作缺业一天处理。由于缺业迟到、早退而丢失物品,本公司概不负责,并要追究其缺业责任。
3、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须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档口显眼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
4、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档口,保管好锁匙,否则丢失物品自己负责。
5、经营者必须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睡觉,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检讨并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
6、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商场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50~100元。
7、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若查获某档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100元),并追究档主及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8、经营者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须保证质量,遇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意,在72小时内要求退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均应满足其要求。
9、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业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旧货、次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货品及送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并实行经济制裁,吊销营业执照。
10、未经商场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装设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者,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违反者作书面检查并罚款人民币100元,没收安装工具和私装设备,严重者作停电处理。
11、每位经营者,须自己到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投保,或委托管理公司代办,费用自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12、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每档位需备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两个,并摆放明显处),严禁擅自用电熨斗、电饭煲等未经许可使用的电器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一切责任。
13、自觉维护商场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
14、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者,且拒不接受处理或罚款,管理处有权停止电力供应或要求停止营业,待其认识错误并接受处理后方能开业。停业期间,租金管理费照常计算。如业户在被停业后仍置之不理,超过三天,将被取消营业资格,没收押金或物品,收回档位。
(注:以上数据只是范例,具体安排由公司统一制定)
第七章班后清场制度
1、明确重点部位和区域,对各楼层的强弱电井、管井、地下车库、设备房、各楼层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及各楼层办公室逐一进行排查。
2、采取从上至下逐层巡视的方式巡楼,全面巡查并注意对重点部位区域安全巡视。
3、巡楼路径为:左右分开,两边包抄,各管一边,首尾衔接。
4、巡楼将对讲机音量调小,不允许喧哗;夜间巡楼时应带上相应的警备器械。
5、巡逻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计划,关闭部分照明和其他电器。
6、检查楼层有关设施(消防门、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烟感、照明等是否正常)。
7 、发现有到楼层推销等不符合进入商场的人员,及时做好教育劝离工作。
8、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当值领班并通知安防监控室做好控制工作。
9、在非营业时间重点检查楼层商铺门是否关好、锁好,注意房内有无异常情况。
10、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房门未锁的,应及时登记,帮其代锁。
11、商场每天歇业后,安保立即对商场内外公共区域均进行一次清场,清场完毕后,将各出口进行封闭,不准无关人员进出,并加强各楼层的巡逻。
12、具体清场工作由巡逻岗安保及当班领班联合共同进行。逐层检查清点验证各楼层商铺情况,并填写“商场清场记录表”。
第八章附则
本制度上报公司领导核准后实施,如有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指正,并做修改,使其更为完善、合理。
商场管理制度2
商场物业部业务回访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对业户投诉处理和需求服务效果的及时反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范围内投诉处理和服务效果的回访。
3职责
3.1负责对任何信息产生之缘由追溯处理。
3.2物业客服部负责对业户的回访工作。
4工作程序
4.1回访方式
业户回访一般可采用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
4.2回访分类
回访一般分投诉回访、接报修回访、日常主动性回访。
4.3、投诉回访
4.3.1、无论何种方式收到投诉信息,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3.2、客服管理员应客观分析并调查投诉事件起因。
4.3.3、协调并落实相关部门拿出处理意见和结果。
4.3.4、联络投诉业户并取得最终谅解。
4.4.5、回访中应了解业户对投诉处理的.满意情况,如不满意应联系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直到业户满意为止。
4.3.6、将结论及相关措施上报主管并备案,以利工作进步开展。
4.4接报修回访
4.4.1接到维修服务需求信息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4.2通报维修部门。
4.4.3跟踪落实维修,两天内未处理完毕及时通报客服主管,由主管跟进处理。
4.4.4对维修满意度进行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一般由内场安排回访工作,外场负责回访,回访时间一般安排在返单后的第二天。
4.4.5对维修回访内容主要有:维修及时性、工作人员态度、维修质量。
4.4.6业户维修服务回访率不得低于95%。
4.4.7对公共部位接报修应做好相关记录,跟踪处理结果,回访事宜由报修人确认。
4.5日常性主动回访。
4.5.1随机选择业户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
4.5.2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主管、经理。
4.5.3日常性主动回访主要参照业户满意度调查相关规定进行。
5工作记录
接待记录
投诉处理登记表
商铺维修报修单
商场管理制度3
一、停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2)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3)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4)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5)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6)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6)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17)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8)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二、室外停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免费车辆的使用: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2、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3)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3)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6)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停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2)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8、车场清洁管理
(1)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2)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三、室外停车场应急措施
1、室外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4、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5、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四、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与程序的操作;
(2)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3)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五、室外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2)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3)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3、使用车场
(1)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2)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5)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6)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7)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8)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商场管理制度4
1、上班必须准时。不准迟到、早退,上下班须打卡,外派驻招租处人员须用现场直线电话向考勤员报到。不准无故旷工,如有外出,应先向项目主管请假,然后登记“员工外出登记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衣。工衣必须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皱褶;扣好纽扣,结好领带,领花、衣袋中不应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
3、头发必须经常修剪。男招租人员的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女招租人员不宜留披肩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长发者必须将头发挽起;
4、面部妆容必须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员化淡妆,但切忌浓妆艳抹,不许纹眉,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忌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总体要使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
5、口腔必须保证清新,不应有异味。上班前不得吃浓烈异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脏物,不得留长指甲;
6、姿势端正。在前台前就坐时,必须保证身体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懒散姿势;起立及行走时,必须动作迅速,不得拖泥带水;
7、在对客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等表情,应热情主动、精神饱满和风度优雅;对不同类型的顾客(投资者、炒家、租户、同行)要善于判断,并有所侧重地表达,应适当采取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把重点放在租户和投资者上;在介绍项目情况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目前主推产品,突出其特色和优势,增强顾客营商信心,耐心认真解答客户的询问;
8、不准在接待顾客过程中挑客、抢客;
9、不得在招租现场用餐、玩牌、下棋、打闹、吃零食、吸烟、看报及大声喧哗;
10、接听电话必须有礼貌,言语清晰、音调适度、优雅;不得在工作时间内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私人电话通话时间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严禁在接待顾客时接听私人电话;
11、招租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和《每周租赁工作总结》,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12、招租现场前、后台除摆放招租资料外,不准摆放其他杂物,应保持前台整洁;招租人员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闲杂人员均不得停留在销售现场;
13、必须保持模型、展板、销控图、招租资料与招租阶段相吻合,如发现不妥,要及时更正。
14、招租现场地板、墙面、天花、灯具、饰品、玻璃、台椅、模型、展板、音响、及其他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必须有专职人员不间断地搞清洁卫生;
商场管理制度5
一、广播室播出促销信息规定
1、各专柜需要广播室宣传、介绍商品及促销信息的,必须写出文字稿,并经楼层经理审核批准后,送交广播室。
2、送交的广播稿每天广播的时段、频次,由广播室负责人根据《广播室工作流程表》合理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广播室的广播安排。
3、广播室对各专柜送交的广播稿有文字修改权,并对稿件内容进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楼层经理、区域主管联系,协商处理,避免播报错误信息。
4、广播室应根据商品特点,公正、合理地安排播出时段和频次,不得照顾关系、徇私情,厚此薄彼。
5、各柜组对广播室有监督权,有异议或建议,直接向企划部书面反映。
二、dm单等宣传品发放规定
1、xx购物广场楼内(指顾客进出大门以内,包括地下超市)严禁任何专柜、供货商发放任何形式的宣传品。
2、各专柜需要发放dm单等宣传品的,须到企划部审核备案,同意后方可发放。
3、各商专柜、供货商发放dm单等进行促销宣传的,可在xx大楼南广场、西面的存车便道上进行,不得堵塞商场的各个门口。
4、各专柜导购员发放dm单等宣传品时,要衣着整齐、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5、现场管理部有权制止在商场内发放宣传品行为,一经发现,没收全部宣传品,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处罚。
三、pop管理规定
1、xx购物广场大楼内的公共场地、设施,及商场各进出门口,严禁张贴、悬挂pop等宣传品。
2、超市pop的.悬挂由超市统一部署。各专柜的pop严禁在柜组内随意张贴、悬挂,应根据场地实际合理安排悬挂位置和方式。无处悬挂的,专柜应自备展架张贴pop。pop展架的高度为:1。6――1。9m。
3、柜组内展架摆放要规范有序。pop张贴、悬挂须接受企划部的指导和检查。
4、pop的书写必须由企划部美工人员书写或授权相关人员书写,各专柜不得私自书写。
5、pop应遵循美观、大方、时效的原则,对过期或坏损的pop企划部和现场管理部有权责令撤除。
6、各专柜促销内容的pop,必须经楼层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企划部书写。
7、非xx购物广场广场统一印制的pop,必须经过企划部审批核准后方可悬挂。
四、促销活动场地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1、条幅:各专柜需在xx大楼外墙悬挂促销信息宣传条幅的,须提前三天向企划部申报。企划部同意后,在条幅尺寸,悬挂位置、时间和管理等方面将给予明确规定。任何柜组不得私自在楼体、外墙、门口以及广场周边悬挂条幅。
商场内部严禁悬挂任何形式的条幅。
2、商品展台:商场、专柜如需在dd门口搭建临时展台的,须提前一天向企划部申报。企划部同意后,将在展台位置、面积、时间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原则要求:展台摆放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最小不少于2个展台,最大面积不得超过30平米。
未经批准,严禁在商场内部公共区域设立展台、堆头等。
3、气模、展牌(架):各专柜如需在xx购物广场大门外、广场上摆放气模、展牌(架)的,须提前三天向企划部申报,企划部同意后,按规定位置、时间摆放。
商场内部公共区域严禁摆放气模、展牌(架),柜组内摆放气模须报企划部审核,不得影响周围柜组。
4、外场“路演”:须提前一周向企划部申报,为保证效果,企划部需对活动组织形式、内容、气氛营造等进行严格要求。原则要求:舞台面积不得小于20平米,带裙带;背景喷绘不得小于5米×2。8米,吊挂平整;音响功率不小于1500w,音质好;登台演员不少于5人。
5、上述各类促销活动结束后,所搭建、张贴的各类物品,白天2小时内予以拆除,晚上10小时内予以拆除。
6、上述各类活动造成dd既有硬件设施损坏的,活动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五、其他规定
1、商场内不得使用任何音响器材,以达吸引顾客之目的。
2、导购员在柜组内不得大声叫卖,不得拦截、拉扯顾客。
3、不得使用具有视觉、听觉、嗅觉刺激作用的设备,以达吸引顾客之目的。
4、如需进行媒体广告宣传,如:电视台的硬广、软广,报纸平面广告等,须向企划部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附注
1、本规定由xx购物广场企划部负责解释。
2、现场管理部、企划部、各楼层经理、区域主管负责督察本规定的执行。
xx购物广场企划部
商场管理制度6
1 目的:
通过对商场的电梯使用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电梯的的.正常使用。
2 主要职责:
当值安全确保电梯安全正常服务,延长电梯之使用寿命和降低电梯维修费用。
-凡商场内电梯只可用于搭载人员及随身小件物品,施工人员或货运人员一律搭载货运电梯,- 电梯开发时间:客用电梯: 小时货用电梯:每日xx开放(如于开放时间以外使用货运电梯,应提前申请经商场物业同意后开放。)
-使用电梯不得超载,超高、超长和超重物品不得使用电梯。
-使用货运电梯搬运大件物品,需事先申请并经商场物业同意,并交付相关货运电梯轿厢保护设置、材料费后方可使用,若运输电梯因此损坏,责任人将赔偿相关费用。
-乘载电梯时,应保持电梯内整洁,严禁抽烟,轻按按钮,切勿敲打按钮和面板,严禁蹦跳、强行开门。
-乘载电梯时如遇停电停驶、未平层开门或滑降等意外,应保持冷静,切勿自行开门,应立刻按电梯轿厢内之紧急对讲按钮向商场物业监控中心人员求救,静待救援人员处理。
-当遇火灾、停电或地震,切勿乘坐电梯。
-如遇乘客发现有人违反上述规定,均有权立刻劝阻,不听劝阻,应立刻报告当班领班。
商场管理制度7
店铺运作
1、全店销售工作,合理安排店员工作;
2、负责开铺、收铺、监督店员收银程序、保证货品及现金安全
3、维持货场及收银柜等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
4、保持货场灯光、仪器、工具运作正常;
5、编写店长每周工作日志及处理各项文件;
6、每天主持例会,确保员工与公司的沟通顺畅。
货品管理
1、保证店铺货品充足,合理安排补货;
2、根据公司要求及市场情况灵活安排货品及陈列;
3、监督收货及退货程序;
4、及时向公司反映货品及市场情况。
顾客服务
1、指导购员提供优良的顾客服务;
2、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建立顾客与公司良好关系。
人事管理
1、安排员工的排班表;
2、向公司建议人事调动,纪律处分,员工晋升等;
3、处理好同事关系,提升团队合作精神。
2)资深营业员、收银员、营业员、仓务员工作范围
店铺运作
1、积极向顾客推介店铺的货品及推广活动内容并达成销售;
2、保持货品和货仓整齐清洁;
3、保证公司货品及财物安全;
4、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5、遵守公司的仪容仪表及制服标准;
6、及时向上司反映一切需即处理的情况。
货品管理
1、及补充货架上的货品;
2、协助处理进货及退货和准备补货的资料。
顾客服务
1、向顾客提供专业及优良的服务和协助处理顾客的投诉;
2、向顾客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3、各岗位职责简述
1)店长岗位职责:职位名称店长直接上级区域督导部属下级店铺人员工
工作职责
1、店铺最高负责人,承担全面店铺管理工作;
2、管辖和监督店铺运作,以达成店铺销售、店铺形象服务和人员管理的目标;
3、以身作则,推动下属,培训员工;
4、作为店内同事与公司之间沟通的桥梁;
5、作为公司接待人员与公司外部相关人员的沟通;
6、处理好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
具体工作内容
1、确保店铺正常有序的日常运作;
2、在店铺推广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3、推动店铺生意,分析店铺生意状况,以至达成公司的销售目标;
4、承担一定比例的个人销售指标;
5、监督销售程序,确保店铺提供顾客期望的优质服务,处理顾客投诉,与顾客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
6、了解和掌握市场及顾客动态信息,参与公司市场推广和品牌推广;
7、管理和带动属下员工,建立店铺团队士气,确保员工之间的团结与合作;
8、培训属下员工,推动员工的个人发展;
9、合理安排人手,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10、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店铺物料正常运转;
11、创造合乎公司品牌形象的店铺环境,店铺陈列和气氛;
12、正确执行现金处理和财务核算程序;
13、店铺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理人和负责人;
14、日常店铺文件和文书工作的整理;
15、执行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定;
16、每日、周、月制作公司指定的报表;
17、组织每月的商品盘点、帐务核对;
18、补货与商品管理;
商场管理制度8
1、配合当班保安做好人员进场、清场工作。
2、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确保消控室干净,整洁。
3、消控班长原则上以白班为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由保安主管安排不定期跟上中、夜班,以便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4、班长详细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包括人员岗位安排、当班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应向下个班次交待的工作、以及保安器材和设备情况等。
5、在消控班长不当班的班次中,消控人员由当班保安班长代为管理,并向当班保安班长负责,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6、当班值勤时值守消控室,保障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每班按工作时间流程完成对各经营厅及户外消防设备与设施的巡视,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7、未经部门经理、保安主管许可、无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消控人员严禁进入业主店面,与厂商营业员、业主聊天,发现消控人员坐在业主店内的立即开除。
8、加强市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巡视户外消防设施,阻止顾客以及他人在市场内乱写乱画,敲击、损坏行为,对造成后果的'要及时上报保安主管处理。
9、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工作,保证责任区内通道畅通、干净。
10、值勤时发现可疑问题,要认真仔细观察,必要时上报班长,协同其他人员共同处理。
11、完成部门经理、保安主管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商场管理制度9
为落实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商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第一条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条 商场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 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
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的商场,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
应当配备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进货检查记录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商场采购食品,应当查检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畜生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安批次索要《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记录备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并由商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建档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天。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商场,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的商场(超市)应当建立电子帐台。
第五条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商场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称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营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的商场,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的连锁企业可由企业总统统一设立),购置及经营规模、经营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查设备,配备2名以上的检查人员(可由食品安全检测员兼任),定期对经营食品经营食品进行抽检。没有检测设备的商场应当定期抽样送权威机构检验。
第六条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商场(超市)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商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商场管理制度10
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二、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监视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三、经常性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维护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内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种公用物品,杜绝丢失和损坏,并做好领用借用登记;
五、当火警发生时,正确及时地操作使用消防报警控制设备设施,并按规定的报警程序及时的通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火灾确认后,按要求正确的启动和关停有关消防设备设施,配合组织灭火工作;
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设备设施。主动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检修和维护并如实登记;
七、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优势,密切关注商场内各种情况,注意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操作程序果断采取应对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误战机;
八、做好中控室的保密工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控制室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室的,需经保安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入,当班值班员应做好记录;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制度
一、值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规定准时接岗、巡视,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除楼层巡视和处警以外,值班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值机员不得不得无故缺勤和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急需换班时,值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消防领班申请并填写“换班申请表”,上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换班过程中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当班者要负主要责任;
三、积极配合保安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若值机员无法处理或超出职权范围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值机员不得擅自做主;
四、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度,值机员应将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值班情况及需跟进事项详细记录在案,并认真做好交接;
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领导批准的,中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六、值班员应主动承担中控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将工具用品摆放整齐,每日对地板、地面、室内设备设施、器材、桌椅和门窗玻璃进行清洁,室内设备不可有积尘土和污渍;
七、在岗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看书报杂志、吸烟、喝酒、睡觉。严禁在中控室吃东西;
八、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
九、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商场管理制度11
1目的
确保空调机组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及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保证商场正常供冷、供热。
2适用范围
商场各类空调设备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空调工负责空调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异常情况报告、维修保养及设备房的清洁工作。
3.2设备主管负责空调设备的综合管理及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督导。
3.3物业部门负责向有关商户通知空调停机情况。
4空调设备(设施)运行规程
4.1空调机房管理工作
--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需经管理处维修班批准后,由空调维修工陪同,方可进入,如有进入必须在〖设备房出入登记表〗进行登记。
--空调机房内设备由空调维修工负责操作,其它人不得擅自操作。
--运行中若出现停电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恢复供电半小时后方可开机。
--保持机房干净整洁无积灰,不得堆放杂物。消防设备完好,严禁吸烟。
--保持良好室内照明及通风,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空调维修工负责空调设备的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空调设备启动时观察电流、温度、压力大小,倾听有无异声,并填写〖空调机组运行记录〗。
4.2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2.1工程设备领班
--应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节空调负荷,以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同时达到节能目的。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和材料的采购计划,外协维修的联系工作。
--负责编制空调设备(设施)台账、设备卡,每年按运行状况制订中、大修计划。
--对空调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商场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商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和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用电法规观念,增强节约,减少浪费,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违章用电事故,违章操作机械伤人事故,电器火灾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目标:
年度内不发生电器火灾事故,不发生违章用电、违章操作责任事故,不发生设备设施机械伤人事故。
二.责任:
1.认真学习和执行电力法规,严格遵守用电操作规程,遵守商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用电,严格遵守岗职规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确保商场用电安全。
3.增强节约意识,减少浪费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对出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到位解决。
4.按岗位和责任区,责任到人,加强卖场安全巡视,严禁出现责任事故。
5.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
6.每日对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进行检查,保证通道畅通无阻。
7.保证防火卷帘门、
三.考核办法:
1.因违章用电造成电器火灾,违章操作出现事故,造成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设备设施、机械出现故障,不及时修理造成损失、损坏和不良影响,扣罚责任区责任人工资10%。
3.用水设施出现故障和损坏,不及时到位维修或接报后不及时修理造成用水浪费,扣罚责任区责任人工资10%。
4.配电室、配电柜、各楼层配电箱没有定期检查和维护,出现故障没有及时排除、修理、更换、上报的.,造成不能正常用电和损失的,扣罚责任区责任人工资30%个月。
商场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贯彻安全方针,做好劳动保护,使部门员工按照安全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百货商场管理区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职责
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安全工作的贯彻、培训、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消防设备、电气设备、危险品存放、火灾隐患、钥匙管理、设备机房、重要部位、来访人员登记、车辆出入管理、各部门人员值班等进行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各部门必须限期整改。
3、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过本部门的岗前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或各专业人员培训介绍本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本百货设备设施情况。新员工必须在已转正的老员工带领下工作,严禁单独上岗进行操作,在熟悉各个控制部位和熟悉各种操作,并经过考核确认后才能独立开展工作。
4、人员安排应严格按照专业分工进行工作,若员工对项操作未掌握或不熟悉,则不能单独进行此项操作。
5、在开展各项活动(如:维修、维护保养、消防演习、保洁开荒、商场文化活动等)前,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策划、讨论并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规定:
(1)安全注意事项;
(2)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种工具和材料应准备齐全;
(3)具体的操作步骤,操作步骤必须考虑到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具体的细节;
(4)人员安排,人员安排合理,每个人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
(5)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后果,并有各种应对措施。
如果对项活动的实施没有一定的把握、或者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没有预测、或者技术水平达不到要求、或者人员力量准备不充分、或者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则不能实施此项活动。
6、在进行各项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具体操作步骤逐项实施,对重要步骤由本次活动负责人进行检查、落实和确认。
7、活动过程中若出现未曾预料到的情况和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待落实解决方案后继续进行;如果问题暂时难以解决、或可能出现难以预料后果、或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经领导同意可以取消本次活动,并恢复原状。
8、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应有整个过程的完整的记录和总结报告,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归纳,并在今后工作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9、高空作业:必须首先对所使用的工具(如梯子、绳子、保险带等)进行检查,并有人监护,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再开始实施。
10、电气操作
(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实行填写工作票制度,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实行工作许可制度,有触电危险的工作现场实行专人监护制度,电气操作实行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和带电作业证制度。
(2)电工作业前应穿戴防护用品,并保证使用工具的绝缘性能良好。
(3)在进行低压线路和设备的检修作业时必须停电进行,并在明显处悬挂安全警示牌(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4)在进行线路检修作业时,应在各供电回路的隔离开关上悬挂明显的标识牌。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尽量避免带电作业;
如不能避免,则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6)电工必须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11、水暖操作
(1)应首先确定设备低压电气开关部分处在断开位置并悬挂标识牌后再进行设备维保工作。
(2)进行维修工作时,应在被检修设备上悬挂'暂停使用'或'正在检修'的标识牌。
(3)检修设备时,要防止水渗入设备而烧坏电机。
(4)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罩,防止烫伤,及剌伤眼睛。确保工作场所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并备有手提灭火器。工作结束后或暂离现场前,应关闭电焊机及氧气、乙炔瓶阀,检查并确保工作场所无火灾隐患。
12、电梯操作
(1)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其它安全操作规程。
(2)对检修、保养的电梯,应悬挂'检修停用'等相应告示牌。
(3)保养、检修时,应断开相应的电源开关,非必要不得带电作业;
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有关规定,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井道工作:经批准后使用开锁装置或钥匙;
确定工作是否需要电力,如果不需要应将主电源开关断开,锁定并挂标识牌;应尽量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同时工作,必须同时作业时,应戴上安全帽;完成工作后,在确认所有员工、工具及设备均已离开井道之前,不允许将电梯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在轿顶工作时:确定工作是否需要电力,如果不需要应将主电源开关断开、锁定并挂标识牌;
确保电梯在专业维修人员控制下慢车运行;如存在坠落危险,必须采取坠落保护(戴安全帽、使用护栏、护网等);在移动的轿顶工作时,不准穿戴可能被钩住或缠住的任何物品,不准在口袋内携带工具。
(6)在底坑工作时:必须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的检修急停开关断开;
主电源开关必须挂牌、锁闭在断开位置上;在底坑入口处
必须放置一个适当的警告标记来指明里面有人作业。
(7)在机房工作时: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防火器材应齐备;
机房内必须保持干净,不得有油和杂物;所有电接触点、断路器和电接头,必须加以保护以防止电击。
(8)电梯运行时:防止有水渗入电梯或机房,如有水渗入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电梯,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切断水源,在确认水浸部位完全干燥后才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商场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经营场地管理
第一条经营场地划分权利归管理公司所有
我公司将立达家具直营馆内可经营面积分区划块给商户使用。区块的划分与分配的权利归我公司所有。商户无权自行将所使用的场地另行划分转租、转包给他人。
第二条各项费用及收费方式
1、场地各项费用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
2、商户自行承担所使用的电费,自行及时交纳。
3、商户自行负责依法交纳经营中国家机关征收的税、费。
第三条关于续签合同
商户应在原合同期限截止前30日向管理公司提出续签申请,经管理公司同意后,告知续签单价、续签期限,方可续签。商户未按期提出续签申请的,视为商户自动放弃,原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管理公司收回该场地使用权。
第四条关于场内装修
1、入场经营时,商户必须对所持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及电路图先报经管理公司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商户对场地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商户承担。正式施工期间,商户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管理公司随时检查,装修完工前须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经营。
2、如商户未按装修方案装修,或装修中出现违规行为,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业户入场经营并责令业户进行整改,超过10日未整改完毕的,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双方签定的入场经营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五条关于对经营范围的要求
一层:小件(茶几、电视柜、餐桌椅)
二层:软体(沙发、软床)
三层:套房(板式、板木、实木、儿童等各类套房)四层:办公系列家具
商户需严格按照商场规定摆货,对于不遵守商场规定且限期不予整改的商户给予清场。
第六条关于退场
1、如商户入场经营合同到期,须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向商场递交书面撤场申请,付清应付款项并交足质量保证金,方可退场,场地内所有装修归商场所有,商户不得拆除、破坏。合同到期之日起,经营场地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全部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
2、因商户违反本管理规定内容,造成管理公司终止双方所签定的场地经营合同的,在管理公司通知商户终止合同后5日内,商户须撤离出场,场地使用权由管理公司收回,质保金不予退还。超过5日起,该场内所有遗留物品、装修物无偿归管理公司所有。
第二章经营秩序管理
第六条如商户在经营中发生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我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处理。我公司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该业户,商户须在得到通知后5日内向我公司交纳罚款。
第七条所有入场参与经营的人员,须在运营部登记,由我公司发放统一营业身份标识、统一服装后方可入场经营。未经登记的、无营业身份标识的、未着装的,将按闲杂人员处理。商户如更换入场经营人员,须重新登记并得到运营部核准认可。
第八条商户应服从商场的统一规定;按照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第九条商户经营人员如有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我公司有权要求商户在3日内撤换该人员,如情节严重须在24小时内撤换该人员;因商户经营人员的行为影响信誉或损害商场合法权益时,商户应负连带责任。
第十条顾客或其他人员如因商户或其代理人、授权人、受雇人的行为,因非管理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而在场内受到伤害,商户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我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商户经营人员或商户来访客户、来访亲友发生下列任何一种行为,我公司有权进行罚款处理(每人次50元),累计三次以上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入场经营合同,所有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①在场内打麻将、玩扑克牌,或其它形式的娱乐行为,经劝阻无效的。
②在场内饮酒,经劝阻无效的。
③在场内吸烟,经劝阻无效的。
④在场内大声喧哗,经劝阻无效的。
⑤在场内与客户争吵,经劝阻无效的。
⑥擅自在营业时间停止营业,经劝阻无效的。
⑦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电加热设备,经劝阻无效的。
第十二条商户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并经相关行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商场处销售。
第十三条商户承诺在商场处销售商品的种类、系列或式样应多于当地其他商场,其商品实际销售价与当地其他商场同期销售价差价不超过5%。
第十四条如入住商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则商场对入住商户按以下标准处罚:
①发生一次,我公司对商户至少给予一千元罚款;累计三次的,我公司有权解除经营合同。
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纠纷产生对顾客的赔偿由商户承担。
第十五条在租赁期内,商户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八日不营业的,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十六我公司负责商场内的夜间巡逻、电视监控,如有需要,可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商户存放于经营场所的商品、装修物,由商户自行负责管理,如发生丢失、人为损坏等案件,管理公司只承担协助查找、侦破案件的责任,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关于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1、促销海报、印刷宣传品在商场散发即赠送,大厅内广告牌摆放必须经企划营销部审核同意。
2、临时性促销海报(POP)制作应美观大方,需要企划营销部制作的,到所在楼层领取“POP”书写流程单。
3、自行制作的广告(户外灯箱、广告路牌、电视广告、报纸广告、宣传册等)涉及到本商场的必须内容合法,不得损害商场利益、形象。
4、如遇新闻媒体采访,必须尽快通知企划营销部,在接受采访过程中需注意态度、措辞,以不损害本商场和其他厂商声誉为前提。
5、举行促销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商场关于促销活动流程到所在楼层提出申请,由商场统一安排,在接到企划营销部通知后方可进行。
6、商场统一举办的促销活动,厂商必须积极配合或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商场促销活动,商户不得开具假票骗取活动礼品,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并公示,发现三次有此行为的商户清出商场。
第三章营业员管理制度
为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各品牌经销商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营业员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1、商场营业员在进入商场工作之后一星期内必须将履历表及各相关证件送交办公室备案,并协助商场办理所需各项手续。拒不办理者,不得从事本商场内各项工作。
2、商场营业员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30—17:30;周六、周日为09:30—18:00(根据季节变化,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考勤情况每月考核公布一次,对营业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3、商场营业员实行全天工作制,营业员休班应提前一天告知楼层商管经理登记备案,违者扣20元。各门店不得因营业员休班空岗,代班人员按考勤制度计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开门营业须提前写请假条,交由大堂审批同意。
4、各场地每天的清洁工作须在9:30之前做完。清洗后的抹布、拖把必须放在脸盆、桶等物内,不得将水滴洒在商场公共区域内;清洁工具、杂物必须放在店内隐蔽的位置或商场指定地点。违者扣20元。
5、商场营业员午餐时间为11:30-13:30,午餐时不准饮用酒精类饮品。违者扣50元。
6、商场营业员不能带孩子上岗,不准带小动物进入商场。违者扣20元。
7、商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准带明火进入商场,营业员发现本店内有顾客吸烟,应当及时劝阻。
⒏、商场营业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休息,不能随意坐、卧、躺场地内商品(工作需要除外),不准随意脱鞋、踩踏商品。
⒐、商场营业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会客、大声喧哗、嘻闹、吃零食、喝酒、玩扑克、下棋、赌博、聚堆、聊天、串岗、擅自离岗、干私活等现象发生,不能在店内睡觉,不得留非工作人员在店内休息。
10、商场营业员在工作中要衣着整齐,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上班,违者扣50元。
11、商场营业员要文明待客,热情、耐心、细致,认真执行文明礼貌用语;要诚实地为顾客介绍商品的质量、材质、产地、工艺、性能、执行质量法规等信息,不能误导消费者,由商场营业员失职引起的顾客投诉,扣50元。
12、商场营业员严禁互相拉客、贬低他人商品,不能影响其它店面的正常经营。造成极坏影响者,处以100元罚款。对多卖少报,强行索取中介费的营业员扣100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检察等部门处理。
13、商场营业员要保持门店的环境、卫生符合商场的有关规定,定期清洁店内外的玻璃、墙面、踢脚线;对商场提出的不符合要求情况未及时整改扣20元。店内、店外不得存放包装货物和外包装物,违者扣50元。
14、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如遇装货等情况,在装货完毕30元钟内,必须将公共区域内的货物、垃圾清理完毕,货物包装等杂物不得放入商场生活垃圾筒内。不得使用客梯运送货物,违者扣50元。
15、商场营业时间内,要求各门店开照明灯数量不得低于照明灯总数量的80%,照明效果不得明显暗于商场公共区域的照明效果。凡在店面外围的装饰灯及灯箱(包括门头灯箱),营业时间内必须开启。9:30必须开启场地内照明灯,违者扣50元。
16、出货请到服务台开具出入证。夜间不得随意出货或加班。如有加班需要,请在每日17:00前通知商场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开加班证,。经批准后除加班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入内,各人员要服从商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在商场内走动,只许在工作区域中活动,违者保安人员有权将其马上清除出场外(发生不良后果或损失由商户自负)。
17、商场营业员应保障商场店内、外一切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性,违者扣100元。
18、如门店装修,营业员应配合商场做好卫生维护工作。装修工具与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在公共区域;装修场地需用围挡遮盖,装修完毕后当天应将店内卫生及靠近专卖店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干净;违者扣100元。
19、商场关闭清场时,任何人员不得无故在商场停留;如有顾客,顾客离开商场时必须由营业员或门店工作人员陪同离开商场。
20、商场营业员违犯以上各项规定,商场酌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相应的处罚。
21、违规的营业员,在接到商管部处罚通知后, 24小时内到商管部接受处罚。否则,按照处罚结果加倍处罚,商场有权对其专卖店停电、停业直至清除出场。(如有异议,请在接到处罚通知24小时内向商管部提出)
22、营业员因自身原因辞职,六个月内不得在本商场其他门店任职。
商场管理制度15
一、各业主应当及时做好人员、物资和管理等方面的营业准备,保证按时开始营业。
二、各业主在该房屋/铺位开始营业之前,应当取得所有必需的政府批准、登记或许可证明文件,并确保该等证明文件在商业合作期间内完全合法有效,否则,由各业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各业主必须在广场要求的期限内按照其营业类型提交证明文件,该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企业法人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卫生许可证
(六)治安许可证
(七)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三、营业人员
3.1该房屋/铺位的营业人员有各业主自行聘用和管理,各业主应当对营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各业主保证其聘用的营业人员服从广场管理,遵守本商场管理规定。营业人员不服从广场管理,或者违反商场其他管理规定的,视为各业主未能履行保证,公司有权追究各业主的责任。
3.2各业主指定房屋/铺位的负责人,代表各业主处理该房屋/铺位日常事务,并负责与广场联络。房屋/铺位负责人更换后,各业主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广场,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各业主自行承担。
3.3各业主应当及时将营业人员的身份证、个人履历、委派证书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有关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的资格证明或证书提交广场备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该等备案并不表示广场愿意或者应当对各业主营业人员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各业主营业人员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各业主承担。
3.4广场对营业人员实行识别证管理制度。各业主营业人员到岗前,各业主应当为其申请办理《营业人员识别证》。《营业人员识别证》是营业人员出入商场和上岗营业的凭证,营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营业人员离职后,各业主应当立即收回识别证并及时交回广场管理部门,各业主未及时交回识别证或者识别证被他人冒用,致使各业主遭受损失的,由各业主自行承担,致使广场或者商场内其他商家遭受损害的,由各业主负责赔偿。识别证管理由广场另行制定。
四、营业时间
4.1各业主在合同约定的房屋/铺位装修期满后,应当立即开始在该房屋/铺位营业。
4.2该房屋/铺位日常营业作息时间为根据商场实际情况,有权对该日常营业作息时间进行调整。
4.3营业作息时间届至前半小时内,各业主营业人员必须全部到岗,营业作息时间届至后,各业主应当立即开店营业;营业作息时间结束后,各业主应立即关店休业,营业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离开商场。
4.4各业主临时申请加班的,需提前三小时向广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广场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除临时加班情况以外的其他申请延长营业时间的,应当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广场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4.5各业主应当保持该房屋/铺位的连续营业,非经广场书面同意,或者除非广场另有临时通知,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五、名称与标识
5.1各业主应当在广场同意的位置安装店招,标明合法有效的名称或者标识。
5.2各业主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名称和标识,不得借用或者假冒其他企业的名称或标识,也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名称,其销售产品发票上的公章应与房屋/铺位商业合作商相对应。
5.3各业主在从事经营活动和进行广告宣传时,为了说明该房屋/铺位地址的需要,各业主可以使用广场或者本商场的名称。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各业主均不得使用“百脑汇电子时代广场” 和“ 百脑汇”商标,除非各业主依法取得使用许可。
5.4各业主变更名称、标识后,应当立即书面告知广场,并提交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给广场备案。
六、商品与服务的质量
6.1各业主销售的商品必须具有合法来源并具备法律规定的销售条件,不得销售走私 物品或者法律限制或者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6.2各业主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商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保证商品标准符合法律规定。
6.3各业主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6.4各业主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6.5各业主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的要求。各业主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各业主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6.6为维护、提升甲乙双方的形象,以达成共同健康发展之目的,各业主有义务提升自身及其雇员的整体服务质量,保障商场及商家的信誉,如有顾客投诉至广场,各业主则须根据《商业合作合同》中附件一之相关约定向广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价格管理
7.1各业主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各业主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7.2各业主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与商场内商家相互串通,操作价格,损害其他商家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八、宣传促销
8.1各业主应当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对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8.2各业主应积极配合广场进行商场整体促销活动,并按照事先承诺的品种、型号、价格和数量等提供促销商品或者提供其他资源。
8.3各业主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业主的宣传、促销活动妨碍其他商家正常经营或者涉嫌不正当(包括但不限于拉客、黄牛等)竞争的,即使该等促销活动已经获得广场同意,广场也有权采取任何合理、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
8.4各业主在本商场内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征得广场的书面同意,并将具体的促销方案提交广场备案。
8.5各业主进行宣传或者促销合同,需要使用广场的名称、标识、图案、包装、名册或者数据等资料的,应当事先征得广场书面同意,并且应当按照广场的规定交纳许可使用费。
九、消费者权益
9.1各业主应当遵守法律,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2各业主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9.3各业主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9.4各业主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十、售后服务
10.1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消费者履行售后服务义务,该等约定违背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10.2各业主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自己和其他售后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3各业主应当及时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消费者因商品、服务质量或者其他原因向广场对各业主提出投诉后,各业主应当在广场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妥善处理。各业主理解并明确同意,各业主对该等投诉未予即时、妥善处理的,广场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各业主的情况下自行作出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各业主承担。
10.4各业主理解并明确同意,各业主对消费者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的,由各业主独立处理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广场因此被追究责任或者商誉受损的,各业主应当向广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保证金的赔偿金,广场实际损失超过该等赔偿金的部分,各业主仍予以赔偿。
十一、商品陈列
11.1各业主有权自主决定该房屋/铺位的布局风格和商品陈列,但是如果该等布局或陈列不合理、不正当或者与商场的整体氛围明显不符,广场有权要求各业主改进。
11.2各业主在该房屋/铺位的商品陈列和物品摆放应当整齐、有序,商品陈列或者物品摆放杂乱无章,明显有碍观瞻的,广场有权要求各业主改进。
十二、资源使用
12.1各业主理解并明确同意,本合同仅授予各业主在约定期限内使用该房屋/铺位的权利,各业主需要使用该房屋/铺位以外的其他部位时,必须事先征得广场的书面同意。
12.2各业主未经广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占用该房屋/铺位以外的部位进行经营、张贴、宣传、促销等活动或者堆放物品,不得在该房屋/铺位外招揽、争抢客源。
12.3广场保留除已提供房屋/铺位外的商场内其他部位、空间的所有权利,各业主需要使用该等部位、空间的,应当与广场签订书面的商业合作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三、代理资格
13.1各业主代理销售其他企业产品的,应当取得该企业授权的合法有效的代理资格证书,并将该等证书及时提交广场备案。
13.2各业主假冒他人代理名义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广场有权要求各业主立即改正,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各业主自行承担。
十四、与《商业合作合同》的关系
14.1本规章制度与《商业合作合同》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并取代在此之前甲、乙双方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达成的任何与合同主题有关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协议或表示。
14.2本合同的效力从属于《商业合作合同》的效力,《商业合作合同》无效、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合同无效、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依照《商业合作合同》的约定处理;本合同与《商业合作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商业合作合同》的约定为准。
【商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商场管理制度09-19
商场管理制度09-23
商场策划07-31
[精选]商场策划09-23
商场策划(精选)09-26
商场策划[经典]11-29
商场策划08-27
商场营销方案07-21
实用的商场策划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