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的指导工作计划

时间:2021-09-02 20:10:11 教师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新教师的指导工作计划

  为更好落实xx理职院〔2009〕56号(《xx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提高新教师整体素质,在总结经验基础之上,结合实际特制定学年度新教师指导工作计划。

新教师的指导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实行实行新教师导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实行新教师导师制度是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和老教师“传、帮、带”作用的有效措施。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提高新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使新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形成严谨治学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成长为合格乃至优秀的高校教师。

  二、根据导师任职条件选聘新教师的导师。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为每位新教师指定导师。具体情况为:

  三、组织新教师的导师熟悉导师的`职责和权力

  四、新教师培养的具体实施措施

  (一)导师及被培养对象共同制定培养计划书,明确培养内容、方法和预期目标等。

  (二)培养计划书经所在教研室审核,部门同意后实施。

  (三)导师对新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培养。

  1.为指导对象制定培养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确立传、帮、带的具体培养目标。

  2.帮助新教师树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通过言传身教,培养新教师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良好风尚,使之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集体观念,做到与他人团结协作,友好共事;培养新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3.在教学业务上,指导新教师逐步熟悉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标准、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尽快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设计能力。指导新教师备课,审阅新教师教案。导师每周至少审阅新教师一次课的教案,并提出修改意见。深入新教师任教的课堂(含实践教学场所)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在新教师上课的头两周应做到每周听1次课),对其授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认真填写《新进教师导师听课记载表》。指导新教师认真开展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检查新教师拟订的考试题、评分标准和阅卷情况。严格训练新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认真检查各个教学环节,促进新教师教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5.训练新教师实践技能,提高新教师的实际动手能力。指导新教师开展教研科研选题、立项、研究设计等科学研究工作,使其能尽快独立承担科研任务,帮助新教师尽快提高科研能力和撰写论文的水平。

  6.导师定期向所在系(部)的主要负责人汇报指导情况,每学期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新教师指导工作考核表》,经基础课部审核后,交教务处备案。

  7、在培养期间,对新教师的培养情况组织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指导培养工作。

  (四)积极配合基础课部、教务处、督导室、人事处对新教师的培养情况的检查工作。

  (五)总结考核

  1、经过一个学年培养后,被培养教师要就思想认识、教学观念、态度及方法、教风、业务提高等方面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并经导师审阅签字后交部门或教研室。

  2、导师书面汇报培养情况,并对培养对象是否具备教师任职条件提出具体意见,并交教研室和部门。

  3、培养期满时,通过组织新教师试讲,检查教案、听课笔记、说课以及答辩等形式,结合新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学及科学研究情况,考核新教师及其导师执行培养计划的效果。

  4、对新教师的试讲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并得出是否合格、能否胜任教学工作的结论,填报《新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表》,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

  5、经全面考核合格者,安排其到相应的教学岗位;不合格者查找原因,修改培养方案或延长培养期限继续培养,经继续培养并考核后,仍不合格者,交学院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将实行新教师培养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存档。

  1、培养计划书及完成计划;

  2、被培养教师要在培养期满后就思想认识、教学观念、态度及方法、教风、业务提高等方面所作的书面总结;

  3、导师汇报培养情况的书面材料;

  4、新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表;

  5、学院对新教师及其导师执行培养计划的效果的考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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