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3-08-15 18:00:11 炜亮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办法(精选2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管理办法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闲置设备管理,提高闲置设备管理的水平,保障公司各项设备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闲置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设备,是指根据生产计划、生产及地域特点、修理间隔期以及停厂修理期所确定的设备配套标准以外的多余设备;因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改变或其它原因,连续停用一年以上及新购进二年以上未能投产使用设备。

  第四条 公司闲置设备管理办法效力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公司设备管理规章、部门闲置设备管理规定。公司设备管理规章由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其他主管领导组织制定,以公司名义发布实施;部门闲置设备管理规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以部门名义发布实施。

  第五条 制定公司闲置设备管理办法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

  第六条 公司闲置设备的管理:

  (一)闲置设备的资产管理

  1、闲置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建立闲置设备台账,作到账物相符,底数清楚。

  2、各基层单位,每年底对闲置设备进行一次清理,按设备A、B、C分类,摸清其技术状况并按规定的内容于下年度初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上报闲置设备

  3、技术科向公司设备管理处、财务处上报闲置设备报表。

  4、经公司核定的闲置设备,可按规定不提折旧。

  (二)闲置设备的`封存

  1、各基层单位应建立设备库,为闲置设备的封存提供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也应该集中封存并落实专人保管。但属精密易损设备,仪器必须入库封存。

  2、闲置设备封存前,必须做好保养工作。

  (1) 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防腐。

  (2) 内燃设备必须放净发动机及水箱的冷却水。

  (3) 卸掉电瓶并妥善保养。

  (4) 对易锈蚀部位做好防腐工作,所有敞口应严密封堵,防止异物进入。

  3、闲置设备封存应做到分类保管,摆放整齐、上盖下垫。

  4、闲置设备封存后应定期检查、保养、(转动设备在封存期间应定期将转动部位换向,以防转子变形)。

  5、闲置设备封存后,不准随意启用或拆卸另部件。

  (三)闲置设备的启用

  1、闲置设备应做到完好进库,完好出库。成套设备必须做到成套进出。

  2、因生产变化需要重新启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生产技术科、财务科批准并办理资产变更手续方可使用。

  3、设备启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与保养,做好除锈去污工作。在没有确认其技术状况完好前,不准投入正常运行。

  (四)闲置设备的转让与租赁

  1、闲置设备的转让与租赁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并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

  2、闲置设备实行有偿转让租赁,其收益由公司相关部门掌握,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

  3、闲置设备转让的价额,一般根据设备的净值并结合其技术状况由转让单位作价报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处审定。

  4、闲置设备的租赁应先报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处、财务处批准,租赁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应做到内容具体,责任明确。

  5、设备出租一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承租单位要求继续租赁可以重新签约.

  6、无论转让与租赁都必须先付款、后转让(租赁)。

  第三章 处 罚

  第七条 本办法为公司设备管理的项目,同时为公司设备考核、生产考核、公司双文明考核的内容。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中的任一条,扣设备管理分0.1分,超过5条,扣1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 2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对大型、精密、贵重、重点设备(简称关键设备)的管理,以确保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关键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考核等各项管理。

  2、制订依据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定》

  3、具体条款

  3.1关键设备的选定是根据在生产中对生产、质量、成本、安全、交货期等诸方面影响的设备,将设备划分为A、B、C三类,A类为关键设备,是重点管理和维护、维修的对象,应严格执行预防维护、维修、管理;B类为主要生产设备,也应执行预防维护、维修、管理;C类为一般设备,可以实行事后维修。(具体见附件《关键设备选定依据》)。

  3.2关键设备由运营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应单独建立关键设备台帐。关键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在设备醒目处订上标示牌,每年年终进行清查核实。

  3.3关键设备必须认真做好“四定”:定使用人、定维修人、定规程制度、定备件。

  3.4关键设备的操作工人,必须熟知设备的.使用要求及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领取操作证以后才能上岗位操作。

  3.5关键设备操作者变动,在经生产总监审批并报运营管理部,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变动,变动情况记入设备档案内。

  3.6为了确保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转,合理储备关键设备的易损、易耗件和主要配件,运营管理部负责易损、易耗件和主要配件的计划、采购、储备工作,及时做好备件的使用、储备记录。

  3.7关键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相关设备管理规定外还要遵守下列要求:

  3.8关键设备只允许按其规定用途使用,绝对禁止粗加工和超负荷使用,工件的重量、规格不许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加工余量应为最小量。

  3.9运营管理部应对每台关键设备编制润滑卡片,关键设备的润滑必须按润滑卡片的规定严格执行,加入前必须过滤。

  3.10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关键设备的运转情况,要建立专门的检查记录簿,要定期检查校正精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设备工程师每周至少要对设备的交接,运车、记录检查一次,掌握好使用情况和机床的技术状态。

  3.11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按照修理周期来执行,一经列入计划,不许随意更改。修理内容及配件更换情况,及时记入设备履历表中。

  3.12关键设备的技术状态鉴定每年一次,设备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关键设备进行鉴定,维修人员、操作人员配合,鉴定结果记录于《设备技术状态鉴定表》中。

  3.13关键设备的管理实行以下优先:

  3.13.1优先安排修理计划及配备检测工具。

  3.13.2优先保证备件供应,包括预检备料。

  3.13.3优先落实修理、改造、更新费用。

  3.13.4优先配备技术资料,修理图纸。

  3.13.5优先培训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

  3.14关键设备管理的现场记录资料,包括:1.《设备鉴定表》2.《设备履历表》3.《关键设备台帐》4.《关键设备维修记录本》

  4、支持文件与记录

  1.《设备管理程序》

  2.《设备管理办法》

  3.《设备考核管理办法》

  4.《设备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 3

  为维护本院资产,避免公有财产的流失,并逐步改善我院的工作条件,提高仪器设备费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按本院规定,凡购置的固定资产,或者是捐赠、无偿调入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其资产的所有权均归属本院。本院的各类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系本院公有财产,使用者应爱护和有效利用。所有仪器设备(用品)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本院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本院的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管理,主要职责为拟订仪器设备增添、更新、购置计划,组织购买,仪器设备日常管理和协助维护,日常办公用品的'添置和分发,督促落实本院的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经院领导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全本院的仪器设备做出调配和安排。

  三、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筹安排,“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

  四、仪器设备的配备以适用为主要原则,添置、更新等要考虑工作需要、使用效益和办公经费情况,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优先解决特殊岗位的需要。

  五、仪器设备的添置要有计划,每年各单位要拟定仪器设备(办公用品)添置计划书,由办公室汇总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年度仪器设备添置(更新)计划。

  六、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不允许擅自购买仪器设备,尤其是计划外的,违反者,如无充足理由,不能列入办公经费报销范畴。如需自行购买,应征得办公室主任同意,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和按规定办理报增、报销等有关手续。所购仪器设备须经验收和履行登记。

  七、各部、室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动议购买单件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5000元以下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报院长批准;500元以下的须经所在部、室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一般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分发。

  八、不得利用所使用和保管的本院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私自对外进行经营性活动,亦不得私自转借予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办公仪器设备应用于工作和办公,不得擅自占用,不准将办公仪器设备带回家作为私用或占为己有。

  九、因特殊情况借用仪器设备。须经院领导、仪器设备管理员同意,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和履行规定的职责。对外单位实行有偿借用方式,谁借出谁负责。

  十、调离本院工作的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办理个人经管的物资仪器设备移交手续和清还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带走,更不得占为己有,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一、拟离退休人员应向有关部门移交本人在岗时购买、管理、使用的本院资产后方可办理离退休手续。其他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仪器设备损耗、更新换代、更换配件、报废等变动情况应在固定资产卡上作好登记,并交由办公室按本院规定处理,不得占为已用,擅自处理。

  十三、为充分发挥物资仪器设备的作用,各种闲置、积压的物资仪器设备应交给办公室调剂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十四、因意外或其他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的,应向办公室仪器设备管理员提供损坏或遗失情况,经同意方可更换或补购。

  十五、领取办公仪器设备和用品应履行登记签领手续。

  十六、办公室应定期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仪器设备管理有关情况。

  十七、全院工作人员应当配合和支持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 4

  (一)消防中控室门禁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2、外单位人员进入控制中心须由有关领导陪同或批准(消防部门人员除外),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本中心。

  3、外单位人员进入中心须进行登记。

  4、相关单位或部门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须由中心负责人许可,否则一律不准入内。

  (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保安监控室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

  2、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在使用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及干燥环境。值班人员对机房及设备每日清洁一遍。

  4、监控中心设备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5、值班人员应定期对画面进行录相,录相带应保存不少于1个月,值班人员如在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领班前去查看。

  6、监控设备由弱电工每日检查是否正常并做运行记录,如不正常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工程部经理。

  7、监控设备由管理处弱电工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做维护保养记录。

  8、对讲、报警系统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值班制度

  1、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手段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进行整个大厦的安全防范监控,及时发现可疑,确保大厦安全。

  2、监控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性能,做到操作自如,准确无误。

  3、负责整个大厦电子保安的设定与解除,与巡逻队紧密配合,及时准确地处理异常报警,做到万无一失。

  4、在闭路监控中,认真操作与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在及时录相取证的同时立即通知警卫队前往现场处理,并上报保安部。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到盘带登记清楚,便于查找可疑,做好上传下达。

  6、保持监控室和监控设备卫生,做到干净整洁,遇有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工程部或有关单位修理,不得拖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对录像中的可疑情况及上级要求保安秘密,严禁外传,遵守保密守则十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如需查阅须到负责人处签字领取钥匙。

  2、档案管理员应熟悉各业主档案存放的`位置,便于查阅。

  3、查阅档案时,查阅人应按顺序查找所需资料,查阅后将档案放回原位,并及时锁好档案柜,将钥匙交还负责人。

  4、如需借阅档案资料,借阅人应到负责人处签字登记,并注明借阅时间,档案归还时登记归还时间。

  5、档案借出后,如已到借阅时间,档案负责人应及时督促借阅人归还档案。

  6、档案负责人要经常对业主档案进行检查,定期清理作废档案,保证业主档案的完整。

  设备管理办法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耗能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并具有较大节能空间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第三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的节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履行节能义务,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能效水平。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章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

  第八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生产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符合能效指标要求。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或者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

  第九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应当在设备结构、系统设计、材料选用、工艺制定、计量与监控装置配备等方面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节能要求。

  第十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鉴定,方可用于制造。未经鉴定或者鉴定不合格的,制造单位不得进行产品制造。

  第十一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新产品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未经能效测试或者测试结果未达到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进行批量制造。

  锅炉、换热压力容器产品在试制时进行能效测试。电梯产品在安全性能型式试验时进行能效测试。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接到高耗能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产品能效测试申请,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测试,并出具能效测试报告。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时,应当同时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影响设备或者系统能效的项目、能效测试报告等进行节能监督检查。

  未经节能监督检查或者监督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出厂文件应当附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能效测试报告、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等文件。

  第十五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不得降低产品及其系统的原有能效指标。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设备和系统能效项目不符合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当及时告知高耗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被告知单位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评估或者能效测试,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移交有关节能技术资料。

  第三章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及其相关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八条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出厂文件的要求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十九条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能效证明文件。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含有设计能效指标的设计文件;

  (二)能效测试报告;

  (三)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书;

  (四)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能耗状况记录;

  (五)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六)能效定期检查记录。

  第二十一条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将节能管理知识和节能操作技能纳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考核内容。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节能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保障锅炉安全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三条锅炉清洗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锅炉进行清洗,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保证锅炉清洗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设备的能效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当要求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当检查结果异常或者偏离设计参数难以判断设备运行效率时,应当由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效测试,以准确评价其能效状况。

  第二十五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对在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改造或者更换。到期未改造或者更换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产品推广目录、淘汰产品目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并公布。

  设备管理办法 6

  设备点检制,是按照规定的人和时间周期,用确定的方法检查设备的指定部位,依照标准判断设备的技术状况并决定维护检修工作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为了适应我厂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设备点检的管理,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度,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并结合我厂开展设备点检工作的实际,重新制定本规定。

  XX公司XX项目部钳、电、仪专业每天安排专人巡检,严格执行一日四检制度,巡检时间分别为上午8:00,下午2:00和5:00各一次,夜间12:00。随着维护时间的增长,维护深度的加深,钳、电、仪设备档案已基本健全,设备档案(TPM设备履历)内容包括设备铭牌参数、备件规格型号、设备运行状态、设备维修记录、设备资料和维护总结等,设备档案的建立对设备维护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有利于下一步预知维修工作的开展。

  一、设备《点检标准》要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 定部位。要明确指定设备的点检部位,按部位规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和内容;

  2. 定方法。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确定的方法和相应的器具;

  3. 定标准。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明确给定状态判定标准;

  4. 定人员。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应有固定的人员负责;

  5. 定周期。对设备每项内容的检查都要有规定的时间周期。

  二、设备《点检标准》中对各项内容的划分应当遵循规范统一的规则。

  1.设备运行期间的检查;

  2.设备停机过程中的检查;

  3.设备停运期间的检查;

  4.设备开机过程中的检查。

  三、检查类别的划分内容

  1.日常点检,是指执行周期在24小时内(包括24小时)的设备检查;

  2.定期点检,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在线运行期间的检查;

  3.定期检查,是指执行周期超过24小时,设备停机或离线状态下的检查。

  四、检查人员的划定

  全厂各生产装置的重点设备全面实行由钳、电、仪、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特护包机制”,一般设备要落实“定机定人”。各类人员对分管设备的各项检查要严格执行标准,及时检查到位,并按规范的要求填写《点检检查记录》。

  1.钳工,是指雁翔机电动设备维护人员;

  2.电气,是指雁翔机电电气维护人员;

  3.仪表,是指雁翔机电仪表维护人员;

  五、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主要依据是点检执行的结果。设备状况分析评价的信息流程:

  六、关键机泵设备(A、B类) “点检”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关键机泵设备的`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长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钳、电、仪及专业管理人员要依据《石油化工公司重点机械设备点检专用标准》及《设备点检管理规定》要求严格进行点检,不得遗漏,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护保养制。

  3.按照《状态监测管理规定》要求对关键设备定期进行状态监测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分析原因,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七、设备维护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设备的完好标准,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点检。

  2.点检时认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参数并做好记录,对已处理的设备问题要反映在点检记录里。

  3.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或主管汇报并记录情况。

  4.及时清理设备卫生,保持良好的设备面貌,如看窗、油标看不清,台板积油等。

  5.携带必要的工具,对简单的设备故障及缺陷进行处理。

  6.在巡检过程中,对职责内的工作要及时处理,并开好安全作业票。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生产操作人员汇报。

  7.空冷风机每周巡检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8.叠片联轴器每月要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9.对刚检修完的设备,巡检中未发现问题的,需在2天内在作业票上签字确认。

  10.严格按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巡检时劳保穿戴要齐全。

  11.进装置前应先到主控室了解装置安全状况及设备情况。

  12.熟知设备完好标准及运行参数,了解设备故障诊断常识,正确判断设备运行状况,严格执行《A.B类设备点检标准》。

  13.熟练使用检测仪器及多种工具、器具。

  14.每天不少于两次巡检,除运行的设备外,对备用的设备也要进行检查。特护设备应增加巡检次数。

  15.巡检应携带必须的工具及检测仪器。

  16.每月将巡检记录交项目部存档。

  17.对刚切换运行的设备,如错过巡检时间,需额外对其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18.检查运行及备用的柱塞泵时,着重注意它的油位、油质、运行声音及阀门开度。

  19.对刚检修过的设备,在运行之后的1~2天内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问题的在标准化作业单上签字(签字者为维护装置责任人)。

  八、巡检质量保证措施

  1.设备运转正常,效能良好,结构完整,主体整洁,零附件齐全好用。

  2.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油浸、油位正常,绝缘良好,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主要表计齐全无损,指示正确。

  3.认真执行“三票”制度,杜绝误操作事故发生。

  4.搞好文明施工,把住检修施工质量关。

  5.建立健全各种设备档案、台帐,做好各种记录,为每份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最完善资料。

  6.保证设备环境卫生清洁,杜绝跑冒、滴、漏,搞好文明生产。

  设备管理办法 7

  勘测设计院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精密仪器设备是本院开展科研项目、承接勘测设计业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满足科研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开展协作共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加强我院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家科委《精密仪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范围:

  (一)还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的勘测仪器设备,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5万元的仪器设备;单台单价在2万元以上的电脑及辅助设备;电脑软硬件以及购置仪器设备的配套使用资料。

  二、购置、验收

  1、凡属本办法管理范围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详细填写《申请购置论证表》,说明申购理由(包括工作任务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及工作量、主要用途、利用率、设备效益的预测等)和人员配备、技术力量、购置及运行经费、房屋条件等。

  2、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审批程序:由使用单位将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送交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逐项评审,提出具体意见,报主管校长审定。

  3、购置计划经批准后,应与国内外供应单位逐项签订合同,此项合同主管部门指派专人管理,督促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国家公布的《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令处理。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约请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验收合格后,应作详细记录,并写出验收报告。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有关凭证和技术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验收中,如发现错货、短缺、损坏等情况,应妥善保管,并抓紧办理补、退和索赔手续。

  6、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帐建卡手续,使用单位应抓紧安装调试,如系外商负责安装,使用单位应派专人协助,并注意把好质量关。

  三、管理、使用、维护

  1、实行专人管理制度,专管人员由使用单位提名,经院(系)、所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专管人员一经确定后,不要轻易改动。

  2、专管人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或经培训考核后,能达到所管设备的要求。应鼓励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到实验室从事实验技术和设备开发研究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效益。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单独设卡管理,并建立完整的技术资料档案(包括申请表、合同书、装箱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图纸等),使用单位可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当设备转交他人管理时,资料要随机办理接交手续。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台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查或校验情况、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使用维修记录采用统一格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换发和定期检查核实。

  5、实验室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及《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应定期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和仪器设备带病运行。

  6、进行较大的设备改造工作,应事先制订出最佳的设计方案,提出物资计划和经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改动设备卡、帐和增值手续,做好技术资料的入档工作。

  7、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许借出校外使用,必须借出时,应由院(系)、所、处负责人提出,报主管校长批准,按时归还,借出和收回时都应立帐立据,严格交接验收。调进、调出、赠送或接受赠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所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

  8、允许用户自己操作使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应经常主动地举办用户培训班或技术讲座。经过培训和考核,证明其确已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技能,可发给“使用证”,允许单独或在专人协助下使用。

  9、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要重视设备的检修和定期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抓紧修复,大修应提出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和经费,经院(系)、所主任批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10、为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设备所在单位要坚持实行“专管共用”的管理办法,反对单位或个人所有的做法。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可向校内外单位开展有偿服务,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11、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专管专用人应尽快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承担经济责任。凡隐瞒不报者,要加重处分。不管是自然事故或人为事故,都要记录入档。

  12、确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可予报废,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做好技术鉴定,填写申请报废表,经院(系)、所、处负责人审核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教育部管的设备还应报教育部批准。精度明显下降或型号落后,但仍可使用的设备,可降为一般设备,降级的处理程序同上。

  四、效益、奖惩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两年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进行一次使用效益评估,其评估内容:

  (1)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等项工作中开机使用的有效时数;

  (2)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原有的功能利用和新功能的开发数,技术改造项目数;

  (4)实验环境、技术条件的良好程度及仪器完好率;

  (5)使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7)原材料、元器件、配件的管理情况。

  2、奖惩办法

  (1)对大型设备管理好、保养好、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高,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大型仪器申请购置、到货验收、安装调试、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校内外单位一致好评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3)对仪器使用效益低、专管共用开展不好的单位,除进行批评外,还应交纳一定的设备占用费,或由设备主管部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

  五、附则

  本规定从下达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 8

  第一条为加强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的整治监控,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

  (一)锅炉:大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45Mpa,额定蒸发量≥20t/h)以及人口密集区在用锅炉;

  (二)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储存容器,液化气体、低温液体、永久气体罐车,盛装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高压、超高压容器,医用氧舱,安全等级定为三级以上的压力容器(不含三级);

  (三)压力管道:厂区范围内输送有毒、易燃介质的高压管道;

  (四)起重机械:75t及以上起重机;

  (五)大型游乐设施: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自控飞机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

  (六)电梯: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口密集区域内在用电梯;

  (七)客运索道:旅游景点的客运架空索道。

  第四条重要特种设备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无证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的;

  (二)没有办理使用登记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

  (四)未进行定期检验的;

  (五)超参数规定使用的;

  (六)设备存有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

  (七)安全装置不全、失灵的;

  (八)使用安全管理达不到《条例》相应要求的;

  (九)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电话:,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按照规定职责进行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本市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情况,本着有利于对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实施动态监督监控管理的原则,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类划分市、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管理范围;并制订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责任制度,逐项落实监督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管理落实情况报当地政府。

  第七条监督检查:市、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加强对重要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每年对重要特种设备巡查不少于4次。

  (一)检查的内容: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档案、维护保养、警示标志、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措施等,重点对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社会举报或上级要求,可随时组织现场检查。督促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工具,并督促定期进行演练。

  (二)检查要求:现场监督检查由有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以下简称监察员)实施,监察员对重要设备现场检查时,应对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并由实施检查的监察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归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察员应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中详细注明,并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抄送当地政府。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者有违法行为时,需要做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严格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规定的程序办理。

  检验机构应全力协助安全监察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事故隐患治理的建议,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强制性检验。检验机构在执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应做好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特种设备状况等,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监察机构确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已消除和报废的,动态监督管理数据应及时变更。

  第八条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失误,导致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设备管理办法 9

  为切实加强我校远程教育工程管理,充分发挥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功能,使全校教师各尽其能,不断开创我校教育教学新局面,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白雪飞担任电教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设备维护管理、教师培训指导和资源下载整理工作。接入教育网的学校,应将校园网纳入统一管理,地面教育网和学校校园网三网合一,更广泛地发挥远程教育资源共享的优势。应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等要求,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按时接收远程资源,努力做到资源一天不空,节目一个不少,及时入库,随时整理,学校资源库每学年积累资30g以上。结合实际,突出实效,培训面达100%。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荣丽娟负责学校校园网畅通,做到早8点至晚8点12小时教育qq群在线,做好信息处理,及时上传下达。

  三、甄珍负责微机课的`教学工作;引导学员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远程网台教育资源。禁止学生浏览淫秽、游戏网站。

  四、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加强以远程教育资源应用为主的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每学期参加集体学习10次以上,达到熟练使用远程教育设备、灵活应用远程教育资源、科学开展媒体教学的目标。

  五、在岗教师每天浏览并储存个人资源1m以上,每周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开展教学活动1节。

  六、加强检查,不断推进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把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教育应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培训、课程改革统筹安排,并把应用情况作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检查范畴。

  七、 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应用由校长李xx负责。

  八、凡因管理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从严追究责任,严重者可责令待岗处理。

  设备管理办法 10

  一、设备安装和使用

  为了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各种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严密的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配备。各部门每年根据业务需求,向办公室审报计算机及附属设备需求申请。设备领回后,登记入库,并根据实际领回的数量,分配给各单位或部门。设备下发时,登记出库手续。

  (二)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设备的安装指南进行,大型及关键设备的安装应在厂商或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关键大型设备投产运行,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跟踪监视。

  (三)运行操作必须按操作手册进行。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维护正常后继续使用。

  (四)不得随意变更计算机设备使用地点、增减或拆卸,如必须更改地点和配置,应报办公室并指定专人操作。

  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一)各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两次设备保养活动,即春、冬季各一次,以保障设备的良好状态。

  (二)设备的维修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三)要认真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及时记载设备故障修复、部件更换情况。

  (四)备件、消耗品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完善入、出库手续。

  (五)设备文档是设备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真实记载。对所有机型的设备文档,办公室均保管一份。

  三、设备报废管理

  (一)对于使用年限超过折旧期的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废处理。不满折旧期的'设备原则上不能报废,已满折旧期但仍能使用的设备应继续使用。

  (二)设备报废应履行相应手续,由办公室牵头,将报废设备型号、名称、配置、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记入设备台帐,会同计财部门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提出报废设备实物和帐务处理意见,根据设备报废权限经审批并获批准后执行。

  四、设备的环境管理

  (一)机房建设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要求。

  (二)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须满足产品安装运行手册的要求。应定期对计算机应用环境进行检查(电源电压、地线、温度、湿度、电磁干扰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强机房管理,建立机房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 11

  为加强自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减少自控设备的故障率及故障恢复时间,特制定本维护管理办法。

  一、自控设备的范围

  自控设备包括仪表、工控机、自动控制系统、带PLC等控制系统的生产设备。

  二、维护、管理办法

  1、自控设备责任人

  所有的自控设备都要指定相应的责任人。责任人要有能够独立完成自控设备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担任。

  2、自控设备资料管理

  自控设备资料包括控制程序安装光盘、监控程序安装光盘、系统说明书、操作手册、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控制原理图、设备厂家及厂家人员联系方式等自控设备所带的所有资料。

  责任人负责将自控设备资料收集齐全份。资料原件由档案室负责保管,自控设备责任人保存复印件进行维护、维修工作,资料原件有2份以上的责任人可保存元件。

  3、自控设备责任人的职责。

  (1)责任人要熟练掌握所管理自控设备的动作及控制原理、结构、接线、协议等内容。

  (2)负责解决所管理自控设备自控方面存在的难题。

  (3)负责对所管理自控设备自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4)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所管理自控设备的自动化水平。

  (5)参与相关所管理自控设备事故的分析和考核。

  (6)对所管理自控设备进行维护,根据工艺需要修改或增加相关控制、组态或部件。

  (7)负责大检修时所管理自控设备检修方案、校验内容的审核。

  (8)参与新建项目的建设并提供改进方案

  (9)负责所管理自控设备技术员级人员的培训和培养。

  (10)跟踪同行业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所管理自控设备技术水平。

  (11)建立所管理自控设备技术资料、改造纪录的汇总。

  设备管理办法 12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二、项目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保养。

  三、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维修。小型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施工科室承担,其余的.省拨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由机料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协调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事宜。

  四、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五、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月初将上月的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机料科。

  六、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七、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八、需要定期检验和年审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要及时进行,不得漏审拖审。年审和检验工作由机料科负责。

  九、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本办法自20xx年5月9日起试行。

  设备管理办法 13

  多媒体设备作为学校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已经在我校广泛应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操作和管理不当,导致部分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给教育教学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增强责任,提高学校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多媒体设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我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范围

  1、班级多媒体设备。

  2、学校专用教室、报告厅多媒体设备。

  3、办公室电脑办公系统。

  二、管理责任

  1、班级多媒体设备班主任为责任人,班主任可指定一名管理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管理员,全体学生共同监督。

  2、实验楼五楼报告厅、艺体楼五楼视频教室和多媒体教室由信息中心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艺体楼一、二楼多媒体音乐教室由特长部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高三学年多媒体阶梯教室由高三学年指定专人为专业责任人。

  3、各处室电脑办公系统由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教师办公室软件系统由教务处指定专人为责任人。

  4、多媒体设备硬件故障的检查、维护与更换由信息中心负责。

  5、多媒体设备损坏的责任认定由学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

  三、管理要求:

  1、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对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和落实,信息中心每学期末要对各班级、专用教室及报告厅的多媒体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毕业班级要在毕业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多媒体柜锁好,钥匙回收到信息中心。设备验收和交接时必须有多媒体设备管理办公室成员、班主任或专业责任人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2、信息中心负责对新入校学年各班级多媒体设备管理员进行《实验中学班级多媒体使用管理规程》的培训。

  3、各任课教师在使用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时要提前与班主任及管理员取得联系,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如发现硬件故障、损坏、漏电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关闭系统,并迅速向班级管理员说明,严禁设备带病运行,防止损失扩大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4、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滥用多媒体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多媒体设备,不得重装或更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设置,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非教学性质的活动,播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节目(学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5、严禁搬移、撞击、踩踏多媒体讲台或在讲台上放置物品;严禁在多媒体柜内堆放物品;严禁碰撞或任意调节投影机;严禁任意插拔各种接头;严禁损毁设备线路和压线槽板;严禁在多媒体讲台上使用充电器、收录机等电子设备。

  6、班级和专用教室要保持多媒体设备清洁,做好防尘、防水、防潮、防震等日常管理,在多媒体讲台上不能放置粉笔、黑板擦等,防止粉尘对设备造成损害。

  7、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后应及时关机并正常退出计算机,等投影机散热后关闭电源并锁好柜。要切实做好防火和防盗工作。

  四、赔偿原则:

  1、丢失多媒体设备按价赔偿。

  2、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视损坏程度和相应折旧程度进行赔偿。

  3、人为恶意破坏设备的除按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4、多媒体设备因已到使用寿命或非人为因素而意外出现的损坏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五、赔偿方式:

  1、对出现多媒体设备损坏,丢失等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个人或集体)负责赔偿。班级和专用教室、报告厅的多媒体设备可由班主任或专业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担保;各办公室电脑办公系统由责任人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担保。

  2、赔偿金额须经学校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认定后方可赔偿,赔偿金额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作价。

  3、赔偿款由责任人或专业责任人统一上交到学校财务室,作为购买学校多媒体设备零部件的专项资金。

  六、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多媒体设备管理和对设备损坏赔偿的认定,学校成立多媒体设备管理委员会。

  主任:x

  副主任:x

  成员:xx

  下设多设备媒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

  办公室主任:x(兼)

  副主任:x

  成员:信息中心全体人员

  七、本管理办法自xxxx年3月1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 14

  一、设备采购

  1、选型

  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完成选型的设备填写《生产设备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购置情况进行汇报。

  2、验收

  开箱验收一般应检查以下内容:

  (1)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

  (2)零件、备件、附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货并予以记录。开箱验收合格的设备出据《设备认定报告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安装使用;开箱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及时处理缺损或索赔等事宜。

  3、品质认定

  为了认定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材料的品质能否符合要求,新置的生产设备及认为有必要进行品质认定的辅助设施,在正式启用前,要进行“品质认定试验”,由生产部技术保证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如果试验的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对象设备即可投入使用。但若不合格时,其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另外,对不合格之处要迅速作出处置对策,处置完成后必须要再接受认定试验。

  有关合格与否的判定,原则上必须要符合以下条款:

  ①制品或部件符合设计上的规格。

  ②要将有关对象设备的管理方法、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准备齐全,确立今后能继续维持系统运行。

  ③禁止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4、资料保管

  采购、改造设备的合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及说明书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保留复印件。

  二、设备管理

  1、编号综合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便建立设备台账,确保账物合一,编号方法如下:PCSB(生产部设备)-01(设备顺序号,从01开始编号,依此类推)

  2、操作文件生产部协同有关部门为现有设备制作操作规程,交办公室存档,并将复印件下发到有关部门,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3、监督机制将设备承包到人,不同工段设备由相关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制定时间表(附录一)并严格执行,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出现设备事故及时通报总经理进行处置。不同工段的维护保养实施由相应班组长进行监督,班组长接受设备厂长监督,最终由设备厂长负责。

  三、设备保养

  1、保养计划

  生产部每月制定基础设施《设备运行保养计划》,各岗位工人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额外保养维护,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保养实施

  (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

  (2)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3)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4)加热炉组、轧机组、精整组对相关设备的保养检查均记录入《车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巡检、交班、接班记录》,并由检修人员签字。

  3、日常点检

  (1)点检的'分类

  ①岗位点检:设备在运转前、后及运转中由操作工靠“五感”对本岗位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

  ②专业点检:由维修人员靠“五感”及简单工具、仪器对设备仔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检查,预测设备工作情况。

  ③专项点检:由专业技术人员对重要设备进行的检查、检测设备精度及重大隐患。

  (2)点检的范围

  ①岗位点检由使用人负责观察本岗位设备的运转状况:如振动、异响、发热、松动、损伤、腐蚀、泄漏等,以防止避免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工作,点检周期为每班一次。

  ②专业点检由相关车间指定具有专业经验的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辖区范围内的设备按点检表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日一次。

  ③专项点检: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设备的重要部位进行的检查,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点检资料及收集

  ①点检表由综合部编制,各岗位按要求点检并填写《生产设备日点检表》,需要维修填写《维修记录》。

  ②在日常点检过程中其基础设施出现异常,使用部门不能自行修理的情况下,应与设备管理负责人联系,并填写《品质异常联络书》。

  四、设备检修

  1、生产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生产部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

  5、生产部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检修记录由综合部存档。

  五、设备改造

  1、有必要进行改造时,要按照本公司财务规程所定的手续进行。

  2、对其基础和环境设施的改造,需经设施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设施管理负责人需根据的要求对已修理、改造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使用负责人要将其“修理?改造”填入《设备履历表》。

  六、事故管理

  1、维修点检工发现重大隐患及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当班调度,调度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及时上报分厂主管领导,点检人员做好点检工作和维修记录。

  2、发现一般隐患,但不影响设备运转功能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本车间,由车间在调度会申请处理。

  3、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和抢修,缩小事故范围。保障人身安全,尽速恢复生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部门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厂领导;涉及人身伤亡事故,还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天内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涉及人身伤亡的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处理设备事故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设备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

  (3)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

  3、设备完好标准

  (1)设备主要精度性能达到出厂标准,其它精度和性能满足合同生产工艺要求。

  (2)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各操作系统、操作灵敏可靠,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4)润滑系统齐全可靠,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5)电器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安全,性能灵敏,运行安全可靠。

  (6)各滑导部位及零部件无严重的拉、研、碰伤。

  (7)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蚀,油质符合要求。

  (8)制动装置安全可靠,控制装置齐全。

  (9)基本无漏油漏水现象。

  (10)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设备管理办法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公司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和实现设备保值增值,盘活设备资产,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数控精密类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用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寿命周期综合管理,确保设备资产保值增值、设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领导都要重视和加强数控精密设备管理与维修、维护。各单位要明确把保持设备完好、满足生产需要作为本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建立以公司主管经理领导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生产准备室是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全寿命周期的综合管理以及维护维修,各使用车间是执行单位。

  第七条:生产准备室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单位各类人员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

  2、负责设备日常故障维修、联系工作,保证及时、高质量完成设备日常故障修理工作,填写好各种记录和验收凭证,达到设备完好率要求。

  3、负责数控精密设备备件计划的编制、采购供应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

  5、负责监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合理使用,教育职工遵守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制止违章操作,参与调查处理设备事故,组织完成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周、季保养工作,认真保养、维护好数控精密设备。

  9、配合完成新增数控精密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和前期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者上岗前的实际操作、理论培训及考核。

  第八条:使用车间职责:

  1,须持证上岗。

  2.按照数控精密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3.作好数控精密设备的故障卡、保养卡、点检卡的填写工作。

  第三章:数控精密设备业务管理程序

  第九条:新购进数控精密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后,由生产准备室会同技术部和财务部门办理验收移交生产的各种手续,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按规定对数控精密设备台帐、设备档案的管理,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一条:生产准备室负责数控、精密设备的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封存。需封存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生产工艺技术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生产准备室按规定办理报批封存手续。设备封存以前由生产准备室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保养,达到完好并实施防尘、防锈、防潮。封存设备原车间科室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封存设备的启用。由使用单位申请并办理设备启用手续,公司及上级业务主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单位同生产准备室对启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确认设备状态完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的调拨和外借。各车间科室一律不准私自外调和外借公司设备。公司各类生产设备确需调拨和外借的应由需方提出设备借调申请报公司生产科,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设备使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生产科与需方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后方可将设备交需方。

  第十五条:数控精密设备的报废。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上报生产科,经生产科会同技术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确需报废的设备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生产准备室办理报废手续,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报废。在设备报废审批工作未落实,新购置的设备未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使用单位原则上仍使用原设备,不得私自报废、拆除和改装报废设备。报废设备统一由生产准备室负责处置。

  第十六条:设备事故。由于人为责任原因造成的故障,使设备或其零部件的机能损失或丧失、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等,造成停产或经济损失者称为设备事故。

  出现事故后要立即(1小时之内)上报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事故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分别依据公司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做出相应的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设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数控精密设备故障维修。操作者在数控精密设备运转、保养、点检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要按要求填故障修理卡报生产准备室,故障排除后,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数控精密备件业务程序。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控精密设备材料、备件的计划、采购工作,备件、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要符合要求。

  第四章 数控精密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证。

  1、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由技术室生产准备室组织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方可办理设备操作证。操作者必须凭证操作设备。

  2、一人操作多台设备,在操作证上要注明主要操作设备和兼操作设备,每个操作者只允许配置一台主要操作设备其它为兼操作设备。

  第二十条:多班制生产设备操作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掌握三好四会,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四项要求五项纪律(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数控精密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安全、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超负荷、超规范、拼设备,如遇有关人员强令操作人员超负荷、超规范使用设备时,公司及生产准备室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并可越级报告实际情况,并对违章指挥者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设备三级保养制度即日保、周保、季保和其它设备的各项维护保养规定,按要求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各单位须按规定的设备保养时间保养设备,确需变更保养时间,须提前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如保养不合格,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数控精密设备使用单位要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设备原配的零部件和元器件,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改装和改造,如确实需要改装和改造,按照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生产准备室要认真组织搞好本公司数控精密设备的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修理、联系工作,并做好各项修理记录;对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故障停机率、设备可利用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和三级保养完成情况做好记录和统计,并作为考核依据;对重点、关键设备部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设备故障的修理

  数控精密设备发生故障后,操作人员要及时通知生产准备室,说明故障原因以及故障发生的详细时间,并且填写好故障卡。生产准备室接到机床故障通知后,立即通知维修中心。并做好时间记录。如维修中心不能解决,生产准备室有权按照维修合同扣除固定收费后。通知主管经理,联系厂外或其他社会力量进行修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文件相矛盾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准备室。

  设备管理办法 1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领取、使用、保管与维修,使之管理有序,责任明确,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和降低办公用品及设备的使用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管理。所指办公用品及设备包括:文具、纸张、文件夹等文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用具,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器具设备,电视、空调、风扇、取暖器等家电设备。

  第3条 主要职责。

  1.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核采购预算计划;监督指导集团总部物资用品的发放、保管和使用;审批、控制物资的采购、报废,确保符合采购流程与标准。

  2.集团采购主管:组织实施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及预算计划;采购总部打印机、复印机耗材等各类办公用品。

  3.集团前台/后勤管理员: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厨房用品、清洁用品的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记录;负责对各类用品的领用、发放;建立各类用品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保证账物相符。

  4.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批采购计划和采购费用报销并监督采购。

  第二章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计划管理

  第4条 行政管理中心根据集团下达的办公用品及设备年度采购预算及各单位实际情况,分解并下达各部门年度办公用品及设备费用计划。

  第5条 各部门依据行政管理中心提供的明细清单填写《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明细表》,并于每月3号前(放假顺延三天)报行政管理中心。各部门要对申领人所需增配办公用品数量进行检查,不合规定或超出标准的予以驳回。

  第6条 行政管理中心于每月5号前(放假顺延三天)对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明细表》汇总、审核,形成集团办公用品月度采购计划并据此实施采购。

  第三章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

  第7条 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采购物品,要认真负责,坚持物美价廉,货比三家。在入库之前,确保物品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属对方原因负责退还,属自身原因自行赔偿。

  第8条 供应商的选择。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比质、比价等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

  1.为保证集团以较低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办公用品及设备,集团将先行择优选取2~3家实力较强的供应商经过同类(种)产品比质、比价后,各自提供其最具竞争力的产品品种及服务。

  2.引入竞争机制,要求供应商每季(月)提供最新的'产品报价及样品,集团集中评定后及时调整各供应商的采购品种与数量。条件成熟时,再确定长期供应商。

  3.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及服务协议。

  4.对于零星、低价用品,按便利原则择近、择优购买。

  第9条 采购。

  1.采购申请流程。

  ①单价<500元的:

  1.集团总部:员工发起→集团业务中心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采购主管采购、分发→财务管理中心备案→行政管理中心归档。

  2.区域公司:办公室/综合部发起→区域公司负责人审批→区域公司办公室采购、分发→区域公司财务部核查、备案→财务管理中心备案→行政管理中心归档。

  ②单价≥500元的:

  1.集团总部员工发起或区域公司办公室/综合部发起→集团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或区域公司负责人审批→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集团行政副总审批→集团总裁审批→采购主管采购、分发→财务管理中心备案→行政管理中心归档。

  2.单价超过1000元的办公用品及设备实行采购小组采购制度。采购小组由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申购部门各派一人组成,原则上不少于两人。采购申请获得批准后,由采购小组按照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负责采购。

  3.采购的物品到货后,由采购主管持采购计划和购货发票连同采购的物品送交行政管理中心主任验收,验收无误后,填写一式三联的入库单,其中存根联由行政管理中心留存,记账联交付采购主管用于报销,回执联由前台/后勤管理员用于登记库房台账。

  4.采购的物品验收入库后,前台/后勤管理员应按其类别、品名分门别类码放整齐,并负责物品的完好无损,如有非正常情况的损坏,自行赔偿。

  5.各部门需自行购置一些急需的单价超过500元或者采购总额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在征得集团领导同意后执行,购置后报销前到行政管理中心签字登记。

  第四章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领取

  第10条 集团的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保管和发放,各部门需使用办公用品的可按领用规定到行政管理中心前台/后勤管理员处领取。

  第11条 使用部门领用常规性办公用品应以旧换新,填写办公用品《领料单》(详见附件1),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后,方可领取。

  第12条 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用私用,随意丢弃废置;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私用。

  第13条 使用办公用品应以室为家,在日常工作中,提倡节约作风,物尽其用,不要大材小用,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第14条 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避免人为对各种设备的损害。

  第15条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同使用的办公用品和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员工使用时应作借用、归还登记。

  第16条 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前向行政管理中心或区域公司办公室/综合部移交在用的办公用品,办理归还手续(指固定资产、计算机等非易耗品)。

  第17条 集团信纸、信封、档案袋、名片等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印制,各部门按需领用,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工作。各部门专用资料如需印制,由部门提出需求及样式交行政管理中心落实印制,行政管理中心印制完毕后通知相关领用并登记。

  第五章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保养维修

  第18条 各部门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要求,对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第19条 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出现故障或维护(加碳粉、换墨盒)时,由使用部门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维修维护申请,填写《办公设备维修申请单》(详见附件2),由行政管理中心联合企业技术中心统一安排维修。

  第20条 企业技术中心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办公设备进行检查,统计办公设备使用与维修情况。

  第21条 经鉴定属下列情况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度折价赔偿。(详见附件3《物品损坏赔偿折价表》)。

  1.人为物理损坏或使用不当;

  2.私自拆装办公用品与设备;

  3.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4.保管不善造成物品遗失的;

  5.其他的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第六章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与报废处理

  第22条 盘点的组织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各中心、区域公司对办公用品和设备进行盘点。

  第23条 盘点频度与要求。每半年盘库结算一次,要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坏账部分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24条 报废处理。凡属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者/保管人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详见附件4),说明原因和理由;报废手续完成后,及时办理补充新品的领用手续。

  报废流程:使用者/保管人申请→责任中心主任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财务总监审核→行政副总或总裁签批→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章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监督控制

  第25条 行政管理中心对各部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易耗品(主要指打印耗材与印刷制品)进行统计与调查。每月10日前对上一月各中心办公用品的领用量、余量做统计分析报表,上报行政副总和总裁。

  第26条 行政管理中心对各部门办公设备维修与保养做统计报表,每月上报行政副总和总裁,进一步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第27条 各中心根据办公需求,制定本中心的月度办公用品预算,报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据此对办公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办公用品经费。

  第28条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办公用品与设备的购置、维修、报废等程序进行监督。企业管理中心对列属固定资产的办公用品与设备的状态及变更程序进行监督。监督审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29条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30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1条 附件:

  (1)办公用品领用单;

  (2)办公设备维修申请单;

  (3)物品损坏赔偿折价表;

  (4)设备报废申请单。

  设备管理办法 17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密码设备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涉密问题,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密法》和上级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委员会职责

  1、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总结研究部署密码设备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局密码设备的使用情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密码设备的绝对安全和正常运行。

  3、加强密码队伍建设,加强密码设备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保密意识教育,定期地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故。

  三、具体要求

  1、涉密部门应由专人保管密码设备,做到责任到人。

  2、涉密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密码设备使用手续,按规定权限使用设备,注意保密。

  3、涉密部门应加强对密码设备、密押印文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数字的保密,严禁携带回家或在外出时对外泄露。

  4、当密码设备发生技术故障时,设备所属部门应及时与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应及时报告上级行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5、涉密部门发生密码设备丢失、密码设备被盗失控、密码丢失、密码被窃失控可能造成国家损失的.紧急涉密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及时将情况上报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支行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检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及时查清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6、本办法所指密码设备为密押机、密押卡、带有转字密码的保险库(箱)、涉及使用密码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等。

  7、本办法所指涉密部门为拥有、使用密码设备的部门。

  设备管理办法 18

  一、设备安装和使用

  为了保证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各种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设备的使用管理,建立严密的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配备。各部门每年根据业务需求,向办公室审报计算机及附属设备需求申请。设备领回后,登记入库,并根据实际领回的数量,分配给各单位或部门。设备下发时,登记出库手续。

  (二)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照相应设备的安装指南进行,大型及关键设备的安装应在厂商或代理商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关键大型设备投产运行,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跟踪监视。

  (三)运行操作必须按操作手册进行。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维护正常后继续使用。

  (四)不得随意变更计算机设备使用地点、增减或拆卸,如必须更改地点和配置,应报办公室并指定专人操作。

  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一)各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两次设备保养活动,即春、冬季各一次,以保障设备的良好状态。

  (二)设备的维修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三)要认真做好设备维修记录,及时记载设备故障修复、部件更换情况。

  (四)备件、消耗品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完善入、出库手续。

  (五)设备文档是设备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真实记载。对所有机型的设备文档,办公室均保管一份。

  三、设备报废管理

  (一)对于使用年限超过折旧期的设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报废处理。不满折旧期的设备原则上不能报废,已满折旧期但仍能使用的设备应继续使用。

  (二)设备报废应履行相应手续,由办公室牵头,将报废设备型号、名称、配置、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记入设备台帐,会同计财部门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提出报废设备实物和帐务处理意见,根据设备报废权限经审批并获批准后执行。

  四、设备的环境管理

  (一)机房建设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要求。

  (二)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须满足产品安装运行手册的要求。应定期对计算机应用环境进行检查(电源电压、地线、温度、湿度、电磁干扰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强机房管理,建立机房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 19

  为了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证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如下办法。

  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配置方案。

  二、各处室的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微机中安装的软件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配置,不得随意卸载。不得随意在微机中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能随意使用外来软盘,以免感染病毒。

  四、配置给个人的微机仅供本人工作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五、配置给处室的打印机、碎纸机、复印打印一体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供处室工作或机关大型活动(会议)使用,不得用作他用。如确需外借,需处室负责人同意。数码照片一般不作冲洗,储存电脑备用,确需冲洗的由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办公自动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故障,要及时与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不得在故障未排除前继续操作,更不得自行拆卸,以免造成资料丢失或设备损坏。经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检查需要修理的',由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七、各处室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履行保密职责。微机设备上应设置个人密码口令,要定期不定期更换口令。

  八、离休干部信息库、机要室、档案室、文印室等涉密微机严禁联接互联网,其他微机未经同意也不得联接互联网。

  九、严禁在微机上玩电子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聊天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十、各处室要指定专人对处室的自动化设备进行管理。各处室的处长、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负总责。

  十一、局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对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运转、使用及保养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通报批评;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及处室负责人进行处罚。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办法 20

  1.目的作用

  为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通过综合管理,实现设备的使用寿命延长和综合效能的提高,能够更好地为产品生产和企业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含形成固定资产的工装,下同)的控制管理。

  2.职责

  2.1设备管理部门职责: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其他能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资产的统一建账及管理工作。负责对设备使用、维护指导和巡查考核。

  2.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中配套零部件加工质量及其控制系统的管理。

  2.3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生产设备上自带的计量或测试系统的归口管理。

  2.4配套部门负责设备备件的定点及采购,并对采购备件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质量负责。

  2.5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设备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生产及设备资产规模和运行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兼职设备管理员,其职责:

  2.5.1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对本部门设备的开工率计划指标的完成负责。

  2.5.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关于设备使用准佳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设备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2.5.3负责对部门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培训及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

  2.5.4在业务上服从设备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2.5.5按月度提出本部门维修备件的采购计划。

  3.设备的使用

  3.1管理原则:谁使用,谁管理。

  3.2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设备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和关重设备交班记录等规定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贯彻和监督检查。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定期定人检修制度,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

  3.4使用设备前,必须对操作者进行维护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知识培训,关重设备操作者需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3.4.1使用前应检查确认所用设备及工装是合格有效的。

  3.4.2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操作设备,禁止“精机粗用”;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使用设备。

  3.4.3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定和违章运行工作。

  3.4.4应掌握“三好”、“四会”要求。三好指: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指: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3.4.5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4.设备维护保养

  4.1日常保养(既例保)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加润滑油,下班前15分钟对设备进行清扫擦拭涂油。周末和节假日前,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扫,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和清扫。

  4.2设备润滑设备润滑要按《润滑管理制度》执行,由相应部门坚持五定(定人、定点、定期、定质、定量)

  4.3应用新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润滑新技术、新材料和装置,把润滑工作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

  4.4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使用部门的维修人员进行,完成后须填写设备运行质量情况反馈单给设备管理部门。

  4.5定期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应按《设备维修程序》对设备进行预防、改善和事后维修,并须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

  4.6备件计划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检修计划,每月对无维修能力的部门或需对外联系处理的故障,提出备件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物资供应部门采购。

  4.7日常点检设备由操作人员按《巡回点检制度》进行点检,并认真填写设备日常点检表,以达到质量要求的精度。

  5.设备维修

  5.1设备在使用期间,出现结构、精度、性能等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反映给设备管理部门,由其组织处理。

  5.2为了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提高生产效率,设备使用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预防、维护和保养,同时设备管理部门也应按《设备维修程序》对设备进行维护、修理,并认真填写好维修报告单,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定期检查,以保证达到质量要求精度。

  6.设备认可

  必要时,为验证设备保证质量和生产能力,由需了解的部门(技术/生产等)提出要求,明确具体的认可项目,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能力进行认可,认可后设备管理部门出具认可报告,返回提出单位。

  7.设备事故管理

  7.1设备事故分类: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按性质分为:责任事故、自然事故、质量事故。

  7.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除不及时抢救会增大损失外,必须保留现场,立即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得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作出临时处理(停机、组织分析、修复等)重大事故应报告分管设备领一导和总经理,特大事故24小时内要报主管部门及分管设备领导和总经理。

  7.3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析。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召集本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并通知设备动力科参加。重大事故由设备动力科召集,并邀请有关部门和分管设备领导参加。

  7.4对设备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三不放过指:不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不对责任者作出处理不放过;不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7.5发生事故应在3-7天内填定事故报告单,作好一切原始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作结论交设备管理部门检查,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作结论交分管设备领导审批,特大事故由公司作结论报总经理审批。

  7.6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7.6.1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检讨、扣发奖金、赔偿、记过、开除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7.6.2损失费用在100元以内的事故,应作认识总结经验或检讨;一般责任事故,责任人应赔偿损失费10%~30%;情节恶劣故意造成设备事故者应视其情节赔偿损失费的30%~100%。

  7.7事故的统计事故处理后,按事故的性质、类别、停机台时、损失费用等资料按规定统计填表分级上报,各部门至少留一份存档备查,以作总结经验加强防范工作的借鉴。

  8.设备的资产管理

  8.1设备的台账及标识

  8.1.1移交验收后的设备应编号进人设备台账,并在设备上进行标识。

  8.1.2设备动力科每月对使用部门设备台账、标识进行抽查,如有变动或误差应予以纠正并考核。

  8.2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

  8.2.1设备的封存A.对生产现场由于开工不足或设备性能落后而不使用的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实行就地封存。程序: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报闲置设备封存通知单,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封存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还应作好登记。 B.一年或一年以上不需使用的.设备应报经公司批准,列为闲置设备封存。封存前,须经鉴定设备的完好程序,清点所有附件,擦拭干净,采取防锈、防潮、防尘等措施,进行封闭保管和标识,并填报封存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设备管理部门转公司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8.2.2设备的起封使用部门申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起封,起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起封后应行检修,合格后才能交使用部门使用,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必要时,报公司批准或备案。

  8.2.3设备的报废由于种种原因,设备需报废(包括淘汰)的,由使用部门或设备管理部门申请,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证,分析说明原因(属于非正常报废的,还应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审批,公司有规定的还应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之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处理报废设备并通知有关部门调整固定资产账目。工装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管审核,技术改造管理部门确诊,公司主管审定,报总经理批准。

  8.2.4设备的移装和调拨A.设备移装是指设备在工厂内部的调动或安装位置的移动,在公司凡已安装并列人固定资产的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移位和调动,设备的移装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并由调入部门、调出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审核,公司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移装。 B.设备的调拨是指企业之间的设备调入与退出,应经总经理批准。

  8.2.5设备的借用A.设备的借用是指企业内部部门之间设备的借用。 B.在公司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借用程序:填写设备借用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公司研究决定后实施。对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的借用程序:填写设备借用单,经设备使用部门主管批准及双方部门同意后实施。精、大、稀及重点设备原则上不得借用。

  9.检查与考核

  9.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进行检查、考核。其中计算机由信息控制中心管理部门负责。

  9.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行使管理及使用和技术业务指导,有权制止违章使用设备,对不听劝阻者可追究其责任。

  9.3设备管理部门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保养工作进行抽查,每季组织一次在全公司组织设备定期保养检查。

  10.附件,设备管理职责及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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