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办法

时间:2022-11-13 12:37:52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设备管理办法(集合15篇)

设备管理办法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管理的使用范围及要求。本标准使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2、职责

  设备动力车间时公司生产设备及非生产设备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动能配备、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及报废等设备工作的综合管理。

  专业分管部门

  安技管理处分管运输设备; 产品检验处分管检测仪器设备; 网络系统处分管计算机设备。

  各使用设备的处室、车间是所管理范围内设备的分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的直接管理,服从设备动力处的业务指导,按考核设备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规划发展处负责生产设备购置的审核;设备动力处负责编制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计划。

  经营计划处负责下达设备检修计划、更新、增新、改造计划等。 设备动力处负责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公司的设备统一编号、建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设备动力处负责对设备备件的采购计划管理,由采购处按计划采购。

  3、管理内容

  采购范围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 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 设备所属的备件及附属件。 设备大修理中所需配件。 计划管理程序

  设备的购置计划由设备动力处根据公司拥有设备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后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将下年购置计划报经营计划处,然后再根据经营计划处下达的综合计划实施。

  备件的采购计划首先由设备所在部门申报需求量,再由设备动力处技术人员审核,备件保管员核对库存量后,报送备件计划员,备件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

  采购纪律

  按计划采购,所购备件必须验收入库及时报账。

  比质比价,质高价优,对于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杜绝入库,一旦发现必须无条件退货。

  设备选型和购置

  设备选型和购置的原则

  a)设备选型必须选择可靠性高、维修性好、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的设备;

  b)设备的采购,要严格按确定的选型方案选择设备,签订合同。 设备的验收及转款程序

  固定资产验收:设备进公司后,设备管理员按装箱单验收,开箱时必须有设备动力处技术人员、资料员、使用部门的机电员共同开箱记录,将随机的有关资料收回存档。

  备件的验收:备件购进后先入保管库,采购员按发票填写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到财务处报账。(保管员负责数量与外观的质量,记账员负责数量与金额,计划负责是否按计划采购、进货渠道及价格,处长负责全面审核,财务处最后全面把关。)

  转款程序:采购员持“设备购置申请单”、“经济合同会签审批表”“购销合同”、及借款单转预付款;货到、货验收后,持发票及验收单办理结账。

  设备的安装

  设备的安装,统一由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设备安装前设备动力处要制定安装计划,并转报生产管理处,由生产管理处随生产计划统一下达,统一检查与考核。

  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调试,一般设备由设备动力处或分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参加调试;精、大、稀设备还要有规划发展处参加。

  设备调试合格后,由组织安装调试的部门负责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有关部门会签后交使用单位。

  设备验收时,设备管理员要将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按装箱单填写,附件清单交使用单位签字保管,随机技术资料交设备档案室存档。

  设备分类管理

  按设备在生产中的用途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 精、大、稀设备的划分按国家规定的范围执行。

  重点设备是以保证生产为前提,需要重点维修和重点管理的设备。

  设备资产编号在现有设备分类编号的基础上,继续按顺序编号等级入账,设备动力处要设置设备总台账,分管部门要设置设备分台账,总台账和分台账必须相符,帐、物必须相符。

  设备维修管理规定 设备维修计划编制

  设备维修计划编制的原则

  a)对起重设备等特殊设备采用定期维修方式,其余设备采用状态维修方式;

  b)精密、大型设备尽可能选用项修和定期维修方式,以保证其精度,性能和节约费用;

  c)在进行维修计划的初审时,必须进行单台设备维修的经济分析,在一般情况下,当大修理费用加设备净值大于购置同型号的新设备时,则不宜安排大修,应考虑报废更新。工作量大于60%安排大修,低于60%大于30%安排项修;

  d)贯彻维修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结合设备的计划修理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e)凡通过调整项修可恢复设备性能的,不列入大修计划,凡可以实现时候修理的设备,不要编入修理计划。

  设备维修计划的基本方法:

  定期维修设备编制计划的依据是修理周期,状态维修编制计划的依据是设备技术状态及其设备定期点检卡、设备使用部门的信息资料来确定是否安排计划维修,同时确定修理类别。

  编制计划的依据 设备技术状况调查

  设备故障记录、日常设备状态、故障次数、重复故障次数、平均故障频率、故障原因等。

  上次修理遗留问题

  设备开动台时、设备点检卡等。 设备使用部门的申请维修计划。 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

  计划的编制

  a)设备使用部门要在每年十月末将所管辖的.“设备检修申请计划”报设备动力处审核汇总后,纳入公司下设备检修计划;

  b)设备动力处对部门申报的计划进行分类汇总,组织人员深入设备使用部门进行调查及精度检测,查阅有关设备的技术档案,了解设备的故障状况及历次维修时间;

  C)对要求维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分析,列出大修、项修、报废更新的初稿,根据维修力量和资金状况,会同相关部分共同审定,上报公司批准进行。

  月份计划的编制

  a)设备动力处根据使用部门的反应,本着维修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允许在计划内进行修理项目和时间的调整,计划外项目由设备使用部门填报计划处项目修理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设备动力处组织实施;

  b)设备动力处根据计划及设备运行状况对设备实施检修。 设备维修计划实施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安排和设备技术状况,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维修计划上报设备动力处,设备动力处根据修理资金和大修能力进行全公司平衡后编制全年修理计划,报经营计划处,经批准后执行。

  根据修理计划,由设备动力处下达执行,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停机进行修理。 经批准的设备修理计划需更改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在计划执行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设备动力处同意后实施。

  计划外修理项目由设备所在部门填报计划外修理项目审批表,经经营计划处同意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设备动力处组织实施。

  设备修理计划下达后,要做好修前的调查及准备工作。

  由设备技术人员与车间技术人员、操作者、维修工共同摸清设备工作精度和几何精度下降情况,曾发生故障的部位及原因、频率:上次修理后遗留问题,定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需要做改善维修及具体要求。

  根据调查编制修理方案

  做好修理前的技术文件准备。

  a)设备大修方案或技术协议;

  b)修换件明细表和更换修复的图纸;

  c)编制修理任务书;

  d)制定验收标准。

  调度按修理技术员的修前准备要求组织。项修也按大修程序去执行,交调度组织实施。

  设备大修完工后,经设备检验后,由设备技术人员与车间机电员办移交手续。 设备大修后的质量要求,应恢复工作能力,达到生产工艺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经两次以上大修或使用达15年以上的老、旧设备无法修复到原来标准时,可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降级使用。

  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无法修复到原来标准时,可根据工艺要求制定具体的大修验收质量标准。

  设备大修验收后,由修理技术员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后存档。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管理规定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计划

  a)各车间于月末,根据设备开动的情况以及设备故障情况,制定小修、定期维护计划,初稿报设备动力处管理组;

  b)设备动力处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及开动台时等审核计划,编制小修、定期维护计划,经批准后下达执行;

  C)当计划项目变更时,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改申请,经设备动力处批准后方可更改。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的分工

  a)定期维护及点检由操作工人负责;

  b)小修由维修人员负责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的验收

  a)设备小修后,由维修人员、操作者、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在“小修验收单”上签字;

  b)设备定期维护后,由操作者、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在“设备定期保养记录单”上签字。

  设备精度检查

  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各分管部门对设备进行精检精调,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重点设备每年精度、性能检查一次,作为对设备能力的认可。

  专业修理人员在检测设备时不准随意降低精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设备动力处,由设备动力处处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决定处理。

  设备精检时,检测人员必须填写[设备精度检验记录]送设备动力处存档备查。

  设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重点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 设备故障率要低于%。 设备事故率低于1%。

  设备大修(项修)完成率100%,项目对号率高于85%。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要按计划完成。

  重点设备要另建账册。

  设备的报废、封存与启用管理规定 设备的报废

  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的设备需要报废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动力处同意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然后由设备动力处、财务处、经营计划处进行技术鉴定并定出最低处理价格,然后由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设备报废要遵循以下九条

  a)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有影响,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淘汰的设备可以办理报废。

  b)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工艺要求,保证不了生产;

  c)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很差;

  d)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性能、但不经济;

  e)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f)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

  G)因意外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拆除的设备;

  h)不能迁移的设备,而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设备;

  i)凡国家规定的不允许转售其他部门使用的设备,如锅炉、空压机、变压器、汽车等。

  设备的封存、启用

  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3个月以上进行封存,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生产管理处签署意见,由设备动力处批准封存,封存前要切断电源,然后进行一次性全面维护、采取防锈蚀、防潮措施,覆盖塑料罩,标记挂牌,达到完好标准,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封存设备从封存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折旧,未经办理启封手续不准使用。 封存设备的附件、工具由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保管。 启封时由使用部门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使用。

  闲置设备

  因工艺调整,产品转产或其他原因闲置二年以上不用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工艺处、设备动力处进行鉴定,确实属于不再使用的设备由经营计划处、财务处、设备动力处协商定价,然后设备动力处应积极进行处理,同时可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闲置封存设备的附件、工具由使用部门设专人保管好。

  闲置设备需要启用时,使用部门应填报设备启用申请单,并做好包括试车在内的一切准备工作,经设备动力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财务处提取折旧费用。

  设备的调拨

  公司各部门之间设备的调拨,由调入部门主管人员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开调拨单方可调出。

  设备动力处设备调拨的手续办妥后,应按财务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设备的迁移

  公司内各车间之间的设备迁移,由工艺处审定,经主管设备领导批准后,由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施工,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迁移。

  设备迁移工作完毕后,设备动力处通知财务处调整台账、保证账目清楚。

  设备的借用

  已安装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车间不得擅自借出。

  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相互借用设备时,借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处和主管副总经理,待领导批准后,到设备动力处办理手续方可借用。

  企业之间相互借用设备时,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设备动力处备案,有关设备的拆迁、包装、运输等工作,由借入单位办理,并按规定每月由借入单位负租赁费。

  借用设备归还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如有损坏由借用单位赔偿损失。 设备调拨后,应将原有辅机、附件、技术文件、档案等随机一并调拨。 设备故障与事故管理规定

  设备事故的性质

  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擅离职守,超负荷运转,维修保养不良,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的;

  质量事故:凡因为设备员设计、制作有缺陷或安装问题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的。

  自然事故: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的设备事故。

  凡不属于以上三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均为其他事故。

  设备事故划分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百-1万元的,精、大、稀、进口设备在1千-3万元的;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10-30分钟以内的;

  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1万元以上的,精、大、稀、进口设备在3万元以上;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的;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在50万元以上,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两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

  设备事故的处理

  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要立即就近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设备动力处,工艺处;

  一般事故,应在设备动力处的参加下,由发生事故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既: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

  重大或特大事故发生后,设备动力处必须在发生事故当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之内写出事故情况书面材料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所有设备事故,必须按故障分析的要求填写维修记录送设备动力处。

  对设备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要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行政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查明情况应给予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修复费用低于五百元或造成公司供电中断10分钟以下者,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清查

  盘点清查范围

  全公司各部门在用或闲置设备均属于盘点、清查对象,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复印机、印刷机、声像设备、检查仪器、实验设备等在内。

  盘点、清查办法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由财务处、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的主任、机电员及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要求各部门对本单位的设备每年盘点两次,发现帐、物不符的设备,要填写盘盈、盘亏报告单,报财务处统一处理;

  财务处、设备动力处对全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帐、物做到一致;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办法

  盘盈设备符合固定资产条件者,填写设备验收单,经使用部门、设备动力处、财务处签字同意,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办理设备固定资产账务手续。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者可作低值易耗品处理。

  盘亏设备需在报告单写明盘亏原因,由设备所在单位、财务处及设备动力处签字、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设备动力处下设润滑站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润滑油、脂的供应,实现集中管理,润滑站做到设备帐、图册齐全。

  润滑技术员向供应部门提出设备清洗、换油计划,采购处按计划购油,油脂进公司要有合格证。润滑技术员每月汇报总润滑实耗情况。

  油料进公司后必须进行化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不合格的油有权退回,严格做到进油过滤、发油过滤和加油过滤的三级过滤。

  润滑技术员负责全公司润滑技术指导工作和新型润滑材料的应用和试点,以及油品代用,提出可靠依据,经化验后方可发放使用。

  润滑器具齐全、完整、清洁、油桶要分类存放,各类油桶要有明显标记,严禁混用,每季清洗一次,库存超过二年的润滑油要经过重新化验合格后才能发放使用。

  各类设备的润滑图标和标牌要保证齐全,设备润滑要按润滑图表进行。

  贯彻执行设备润滑“五定“管理”做到定点、定质、定量、定人和定期。检查油质状况,根据化验结果,进行换油或过滤,换油应尽量与大、项修计划以及定期保养同时

  进行,“精、大、稀”设备要有维修工参加进行。

  日常润滑由操作者负责,操作者对在用设备出现“干磨”现象要及时找维修人员解决,对于“干磨”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出现研磨事故进行现场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深入车间普查设备漏油情况,结合设备维修做好治漏工作。

  做好废油回收、再生过滤工作,对换下的废油及清洗用油经过过滤、再生、根据化验结果,可在一般设备上重新使用,回收率达到85-95%。

  油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与易燃易爆化学物质混放。防火用具齐全,设专人负责。 在重点设备上应用科学检测化验仪器逐步推广应用普通设备上。进口设备润滑

  进口设备的润滑资料要经过翻译后,制定润滑图表并按图表进行加油。 进口设备所用油脂要进行化验,根据化验结果选择我国生产的和该油脂相适的润滑材料进行代用。

设备管理办法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x有限公司设备设施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x》等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 设备实施管理的基本任务:对设备设施从购置到报废处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经济、技术、安全综合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

  第二章 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管理体系

  实行xx级监督管理,xxx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开展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建立公司自有设备管理台帐,掌握设备管理动态;

  (四)负责公司自有设备从验收到报废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七条 公司安全xxx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建立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的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对有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负责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参与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大修、更新改造后的安全性鉴定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第八条 公司xxx职责

  (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集中采购工作;

  (二)对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集中采购进行监督、指导。

  第九条 各单位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所属单位及生产单位的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的管、用、养、修工作,组织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设备设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制止一切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

  第三章 购置管理

  第十条 设备设施采购由公司xxx采购部门负责,执行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加强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坚持诚实守信和严格履约,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设备设施应付货款。

  第四章 验收与建账管理

  第十二条 设备的验收与建账管理执行公司《设备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安全设施的验收在遵照执行设备物资到货验收程序的同时,应达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结合设施的使用环境和使用要求进行安全性能验收。

  第十四条 设备进场报验

  (一)主要设备进场前,生产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制定设备进场计划,经项目总包部批准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代表审批;

  (二)生产单位根据审批结果,组织设备进场,并对设备性能、使用情况、维修保养等信息进行审核,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对特种设备报审资料进行核实。

  第十五条 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场前应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持证上岗。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进行作业。

  第五章 安装与调试管理

  第十六条 设备安装单位须编制《设备安装方案/作业指导书》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

  第十七条 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由安装单位负责,验收由建设管理单位主持,其它单位共同参与。

  第十八条 安装前的准备

  (一)基础验收。安装单位要检查设备安装的基础是否符合施工规范,有无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等;

  (二)设备零部件、资料清点。主要检查设备设施有无破损,碰伤、变形、裂纹及其它严重缺陷,随机的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设备主要部件锈蚀、磨损是否严重等。

  第十九条 安装单位应委派专业施工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填写《机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附件1),并对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技术和安全负责,设备供应商应做好现场配合、指导工作。

  第二十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缺陷或安全隐患,安装、调试单位应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认真做好测量、检验等工作,并仔细填写相关记录,应记录完整,无遗漏。

  第二十二条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将随机资料、随机工具、随机备件、备品等移交给建设管理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

  第六章 使用与操作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设备使用管理

  (一)设备使用必须坚持“遵章管理、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记录(附件2);

  (二)使用设备应具备适宜的工作条件,如道路、工作面布置、装卸位置、水电风供应、机棚或停机场地、照明设施等,均应经过周密布置和现场安排,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三)设备不得带病(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和超载(及超速、超压、超温)运行;

  (四)使用中的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活可靠。要严格执行日常和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设备操作管理

  (一)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将技术文件、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交底;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考取相应的操作证或经过专业培训;

  (二)大型设备管理坚持定机、定人、定岗,设立人机档案卡和运行记录,实行“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机长负责制,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操作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考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它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3.遵守机械设备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保养工作,保持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好齐全,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4.实行多班作业(包括单班作业)的机械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填写设备生产、维修、消耗等原始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包括操作者姓名、运行时间或里程、维修保养等内容),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5.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达到“五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识)、“三会”(正确操作、例行保养、排除故障)。

  第七章 检维修管理

  第二十五条 检维修原则

  按照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预防维修和状态检测相结合、修理与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兼顾设备维修的经济性与合理性,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第二十六条 检维修分类

  设备检维修分为日常维护保养、突发故障维修和设备大修三类:

  (一)日常维护保养:即例行维护保养,以消除设备故障隐患为手段,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为目的的检修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等,称为“十字作业”。

  (二)突发故障修理: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作业,现场维修人员通过故障排查和维修以恢复设备正常作业的检修工作。

  (三)设备大修:设备运行到一定时间,设备的部分基础件、机构出现劣化或某些技术参数超标,已不能满足机械技术性能及工作运行要求,在设备性能状态检测的基础上为恢复设备的整体技术性能指标而进行的检修。

  第二十七条 维修标准和要求

  (一)维修标准:以设备原出厂标准为参考,维修后的设备性能和精度达到设备出场时的各项指标;以执行的行业修理标准为参考,维修后的设备性能和精度满足行业标准要求。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维修后试验检测。

  (二)设备维修应建立维修记录及台账,对重要基础件更换、设备大修等均应有修理方案、更换记录并在设备履历书中进行必要的记载。

  第二十八条 维修计划与审批

  (一)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突发故障维修由设备管理部门按月编制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执行,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二)设备大修计划(附件4)由各单位责任部门于每年11月1日前完成下年度计划编制,通过公司年度设备大修计划审批流程完成上报审批,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大修;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修理。设备大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 检维修实施

  (一)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突发故障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实施,维修后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技术参数需达到维修标准要求;

  (二)设备大修由公司负责实施或委托使用单位实施,设备大修需制定维修实施方案;

  (三)设备大修的承修商必须是具备资格条件的合格厂商,以确保修理质量和工期,承修商的选择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四)设备大修完成后,应按设备维修的技术标准进行试车,经各方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视为修理验收合格,并形成设备大修档案。

  第三十条 大修质量管控

  (一)送修单位应选派技术人员对大修质量进行过程监督;

  (二)送修单位应向承修商提供随机专用工具和设备技术档案,介绍该设备情况,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三)承修商应逐项详细填写拆检修理记录。说明修理部位,更换的主要零部件、零配件等。经送修单位现场确认后,整理归入《设备拆检修理记录表》(附件5);

  (四)送修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参与修理过程中的“拆检、回装”见证并予以确认。

  第三十一条 大修竣工验收

  (一)设备大修完工后,承修商向送修单位提报《设备修理竣工验收报告单》(附件6),同时将大修的各种资料准备齐全;

  (二)验收工作由公司组织,财务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

  第八章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是指临边、孔洞、沟槽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的安全网,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的安全隔离棚,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安装的防护栏,临水和水上作业的救生设施,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

  第三十三条 现场管理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安全负全面责任,保证现场有关安全设施、用具的费用足额投入,确保防护设施、用具的安全有效。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技术负责,组织项目编制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三)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方案,并进行符合性、安全性检查。

  (四)材料员必须采购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经验收合格的防护用品和防护材料。

  (五)安全员负责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并跟踪验证整改情况。

  (六)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施工的安全设施安全有效。

  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机具、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执行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

  (二)在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四)在使用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拆除。

  第三十五条 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技术人员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防护棚、电气线路与设备防护栏、涉及公共安全的防护等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施工现场电气安全保护,应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防护,应确保用火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并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应确保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

  (四)公共场所安全防护,必须保护公共场所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五)爆破作业安全防护、预防坍塌安全防护、高处坠落安全防护执行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六)预防触电的安全防护执行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维护拆除及记录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主管生产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临时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账,记录防护设施的位置、用途及负责维修、检查人员的姓名,管理台账应及时更新。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xxx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办法3

  (一)消防中控室门禁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内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2、外单位人员进入控制中心须由有关领导陪同或批准(消防部门人员除外),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本中心。

  3、外单位人员进入中心须进行登记。

  4、相关单位或部门进入消防控制中心须由中心负责人许可,否则一律不准入内。

  (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保安监控室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

  2、保安监控室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在使用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及干燥环境。值班人员对机房及设备每日清洁一遍。

  4、监控中心设备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不得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5、值班人员应定期对画面进行录相,录相带应保存不少于1个月,值班人员如在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领班前去查看。

  6、监控设备由弱电工每日检查是否正常并做运行记录,如不正常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工程部经理。

  7、监控设备由管理处弱电工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做维护保养记录。

  8、对讲、报警系统实行安保24小时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方法,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值班制度

  1、用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手段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进行整个大厦的安全防范监控,及时发现可疑,确保大厦安全。

  2、监控中,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性和责任心,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性能,做到操作自如,准确无误。

  3、负责整个大厦电子保安的.设定与解除,与巡逻队紧密配合,及时准确地处理异常报警,做到万无一失。

  4、在闭路监控中,认真操作与观察,发现可疑、重大事件、火灾等在及时录相取证的同时立即通知警卫队前往现场处理,并上报保安部。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到盘带登记清楚,便于查找可疑,做好上传下达。

  6、保持监控室和监控设备卫生,做到干净整洁,遇有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工程部或有关单位修理,不得拖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对录像中的可疑情况及上级要求保安秘密,严禁外传,遵守保密守则十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如需查阅须到负责人处签字领取钥匙。

  2、档案管理员应熟悉各业主档案存放的位置,便于查阅。

  3、查阅档案时,查阅人应按顺序查找所需资料,查阅后将档案放回原位,并及时锁好档案柜,将钥匙交还负责人。

  4、如需借阅档案资料,借阅人应到负责人处签字登记,并注明借阅时间,档案归还时登记归还时间。

  5、档案借出后,如已到借阅时间,档案负责人应及时督促借阅人归还档案。

  6、档案负责人要经常对业主档案进行检查,定期清理作废档案,保证业主档案的完整。

设备管理办法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耗能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并具有较大节能空间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第三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的节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履行节能义务,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能效水平。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章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

  第八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生产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符合能效指标要求。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或者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

  第九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应当在设备结构、系统设计、材料选用、工艺制定、计量与监控装置配备等方面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节能要求。

  第十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鉴定,方可用于制造。未经鉴定或者鉴定不合格的,制造单位不得进行产品制造。

  第十一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新产品应当进行能效测试。未经能效测试或者测试结果未达到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进行批量制造。

  锅炉、换热压力容器产品在试制时进行能效测试。电梯产品在安全性能型式试验时进行能效测试。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接到高耗能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产品能效测试申请,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测试,并出具能效测试报告。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时,应当同时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影响设备或者系统能效的项目、能效测试报告等进行节能监督检查。

  未经节能监督检查或者监督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出厂文件应当附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能效测试报告、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等文件。

  第十五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不得降低产品及其系统的原有能效指标。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设备和系统能效项目不符合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时,应当及时告知高耗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被告知单位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评估或者能效测试,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移交有关节能技术资料。

  第三章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及其相关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八条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出厂文件的要求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十九条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能效证明文件。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含有设计能效指标的设计文件;

  (二)能效测试报告;

  (三)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书;

  (四)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能耗状况记录;

  (五)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六)能效定期检查记录。

  第二十一条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将节能管理知识和节能操作技能纳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考核内容。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节能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保障锅炉安全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三条锅炉清洗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锅炉进行清洗,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锅炉清洗过程监督检验,保证锅炉清洗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时,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设备的能效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当要求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当检查结果异常或者偏离设计参数难以判断设备运行效率时,应当由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能效测试,以准确评价其能效状况。

  第二十五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对在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改造或者更换。到期未改造或者更换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产品推广目录、淘汰产品目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并公布。

设备管理办法5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密码设备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涉密问题,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保密法》和上级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委员会职责

  1、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密码设备管理工作的文件,总结研究部署密码设备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局密码设备的使用情况、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密码设备的`绝对安全和正常运行。

  3、加强密码队伍建设,加强密码设备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保密意识教育,定期地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做到不出现失、泄密事故。

  三、具体要求

  1、涉密部门应由专人保管密码设备,做到责任到人。

  2、涉密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履行密码设备使用手续,按规定权限使用设备,注意保密。

  3、涉密部门应加强对密码设备、密押印文及一切有关国家机密文件、电报、函件、资料、统计数字的保密,严禁携带回家或在外出时对外泄露。

  4、当密码设备发生技术故障时,设备所属部门应及时与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委员会将应及时报告上级行进行设备维修或更换。

  5、涉密部门发生密码设备丢失、密码设备被盗失控、密码丢失、密码被窃失控可能造成国家损失的紧急涉密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及时将情况上报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支行密码设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检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及时查清情况,并报上级主管单位。

  6、本办法所指密码设备为密押机、密押卡、带有转字密码的保险库(箱)、涉及使用密码的电子计算机设备等。

  7、本办法所指涉密部门为拥有、使用密码设备的部门。

设备管理办法6

  一、设备采购

  1、选型

  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完成选型的设备填写《生产设备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购置情况进行汇报。

  2、验收

  开箱验收一般应检查以下内容:

  (1)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伤;

  (2)零件、备件、附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货并予以记录。开箱验收合格的设备出据《设备认定报告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安装使用;开箱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及时处理缺损或索赔等事宜。

  3、品质认定

  为了认定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材料的品质能否符合要求,新置的生产设备及认为有必要进行品质认定的辅助设施,在正式启用前,要进行“品质认定试验”,由生产部技术保证组负责人组织实施。如果试验的结果判定为合格时,对象设备即可投入使用。但若不合格时,其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另外,对不合格之处要迅速作出处置对策,处置完成后必须要再接受认定试验。

  有关合格与否的判定,原则上必须要符合以下条款:

  ①制品或部件符合设计上的规格。

  ②要将有关对象设备的管理方法、使用说明书等文件准备齐全,确立今后能继续维持系统运行。

  ③禁止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4、资料保管

  采购、改造设备的合同、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及说明书交办公室存档,各部门保留复印件。

  二、设备管理

  1、编号综合部负责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便建立设备台账,确保账物合一,编号方法如下:PCSB(生产部设备)-01(设备顺序号,从01开始编号,依此类推)

  2、操作文件生产部协同有关部门为现有设备制作操作规程,交办公室存档,并将复印件下发到有关部门,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作业。

  3、监督机制将设备承包到人,不同工段设备由相关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制定时间表(附录一)并严格执行,一旦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出现设备事故及时通报总经理进行处置。不同工段的维护保养实施由相应班组长进行监督,班组长接受设备厂长监督,最终由设备厂长负责。

  三、设备保养

  1、保养计划

  生产部每月制定基础设施《设备运行保养计划》,各岗位工人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并在有需要时进行额外保养维护,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保养实施

  (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

  (2)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3)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4)加热炉组、轧机组、精整组对相关设备的保养检查均记录入《车间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巡检、交班、接班记录》,并由检修人员签字。

  3、日常点检

  (1)点检的分类

  ①岗位点检:设备在运转前、后及运转中由操作工靠“五感”对本岗位设备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

  ②专业点检:由维修人员靠“五感”及简单工具、仪器对设备仔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检查,预测设备工作情况。

  ③专项点检:由专业技术人员对重要设备进行的'检查、检测设备精度及重大隐患。

  (2)点检的范围

  ①岗位点检由使用人负责观察本岗位设备的运转状况:如振动、异响、发热、松动、损伤、腐蚀、泄漏等,以防止避免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工作,点检周期为每班一次。

  ②专业点检由相关车间指定具有专业经验的维修人员,对本车间辖区范围内的设备按点检表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日一次。

  ③专项点检: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设备的重要部位进行的检查,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点检资料及收集

  ①点检表由综合部编制,各岗位按要求点检并填写《生产设备日点检表》,需要维修填写《维修记录》。

  ②在日常点检过程中其基础设施出现异常,使用部门不能自行修理的情况下,应与设备管理负责人联系,并填写《品质异常联络书》。

  四、设备检修

  1、生产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生产部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

  5、生产部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检修记录由综合部存档。

  五、设备改造

  1、有必要进行改造时,要按照本公司财务规程所定的手续进行。

  2、对其基础和环境设施的改造,需经设施管理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设施管理负责人需根据的要求对已修理、改造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4、使用负责人要将其“修理?改造”填入《设备履历表》。

  六、事故管理

  1、维修点检工发现重大隐患及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当班调度,调度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及时上报分厂主管领导,点检人员做好点检工作和维修记录。

  2、发现一般隐患,但不影响设备运转功能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本车间,由车间在调度会申请处理。

  3、设备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和抢修,缩小事故范围。保障人身安全,尽速恢复生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部门应立即报告生产部和厂领导;涉及人身伤亡事故,还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天内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涉及人身伤亡的重大恶性设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处理设备事故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七、设备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

  (3)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废。

  3、设备完好标准

  1)设备主要精度性能达到出厂标准,其它精度和性能满足合同生产工艺要求。

  2)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变速齐全。

  3)各操作系统、操作灵敏可靠,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4)润滑系统齐全可靠,管道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5)电器系统装置齐全,管线安全,性能灵敏,运行安全可靠。

  6)各滑导部位及零部件无严重的拉、研、碰伤。

  7)备内外清洁,无油污,无锈蚀,油质符合要求。

  8)制动装置安全可靠,控制装置齐全。

  9)基本无漏油漏水现象。

  10)零部件完整,随机附件基本齐全,保管妥善。

设备管理办法7

  1、水电暖暖设施由机关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增设。住户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须向电工申请,由其请示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引发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2、机关负责对家属区水电暖设施的初次安装,对家属区住户房屋以外的'电路、管道等公共设施负责维修。

  3、机关不承担下列水电暖更新材料的费用。住户房屋内的电源开关、灯头、灯泡、灯具及相关配件、闸刀、水箱及附件,水龙头、水池、便池。住户需要维修,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指派专业人员维修,其配件费用由住户自理。

  4、用户收费

  (1)住户用电按电表计收,所有电表由电工统一到电业部门校核后方可使用。(电表损坏不能使用由用户承担购买费用)。电表箱落锁,非本局电工不得开箱,否则,按偷电论处。

  (2)楼道灯泡每户每月补助15度电(轮流安装),每月电费扣除补助电度数后为实收数。电费单价按某价收龋

  (3)机关基建用水、用电,由基建小组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由施工单位提供计量表具,计量收费。

  5、任何人不准在家属院私拉乱扯电线,确因需要,必须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业人员操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

  6、水电补贴由人劳部门按每月每人15元在能源性补贴中发放。

设备管理办法8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办法。

  一、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是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进入作业地点后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二、项目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保养。

  三、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当发现有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立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维修。小型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施工科室承担,其余的'省拨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由机料科负责。项目负责人协调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事宜。

  四、所有设备和车辆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在非生产时间,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和车辆。

  五、操作人员和驾驶员须相对稳定,以便于定期对设备和车辆进行保养。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认真填写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每月初将上月的使用和保养记录表报机料科。

  六、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七、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

  八、需要定期检验和年审的机械设备和车辆要及时进行,不得漏审拖审。年审和检验工作由机料科负责。

  九、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本办法自20xx年5月9日起试行。

设备管理办法9

  第一条为加强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的整治监控,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要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客运索道。

  (一)锅炉:大型锅炉(额定蒸汽压力≥2.45Mpa,额定蒸发量≥20t/h)以及人口密集区在用锅炉;

  (二)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储存容器,液化气体、低温液体、永久气体罐车,盛装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高压、超高压容器,医用氧舱,安全等级定为三级以上的压力容器(不含三级);

  (三)压力管道:厂区范围内输送有毒、易燃介质的高压管道;

  (四)起重机械:75t及以上起重机;

  (五)大型游乐设施: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自控飞机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

  (六)电梯: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口密集区域内在用电梯;

  (七)客运索道:旅游景点的客运架空索道。

  第四条重要特种设备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无证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的;

  (二)没有办理使用登记的;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

  (四)未进行定期检验的;

  (五)超参数规定使用的;

  (六)设备存有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

  (七)安全装置不全、失灵的;

  (八)使用安全管理达不到《条例》相应要求的;

  (九)使用单位未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电话:,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按照规定职责进行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本市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情况,本着有利于对重要特种设备及其事故隐患实施动态监督监控管理的原则,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类划分市、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管理范围;并制订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责任制度,逐项落实监督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管理落实情况报当地政府。

  第七条监督检查:市、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加强对重要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每年对重要特种设备巡查不少于4次。

  (一)检查的内容: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档案、维护保养、警示标志、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措施等,重点对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社会举报或上级要求,可随时组织现场检查。督促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与工具,并督促定期进行演练。

  (二)检查要求:现场监督检查由有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以下简称监察员)实施,监察员对重要设备现场检查时,应对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并由实施检查的监察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归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察员应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中详细注明,并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抄送当地政府。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者有违法行为时,需要做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严格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规定的程序办理。

  检验机构应全力协助安全监察机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事故隐患治理的建议,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强制性检验。检验机构在执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通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应做好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已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特种设备状况等,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监察机构确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已消除和报废的,动态监督管理数据应及时变更。

  第八条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各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失误,导致事故发生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设备管理办法10

  为加速我校教育现代化的建设,学校加大了对多媒体教学设施的投入。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用好多媒体教学设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由本班班主任负责。

  二、各班教师应加强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上课前应对系统设备进行检查,班主任应做好定期保养。

  三、教师必须按多媒体系统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

  1、教师应在上课前对多媒体系统及设备开机检查,一但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不得强行使用,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由造成故障的教师负责。

  2、投影机和白板价格较贵且有一定小时数的使用寿命,教师在上课时如不需使用投影机和白板,应将投影机关闭。

  3、教师要以负责的精神使用好多媒体设备,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不得请学生操作设备;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开、强锁控制柜造成控制柜损坏或不锁控制柜造成内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如果发现前述行为造成多媒体设备损坏丢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4、使用多媒体的上课老师要及时清理设备上的灰尘,以免因尘埃久导致多媒体设备损坏,学校将对设备卫生进行定期检查。

  5、上课结束,应立即做好设备清理、锁好控制台。

  四、必须安装使用合格的软件。

  1、多媒体教学系统已经安装了大部分教学常用的软件。小型软件(课件)由所使用的任课教师自行安装。如果需要安装大型软件,需提前与学校有关人员联系。

  2、待装软件经计算机病毒检测无毒后方可安装。凡盗版、解密的软件有可能无法在多媒体系统中正常运行。所以老师不要随意安装非法软件。

  3、教师自行安装不合格软件造成系统和设备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修复或赔偿。

  以上制度望各位任课教师严格遵守,人人都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以校为家,把教室中的设备当做是自己的财产一样来保护。

设备管理办法11

  我校“班班通”教学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为正确、规范、有序地管理和使用,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设备日常管理

  1、设备日常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各班主任要在本班选出并教会1-2名责任心强的学生负责对“班班通”教学设备进行操作管理,确保课前有人开机和课后有人关机。

  2、要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防静电、防高温、防强光等多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做好防毒、防黄、防黑、防系统漏洞、防各种有害信息入侵等常规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安全用电及防雷击工作,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3、要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设备,科学打扫教室卫生,保证设备在清洁的环境中运行,安排值日学生每天放学后及时关锁教室门窗。

  4、学校教育技术处负责本校“班班通”教学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范

  1、各班在使用“班班通”教学设备时要做到人人规范操作、正确使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投影仪在执行关机操作后,至少需要间隔5分钟以上,即等到投影仪的红灯变为绿灯后才能切断电源,这样有利于延长投影仪灯泡的使用寿命。

  2、如因个人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三、重视提高设备使用频率

  1、学校将教师应用资源开展多媒体教学纳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和考核评估,各班平均每周应用资源上课应达到15节以上,此项工作由各班主任在每周五下午放学前对本班的《“班班通”课堂应用情况登记表》进行查漏补缺。

  2、各教师运用设备资源备课上课要做到:教案上有体现、课堂上有应用、登记表上有记载、计算机上有存储。要求所有课件做好标题统一存放在E盘的指定文件夹中。

  四、建立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各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技术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保持设备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五、加强设备应用研究

  为提高教师的应用水平,学校会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教师开展设备应用和课件制作的培训与研讨活动,让教师明白在什么样的技术环境下,配套什么样的信息化资源,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活动是合适的,科学合理地使用教学设备,用活资源,有效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管理办法12

  xx区国税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办法

  为加强区局计算机设备配置和网络管理,合理分配使用设备资金,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证计算机网络的稳定、高效、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分局税收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器材的配备及管理

  (一)、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分局计算机及配套器材的选型、购置和分配,统一管理全局计算机设备和有关附件,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

  (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建立设备档案,登记设备的型号、配置等信息;记载计算机硬件运行情况和故障次数及原因、维修内容等。

  (三)、信息中心要保证必要的维修力量和相应的维修资金用于计算机及器材设备的.维修,每年对计算机设备及管理工作进行一至两次检查,及时维修硬件故障,解决管理上的问题。

  (四)、要加强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每台计算机都要安装防、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病毒库。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盘或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发现计算机病毒应迅速与分局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及时解决。

  二、网络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对微波通讯、帧中继通讯和服务器、集线器等网络设备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维护,保证区局主干网络稳定运转。

  (二)、信息中心负责对区局每台上网微机安装网卡,设置网关和IP地址,各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网关、IP地址。

  (三)、各单位操作人员对网络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应认真记载其故障现象,及时向信息中心反映。

  三、机房管理

  (一)、计算机用电不能与其他大功率电动设备共用一相线路,不能在计算机接线插座上连接电扇、空调、电暖器等电器设备。接线要按照“左零线,右火线,中间地线”的规定,且必须接好地线。

  (二)、机房要注意防火,配备好防火设施。

  (三)、机房内要注意防鼠害,铺设重要设备的电源线、网线要用塑胶套管保护。

  (四)、机房内严禁放置复印机。

  (五)、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摄氏15—35度,相对湿度为40%—60%。

  (六)、机房要按统一规定的要求设计,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机房建设的设计图纸和使用书须经过分局审批。竣工后,由分局信息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七)、进入机房时,必须换上工作服和工作鞋,机房内严禁带入任何食品,严禁抽烟、吃东西。

  (八)、严格实行上机操作制度,认真记录机器运行情况和作业内容,严禁玩电子游戏和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保证设备清洁卫生,经常清理打扫机器表面,定期用计算机专用清洗剂擦拭。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计算机存储、打印的各类保密资料,要严格管理,不得外传,作废的资料、打印的草稿,要及时销毁,并定期作好各种数据的备份工作。

  (十一)、机器出现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保持原状,由专门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故障维修登记卡。不准擅自拆卸机房内的设备。在离开机房前,必须关好所有机器的电源,盖好防尘罩,关好门窗。

  11、安装微机或工作站的办公室必须配备UPS电源。开电源顺序为:先开UPS电源,再开显示器,打印机,再开主机电源。关电源顺序为:先关主机电源,再关显示器、打印机,再关UPS电源。

  12、征收大厅的工作间,各科、所的工作间,参照机房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

  xxxx年xx月x日

设备管理办法13

  为使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施工使用过程中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由机材管理员按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指标进行验收,认真检查特种机械的性能是否完好,有检查记录,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机材部门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的外观和性能进行检查、验收。

  3、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上级部门、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未经过验收或未完成验收程序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需要分拆的机械按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定位,并由持证上岗的'安装人员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毕,须组织材料员、安全员、监理对其进行验收。使用承租设备的,由承租、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报监理核准,合格后方能使用。

  5、特种机械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6、机材部对所有进场施工机械进行评审和验证工作,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7、与外租设备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8、机材部们采购的劳保用品、防护器具须向经销商索要经销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检部门的安检报告或安检证,并将其与发票复印件一同交给安全生产领导组保管,做到采购安全劳保用品、防护器具样样有记录。

  9、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确认,同时将一份验收资料交安保部门进行存档备案。

  验收程序:验收小组验收设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

  外观检查、数量验收

  ↓

  各项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填写验收记录、签字

  ↓

  投入使用

设备管理办法14

  在全球信息化浪潮的影响之下,全国高校都掀起信息化校园建设的热潮,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图书馆、网络室等进行信息化校园建设。加强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直是高校实验室的重要任务。高校实验室担负着培养人才、发展科研、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使命,实验室的信息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这些学科的技术水平和实力,也决定了这些学科开展教学和科研的水平。高校实验室既是实验教学的主要基地,也是学校科研和技术服务的主要场所。其中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的主要支柱,是实验室的核心组成部分,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的发挥是实验室建设成败的关键。因此,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是实验教学与管理的信息化的核心,实验室建设的重点应是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由于仪器和设备信息化从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上提高了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仪器设备的共享和效益分析提供了技术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不仅仅是实验仪器设备技术的信息化,还应该包括仪器设备管理和仪器设备运行的信息化,因此,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是在传统实验室的基础上,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努力实现实验室中的各种仪器设备实验资源信息化,并实现仪器设备实验教学管理的综合性和开放性,从而使得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得到充分发挥。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不仅包括信息化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实验教学指导和实验教学管理,更应该使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建立在以学生为中心的开放性的实验教学以及实验教师为主导的集仪器设备实验教学、教务管理、设备仪器管理、实验室开放教学管理为一体的管理系统。利用校园网的仪器设备服务共享及效益分析平台,为有效监管和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探索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

  1、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的信息化

  仪器设备的文献资料的信息化,不仅要对实验室已有的每一台仪器设备的设计原理,基本构造、部件,外部形貌,使用规程以及保养等资料进行信息化,而且,对其维修记录进行信息化,建立实时的使用登记界面,从而方便该仪器设备的登记使用。同时,建设本实验室没有的本专业应用中重要的仪器设备的信息化资料,从而扩大了实验教学资源。

  2、实验教师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

  实验教师对仪器设备的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主要是对仪器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发布。包括对原有传统仪器设备实验教学资源、在线仪器设备实验教程、信息化的仪器设备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的信息化以及计算机虚拟实验室等。具体说,就是除了主要对实验课中每一个实验的仪器设备教学资料进行信息化外,还包括仪器设备实验教学目标、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指导书等的信息化,以及一些学生使用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的解答与指导资料的信息化。

  3、学生实验学习进程的信息化

  实验学生对仪器设备的学习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主要是学生在线进行预习实验指导教材的记录以及对实验目的、基本实验内容、实验仪器设备操作方法的理解和具体操作实验过程记录等的信息化,还可以建立虚拟化操作系统进行模拟实验。使学生在预习时面对的不再仅仅是文字材料,还可以在虚拟实验设备上进行模拟练习,在未进入实验室前先掌握基本的实验设备的操作方法。让学生在网上提交实验预习报告后,再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际的实验操作,最后在网上提交相应的实验报告,进行相应的实验考核。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促进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开放,这不仅是时间上的开放,更为重要的是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开放。显然,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能利用常规教学时间外的空余时间对外开放教学,充分利用实验仪器设备资源。并且从教学内容上看,能充分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在进行验证性实验基础上开发更多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启发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根据自己的设想设计新的实验内容,验证自己的设想,以利于他们的创造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了实验教学层,充分地利用了实验室仪器设备资源。

  考虑到未来的实验室应当是高度专业化、智能化、系统化、自动化、以及多学科交叉,应该结合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开展利用仪器设备得到的实验数据或结果处理。

  (1)数据处理。对仪器测得的数据作处理。数据处理的软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用户自行设定,如Origin软件等。为数据的处理提供快速、有效的途径。

  (2)图象分析。将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图象化,以实现仪器设备使用的可视化,以便于改进实验方案,加快实验进程,提高实验水平等。

  (3)建立专家系统。实验仪器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都会积累大量的数据。如果在此之上建立专家系统,对仪器设备的开发利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比单纯的所谓数据挖掘更进一步。

  (4)数据传送。通过宽带网络把外实验室在利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生成的数据能直接发往外实验室,方便了与相关实验室的合作和学科交叉。

  (5)仪器远程使用和控制。使用户能在实验室外使用本实验室仪器的必要条件,是进一步扩大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更充分地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所必须的。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是信息化实验室建设的根本,是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数据库技术等在实验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促进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的开放性。这使传统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将更加充分,将更有利于教师的启发性教学和学生的主动性学习。

  4、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信息化

  实行网络化管理,改进运行机制和管理手段,建立“仪器设备管理与效益分析系统”。该系统具有仪器使用预约、仪器使用授权、仪器使用收费管理三大功能。形成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的良性循环,使仪器设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创造价值。

  5、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高水平的设备管理人员是仪器设备良性运转的保障。要切实加强大型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大型仪器设备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对操作人员的要求比较高。只有从体制和机制上对当前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强化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做到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合理分配仪器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实现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提供更好服务。

  6、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在设备资源的配置中,不仅要考虑目前的利用率,还要考虑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利益。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使用效益不高,会严重影响高校的教学和科研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影响高校的整体经济效益。因此,①要优化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的配置;②要切实加强大型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通过改革和完善综合管理体系和开放共用的运行模式,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7、结论

  建立仪器设备的网络化管理模式,以期实现对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实时分析,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从而构造一个仪器设备管理的良性循环体系。仪器设备是各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才能使其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设备管理办法15

  为了切实贯彻大教发[20xx]76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过程质量,特制定李白河小学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健全机构,增强管理的实效性。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为了加大对教师教学“六认真”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教学过程质量,增强管理的实效性。学校成立教学过程质量管理领导组,组长陈晓波,副组长倪涛、万德良,成员有杨宗胜、刘礼奎、郭平、黄建。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教学过程质量。

  1、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努力实现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要对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内容、方向、方法、情绪等)加以积极妥善地引导,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要遵循教育原理、原则、方法来实施教学;要热情关怀学生,严格要求学生,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2、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大安区教学常规细则》,坚持教学“六认真”,即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对学生进行考核、分析、评价及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各环节质量。

  3、对教学过程质量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教研组每学月检查一次,教导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校每学期组织2次分学科的'交叉检查。每次检查要全面,要在《教师教学过程质量跟踪调查表》中认真作好记载;检查要作出评价,要与教师交换意见;对过程质量较差的教师必须作出限期整改,要签字盖章,并在全体教工会上作通报。

  三、强化考核,落实奖惩。

  1、根据《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李白河小学教学常规细则及质量标准》要求的,每一项扣月奖10元。

  2、根据《李白河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方案》,过程质量占教育教学工作目标考核的30%,按教学工作环节分项计分,年度内经检查符合《李白河小学教学常规细则及质量标准》得分项计分,一次一项不合格扣1分,学年度累计计算,发放教育教学质量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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