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时间:2024-12-05 14:04:25 泽彪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精选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指导、规范风险控制活动,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持续经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规政策,以及《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国际通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理念,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有效防范、控制、化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降低到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二)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科学管理;

  (三)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声誉和品牌。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流程和环节;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都是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根据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风险控制责任与义务;

  (二)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由目标设定、风险识评、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的、循环的管理过程。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的风险控制部,专职对各种风险履行日常检查、监控、评估等风险控制工作;

  (四)有效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果统一,利用最经济的成本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

  (五)制衡性原则:公司合理设置内部组织结构,科学规划业务流程,实现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以及各岗位的权责分明和相互牵制。

  第二章主要风险类别及定义

  第六条:根据业务特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道德风险、信誉风险等六大类风险。

  第七条:投资风险,是指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或无法达到预期回报率的各种风险。该风险存在于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组织实施、后续管理和退出安排等各个投资流程与环节中,具体包括目标企业风险、投资分析风险、投资决策风险、项目管理风险、项目退出风险等。

  (一)目标企业风险:指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包括技术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

  (二)投资分析风险:指项目筛选及尽职调查过程中,由于尽职调查不彻底、评估方法不合理等原因,不能全面识别、正确评估项目潜在问题的风险;

  (三)投资决策风险:指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由于决策流程不完善、投资决策者个人偏好、知识结构不全面等原因,造成决策失误的风险;

  (四)项目管理风险:指项目投资后,在组织实施及后续管理的过程中,由于跟踪管理不善,无法及时发现项目不良迹象并进行控制的风险;

  (五)项目退出风险: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项目无法退出或者亏损退出的风险。

  第八条:管理风险,是指公司由于经营战略、治理结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设置等不完善、不科学,从而给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运作带来的风险。

  第九条: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投资行业竞争加剧,或者宏观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如利率变化、经济周期变化等)导致公司发生损失或者投资回报率下降的风险。

  第十条:政策风险,是指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第十一条: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出于自身利益,或是自律性差、责任感不强等原因,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优势,损害公司及客户利益的风险。

  第十二条:信誉风险,是指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从而使公司面临客户流失、人才流失、业务开拓困难等不利状况的风险。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评审委员会、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风险控制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组成。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利机构,也是风险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担负公司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

  (二)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批准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和办法;

  (三)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控制现状,对公司所有风险控制活动进行整体监督和全局指导;

  (四)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风险审核及决策;

  (五)决定公司风险控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方案;

  (六)决定公司危机处理方案;

  (七)督导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八)决定公司风险控制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监事由股东委派,负责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活动履行监督职能。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常设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监督、决定对投资风险的控制活动。

  第十七条:总经理就公司风险控制活动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下简称“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风险控制的日常工作。其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订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和办法,报董事会批准;

  (二)向董事会汇报公司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控制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三)推进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在公司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中的整合与落实,并全面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审查;

  (五)制订公司风险控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方案;

  (六)对公司员工在风险控制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与评价;

  (七)建立公司危机处理机制,制订危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八)推动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九)执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风险控制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具体负责风险控制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专职组织实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报管理层审议;

  (二)建立健全公司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衡量、风险应对、风险监测、风险报告的循环处理及反馈流程,并协助管理层将其整合、落实到公司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之中;

  (三)组织业务部门定期识别、分析各个岗位和流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四)检查、评估公司业务流程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向管理层报告;

  (五)组织业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对风险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完善建议并督促执行;

  (六)对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独立核查,具体职责包括:

  1。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可以实地走访拟投资公司、查阅工作底稿,掌握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2。参与项目立项会、投资决策会等重要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风险协查,为相关决策提供风险评估意见;

  3。对《股权投资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进行风险评估;

  4。对项目后续管理进行风险监控;

  5。对项目退出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七)传播公司风险控制理念,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八)研究公司危机处理机制的建立,在出现危机事件时拟定处理建议、方案,报管理层审议;

  (九)办理管理层授权的风险控制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九条:业务部门是项目投资的具体负责部门,也是公司针对投资风险实施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其在投资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投资决策前负责行业研究、项目筛选、尽职调查,全面识别和评估投资项目的各种潜在风险,出具投资建议报告;

  (二)在项目谈判、组织实施、后续管理以及退出阶段,勤勉尽责、密切跟踪、积极管理,及时发现投资风险并如实报告;

  (三)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对项目的投资风险履行核查、监控职责。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是公司风险控制工作的最终落实部门,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办法;

  (二)协助、配合风险控制部,定期进行本部门各岗位以及业务流程风险点的识别、分析以及评估;

  (三)定期总结本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向管理层和风险控制部提供反馈意见;

  (四)协助风险控制部,在部门内倡导风险管理文化;

  (五)办理风险控制其他有关工作。

  第四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风险控制流程如下:

  (一)目标设定及制度制定董事会负责设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据此决定公司基本的风险控制制度,并督促管理层及风险控制部制订、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二)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其他职能部门应当在风险控制部的组织下,定期对部门内各个岗位以及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

  (三)制订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

  在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风险控制部应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各个部门、岗位应当严格执行。

  (四)监督与检查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

  风险控制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估公司业务流程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对于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汇报检查评估结果。

  (五)反馈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业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及时总结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向管理层和风险控制部提供反馈意见;风险控制部结合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完善建议并督促执行。

  每年年初,风险控制部在业务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上一年风险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本年度风险控制的计划方案,向管理层提交年度风险控制工作报告。

  图表1风险控制流程图

  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针对本制度第二章所列各类风险,结合业务实际情况,采用第四章所列风险控制流程,持续不懈地研究经济、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应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一)确定科学的投资策略,明确开展投资业务的方向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实现投资决策、项目执行、项目监督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制定合理的投资流程和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四)完善投资协议的交易设计,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

  (五)对己投资项目密切跟踪、积极管理;(六)加强研究支持,团队经验共享,提升公司整体投资水平;

  第二十四条:为控制管理风险,公司应树立持续发展的经营战略,建立健全治理结构、激励机制、监督和约束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管理能力。

  第二十五条:为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应通过建立优良的品牌应对行业竞争;公司应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跟踪研究,及时发现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六条:为控制政策风险,公司应随时跟踪、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及时调整经营战略以适应政策变化。

  第二十七条:为控制道德风险,公司应强化道德教育和员工自律管理,并提高道德违约成本。

  第二十八条:为控制信誉风险,公司应通过专业的服务、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来取得客户信任,当发生风险事件时应做出积极和恰当的反应,以维持客户信任,降低信誉风险的损失。

  第六章危机处理

  第二十九条:危机事件是指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内部风险控制工作疏漏、无效导致的,超出预期、并可能给公司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第三十条:公司应逐步建立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及时启动,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属于公司基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之日起实施。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本条规定本办法的制定宗旨】

  第二条证券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并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计算净资本。

  【本条规定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编制依据】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风险控制指标及其标准和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之前,应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本条规定赋予中国证监会调整风险控制指标及其标准和有关业务规模计算口径的权利】

  第四条证券公司在开展各项业务时,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风险准备,并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监控和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中国证监会将根据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创新产品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准备计算比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本条规定证券公司应计算风险准备和建立净资本动态监控机制】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条规定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第六条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本条规定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生成过程的检查】

  第二章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七条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xx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以及同时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本条规定证券公司经营不同业务对应的最低净资本要求】

  第八条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本条规定净资本相对指标和流动比例最低要求】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准备,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净资本计算规则、风险控制指标及其标准、风险准备的计算比例、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本办法未规定风险调整比例或者风险准备计算比例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准备计算比例。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水平和风险控制情况,对不同类别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某项业务的风险准备计算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数据的生成过程及计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在开展各项业务及分配利润前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 净资本及其计算

  第九条 净资本是指根据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负债的流动性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等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第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计算净资本,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自营证券、应收款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抵债资产等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自营证券应当按月、按单项提取跌价准备。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公司专项说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充足性和合理性。有证据表明公司未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公司补充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并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将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中的金融产品投资合并计算,统一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的股票投资,按照股票的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股票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对于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比例持有的证券投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提高风险调整比例。

  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投入资金的数额、期限和承担责任等进行约定,并在计算净资本时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扣减公司投入的资金。

  第十五条 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的长短和可收回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账龄应当从业务发生时点开始计算。除存出保证金项目外,应收款项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有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存出保证金项目,应当按账龄的长短进行风险调整。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将逾期的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代兑付债券等项目转入应收款项科目核算,并按照应收款项的扣减原则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净资本计算表的附注中,充分披露公司期末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涉及金额、形成原因和进展情况、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情况。对于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对于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扣减或有负债。

  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的,可以在计算净资本时将所借入的次级债务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证券公司向股东或其关联企业借入的期限在5年以上并具有次级债务性质的长期借款,可以在计算净资本时将所借入的长期借款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计入净资本的具体比例由中国证监会根据债务的到期期限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第三章 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xx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二)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三)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四)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自营股票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

  证券公司创设认购权证的,计算股票投资规模时,证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资成本减去出售认购权证净所得资金(不包括证券公司赎回认购权证所支出资金)后的金额计算。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二)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

  (三)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通过公司分包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

  证券公司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按照单项业务承销金额和对应比例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

  (三)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二)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四)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五)按对客户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第二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第四章 编制和披露

  第二十七条 设有子公司的证券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证券公司以合并数据为基础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半年度、年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确认意见。

  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应当对公司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签署确认意见。

  在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上签字的人员,应当保证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报表上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第二十九条 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主要负责人签署确认后,向公司全体董事书面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半年经董事会签署确认,向公司全体股东书面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并至少获得主要股东的签收确认证明文件。

  净资本指标与上月相比发生30%以上变化或不符合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体董事书面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体股东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月度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派出机构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辖区内单个、部分或者全部证券公司在一定阶段内按周或者按日编制并报送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与上月相比变化超过20%的,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基本情况和变化原因。

  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分别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1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基本情况、问题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期限。

  第五章 监管措施

  第三十三条 证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或者带有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证券公司应当就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说明该事项对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

  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等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限期纠正、重新编制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证券公司未限期纠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认定其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低于规定标准。

  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认定其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低于规定标准。

  第三十五条 证券公司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其出具监管关注函并抄送公司主要股东,要求公司说明潜在风险和控制措施;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净资本水平;

  (三)要求公司进行重大业务决策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专门报告,说明有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

  (四)责令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频率,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第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个工作日制定并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证券公司未按时报送整改计划的,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限制其业务活动。

  整改期内,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证券公司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批准新业务;

  (二)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

  (三)限制分配红利;

  (四)限制转让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 证券公司整改后,经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有关风险控制指标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第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自整改期限到期的次日起,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业务活动;

  (二)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三)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四)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五)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六)认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

  第三十九条 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风险控制指标情况继续恶化,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的稳健运行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撤销其有关业务许可。

  第四十条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无法达标,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业整顿;

  (二)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

  (三)撤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四)撤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风险准备:由于各项业务存在一定风险并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所以应按各项业务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风险准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使得各项业务的风险准备均有对应的净资本来支撑。

  (二)敏感性分析:指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单个或者多个因素的变化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判断是否会导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预警标准或规定标准。

  (三)负债、流动负债:指对外负债,不含代买卖证券款。

  (四)资产、流动资产:指自身资产,不含客户资产。

  (五)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者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六)一种证券:指一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其中,在不同市场发行的股票不属于一种证券,应分开计算。

  (七)存出保证金项目:指证券公司由于交收时差产生的应收款项以0及存放在其他单位的押金。

  (八)重大业务:指经过测算,可能导致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发生10%以上变化的业务。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已投资项目管理,实现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投资资金的有效增值和安全,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管理中的所有环节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基本准则

  (一)分工协作

  为高效完成投资业务和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各部门和投资部门内部应分工协作完成投资项目各环节工作。

  (二)分工协作

  书面报告

  投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情况给予书面正式报告,报告流程按既定管理流程逐级上报。

  (三)分工协作

  例会讨论

  为更好地沟通协调投资管理工作,投资部门应每周至少举行一次项目例会,对项目投资各阶段的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例会由执行总裁或其授权的人员主持,如有必要,可召开临时讨论会。

  (四)分工协作

  实地调研

  投资管理人员应每半年至少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实地调研,以了解企业状况,并核实报告内容,同时根据投资协议规定参加项目方的重要会议。

  (五)档案管理

  投资部门应以投资项目为模块建立业务档案,其他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项目阶段性结束及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投资部门应将相关资料,交由运营部门归档保管。

  第二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三条项目搜集

  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来源六个方面:

  1、依托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直接投资机会;

  2、与国内外投资公司结成策略联盟,联合投资;

  3、中介或顾问机构介绍;

  4、各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推荐;

  5、公司业务开发,包括研究利用公司产业链业务延伸的投资机会、内部员工推荐等;

  6、各基金合伙人推荐。

  第四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经初步判断具有投资价值的,填写《项目入库申请表》,列入公司项目库。

  第五条签署保密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六条立项申请与立项

  投资经理经批准可与研究员讨论分析项目、与业内专家交流、初步洽谈投资方案、明确退出预案、展开初步调研论证,并提交投资项目初步分析报告。

  如果投资经理判断该企业基本符合公司的投资方向、标准和要求,则由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立项小组讨论形成是否立项意见,每次立项会须形成《会议纪要》。《项目立项审批表》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可以推进后续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尽职调查

  投资经理应填报《尽职调查方案审批表》,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拟参加尽职调查人员名单,并报执行总裁批准执行。必要时,投资经理可申请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一步协助和完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经理负责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投资经理在收到企业提供的尽职调查资料时,应妥善保管,并在项目未获通过或项目投资完成后10日内将该资料整理归档。

  《尽职调查报告》应经另一位投资经理复核后,报执行总裁批准。经执行总裁批准后,投资经理应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制作《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经执行总裁批准后可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所管理的各股权投资基金专设的`投资决策机构,并按照各股权投资基金批准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负责对各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评审和决策工作应自执行总裁批准《投资建议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如在项目投资实施过程中,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所依据的《投资建议书》表述的情况有重大变化时,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每次评审决策会均应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签订投资协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同意投资的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章程、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

  第十条委派董事、监事和股东代表

  在投资协议生效后,公司根据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决定对被投资企业委派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人选。

  第三章已投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具体负责已投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组织为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增值。

  第十二条信息收集

  股东代表应定期(每月或每季,视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资料,每月或每季20日前递交《项目管理报告》,主要信息包括:企业一般管理信息、企业营销信息、生产或服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研发信息、财务信息、战略规划信息、行业信息和利益相关人信息等。

  第十三条动态监测

  股东代表应按规定及时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如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股东代表还应每半年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向公司提交《被投资企业调研汇报》。动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异常变动情况和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投资的退出

  第十四条在项目评审之初,投资经理应为项目设计退出方案,并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五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回购、出售、重组、清算或破产。IPO(首次公开发行)指国内上市,国外上市等;回购指向公司控制人出售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向其他公司出售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出售;重组指通过制定各种股权重组方案实现股权退出;清算或破产指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差且难以扭转时,经股东会批准解散或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5

  第一条 为保证基金管理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第五条 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投资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项目组成员有不同人员担任,人员之间保证相互独立。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并评判各投资项目;项目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项目筛选、项目立项、项目调研和项目分析报告。

  ③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明示股权投资过程中各种禁止性行为。

  ④多重监控和反馈。投资部负责人对项目组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审计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③公司真实、全面、及时地记载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建立完整的业务台账系统,并通过业务台账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交叉印证,防止出现帐外经营、账目不清等问题。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⑤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强化资产登记保管工作,确保公司及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第六条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6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为有效发挥薪酬在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各级员工提供明确、充足的发展空间,在企业与员工双方和谐双赢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薪酬管理原则

  (1)战略性原则:薪酬管理模式体现公司的战略导向和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状况相适应。

  (2)内部公平性原则:充分考虑公司薪酬管理数据的前提下,基于科学的职位评估得出准确、客观的职位价值,作为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基础,保证公司职位薪酬标准内部差距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3)市场化原则:在充分掌握区域、行业市场薪酬状况的前提下,以公司员工当前总现金收入回归后的市场定位为依据,按照区域、行业市场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4)绩效导向原则:将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落实到全体员工,将员工的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绩效和个人考核成绩相挂钩,强化各级员工的业绩意识、全局意识和协同意识,实现风险、贡献与个人收益的对等。

  (5)素质优异倾斜原则:公司每一职位级别对应相应薪资,各级员工的薪酬水平均倾向于公司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专业素质优异、业绩高的员工,以强化各级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主动、持续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和工作绩效的职业动机。

  第二章职位管理

  1.公司职位级别设置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的职位管理体系。职位管理体现岗位导向,职位管理和职位评估遵循职级架构统一、集中管理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职位设置

  公司根据每一个项目设置为:管理人员、项目人员、营销人员和内勤人员三大类。

  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

  项目人员:基金经理,项目助理

  营销人员具体包括有:营销总监(初级、高级)、团队主管(初级、高级)、客户经理(初级、中级、高级)等岗位;

  内勤人员具体包括有:人事岗、行政岗、培训讲师以及前台等。

  第三章员工薪酬

  1.员工薪酬的内容(基本工资+绩效部分)

  (1)客户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2)团队主管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3)营销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4)人事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5)行政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6)前台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7)基金经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8)基金助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9)运营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10)副总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构成

  (1)员工总现金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和业绩提成构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实得金额为员工总现金收入应发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各类保险等后实际领取的金额。

  (3)总现金收入的内部比例体现层级越高绩效比例越大的原则。

  (4)员工薪酬总额均为税前薪酬。

  第四章薪酬标准

  1.薪酬结构与标准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员工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实现绩效目标,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为:绩效分(100分满分)x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

  例:80分x1000元=800元

  各级工作人员每月绩效考核评分由上级领导根据当月工作情况评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由总经理评判

  连续6月绩效分高于90分,晋升一级。

  3、业绩提成

  客户资金到位后的下一月,公司按照业务提成方案发放业务员提成奖励,如客户是通过三方中介机构介绍引入资金,中介费用在客户引入资金三个工作日内给中间人发放提成资金

  4.津贴补助

  凡入职转正员工可享受全勤奖,生日奖,婚庆补助,生育补助等等奖金补助

  5.薪酬普调

  公司将根据行业市场薪酬变化情况,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定期动态对全体员工的总现金收入水平进行普遍调整。调整的参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表现、本年度公司经营绩效预期、企业利润率增长情况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情况等

  5.发放标准

  员工每月完成对应考核任务,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未能完成考核任务则只发放基本工资。

  第五章福利待遇

  1.福利内容:

  员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性福利。

  (1)法定福利:员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或选择公司提供的.保险补贴。(员工选择缴纳社会保险所对应的缴纳金额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补充性福利:

  a工龄补贴:内勤人员工龄补贴根据员工加入公司时间长短而确定,工龄补贴为100元/半年,每半年调整一次。

  b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费余额范围内为员工发放的其它福利。

  住院员工慰问:

  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慰问品并代表公司向因病祝愿的员工问号,慰问品包括鲜花水果或营养品,具体选择由总经理决定,慰问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有关部门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住院员工的详细资料:姓名,医院,入院日期,房间号码,联系方式等。

  员工聚餐:

  在合理支配及使用公司资源的基础上,丰富员工福利,使员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及员工的归属感。

  聚餐类型有员工年终聚餐、特殊工作日或特殊项目期间的用餐等。任何一种形式的聚餐均需要在费用产生之前得到总经理的批准,不得超出费用审批上限。就餐地点需要货比三家进行比价。行政部门需要把初选的结果,就餐安排、活动内容等资料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为丰富内容,可增加员工参与表演等项目。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7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二、评价范围

  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评价方法

  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四、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五、评价组织

  1、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六、其它要求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8

  一、目的: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三、术语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评价时机: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五、评价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六、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七、评价程序

  风险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八、评价方法: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

  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工作危害分析表(JHA)对作业活动、预危险性分析(PHA对系统危险性、HAZO就对危险性工艺等进行风险评价

  九、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C、安全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8)的标准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风险控制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十、风险信息更新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地目标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

  管控工作地通知》(鲁安发201616号)、聊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地通知》(聊安委办发〔2016〕16号)、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临政办字〔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地思想,实现对风险地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地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地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地物地危险状态、人地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地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损失地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地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地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地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地责任主体。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地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排查出地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 公司安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地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地,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地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地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二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地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地隐患。

  第十三条 对查出地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地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地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安全负责人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车间解决不了,须由部门解决地安全隐患。 D级:班组、车间、安全负责人能够自行解决地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公司安全隐患分类: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节、维修。

  第二节 安全隐患地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五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岗位、班组、车间、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0

  一、风险定义及分类

  风险是指可能发生的计划外事件或经验不完整的情况,可能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潜在的负面影响。风险可以分为内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在风险主要由企业内部因素引起,如管理不善、人员不足、设备故障等;外部风险则是由企业所处环境导致的,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

  二、风险控制流程

  1、风险评估:对企业的环境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风险来源、概率和影响程度。

  2、风险识别:通过具体数据和实地调查,确定企业实际面临的风险。

  3、风险分析:对已确定的风险进行具体分析,找出每个风险背后的根本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

  4、风险应对:在分析出每个风险的基础上,采取对应的应对措施,如预防、避免、减轻和转移风险,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及对企业的影响。

  5、风险监控:保证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同时不断识别和分析新的风险,确保企业具备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高层领导、业务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共同协作,制定风险控制计划,协调各方面的风险控制工作。

  2、建立健全的制度:包括风险识别、量化、评价、应对及风险预警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程,并通过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来落实和完善制度。

  3、加强风险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在事前识别危险、中途防范风险,以及事后总结反思等方面的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

  4、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应对。

  四、总结

  风险控制管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科学的评估和管理,掌握风险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降低风险,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企业应不断完善和改进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适应新的风险类型和挑战,同时需要对过去的风险事件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提高风险应对和管理的能力。

  综上所述,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需要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遵循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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