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时间:2023-12-24 07:24:37 管理办法 我要投稿

办公环境管理办法2篇(优)

办公环境管理办法1

  第一条总则

  为创造优良办公环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办公环境的制度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环境规范

  一、办公区域:

  1、办公桌: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保持工作环境和办公桌面的整洁,文件必须尽快归档。

  办公桌面除电脑、饮水杯、电话、文具(必须放置于笔筒内)、文件筐、相框(不超过1个)、名片盒、装饰品(两个以内)、小型植物(一盆)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人离开座位半小时以上应于离开前将桌面收拾干净。

  办公桌面文件筐必须经常整理,将过期或无效文件送档案室存放,文件筐内不允许放置个人杂物或食物等。

  垃圾篓应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保持办公设备清洁,主机和显示屏的正面、背面、送风口无污垢,主机上不放置书籍、杂志、纸张等物品。

  2、个人物品:个人的参考资料(文件夹、书籍、手册等)、文件卷宗(各种信息、草拟的'文件材料等)、空白稿纸等文具必须收到个人储物柜中;私人物品如提包、背包、饭盒、食品、洗洁精、化妆品等应放入个人抽屉,不许摆放在办公桌面、电脑机箱或公用资料架上;

  3、墙上不能随意张贴图片,更不准乱写乱画;办公区域内各种绿色植物员工应自觉爱护,不得随意撕扯、挪动、浇水、施肥、涂画,以免损坏。

  4、下班前或加班后,员工应清理桌面及办公环境。关闭电脑和显示器电源,将座椅推入办公台下或排列整齐。最后离开的员工应负责关闭本办公区域的照明、饮水器和空调。

  5、会议室的使用部门或个人应负责清理桌面整洁,将会议椅排列整齐,会议结束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空调。

  6、员工公共使用的办公区域,例如:门口区域、交流室、接待区等区域,必须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不随意丢弃物品,使用之后将区域内物品及设备摆放整齐。

  二、员工环境卫生行为准则:

  1.员工早餐必须在9:30之前吃完,用餐后桌面不允许堆放剩余食物,需保持用餐桌面干净整洁。休闲及用餐完毕后,应及时将餐盒、纸巾、饮料瓶、食物残余等垃圾放置于指定食物垃圾桶里,不允许丢弃在办公区域的垃圾篓、桌面或地面。

  2、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办公室内24小时禁烟,严禁在室内吸烟。如客户要在室内吸烟,应礼貌制止,并说明公司规章制度;吸烟请到公司外走廊区域。违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罚款。

  3、饮水机及周围必须保持清洁。饮水机旁垃圾桶严禁倒残余剩饭剩菜,违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约是公司提倡的美德,每一位员工务必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杜绝浪费。

  5、各部门下班后必须将区域/部门内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关闭;关闭电脑的时候必须同时关闭主机和显示屏的电源。

  6、每周末对所辖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做整理及盘点,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顿,将不允许放置或不经常使用的物品、设备等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查、评比与奖惩人事行政部每周不定期对办公环境进行抽查。

  第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经总经理签署后施行。

办公环境管理办法2

  1.总则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3.收文的管理

  3.1公文的签收

  3.1.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办公室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要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于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3.1.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2公文的编号保管

  3.2.1办公室文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

  3.2.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3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3.3.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月即办。

  3.3.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3.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3.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3.4.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4.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4.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3.4.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3.4.5办公室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3.4.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4.发文的管理

  4.1发文的规定

  4.1.1全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公司,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4.1.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向公司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交厂办审核。公司同意发文,则由公司按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公司×字发文。

  4.1.3对全公司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公司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经理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签发。

  4.2发文的范围

  4.2.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4.2.2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①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②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公司文件;

  ③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④公布公司性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⑤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⑥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4.2.3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①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②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开发项目、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

  4.2.4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4.2.5凡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简写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4.2.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5.文件的立卷与归档5.1文件的归档范围

  5.1.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①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

  ②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种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③经理办公室、总务会、公司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④公司一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⑤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⑥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

  ⑦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⑧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⑨公司日志和大事记;

  ⑩公司向上级请求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5.1.2业务部门、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5.2立卷要求

  5.2.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5.2.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5.2.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5.2.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6.文件的销毁

  6.1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公司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6.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公司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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